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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疾风少年-第10章

小说: 疾风少年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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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想到这里还不只他一个坏蛋、混蛋、笨蛋,其他兄弟都是!他们高声应诺,高举兵器,高呼口号,做好了马上出发的准备,就等我一声令下了。
    等等,你们都看着我干吗?难道在等我一声令下?不会吧,你们把我也算进去了?
    事到如今,我只有硬着头皮上了。我忽然想起了柳老头,他说过:在道上混,就是混个面子。只有你有面子了,别人才会给你面子。面子就是……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万万不能落了面子,不然连他们都唾弃我了,我不是又要回到那种人见人欺、暗无天日的日子了吗?
    等等,柳老头?神卜会?那不是……也?不知道这个办法行不行,现在只有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挺起胸,大无畏地扫视了众人一眼,正气凛然地说道:“你们都不用去了!我一个人去!”
    ?????
    看着众人头上冒出的问号,我没有答理,对报信兵道:“你确定是郑宣带队?”
    报信兵点点头。
    “你不要搞错哦,不然连我也会没命的。”
    报信兵虽然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狠狠地用父亲母亲十八代祖宗以及自己的名义发了一个毒誓。
    “好!”既然带给我勇气的原因有了实施的对象,我一下变得豪气万千,对各位道:“兄弟们,如果你们想天宇、远志和我能安全回来,就不要跟来,让我一个去!”
    “你们相信我吗?”我想接受欢呼。
    愿望达成,三十几个兄弟一起回答:“相信!”然后纷纷称赞我。我飘飘然地骑上了摩托,我相信在这一刻,我的形象在他们心里变的更高大了。
    我之所以要一个人去,无非是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不跟来,会成为与郑宣谈判最大的筹码;二……二……二,呵呵,如果在我赶去时,马天宇已经死了,我落跑也方便些,不用被他们拉去报仇,以卵击石。
    只要能保住命,再回到以前那种日子我也认了。
    上天保佑,阿门!
    ※※※
    作者语:呵呵,没想到六月十一日《十六少年兄之山猫》刚收录入幻剑,十二日第三十只NBA球队夏洛特山猫就成立了,好巧。
    其实这部书我是在高中一年级时候写的,原名为《十六少年兄三部曲之山猫》,本来打算写三部,三个十六岁少年不同的故事,不过写完第二部就停笔了。这第一部完手稿于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它是太监了。:)
    而与之同一时期写的《龙腾三国》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太曲折,所以只有构思,手稿止于二十多章。
    现在我是更新一章《龙》,再更新一章《猫》,尽管《猫》有手稿,只需修改一下就可以录入,但因为《龙》的速度,所以总体速度比较慢。一般每个星期每书更新一章。
    



