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岭雪探秘红楼梦-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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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可以确定了,迎春的专长是下棋。
元宵夜迎春的诗谜中说:
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
因何镇日纷纷乱,只为阴阳数不同。
贾政猜是算盘,迎春也应了。但这很可能是她懦弱性格的又一表现,就是明明贾政猜错了,她也碍于礼貌不好驳回,只得胡乱应了个“是”。然而真正的答案很可能是“围棋”。因为只有围棋的黑白子,才可以合得上“阴阳数不同”之语,算盘虽然也可谓之“镇日纷纷乱”,但又哪里扯得到什么阴阳呢?
迎春的懦弱性格,真是自始至终,无处不现。只可叹委曲终不能求全,到底还是摆脱不了“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梁”的悲惨命运。
《红楼梦》现存八十回回目中,只有两条与迎春有关,一个是七十三回《懦小姐不问累金凤》,再一个就是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
“懦”是她的性格,“误”是她的命运。二小姐贾迎春这一生,实在是太窝囊、太懦弱、太倒霉了,正像是围棋术语中常说的那句话:“一子错,满盘皆落索。”
她的最终结局虽然在八十回中没有来得及写出,但是判曲《喜冤家》已经说得明白: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还构。觑着那,侯门艳质同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一载荡悠悠。”
很显然,迎春出阁后,为孙绍祖所作践,婚后一年便死了。但是,迎春再懦弱,毕竟也是“侯门艳质”、“公府千金”,为什么会嫁给如此不堪的一个丈夫呢?
且看第七十九回《贾迎春误嫁中山狼》中对这门婚事的写法:
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这孙家乃是大同府人氏,祖上系军官出身,乃当日宁荣府中之门生,算来亦系世交。如今孙家只有一人在京,现袭指挥之职,此人名唤孙绍祖,生得相貌魁梧,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变,年纪未满三十,且又家资饶富,现在兵部候缺题升。因未有室,贾赦见是世交之孙,且人品家当都相称合,遂青目择为东床娇婿。亦曾回明贾母。贾母心中却不十分称意,想来拦阻亦恐不听,儿女之事自有天意前因,况且他是亲父主张,何必出头多事,为此只说“知道了”三字,余不多及。贾政又深恶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因此倒劝谏过两次,无奈贾赦不听,也只得罢了。
从这里看,贾赦发嫁迎春的理由并没有什么大错,那孙家出身军门,有财有势,孙绍祖相貌、体格、功夫、交际手段,样样都好,既在兵部候缺,想必前程远大,作为庶出的迎春嫁得这样一个夫婿,“硬件”上并无不妥。
奇怪的是,孙绍祖已经快三十岁了,在那个年代算得上很“老”了,至少比贾琏大得多,又“家资饶富”,为何却没有老婆呢?书中说他“未有室”,这可能有两种解释,一是不曾娶亲,二是原配死了。其中又数后一种可能性更大,那么,迎春嫁过去等于是做“填房”,同邢夫人、尤氏的身份相似,显然是有“低就”、“下嫁”的意味,贾母和贾政的不满意也就很容易理解了。
真正有疑点的,是贾政所指的“不能了结之事”。其深层含义就是,当年孙家有事求贾家帮忙,遂拜在门下以求庇护。换言之,贾家曾对其有恩。
然而孙绍祖却不这么认为,他非但不报恩,还反咬一口。据迎春归宁时回来转述说:
“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如何来理解这番话呢?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呢?
固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还出手八百两银子,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那周太监来打秋风,张口就一千两银子,贾琏虽艰难,也还捣腾得出,可见“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
因此,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至于那五千两银子,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结之事”求贾家帮忙拆理时,拿来送礼的。如今事情了结,他又翻脸不认账,得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那么她在第八十回的归宁,就是对大观园的最后一瞥了。而她对王夫人所说的话,也就成了谶语:“乍乍的离了姊妹们,只是眠思梦想。二则还记挂着我的屋子,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
这可谓是二小姐贾迎春留给我们的最后遗言了,怎不让人为之一掬辛酸泪?
