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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转角遇到爱-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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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到什么地方吃饭啊?”孔彦祥边开车边问心蕾。
“我对台湾的地方不熟,你看着办吧。”心蕾依旧是标准的大家闺秀的神态和表情,微笑着回答。不知道为什么,同样的动作在别人的身上,孔彦祥会觉得做作,但是出现在心蕾身上,却让他感觉赏心悦目。
台北的街头,堵车是常有的事情。现在,两人就遇上了。
“你不要着急,马上就好了。”孔彦祥自己也很着急,但还是在安慰心蕾。
“没有关系的,我不饿。”
不饿才怪呢,中午的便当还没有吃就被抢走了,谁让她今天失算,带什么不好,带的是阿妈的蚵仔煎,全被抢光了不说,而且还被人埋怨根本不够分”。
两个人正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心蕾的视线忽然被从小巷里走出来的两个人吸引住了。
那是一对情侣,两人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十指相扣。男孩正和女孩说什么,那女孩长得很漂亮,笑得也很甜美,周围一些上了年纪的人全都用一种欣赏的眼光看着他们,因为他们是极为出色的一对。
但是在心蕾看来,就算是脚底下裂开了一道深渊,也没有比眼前看到的更让她惊讶的了。
因为那一对璧人中的男孩,俨然就是秦朗!
怎么会这样?
一时间,她的脑子乱极了。那个女人是谁?为什么从来没有听秦朗说过?但是看他们的样子,如此之亲昵,好像也不是在一起一天两天的样子了,难道是秦朗的女朋友?但是如果他有了女朋友的话,为什么自己从来没有听说过呢?难道秦朗连自己也要隐瞒?
想到这里,有些奇怪的感觉,连嘴里都有些发苦,好像是什么东西哽在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很难受很难受。又好像心都被生生地揪掉了一块,火辣辣的疼,好闷,都不能呼吸了。
为什么这样的暗,那些霓虹灯呢?那些在晚上不停息、照得人讨厌的霓虹灯呢?为什么一盏也不亮了?整个世界都变成了黑白的,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自己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事情,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这样难受的感觉?秦朗是自己的好朋友,他有了喜欢的女孩子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啊,为什么自己还会有这样奇怪的感觉?这样难过?为什么?一定是因为他没有告诉自己,一定是这样的,这样好的朋友,却不告诉自己他已经有了女朋友了,真是一个过分的家伙!对了,一定是这样,一定是这样的!好朋友就应该分享所有的秘密,所以,秦朗应该告诉自己他有了女朋友,但是这个家伙却隐瞒得严严实实的,实在是太过分了,是的,一定是这样的,没有错,一定是这样……
“你怎么了?”孔彦祥看到心蕾明显的阴晴不定的脸色,忙关切地问。
“没有什么。”心蕾发觉了自己的失态,忙冲着孔彦祥笑了笑,把手塞进了孔彦祥的手里。
孔彦祥有些受宠若惊,心蕾从来没有主动地握过他的手,但是这次却……他捏紧了心蕾放在自己手心里的手,那安稳的感觉,好像握住了这样的一只手,就握住了整个世界。
“我找到了你,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真正能让自己心动的人,感谢上帝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孔彦祥感慨地说,“我既然握住了你的手,就不会松开了。”
秦朗送娉婷回到了家,这是一间不大的公寓,布置得很温馨,一切都井井有条,这让秦朗不禁想起了当初心蕾刚刚住进自己家的时候。
那个时候,屋子乱得简直就像是一个猪圈,什么都是乱放的,就像那个时候的心蕾,一切都是凌乱的。但她还是坚强地走了过来,现在的她总算是该苦尽甘来了,那个男人看起来好像很喜欢她的样子,心蕾和他在一起的话,以后一定会过得很好的,那么自己,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想到这些,秦朗自嘲地笑了笑。这样想着的自己,就好像是一个老爸,看着自己年轻的女儿终于要出嫁的那种无奈,原来自己真的可以无私到如此呢。
“想什么呢?”娉婷对他笑了笑,递过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先换鞋吧。”
“换鞋?”秦朗哭笑不得地看着面前的“流氓兔”拖鞋,“就算是让我换也找双合适我的好不好?这样的拖鞋换上会笑死人的。”
“这里又没有别人好不好?再说,我的房子里那会有男人穿的拖鞋啊?你就将就一下吧,还有的男人为了女朋友,连女装都穿,你只是穿双拖鞋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啊?”
