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信条-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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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若被一枚枚RPG火箭弹击中,食尸鬼被炸的碎肉乱飞,支离破碎,片刻间,就倒了一大片。
一块块皮肉噼噼啪啪地燃烧着,洒落在战场上,冒着黑烟,散发着一股焦臭的味道。
“魔法师果然是最强的伤害输出职业,这破坏力,霸道死了!”红甲战士赞叹,可惜他没有成为魔法师的天分,只能做个肉搏近战。
“只剩下三只了,你们挡住!”
随着食尸鬼的数量越来越少,芬妮终于不用作肉盾,有时间补充魔能了。
“哇,你的魔石品质很高呀!”从唐顿的背囊中抓出一块大个的魔石,女骑士惊叹了一句后,稍稍远离了食尸鬼后,开始汲取魔能。
唰!
二十秒后,芬妮挥手,一捧光辉洒在汉娜头上,这是神术清醒祝福,可以缓解高强度施法带来的疲惫感。
“给我加持耐力光辉,我要扛不住了。”红甲战士吼了一嗓子,战斗到现在,他都要累瘫了。
当敏捷光辉洒到头上时,唐顿立刻感觉到身体轻盈了不少,脚步更灵活了,躲闪食尸鬼的攻击更加简单,至于耐力光辉,让他觉得还可以再战一星期。
如果说刚才还只是觉得丢了面子、不想被轻视,唐顿要学起手三神术,那么现在切实的体会到好处后,他更加不会错过了。
“我的起手三神术可以双倍加持哦!”危机即将解除,女骑士终于有闲心炫耀了。
三神术是基础,简单、易学,任何圣骑士都会,但是想要精通,就需要花费时间了,当然,还需要资质,不过一般没有圣骑士去费那个力气,因为随着每一次大阶位晋升,三神术效果都会自动增加一倍。
第0028章 女法师
从灵魂阶升到屠龙阶,起手三神术就可以加持四倍的力量、敏捷、耐力,足够用了,何必花费力气去精通?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去学习威能更加强大的神术,毕竟神术太多了,一位神骑士穷其一生,也不可能全部学完,自然需要取舍。
圣骑士除了神术,还可以像战士一样,学习各种武技,即便是魔法师,也可以服用各种药剂、强化锻炼身体,可是为什么他们从来不去做?因为对于魔能者来说,时间是最宝贵的。
灵魂阶,加固灵魂本源,增加灵魂力,让魔能者可以更快的汲取魔能,身体素质会有些许的提升。
战争阶,是对肉体的完美强化,心脏、筋肉,骨骼,都会在魔能的淬炼下,变得更加强壮。
一般的近战魔能者,在晋升到裁决阶的时候,身体素质可以增加十倍左右,即便是一向以孱弱著称的法系魔能者,也可以有两到三倍的提升,毕竟他们把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冥想、练习魔法,身体强化注定不会太多。
裁决阶,魔能者的身体强度几乎已经定型,以后的提升幅度不会太大,这个阶段,主要是魔能贯通,让灵魂种子和身体更加的契合,让身体更好、更多的承载魔能,可以发挥出百分之百的战斗力。
在这一阶段,天赋第一次进化,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神之恩赐,那就是可以召唤一只魔仆。
屠龙阶,顾名思义,意味着魔能者拥有了挑战巨龙的资格和实力,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在这一阶段,生命增加。
哪怕是号称寿命最长的高等精灵,也是会死的,更别提只有百年寿命的人类,谁不想永生不死?
几乎大多数魔能者都像上紧了发条的魔偶,在朝着屠龙阶不懈地努力。
圣骑士当然不会在起手三神术、甚至是一些不常用的中阶神术上浪费珍贵的时间,最快的晋升屠龙阶,才是众多魔能者的追求和目标。
芬妮天分不错,没有花费多少时间,就在灵魂阶达到了这个程度,所以她有骄傲的资本。
“羡慕!”哈姆雷特言简意赅的表达了他的态度。
“还是太慢了。”芬妮摇头,“我想要光环呀!”
光辉只能单体加持,也就是一次加持一个目标,但是圣骑士升到战争阶后,光辉可以自动升级为光环,变成群体加持。
虽然光环要耗费更多的魔能,但是同一时间,可以给群体目标加持神术,在瞬息万变的战场上,战术意义不言而喻。
食尸鬼只剩下了一只,在众人的打击下,摇摇欲坠。
“人头是我的了!”红甲战士暴吼一声,一柄魔能形成的长枪骤然出现在他身侧,疾射向食尸鬼,刺穿了它的脑袋。
“讨厌,你又用天赋抢人头!”芬妮嘟起了嘴巴,虽然抱怨,但是任谁都听得出她是在调侃同伴。
“哈哈,不好意思,我的天赋血之枪就是为了抢人头而生的!”看着死去的食尸鬼,红甲战士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挑了挑眉毛,一脸的得意。
“你的天赋是什么?”芬妮看向了唐顿,很好奇,“不适合战斗吗?”
