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2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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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孤城冷冷道:“既要对决,何不报上自己的名字?”
上官金虹道:“我是上官金虹。”
说完,已经拿出了自己的龙凤环。
叶孤城缓缓拔剑道:“我是白云城主,叶孤城。”
风微动,迷雾被吹散,塞北光秃秃的土地暴露在人的眼中。
大漠,孤烟,飞沙,走石。
还有白到炫目的剑刃。
这是叶孤城的剑。
叶孤城道:“既要对决,何不现在动手?”
上官金虹道:“好。”
剑光一闪而过。
一招,只有一招!
“哐当——”
有什么金属掉地了,但这声音,绝对不是剑,海外精铁所制的剑很沉重,也绝对不会发出幽长的声响。
所以落到地上的只可能是上官金虹的龙凤环。
荆无命的眼睛睁得很大,他还是第一次露出像人一样,有光彩的眼神,也不知道让他以如此眼光看的,究竟是上官金虹无悬念的落败,还是叶孤城那不属于凡尘的剑法。
应该是后者,荆无命痛苦地想到,他是荆无命,是上官金虹的剑,是他的左膀右臂,但正因为他是一把剑,一把杀人的剑,所以才更加不能忽视,叶孤城青天白日下一闪而过的白光,不能忽视他的剑。
这是,什么剑?
叶孤城道:“天外飞仙。”
原来,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有人喃喃自语说出了自己的问题,而叶孤城,他并不吝啬于说出自己的剑招名称。
阿飞道:“天外飞仙?”
他在白雾之中,也不知道是因为何种缘故,他竟然也被叶孤城带了出来。
或许就是为了让他看这划破天际的一剑?
他忽然想到了西门吹雪,想到了西门吹雪离开时的画面。
那也是一个雪天,一个并不明亮的雪天,已经到了半夜,天上没有星光,皑皑的白雪上有月光挥洒,但在这样冰冷的夜,就算是月光,都显得格外肃杀。
西门吹雪道:“你跟着我,是为什么?”
阿飞已经跟了西门吹雪很久,他的足迹在雪地上形成了一道没有尽头的曲线,但即使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他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阿飞甚至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他只有一个信念,就是跟紧,跟紧这个男人。
阿飞道:“因为你用剑。”
西门吹雪道:“难道你会跟着每一个用剑的人?”
阿飞道:“不,因为你是我见过最会用剑的人。”
这是一种直觉,天生剑心者的直觉。
西门吹雪道:“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阿飞道:“世上最会用剑的人?”
西门吹雪道:“不错。”
他久久地沉默了。
阿飞是一个并不很会说话的人,但是他却永远无法忘记,当时那人眼中的痛苦,挣扎,以及无懈可击的坚韧。
就如同一把剑,经过高温火炼,经过无数次打磨,终于焕发出光彩。
西门吹雪道:“去找他吧,如果你的运气足够好。”
阿飞道:“他是谁。”
“叶城主。”
他道:“你只要知道,他是叶城主就够了。”
雪还在下,但是不断前行的足迹只剩下一个。
他要走到什么时候,他要去哪里?
这一切,阿飞都不知道。
但他知道,这世界上最会用剑的人,是叶城主,他也知道,有一名剑客,即使是在风雪之中都在不断地寻找,不断地寻找前进,或者回归的路。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第100章
一位大侠的保质期是很短暂的。
江湖上,每天都有许许多多的人生,每天又有许许多多的人死,有人练成了绝世武功,又有人因为仇恨被一夕之间屠戮殆尽,朝生夕灭,如同涨潮一般,无论是名声也好,寿命也好,都像流星一般,一闪而过。
在江湖上,只有一种侠客的保质期很长,那就是真正很有实力的人,比如说天机老人,比如说上官金虹,又比如说已经成为传奇的沈浪与王怜花。
甚至还有小李探花,他成名好像已经有几年,但竟然还在成名着,虽然是朝廷命官,也算是一半的侠客,少年时奇遇导致从小习得一身天下无双的好武功,无论是谁找上门来,竟然都没有死。
死的,只有找上门来的仇人。
想来如果他再多活几年,多杀几个仇人,便能成为上官金虹一样,保质期被延长的江湖人。
既然保质期短暂,在江湖上一夜爆红也是可行的,如果能够在初入江湖时打败江湖有名望的大侠,立刻就能踩着大侠的名声上位。
但这虽然是可行的,却很少有人这么做,因为初入江湖的人武功一百个有九十九个都是不行的,即便他们杀了什么人物,对方在江湖上都十分名不见经传,久而久之,这种一夜爆红的操作已经很久没有出现过了,真的想要红,还不如与江湖上数一数二的美人谈恋爱,或者说是散尽万贯家财就为天下苍生,做一个豪爽又四海为家的浪子。
沈浪走的就是最后一种操作方式,当然他的武功与侠义也是天下无双。
但江湖人却没有想到,在沉寂了这么多年之后,真的有人能够通过踩着江湖有名前辈的名声上位,达成一夜爆红成就,而且那被踩着上位的还不是什么侠义无双的名大侠,而是恶名远扬,又非常小气的上官金虹。
上官金虹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一切对金钱帮不利的人都要死,一切抹黑他的人都要死。
没有人知道这条消息是什么时候传出来的,当时,明明江湖上一半以上的人都对《怜花宝鉴》感兴趣,都往塞北马不停蹄地赶路,但在半路上也不知为什么得到了这一条消息,上官金虹带着他的金钱帮,已经到塞北了。
当这则消息入了人耳朵时,他们并不是很震惊,而是有一种意料之中的沮丧,甚至连赶路的速度都慢了下来。
也是,上官金虹这么会放弃如此珍贵的机会,但既然他都出手了,剩下的小喽啰们就一点成功的可能都没有了。
江湖上的人都惧怕上官金虹。
但还没有等他们打道回府,又得知了下一条消息。
上官金虹从塞北回去了,而且两手空空。
这下子江湖人就来劲了,上官金虹怎么会两手空空地回去,难不成他是把《怜花宝鉴》藏起来了?
