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篇经典小小说 全-第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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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的。渐渐地,他的买卖有了模样,也有了本身独特的风味,墙上画了他太太用粉笔作的记号,记录了尚未付款的进货,她不会写字。不过,他刚进学校的年幼儿子,已经开始能在记事本上写下顾客的名字了,有时也能照顾一下店铺,特别是炎热的午后,一切买卖都暂歇下来,就剩下卖冰镇的冷饮给午睡初醒的男士们了。渐渐地,他妻子穿的那双窄窄的美国式拖鞋引起愈来愈多的艳羡,她自己也培养了一股得意而矜持的老板娘架势。她丈夫带回来的那些新奇物件,最后都摆出来出售了,只有那顶看起来仍然崭新的硬帽子仍然放在衣橱里。美国布料则分赠给显要的主顾作礼品;至于那些自来水笔,则始终没有人要。有些已经被顾客把玩坏了,断枝残节还留在盒子里。童心未泯的老板,常常想像笔尖是纯金造的,他像小孩不肯舍弃包装巧克力的锡箔一般珍藏了起来。他也保存了一份英文旧报纸。就连店里缺少纸张包货了,他也不肯让出来。有时,他拿出来仔细观赏,广告上的圆片让他回想起抽金纸滤嘴香烟的人、街头的孩童、留声机,以及他在美国中部那个城镇寄居时,偶尔看到的人们生活情景。至于那块水晶,有一天他记起来了,正好是儿子的生日,来了一些小朋友,他就送给了儿子作生日礼物。那年头,男孩子正流行玩一种游戏:他们用榛子核堆成城堡,然后用一颗重的核往上丢,表示征服城堡;作重榛子核的方法是,选一颗大粒的,在上头钻个洞,一点一点耐心地把核仁挖出来之后,再往核里头塞一些小小的铅粒。那块水晶正好派上用场,因为够重,打城堡容易打得准。有个孩子用汽水瓶里的玻璃弹珠打。老板的儿子夸说他的最美,因为来自美国,而且是红的。他非常珍惜这颗红弹珠,这种玩意儿,孩子们是绝不肯弄丢的。他的父亲搓磨这个成了他儿子玩具的奇异物品时,他的思绪停伫在他跑遍世界时所怀抱的幻想:世界上好像遍地都是遗失的宝贵东西,只有幸运人找得到。这就是为什么在船上他总会用手指摸索睡铺床垫底下,或是公车或火车座位皮垫下方,这得看他当时身在何处。可惜,他从没捡到什么。呵,有的;有一次。他在街上捡到五块美金。那天在下雨,他记得。
鞋〔意大利〕马西莫。邦腾佩利
我曾在塞尔彭蒂街×号三楼的一户人家里做过钢琴教员。有必要说明那时节我没有其他的主顾。每周授课三次,每次走进钢琴室后,一般要等上三四分钟的光景,然后我的学生才露面。我通常喜欢在窗前消磨这三、四分钟。三月初的一个下午,我凭窗向上望去,目光正好和四楼窗前一位金发女郎的两只蔚蓝色眼睛对视。以后上课的日子里,这种四目相互顾盼的情景又出现过几次,大约有四五次之多吧。后来我得知四楼住着一户有钱人。我的守护神——或许就是现今向我启示用虚构的小说来捉弄《阿尔迪塔》刊物①读者的这位神灵,当时向我提示了一个活生生的故事以解决我生活中的物质问题;它使我预见到自己将成为一个生活舒适、幸福的丈夫;经过一段神速的、传奇式的爱情浪漫史后,与那位金发蓝眼女郎结为夫妇。她大概是四楼那位腰缠万贯主人的千金或胞妹吧。除了窗前以外,我在别处不曾见过她。我等待,希望有机会和她相遇,尾随于后,把她唤住,跟她攀谈。于是,我就在这种期待、盼望的心情中过了四月,而后五月来临了。在爱情之月的初旬,我和她终于相遇了。那天,我到主顾家去,刚登上一段台阶,突然,在我身后,下面作响,或许是一种心声在作怪,我回过头去。是她,她正在上楼梯。我放慢了脚步。我的脚每登上一级台阶,心就怦怦跳上十下。我不再回转头,不过,我的心感觉到她与我的距离在逐渐缩短。猛地,我像触了电似的,闪电穿过我的全身,我从发际到脚跟被撕得粉碎;闪电打在了我的鞋上。我们撇下故事暂且不表;我不晓得我的读者中是否有人注定要变成亿万富翁,如煤灰大王、鬃毛大王、鞋油大王或其他什么大王。我现在就解释我提这个问题的原因。我曾经拜读过美国所有诸如某某大王之类的亿万富翁的发迹史:在他们刚刚起步开始自己的生涯时,都是穿“一双破鞋”到达某座城市的。这是一条必不可少的新闻,所以我的脑子里总觉得这绝非一个偶然的、意外的特征,而是命中注定要成为亿万富翁的基本前提。事情就是这样,即使什么人故意把鞋子弄破也无济于事,成不了亿万富翁,这是有经验的人告诉我的。