“赶快打扫战场,尽快离开这里!”唐顿岔开了话题,他不会把自己的天赋告诉陌生人。
“嘁,不说就算了。”被拒绝了,让芬妮脸色不渝。
红甲战士掏出了一块灵魂石,正要抽取尸体上的灵魂残骸,就看到一缕缕绛紫色的雾气飘了出来,被吸进了唐顿的背包中。
魔典是不会放过这顿大餐的,不等唐顿开口,已经行动了,反正待在背包中,也不担心被人看到。
“抱歉!”唐顿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荷玛的吃相太难看。
“该道歉的是我。”红甲战士不好意思得笑了下,按照组团时的不成文规矩,唐顿出手逆转战局,救了他们,战利品都应该是他的。
汉娜三人没有取灵魂石抽灵魂,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哈姆雷特强撑着身体,去扶箭手,可惜太迟了,他已经流光了鲜血,失去呼吸。
“谢谢你了。”汉娜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水,朝着唐顿伸出了右手。
这是一个漂亮的女孩,虽然才十七岁,但是已经流露出了御姐的气息,她身材高挑,胸部发育的很大,宽大的束腰法师袍根本包裹不住,走动间,都会轻轻的摇晃,带出诱人的弧线。
“先离开吧!”唐顿轻握了一下,就松开了。
汉娜给他最深的影响,就是那双天蓝色的眼睛,充满了自信和骄傲,相当有主见,而且说话间,完全就是一队之长的态度,显然是经常发号施令的大人物。
没有人想在这里久待,短暂的休息后,五个人踏上了回程的路途,当走出乌鸦岭,再也闻不到那股恶臭的时候,哪怕是最在乎形象的汉娜,也坐在了地上。
气氛轻松,大家也有了交谈的兴趣。
“一个野路子出生的圣骑士是没有前途的,你应该进入神学院学习下。”汉娜拿着法杖,敲了敲地面。
芬妮三人立刻停止了交谈。
“不用担心入学资格,以及学费问题,我会帮你办妥。”汉娜开出了价码,要还唐顿人情。
“谢谢,不过我不需要。”唐顿心说还有一个地下城等着我去探索、占领,哪有时间跑去神学院做神棍。
“你的晋升路线是不对的,身为圣骑士,应该在神术上下功夫,修炼武技,会得不偿失的!”维埃里,也就是那个红甲战士,听到唐顿拒绝,赶紧劝他,“你别觉得不好意思,你救了我们,汉娜付出这些代价,是应该的。”
“真的不用。”唐顿皱眉,“我不是为了回报,才救你们的。”
汉娜很少被顶撞,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来乌鸦岭做什么?”芬妮看到维埃里给自己丢了一个眼色,立刻心领神会的出言询问。
“采魔药。”唐顿站起了身,“你们没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嘿,唐顿兄弟,别着急呀,为了表示心意,我请你吃饭呀?”维埃里跳了起来,嘴上喊着,可是眼睛却是看向了汉娜,做了个口型,“留下他吗?”
“这些人实力都不低,就当做是送个人情吧!”唐顿哪有时间和他们扯淡,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了,至于他们消耗的两块魔石,他不是吝啬的人,再加上很欣赏哈姆雷特的性格,就当做是馈赠了。
“嘁,不过是一个连起手三神术都不会的垃圾圣骑士,嚣张什么?”芬妮看着唐顿的背影,撇了撇嘴角。
“他的实力大概在灵魂一阶,居然独自进入乌鸦岭,不是疯了,就是有必须去做的目的?”维埃里摸着下巴,摇了摇头,“我是不相信那个什么采魔药的答案。”
“别这么说,他的武技很好,武器也不错。”哈姆雷特不想听到同伴非议救命恩人。
“这么一说,我更加奇怪了,看那个小子的皮肤、言行举止,就是个风吹日晒的平民,他怎么可能用得起完美级别的战斧?”维埃里舔了下干裂的唇角,一脸的艳羡,“说实话,我都有抢他一把的冲动。”
“你在开什么玩笑?”芬妮愕然,“一件完美级别的武器,足以掏空一位子爵的家底了。”
“他没看错,那柄战斧散发着一股子部落味儿,叫撕裂龙牙,是先祖祭坛特有的献祭装备。”汉娜是圣乔治学院的优等生,这些知识,在大图书馆中看到过,“他那个二十秒的狂野爆发,应该是激活了巨人之力效果,可惜了,他如果拥有巨魔血统,发出的威力会更大。”
“我就说不对劲么,原来是靠着一柄完美级战斧提升战力,鄙视他!”芬妮自动忽略了她手中的那柄卓越级双手剑,“要不是碰上了一只实力大概在裁决五阶的高阶食尸鬼,咱们哪用得着他出手帮忙?”
芬妮很不忿。
“得了吧,要不是咱们运气够好,装备够好,一准变成食尸鬼的午餐。”维埃里想到这次的经历,依旧心有余悸。
“不对,他虽然不会神术,但是武技很娴熟,你们没看到他斩杀食尸鬼吗?非常有经验,就像特别了解它们似的。”哈姆雷特回忆着唐顿的战斗过程,给出了评价。
“他很厉害,攻击中,几乎没有多余的动作,而且下手极准。”维埃里点了点头,作为一名近战,他对于唐顿的战斗方式,体会更深。
“诶?我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