毕竟谁来这里的目的都是为了王怜花的传世宝。
又有消息灵通者神秘兮兮道:“不是,不是把《怜花宝鉴》藏起来的,是他武功不敌城主,所以被打回来了。”
听见这句话的人表情惊讶到错愕,他道:“上官金虹的实力江湖人有目共睹,还有人能够将他灰溜溜地打回来?”
那人道:“千真万确。”
他挤挤眼睛又道:“我还去天机阁核实消息了。”
天机阁会贩卖不入流的小道消息?
那人脸都松开了。
还真的会,他们好像就无处不在似的,好像只要你有钱就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就像是衣食住行都被人密切监视着,那人就住在他的脑子里。
一开始有人觉得恐怖,但所有向天机阁打听秘密的人,问得都是问题,都是别人的秘密,知晓这些秘密可以让他们的行动变得更加顺利,所以即使心存“天机阁会不会知道我秘密”的疑虑,他们却依旧离不开这古怪的组织。
当所有人都离不开之后,天机阁就不再是天机阁,不再是一栋特殊的楼,而成为某种权威的象征。
只要是天机阁放出来的消息就一定是正确的。
所有,当那人说自己去天机阁核实过之后,就算是听秘密的人表情都变得无比严肃,因为他知道,上官金虹竟然输了。
一个传一个一个传一个一个传一个,明明塞地广人稀,风沙又大得吓死人,时间久了,竟然所有来塞北说要《怜花宝鉴》的侠客都知道了这则消息,他们不约而同地放慢了速度,而将更多精力放在了失败的上官金虹身上。
他们绝对不会关注城主,关注胜者,因为上官金虹都失败了,他们这些乌合之众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
有人忽然道:“金钱帮的帮助竟然都失败了,出手的莫不就是城主?”
也不知道谁回答道:“应该是,不是说《怜花宝鉴》就在城主的手里?”
“那城主的武功岂不是很了不得。”
“如果说上官金虹的武功很了不得,他的武功只会比上官金虹好。”
“这一点你就说错了。”
“我说错什么了。”
“他的武功绝对不仅仅是比上官金虹要好,而是比上官金虹要好上一大截,到他拍马也比不上的地步。”
“何出此言?”
“愚笨,到今天,难道你还不知道上官金虹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那人不说话了,陷入沉默,因为他太知道上官金虹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江湖上所有人都知道上官金虹是金钱帮的帮助,是一位枭雄,是一个绝对不能惹的人,如果你惹到他,就会人头落地。
在上官金虹的眼中,人命,甚至没有一块铜板来得珍贵。
这样一个人,如果被打败了会做什么事?
那人想到,他进入奇门遁甲之中定然不是一个人进去的,以金钱帮的排场,上官金虹出场,身边起码要带上他的剑,荆无命,又或者有许多金钱帮的能人异士,带他们一起去寻找城主的城,甚至在对决中作为旁观者。
如果上官金虹仅仅是差对方一点儿,为了胜过他,城主也精疲力竭,他绝对不会说是遵守江湖人之间的道义,胜者为王,而是让自己带在身边的下属蜂拥而上,直接要了那城主的性命。
因为对上官金虹来说,他输,是一件非常影响金钱帮士气的事,只要有隐瞒的可能,绝对不会让第二个人知道。
反正,这并不是正常的约战。
那人忽然了然,他道:“所以,城主不仅比上官金虹厉害,而且比上官金虹厉害海了去了。”
之前说话的人露出一张孺子可教的满意脸,他点头道:“我猜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