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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我们城主冷艳高贵-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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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夺命镖道:“掌柜是司空摘星假扮的!”
  南王道:“司空摘星?”他的眉眼中已带上了一丝不屑的意味,南王对武林高手不敢小觑,但当人头上顶着“偷”的名号时,却怎么也无法尊重起来。
  盗亦有道,但摊上了盗的名,岂不是难登大雅之堂?
  游侠曰:凡盗因不足而生,又因足而灭,是故,盗存于民间而不入殿堂。
  夺命镖敏锐地捕捉到了从中年人脸上闪过的一丝不屑,他笑眯眯的眼中也有冷芒划过,但很快被不达眼底的笑意遮掩住。
  司空摘星在江湖的地位委实不低,夺命镖自己所学也为“鸡鸣狗盗之辈”的绝学,感同身受之情怕是没人比他更强烈。
  南王道:“可是一小偷?”
  夺命镖道:“不错,他的轻功天下第一,又兼之易容术独步武林。”
  南王奇道:“易容术?”
  易容术是很高深的一门功夫,但他只知道易容术可以将自己伪装成不存在的人,却不知道可以将一个人伪装成另一个存在的人。
  只要有人,就有朋友,有家人,他亲近的朋友和家人一定能从细节处看出端倪,他的儿子,为了成为皇帝已不知道模仿了有多少年,而且他还收买了小皇帝最亲近的太监王安,只有做两手准备,才能保证万无一失。
  他还真不相信,一个人几天的功夫就能将自己变成另一个人。
  夺命镖道:“这世界上总有超出常人的能人异士。”他很确定,除了司空摘星,这世界上绝对没有第二个人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自己变成掌柜。
  南王道:“好,既然你说是他,那定是有了对付他的方法。”
  夺命镖终于不笑了,南王这才发现,即使他是一个很年轻的,长得也很好看的青年,不笑的时候却总让人不寒而栗。
  他的脸并不凶恶,但很狰狞,因为杀的人太多,戾气都浮现于脸上。
  乍看夺命镖的表情,南王呼吸一窒,但又立刻调整过来,他是一个忍辱负重的男人,即使气量不够大,但也很会忍耐,很会将自己真正的情绪埋藏在心底深处。
  夺命镖道:“我自然有对付他的方法。”
  一个贼出现在珠宝店,定然是有什么要偷的东西,虽然夺命镖并不知道他被委托偷什么,却能猜到,他要偷的东西在来来往往的客人身上。
  若不是这样,他不可能扮作掌柜等待这么多天,因为司空摘星可以是个很机灵的人,可以是个很狡猾的人,却肯定不是一个喜欢浪费时间的人。
  他有耐心,但耐心应该会用在值得的地方。
  夺命镖又把伙计叫出来,依旧是伸手不见五指的仓库,没人能看见他的长相,也没有人知道,在仓库中的是一个青年而不是一个老者,他道:“那掌柜有什么不对?”
  伙计既然不知道掌柜的身份,那就肯定不知道雇佣司空摘星的原因,真正雇用他的另有其人,或许因为第一个掌柜死了,金铭灭背后的老板对谁都不信任,被南王收买的线人也不知道,新掌柜是为什么而来。
  伙计想了想道:“大概是没有的。”
  夺命镖道:“大概?”敏锐地嗅到伙计话中的漏洞。
  伙计作回想状道:“他来的第一天问我们要过账本。”
  夺命镖一听有戏,接着问道:“他要找什么?”
  伙计道:“他问我们,上一枚帝王绿翡翠玉佩是被谁买去了。”
  夺命镖问:“谁?”
  伙计大概是找到了那一段记忆,话越说越顺溜,他道:“是燕子巷的吴三爷,最喜欢收集些翡翠挂饰,那枚帝王绿翡翠的价格被炒得奇高,最后还是吴三爷拿去了。”
  他又道:“吴三爷这人行踪不定,但他回京城的头一天定然是要到铺子里看一看的,已经是养成几年的老习惯。”简直比太阳日日东升西落来得还要精准。
  夺命镖道:“你认识吴三爷?”
  伙计又回答道:“德阳楼的牌子砸下来,砸死10个人,就9个都认识他。”
  德阳楼是京城中很有名的一家酒楼,虎皮肉做得尤为好,吃遍全天下的陆小凤最喜欢他家的虎皮肉,这浪子,能够跑到七里十八弯的小街坊里吃面,嗡嗡飞的苍蝇也影响不了他的食欲;他自然也能肩披红披风走进富丽堂皇的酒楼,点上一碟虎皮肉,再点上一壶好酒。
  夺命镖终于满意了,他已从伙计口中知道自己想知道的一切,按照他的习惯,应该杀了这个没有太多价值的年轻人,但他只是个被雇佣的杀手,被雇佣的杀手,是不能违背雇主的意志做多余事,所以,他只道:“没有事情了,你回去吧。”
  伙计很听话,在老人这样神秘莫测的江湖人面前,他一向没有说话的余地,如果说一开始打动他的只是财帛,那么现在,便没有了拒绝的余地。
  伙计走出去,他抬头,天上有一轮明月高挂,月色凉如水。
  吴三爷回到了京城,当他走进店铺鳞次栉比的商业区时,几乎所有人都会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这并不是因为吴三爷是个很很受人爱戴的人,他虽然和善,很健谈,但让迎面向他走来的每一个人都对他报以微笑,确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能让众人这么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金钱!