因此我问我的读者之中是否有人命定为亿万富翁,我的意思是想了解他们是否穿过破鞋。倘若没有这种经历,那么,有些至关紧要的事情他们是无从知晓的,那就是:鞋可以破在前面,也可以破在后面;而破在后面,那就顶顶糟糕了,因为:第一、那就无可救药,整个一双鞋很快就要完蛋了;第二、走起路来特别别扭;第三、令人感到非常丢人和不自在,因为观察到你鞋后面破的人,你自己是看不见他们的,你无法用你的眼光正视或转移人家的注意力,你甚至可以想像你后面跟着一群数不清的人在讥笑你,然而在你前面的人,你尽可以看到他们为数多少,这样就可以制止你的幻想和恶作剧。另外,还有极为重要的一点:当你上楼时,在你背后的人最容易观察到你的破鞋。我不晓得自己有朝一日是否应该成为亿万富翁,更不知道现在或过去自己虽非亿万富翁,可是否是某某大王;我这样说是因为一个人可以身为大王,而自己却浑然不知,就像莫诺莫塔帕国传说中善良的里斯米马吉王②一样。但是有一点是确凿的——聪明绝顶的读者一定早已心中有数——那就是我的一双鞋是破的,并且是破在了后面;正当我和她初次交谈的神圣时刻即将来临,我的心几百倍地跳动时,我蓦地想起这档事儿。这个闪念霎时间把我钉在了台阶上。紧接着,另一个闪念提示我要赶快摆脱这一困境,不然它一下子就会毁了我的现在和将来,误了我的爱情和幸福。但是,我又不能加快步伐,因为,直到目前为止,我的步伐是非常缓慢的:她会怎么看待我的出人意外的逃离呢?于是,我掏出一支香烟,止住脚步,靠墙而立,开始摸索口袋,好像在寻找火柴。我估计这番动作可以给予她时间,让她打我面前经过,使我有机会向她投去决定性的伟大一瞥,而我的鞋后跟又能紧紧贴着墙,避开她那蔚蓝色的眼睛。但是,她见我停下来,似乎有点踌躇不决;没错,她怕我使用暴力去亲近她。怎样才能叫她明白我不至于如此不慎和下流,而是情愿小心翼翼地、毕恭毕敬地跟在她后面,直到她明确暗示我在什么地方可以和她讲话呢?不,她不懂这一切。我站在墙边,在口袋里摸索着,寻找火柴。她呐,在距离我二十级台阶上也停了下来。她在摸索皮包,找寻手帕。然而,一个男人可以有多到十一个口袋,而一个女人却仅有一个皮包:结果是她擤完了鼻涕,而我却还在衬衣左下面的口袋里继续寻找我的火柴。于是,姑娘只好鼓起勇气,应付想像中的危险,重又开始上楼。她愈向我走近,我愈战地望着她,她的脸蛋儿就愈加绯红,在金光闪闪的秀发衬托下,活像一朵鲜艳的红玫瑰。她登上我所站的台阶,身子竟然簌簌发抖,好像又要停下来,又像是要昏厥过去的样子。难道在楼梯上爱我竟爱到如此地步了吗?不过,她很快就神智清醒了,强打起精神,明显地加快了步伐,向上跑去。我手里拿着熄灭了的香烟,几乎是立刻就跟在她后面继续上楼。她明白了我的意图吗?我用爱怜的目光望着她那婀娜多姿的身躯,从一头金发开始,顺势看到她那百合花般洁白的脖颈,往下是细弱的肩膀;我的目光庄重地扫视着她那纤细的腰肢,慢慢落到她那轻柔的衬裙,战地溜到她的踝骨,又卑微地向下看到她那小巧的双脚……天上的云,苍穹上的星啊!那对小巧的脚上穿着一双破鞋,一双破在后面的鞋!她自己明白这点。是的,她明白,所以仓惶逃去。那位穿着破在后面的鞋的金发蓝眼女郎跑了,消失了,从此我再也没见到过她。可以肯定,她并不是四楼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只不过是魔鬼创造出来的美女,安排了一个粗俗的插曲,来考验我的德行,赐予我一生中仅有的一个时刻,仅有的一次机会,让我看到在一个女人的财富上建造我的幸福大厦的可能性。我憎恨自己,厌恶这个世界。于是,我转身向后,下楼,走到街上,狼狈逃去,再也不到我最后的那位主顾家去了。从那时起,我和家庭钢琴老师这个职业绝了缘,也无心再去追逐有钱人家的女子了。注:①为一文学杂志名称,“Ardita”是“勇敢”的意思。②莫诺莫塔帕处于赞比西河流域,现在莫桑比克境内。从十三世纪开始,土著建立了莫诺莫塔帕国。十六世纪葡萄牙人侵入,建立了殖民据点,传说葡萄牙人立当地人里斯米马吉为国王,而里斯米马吉自己却全然不知。
一对夫妇的故事〔意大利〕意大洛。卡尔维诺
阿尔图罗。马索拉里是上夜班的工人,早晨六点下工。回家要走很长的路,天气好的时候,他也骑自行车,雨天和冬季改乘电车。六点三刻和七点之间回到家里,正好赶上妻子艾莉黛的闹钟刚刚响过,或差一点就要响的时候。经常是两种声响:闹钟的铃声和他迈入家门的脚步声同时闯入艾利黛的脑海里,把她从睡梦中唤醒。清晨的觉是最香的时候,她总要把脸埋在枕头里,在床上再赖上几秒钟。然后,她倏地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