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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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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了什么?
  宫九面无表情地低头,他看见了刺穿自己肩头的利刃,将他整个人钉在树上,入木三分。
  如果再往左一点点,刺穿的,就是他的喉咙。
  ——百步穿杨。
  他见识过天外飞仙一件破九天的气势,如虹光,如闪电,但从未想过,叶孤城竟然还会这样高明的剑招。
  而且他是为什么能使出这样一剑,是为什么确定,他所在的地方有人?
  九公子突然笑了,他好像一具根本无法感觉到疼痛的僵尸,用剑人的内力太高,一时半会儿绝对无法将剑刃从树干中拔出来。
  朗月已经在向宫九所在的方向飞奔而来,剩下的时间,绝对不足以他将剑刃拔出。
  所以他做了一件事,一件让下属恨不得把眼珠子瞪掉出来的事。
  九公子任凭剑刃刺穿他的骨头,将剩下的骨骼一同绞烂,雪白的刃刺穿了他的肩膀,紧接着,刺穿了他的半个人。
  他将自己硬生生从剑刃中“撕”了出来。
  九公子道:“走。”
  他的声音还是那么冷酷,没有受到一丁点儿的影响,就好像严重的伤势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下属低着头,眼皮子往上一抬,就看见红色的血,红色的肉,与森森的白骨。
  说是森森的白骨或许不太恰当,因为他看见的,分明是骨头的碎片。
  九公子对自己有多狠,他算是知道了。
  宫九说走,那就走,几乎是他语音刚落,脚一蹬便运起了轻功。
  他的轻功很好,很诡谲,并不如同叶城主那般飘然如飞仙,倒像一抹真正的幽灵。
  来无影去无踪,只能捕捉到雪白的影子。
  属下想要跟上他,必须使出全身气力,而且他还必须跟上九公子,如果没有他带路,天知道九公子会跑到那里去。
  就算是逃命,他也是不认路的。
  宫九并不否认自己是在逃跑,相信任何一个人都会做出相同的选择。
  叶城主的百步穿杨有两种可能,一是可以给予宫九提醒,不想要他姓名,而是因为借助感知无法判断人到底在哪里,准头有些不对劲。
  比起前者,宫九理所当然地认为是后者,只要看见他剑刃没入树干的力度,就没人人相信叶城主不想要宫九的性命。
  再留下了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死。
  九公子对自己的生命还是很珍惜的,这世界上,病得越重,就越爱惜自己的命,他就是其中的中翘楚。
  说是留下来让叶城主戳着玩,那是万万不可以的。
  所谓的一力降十会莫过于此,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是纸老虎。
  宫九的势力再大又怎么样,他会的招数诡谲又怎么样。
  公孙兰死了,而下一个死的,很可能就是他。
  想到这,他的嘴角挂起了一抹不知道该说是诡异还是期待的笑容,如若再好好盯着他的眼睛看,便能从神经末梢跳动的血丝中读出类似于兴奋的情感。
  疼痛,与临近死亡的恐惧,这些他或许并不期待,但却是在宫九过于完美人生中极其少有的,能让他产生自己还活着实感的成分。
  伤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速愈合,甚至连破碎的骨头都在以扭曲的方式生长,九公子见跑得够远,干脆并指为掌,往自己肩膀上死命一挖,看他的动作,不知道的人准以为他挖的是豆腐,而不是人类的肌肉骨骼。
  特别,那肉体还是他自己的。
  将长起来的骨头挑断,无法剔出的碎片连同血肉被一起挖出来,从根本上杜绝了他们混杂着肉生长的可能。
  将长好的伤口再一次撕裂,这或许是个好方法,但却足够疼痛。
  但这些疼痛,对九公子来说却不是大事。
  下属都头不敢抬,他的鼻子虽然没有狗灵敏,但也是相当不错的。
  如此浓重的血腥味,只要是有嗅觉的人,都能闻得到。
  下属心中只被几个大字刷屏:不愧是九公子。
  这等心性,这等意志,除了他还有谁能做到。
  敬佩与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惧混杂在一起,占了主流的定然是后者。
  叶孤城面色不变,他对朗月道:“把我的剑取来。”
  他身前的土地上,倒着花容月貌的公孙兰,但即使她再美,人死了,便没有什么用处。
  红颜之下,皆是枯骨,人都死了,还能有什么用处。
  朗月被叶城主那惊天一剑所震撼,人还立在原地,久久不能回神,直到叶孤城对她说话,才好不容易回过神来。
  朗月连忙道:“是。”
  这世界上大概没什么人比她更清楚叶城主的剑招,虽然在他练剑时会自发性地避开,但城主到了什么样的地步,学会了什么样的新招,没人比朗月与岚风更加清楚。
  所以她也知道,百步穿杨这等在神话中的招数,城主是不会的。