  吴三爷虽然不如霍休,是天下第一的大富豪,但他也足够有钱,而且他的长相够富态,又喜欢用锦衣包裹自己圆润的身躯,在手指上,衣服上堆砌昂贵的首饰,他甚至有一件衣服,连绣纹都是金线织的。
  吴三爷是个有钱人,而且他乐于展现自己的有钱,在首饰上,在衣服上,在一掷千金的豪爽气上,有了这一切,他便会很容易变得受欢迎,也很容易变得受瞩目。
  他很享受被人瞩目的感觉,当有人像他点头致意时,便会颔首回礼,等他走到金铭灭时,怕是已经颔首了几百次,几千次。
  司空摘星假扮的掌柜已经等他多时,当吴三爷迈步进店铺时,他脸上和气的笑容又真诚了三分,这并不夸张,哪怕是死了的掌柜,在见到贵客时,笑容也难免会变得更加热忱。
  这世界上是绝对不会有人讨厌银子的。
  掌柜道:“有一段时间没见着您了,吴三爷。”
  吴三爷笑道:“掌柜可好?”他又说,“最近有什么新奇的货品?”
  掌柜用眼神吩咐伙计将新品放在托盘中呈上来,眼神飞快地在吴三爷腰间一扫。
  不是,司空摘星暗叹一声,他被请来偷的帝王绿翡翠玉饰并没有被带在身上。
  掌柜道:“怎么没见您前些日子才买的玉佩?”
  吴三爷道:“前些日子外出时还一直戴在身上,今天回来,就少不得换一块。”那翡翠,怕是给他放在家里。
  司空摘星眼神一闪,笑得更加真心实意了一些,但没人能看破,他薄薄面具后的笑脸。
  今天晚上,偷王之王司空摘星,怕是少不得要在吴三爷的院子里绕上一圈。
  司空摘星:这世上,还没有什么他偷不到的东西。


第11章 
  陆小凤回到京城,他没有一下船就直奔金铭灭去,反而是找了家店,好好地洗澡,将身上因为来回奔波而染上的尘土洗净,然后换了身衣服。
  陆小凤一直是个很英俊的男人,当他不把自己打理干净时,身上总有一股浪子的不羁劲,但当他将自己打理干净,换上新衣袍时,最苛刻的女人怕都要多看他两眼。
  上德阳楼,点了一盘虎皮肉连几碟小菜,温一壶热酒,日子别提有多惬意。
  朋友来了,是和他打赌的朋友,他看陆小凤,微笑道:“已经解决了?”只要是知道陆小凤传奇经历的朋友,都会对他的智力和体力抱有绝对的信心,因为他是陆小凤!
  陆小凤喝一口酒,把嘴里塞满的肉咽下去道:“还没有。”
  朋友在他身边坐下,让店小二给自己添了一副碗筷连并几个菜道:“那是快解决了。”他竟然比陆小凤自己对他都有信心。
  陆小凤并没有觉得苦,因为被朋友信任是一件很好的事,而且,他确实有了眉目,便道:“或许。”
  等他搞清楚猴精偷得是什么,结果便自然明了。
  夺命镖悄悄跟在吴三爷身后,他已知道司空摘星的目标是什么。
  吴三爷一路摇摇晃晃地走着,速度很慢,方便更多人看见他,向他点头致意,从金铭灭走到燕子巷,竟然花了近一个时辰。
  那实在是座很大的院子,而且建得富丽堂皇,朱红色的瓦片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墙面上好像贴了金子。
  他很有钱,却从来都不用担心自己的安全,因为吴三爷是一个很乐善好施,人脉也很广的人,他的朋友很多,也愿意出手一二保他安全,所以,即使他的房屋建得再宽敞亮堂,也很少有人会把主意打到吴三爷头上。
  夺命镖尾随他身后,在院子里一阵翻腾,他的轻功没有司空摘星高明,但也不算差,能做到“来无影去无踪”,又兼之很有一手翻箱倒柜的功夫,很快便找到了被吴三爷视若珍宝的帝王绿翡翠。
  在藏宝阁的最后一间。
  他打量四周密闭空间,以及摆放在房间的一张床,笑眯眯的。
  知道司空摘星要偷什么,还担心治不住他?笑容变得更加阴狠,不过就是个偷而已。
  金铭灭打烊时间不早也不迟,当最后一丝落日余晖被夜幕吞没,店铺的大门便落锁。
  掌柜在一笔一划地算账,伙计则把贵重物品全部移进库房,有伙计道:“要一起喝一杯吗,掌柜的?”
  掌柜是个和善人,也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如果被伙计拉去喝酒,便会豪爽地结账,他道:“今天不去。”
  伙计奇道:“是家里有什么事?”
  掌柜道:“不是。”
  伙计又道:“那是公事?”
  掌柜道:“也不是。”
  伙计的好奇心大盛道:“有什么事比喝酒还重要。”
  掌柜道:“自然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这世界上还有比金钱交易更加赤裸,更加公平的雇佣关系吗?
  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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