第8章 运气

           题外话
    若干年后,有很多人都羡慕我那如慧星般崌起江湖的奇迹,许多知晓我身份的后生晚辈都来请教我成功的最大秘诀,我当然是言无不尽。
    “我为什么能成功?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呀。你们看看我……喂喂喂,别用那种眼神,小心我PK你,这种身材叫精华,你们没听说过浓缩的都是精华吗?你们再看看我的样子……靠,你们的眼睛怎么都在说‘不过如此’?想当年,我不仅是山猫的大哥,还是山猫的形象大使!别笑,不信你们去问小马,你们的战神偶像马天宇,他要是敢说,不,是说我当年不帅,我就给你们舔皮鞋。现如今这个样子,也是身经百战留下的后遗症。说到小马,当然那些忠贞不二的伙伴也是我成功的关键,他们之所以能对我、对山猫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跟我风华绝代的魅力也是分不开的!”
    “操!停停停,你们别吐了,我老实给你们说吧,除了以上那些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好运一直陪伴着我。”
    “没有运气,千万别混黑社会!”
    ※※※
    当我如偷油的老鼠般踮手踮脚挨到了能看见七杀酒吧的转角处时,心里一凛。
    靠,为了我们值得出动这么多人吗?酒吧门口简直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一百多人挤満了这小小的一条街,全是统一身着恶龙腾云服势的舞龙会成员。
    拜托,拜托,一定要是郑宣带队!保佑,保佑,马天宇还没有嗝屁!
    以我这种非凡命格,上天当然要听从我的祈祷。不一会儿我就在从人群中发现了郑宣、马天宇,顺带周远志的身影。
    运气真不错。
    马天宇、周远志都分别被两个壮汉挽着手抬着,他们都耷拉着脑袋,双腿半曲半跪的,以他们破烂的衣服和不停从身上脸上滴出的鲜血来看,全靠那搀扶的人支持,不然早就躺在地上了。而他们面前站着一个高不了我多少,穿着花衬衫,二十四五岁左右的人,当然就是现在而言对我最亲爱的郑宣。
    幸好这条街很小,再加上舞龙会纪律比较严格,这么多人都没有喧哗,让我能清清楚楚听到他们的对话,并且找到了一个绝好的角度从人缝中看到他们的表情。
    只听郑宣说道:“幸好老子带了这么些人来,不然还让你们跑掉了!现在你们倒是跑给我看呀?”
    马天宇艰难的昂起了头,以他招牌性动作对郑宣作出轻蔑一笑,不过可惜,说不出嚣张的话来。
    郑宣哼了一声,旁边两个“善解狗意”的狗腿马上一人给了马天宇一个耳光。
    “你们都不错,怪不得斩鬼会能从三流升到二流,你,马天宇,去年我对你雨夜屠杀还抱怀疑态度,不过现在我相信了,你绝对有这个能力!只要你告诉我那三寸丁在哪里,我马上让你成为舞龙会特种部队的副司令,而你旁边这位,周远志是吧,一样可以。”
    “他妈的,你那种小样儿还装着爱什么才,没事干吗追着我不放。老子就在你旁边,你来咬我呀!小马那种铁哥们是绝对不会出卖我的。”我大怒,心里却有点虚,把自己的身体再往角落靠了靠,而且担心在“死”面前,很少有绝对的伙伴。我不愿也不想马天宇背叛我,除了我和他之前已经有了很深的友情,还因为他都不在我身边了,我无疑一个人对抗舞龙会,那不是和世界末日没什么两样吗?死定了!
    马天宇没有让我失望,他用尽全身力气,挤出了一句话:“如果我出卖了朋友,就已经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义’的世界里了!”
    而周远志看来抗打能力相对差一些,无论如何都没有气力说话,只是软弱无力地点点头,以表示赞同马天宇的话。
    “好,好,说得太好了!来,小马,啵一个!”我差点叫出声来,急忙压住心中狂喜的冲动。其实我现在已经可以出去“单挑”郑宣了,不过害怕马天宇他们以为故意试探他们,躲在一角不出来,等试出他们的心意后再出来的话,那就惨了。
    郑宣从手下那里接过了一把匕首,冷冷地说道:“你们是个人才,但不听话的人才就是最大的敌人!你们既然愿意为那个三寸丁代罪,我就成全你们。我答应你们,你们死了后我不会再去找那三寸丁的麻烦。”
    已经没有时间让我思索是否放弃马天宇和周远志来保全自己,我急忙从转角处跳了出来,大声叫道:“住手,我就是三寸……不,小丁!”操,心神不稳之下差点顺着他们的称呼去了。
    “哗~~~~~~~~~~~”
    好整齐的动作,所有人的头一齐往我这面扭了过来,不少人都露出了不信(不会吧,一个人来的?)、疑惑(笨蛋、白痴?)、佩服(带种,为了兄弟命都不要!)、嘲笑(找死!)等各种神情,小心一点的人马上就分散开去,查找我是否带了大队人马过来。
    马天宇、周远志也很给面子的抬起了对他们来说很重的头,一看真是我,眼中都露出了埋怨的眼神,还好他们有先见之明,没有和舞龙会的那些人一样用神情来表达,不然他们的鼻青脸肿肯定会严重妨碍他们的表达,看起来就会变得很搞笑了。
    我向他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强制直起腰,挺起胸,迈步往郑宣走去,舞龙会的很多人虽然目露凶光,张牙舞爪地想冲上来,但当我一步步走来的时候,都不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道。
    “也许你现在不相信我所说的,不过以后你一定会明白的。气势、勇气有些时候比实力更能给人以超震撼。”我突然想起了不久前柳老头对我的教导。
    柳老爷子,为什么我每次都是在这种时候才能真正领悟你的话?
    也许这也是你为什么让我独自面对强敌的原因!
    因为自己亲身经历的一定比别人传承的意义来得深远的多。
    在不经意的时候,我在众人眼中是面不改色的经过了“狼群”来到了“狼王”郑宣面前。其实我是在思索老头儿的话,忘了害怕。这样更让所有人猜不透我凭借的是什么。
    “你有种就找我!”不知为什么,我真的不那么害怕了,还敢说出这种话。
    郑宣听了后都一愣,打量了我的身高后,笑道:“真是江山代有能人出,如今的黑道可是越来越热闹了,一个比一个有种!”
    “过奖。”我心态平稳地说道,并隐隐约约感觉到柳老头儿的话也许真的没有错。
    我,也许真的是个黑道天才也说不定。
    “你不仅敢打着我的旗号糊弄舞龙会的小弟,还敢一个人来这里救你的兄弟!我真想知道你的胆子有多大?我在你这个年纪可比不上你。”
    哈,没想到这么快就引入正题了!郑宣啊郑宣,你不会想到我有一根救命稻草吧?
    “哪里,哪里。我十六岁了可一个人也没杀过,你郑司令可在八年前就杀了两个人,还是挺有来头的两个人吧?”我笑着说道。
    话音一落,郑宣脸色大变,吓得连退数步,先前的威严、沉静已经荡然无存,就象换了一个人似的,结巴着说道:“你……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意识到说下去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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