  或者说,曾经是不会的。
  叶孤城能使用天外飞仙,源于他对自然的感知,包裹着飞仙岛的大海,以及每日的潮涨潮落,多杀年如一日的练剑让他熟悉大海,也熟悉大自然的力量。
  所谓的天外飞仙也是如此,有浪的磅礴,海的壮阔,天空的无边无际。
  百步穿杨,那似乎是更高的境界,人的目力再好也无法支撑百步之外,因为那实在是太远,就算是高大的人也会变得渺小。
  而剑前进的方向,也是会受到环境影响的,风的方向,树叶的阻挡,只有将一切都考虑进去,才能使出这等精准的招数。
  他不仅仅要体会自然,还要与自然融为一体。
  与他不熟悉的,海之外的森林融为一体。
  所谓的返璞归真,不过如此。
  朗月不会疑问,对她来说,叶孤城的每一次突破都是理所当然,在她心目中,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人会比叶城主更加强大。
  至于为什么他不自己取剑,这种问题问都不需要问,因为对她来说不值得一提。
  朗月走入森林间,却意外地发现,剑下没有亡魂。
  血新鲜且温热,叶城主的剑,无疑是刺到了人。
  朗月看着锃亮的剑刃,以及剑底下血与骨的痕迹,无端觉得恐惧。
  那个人,他是怎么脱离剑刃的。
  朗月再度回到叶城主身边,她捧剑的动作,就好像自己捧了什么绝世珍宝,但看她的脸却很苍白。
  并不是朗月皮肤白皙,而是因为震惊,失去血色的白。
  任何一个人,只要想到那副图像,表象绝对不会比她更好。
  叶孤城道:“你看到了什么。”
  朗月道:“剑下没有人。”
  叶孤城不动声色道:“哦?”
  朗月道:“但是剑下却有血与骨。”
  听见朗月的话,叶孤城不仅没有惊讶,还笑了。
  是意料之中的笑,因为他忽然知道,让自己最近如此倒霉的幕后黑手究竟是谁。
  而他也知道,对方现在,绝对不会比他更好。
  叶孤城道:“好。”
  他在好什么,没人知道。
  但下一秒,白云城主却自己给出了答案。
  叶孤城道:“去查一个人。”
  朗月道:“是。”
  叶孤城的脸在白月的映衬下显得更白,但却无端产生冷酷的错觉。
  当他冷酷起来的时候,并不比传说中的九公子好多少。
  叶孤城道:“他的名字叫宫九,属下的人称他九公子。”
  朗月道:“是。”
  她从来不会问为什么叶城主经常会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事,认识一些奇奇怪怪的人。
  秀才三年不出门就能知天下事,他们城主宅在飞仙岛上,却知道很多其他人听都没有听过的事,似乎也很正常。
  叶城主看他的剑,白得发亮,但他却似乎能嗅到根本不存在的血腥。
  就在刚才,他的剑上沾染到了宫九的血。
  就在刚才,他差一点点就提前要了太平王世子的命。
  但在百步穿杨被用出来的瞬间,他就清楚地知道,自己这一剑不会中。
  仿佛是一种玄而又玄的感应,剑客在挥剑的同时便知道,他出手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
  但即使他失败了,后果也够宫九喝一壶。
  哪怕表面上的伤口愈合,残留的剑气却在体内肆虐,看似不科学的存在,确确实实于人体中产生了作用。
  这是他送给宫九的大礼。
  叶孤城的眼中有冷芒一闪而过,宫九给予他的,他绝对会加倍还给对方。
  必死的反派,他才不会像对待霍天青一眼耐心地对待他,在叶城主的脑内构造之中,宫九的分量和南王父子二人组半斤没八两,都是属于一定要死的那一众。
  如果祸害少一点,想来这世界也会和平一点。
  叶孤城将剑刃插入剑鞘,终于纡尊降贵似的给了公孙兰一眼。
  他的表情就像是在看一樽打碎的陶瓷杯,或者遵循自然规律零落成泥的花瓣。
  人之一死,或重若泰山,或轻于鸿毛,公孙兰比鸿毛的分量重,但与重若泰山却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可惜的是,她还没有爬过这段距离,就死了。
  他道:“把她也收殓了。”
  暴尸荒野,可不是一个好结局,虽然公孙兰和他关系不怎么样,甚至可以说他们相互间是不认识的,但叶孤城有叶孤城的规矩。
  他杀的人,他会收敛,这对叶城主来说,是如同人要吃饭要喝水一般的规矩。
  如同人需要呼吸一般正常。
  朗月道:“是。”
  叶孤城点头道:“好。”
  然后他就安静地喷血了。
  朗月:“!!!”
  她禁不住大声呼叫道:“城主!”
  瞧她惊恐的小眼神,还以为看见了什么世界末日。
  不过对城主的死忠粉来说,看他喷血,不就是世界末日吗?
  叶孤城道:“无事。”
  他不仅喷血喷得安静,还很精准,那血是哗啦啦地向下流,却精准地避开了自己的白衣服。
  叶孤城一边安静地喷血,一边思考自己今天的奇遇,和霍天青打了一架,然后是霍休,大晚上地干掉了公孙兰,还来了招灵机一现的百步穿杨给了宫九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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