第60节:转角遇到爱(60)
穿女装?秦朗猛地一震,自己,不是也有过那样的时候吗?为了心蕾穿过女装,在大陆的时候,真的是很久以前了。原来,自己在还没有发觉喜欢心蕾的时候,就已经在做了;原来,那么久以前,自己就已经开始,开始没有办法自拔了。
如果爱你是一种瘾的话,我早已欲罢不能。
“快换啊,还愣着干什么?”看到秦朗站在那里发愣,娉婷又喊了一声。
“好啊。”秦朗答应了一声,换掉了自己脚上的运动鞋,把脚委委屈屈地塞进了那双拖鞋里。真没有想到,为了心蕾,还要享受一下穿“小鞋”的滋味。
穿着小鞋来到客厅,娉婷亲手给秦朗泡上一杯香茶,自己回到屋里,捣鼓了一阵,拿出来一个做工精致的18世纪宫廷风格的首饰盒,像献宝一样地打开,放到了秦朗的面前:“你看吧,这就是我给你说的东西。”
盒子里的首饰连同秦朗这样的外行人也知道价格不菲。
所有的首饰一应俱全,都是用珍贵的黄金、钻石、翡翠、玛瑙之类制成的,其中最上面放的是一个很精致的王冠,王冠最中间镶嵌着一颗蓝色梨形钻石,钻石下面镶嵌着碎钻,就好像是璀璨的银河。
“这个好漂亮啊!”秦朗惊呼,用手拿起来细细地观赏,“这个东西好漂亮,真是难为怎么做出来的。”
“你真有眼光,这个可是这一盒中最贵的,上面镶嵌的那颗钻石有30多克拉,被称为‘回忆之星’。”
“30多克拉的钻石?”秦朗吓得一哆嗦,差点就把王冠掉到了地上,“这东西竟然会这样贵重?”
“没有什么啊,这个是家传的,我只是看看,从来没有带过呢。”娉婷随手拿过来,就好像是拿什么小玩意一样的漫不经心,“我又没有合适的场合戴。”
“你……”秦朗实在是没有想到,这个看似普通的花店老板竟会有这样雄厚的身价,自己原来一直小瞧了她呢。
“你们家这样有钱,你为什么要自己出来打工?”秦朗憋了半天,问出了这样一句话。
“呵呵,难道家里有钱就不用出来打工了吗?”娉婷笑得很自然。
“不是,我只是觉得……”秦朗仔细地寻找合适的措辞,但是实在是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犹豫了半天,只好笑了笑,笑得很尴尬。
“因为寂寞吧。”娉婷笑了笑,那是从来没有在她脸上出现过的那落寞的笑,“是因为寂寞啊,一个人,一个人住在一间冰冷的大房子里,爸爸妈妈都好忙,很多天见不到人的影子,就算回家来,也是形色匆匆的,不能陪我。家里就只有我和佣人,但他们对我都是毕恭毕敬的,我没有朋友。后来,爸爸妈妈因为飞机失事去世了,就更只剩我一个人了,所谓的监护人只是想霸占我家的财产而已。我有能有什么办法呢?作为一个小孩子,我也就只能忍受而已。总算到了18岁,我把属于我的财产抢了回来,但是视力却开始一天天的下降,我这才知道,我们家有这样的遗传史。那天,我哭了一整天,然后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悲哀,就像一个提线木偶一样,没有自己的生活,什么都没有,自己是什么都不知道了,所以,我决定以后要为自己活着,于是我改名换姓,到世界各地流浪,忽然有一天,我来到了台湾,发觉自己喜欢上了这里,于是留了下来,用自己的努力开了这家小小的花店,用自己的双手赚钱养活自己。”
“没有想到,原来是这样。”秦朗好半天都还沉浸在故事里,许久才说了这样一句。实在是太震撼了!没有想到,这个看来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女孩竟然有这样的经历和感悟,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娉婷实在是比自己成熟了许多。
“所以,我认为,要是真的喜欢一个人,就应该去争取,因为生命只有一次,永远没有重来的机会,要是你没有好好把握的话,总有一天是要后悔的。你知道吗?我现在最后悔的是小的时候,我没有多陪陪我的父母,要是知道他们会在那样年轻就去世,我一定会天天在他们身边,但是现在,我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秦朗知道,娉婷是在劝自己去面对,但是自己真的可以吗?
“呵呵,好好的说起这样煞风景的话,真扫兴。”娉婷笑了笑,巧妙地转移开了话题,“你先挑首饰,我帮你找手袋去,我家的手袋可全部都是我妈妈收藏的古董手袋,都是很值钱的东西呢,拿出去绝对够拉风的。”说着,就又回到屋里,丝毫没有防备地把秦朗和一大盒珠宝放在客厅。
这样的放心让秦朗有些感动。
“你说你买的礼服是白色的吧?”娉婷捧了一大堆手袋从房子里走了出来,“我想让你自己挑,但是要以我的意见来看,我觉得还是这个银白色的手袋比较合适。”
第61节:转角遇到爱(61)
通体银白,好像是用银丝编织的一样,上面全都是用小粒珍珠拼成的图案,包上的搭扣全部都是纯金的,很是绚丽,小小的在放手里,精巧至极。
“女孩子用的东西都是这样费事啊。”秦朗感慨着,捧着那个晚装手袋赞不绝口。
“没有费事啊,只要是漂亮的东西女孩子都会喜欢,这是天性。”娉婷解释道,“对了,首饰挑好了没有?”
“这……”秦朗犹豫了一下,“我不知道拿哪个比较好,都实在太漂亮了。”他干脆实话实说。
“都拿走可不行,好多都是我的嫁妆,给你拿跑了怎么办?”娉婷开着玩笑,随手从盒子里拿出了几件,其中就有那个最漂亮的王冠,“就拿这几个好了,都是和白色很相称的颜色。”
“这些……”秦朗看了看自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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