☆、八、不闻菱歌听佛经——贾惜春
贾府四艳中,迎春和惜春的结局通常都是没什么争议的,即一个嫁后惨死,一个出家为尼。
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境》看到的册子中,关于惜春的那一页,画着“一所古庙,里面有一美人在内看经独坐”。其判云:
堪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而惜春在全书中第一次开口说话是在第七回《送宫花贾琏戏熙凤》中——
“只见惜春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一处顽笑,见周瑞家的进来,惜春便问他何事。周瑞家的便将花匣打开,说明原故。惜春笑道:‘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可巧又送了花儿来,若剃了头,可把这花儿戴在那里呢?’说着,大家取笑一回,惜春命丫鬟入画来收了。”
这是全书中惜春的第一句台词,竟然就是“明儿也剃了头作姑子去”。
接着,第二十二回“制灯谜”一段,写明惜春的谜语:
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
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
庚辰本在此有双行夹批:“此惜春为尼之谶也。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
可见,惜春出家为尼的结局无可质疑。但是,她是在什么情况下出家的,又为什么会落得个“缁衣乞食”的惨状呢?
在高鹗的伪续中,惜春的出家相当从容,不但仍住在大观园拢翠庵中,而且还有紫鹃做伏侍丫环,这显然与脂砚“缁衣乞食”的批语相悖,故不足取。
然而这也让我们知道了,倘若家境尚好时,即使惜春心冷意冷,一味倔强地要出家,就像探春说的:“这是他的僻性,孤介太过,我们再傲不过他的。”贾府那么多家庙庵堂,总会为她安排个不错的去处,就如妙玉的家人一样,虽然舍了她,却仍让她带走大量古董宝贝,随身还有两个老嬷嬷、一个小丫头伏侍,绝不至于看她托钵行乞去。
由此可知,惜春的出家,应是在事败之后。
我的朋友佛学专家陈琛曾经写过一本《和尚——出家人的日常生活》,其中有整整一章讨论出家的程序,这里,只引用一小部分:
“首先,出家人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比如为人子女的,出家前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的要辞去官职;身为奴仆的要解除主仆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如果信奉过其他宗教,要坚决破除,断绝一切来往等。总之,在出家前要摆脱尘世生活的一切拖累,所谓的‘跳出红尘’。
”要出家的也得接受‘健康检查’。患有恶疾的人被认为没有出家的资格。而佛教更加忌讳的是‘黄门’(阉人)。男性(女性)性征不全的人被视为身体不净,是不允许出家的。犯过重罪的人同样不被佛门接纳。
“要受戒的人还得向寺庙交纳一定的戒金,以充戒堂的灯烛香花、戒牒、戒录等费用……”
——可见,俗家人并不是想出家就能出家的,要经过相当缜密繁琐的手续。当然,托人情、有关系的除外,比如鲁智深杀了人,但通过走后门,还是蒙混过关了,也因此有了宝玉为之赞叹不已的那段《山门》唱腔。
其实,这些关于出家的规矩和程序,在《红楼梦》中也有相当完整的体现,比如第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美优伶斩情归水月》中写到芳官、藕官、蕊官三人一段,就有很详细的描写:
一时候他父子二人等去了,方欲过贾母这边来时,就有芳官等三个的干娘走来,回说:“芳官自前日蒙太太的恩典赏了出去,他就疯了似的,茶也不吃,饭也不用,勾引上藕官蕊官,三个人寻死觅活,只要剪了头发做尼姑去。我只当是小孩子家一时出去不惯也是有的,不过隔两日就好了。谁知越闹越凶,打骂着也不怕。实在没法,所以来求太太,或者就依他们做尼姑去,或教导他们一顿,赏给别人作女儿去罢,我们也没这福。”王夫人听了道:“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