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的狂欢-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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蝤蛴那足并?长须学凤凰;昨宵欢臂上,应惹领边香。
和羹好滋味,送语出宫商;安知郎口内,含有暖甘香。
非关兼酒气,不是口脂香;却疑花解语,风送过来香。
既摘上林蕊,还亲御院桑;归来便携手,纤纤春笋香。
风靴抛合缝,罗袜卸轻霜;谁将暖白玉,雕出软钩香。
解带色已战,触手心愈忙;那识罗裙内,销魂别有香。
咳唾千花酿,肌肤百和香;元非啖沈水,生得满身香。参见钟雯《四大禁书与性文化》第344—346页,哈尔滨出版社1993年7月版。
《金瓶梅》对潘金莲人体美的礼赞,或许受了这《十香词》的影响,其艺术效果有过之而无不及。可见中国古代文人面对女性人体美,既非真的麻木不仁,也非一味淫心荡漾。西门庆既为“嘲风弄月的班头,拾翠寻香的元帅”,见的女性自不会少,他却对金莲之美惊愕不已。
美,本是位伟大的教师,她能教人尤其是男人立即斯文起来,温和起来,可爱起来。西门庆在潘金莲眼中也是“张生般庞儿,潘安的貌儿”的美男子。这意外的命定的相逢,充满着诗情画意,立即表演出才子佳人般的一见钟情的浪漫剧。先是“可意的人儿,风风流流从帘子下丢与个眼色儿”,即刻使西门庆心头有触电之感:“先自酥了半边,那怒气早已钻入爪洼国去了,变做笑吟吟脸儿。”接着是世俗久违的动人一幕:
这妇人情知不是,叉手望他深深拜了一拜,说道:“奴家一时被风失手,误中官人,休怪!”那人一面把手整头巾,一面把腰曲着还喏道:“不妨,娘子请方便。”……那人笑道:“倒是我的不是。一时冲撞,娘子休怪。”妇人答道:“官人不要见责。”那人又笑着大大的唱个喏,回应道:“小人不敢!”那一双……眼,不离这妇人身上,临去也回头了七八回,方一直摇摇摆摆,遮着扇儿去了。
这一幕发生在三月春光明媚时分,作者情不自禁地礼赞道:风日晴和漫出游,偶从帘下识娇羞。只因临去秋波转,惹起春心不自由。(第二回)
潘金莲与西门庆“帘下勾情”,各自在对方的审美第一印象中都是极其美好的。审美第一印象,往往是以极富穿透力的直观直感所捕捉到的审美对象最鲜活最典型的特征。“鲜活”则令人振奋,“典型”则令人难忘。这又往往是因熟视无睹而审美疲惫,或因审美疲惫而熟视无睹的审美仪式中所无法达到的佳境。因而审美第一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人们的审美评判,并演绎出种种故事。
试想,潘金莲、西门庆“帘下勾情”的一幕,如果没被那间壁卖茶的王婆子看见,不经这“积年通殷勤,做媒婆、做卖婆、做牙婆,又会收小的,也会抱腰,又善放刁”的罪恶导演的歪导,仅作为一个生活的艺术片断来鉴赏,它难道不可以与《红楼梦》中宝黛首次相见,那似曾相识的心灵感应情节相媲美?这对男女如果只是幽会了,而没在王婆的导演下走到谋色害命的境地,那么这“帘下勾情”也堪与《西厢记》“惊艳”中莺莺与张生“怎当他临去秋波那一转”的动人场面相提并论。
令人遗憾的是:这美丽的情景是通过西门庆“那一双积年招花惹草、惯觑风情的贼眼”摄取的。既以其主观镜头观照潘金莲,就不该有由外入里的透视;既以作者全知全能的视角叙之,就不该有西门庆的“贼眼”窥视。两者齐备,却正是中国小说叙事视角的特点(尽管其矛盾混乱),如之奈何?!而且上述对潘金莲人体美的透视,亦难排除被鲁迅所讽刺的国人心理联想路数不端之嫌。鲁迅在《小杂感》中说某些人:
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鲁迅全集》第三卷第533页。(《而已集》)
这其间似乎就有西门庆的“贼眼”在闪烁,从而削弱了我们对金莲人体美的第一审美印象。
三、月娘惊艳: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
评头品足说金莲(3)
如果说通过西门庆的眼睛来看潘金莲,可能有异性相吸的偏爱。那么再让我们通过西门庆正室、后宫领袖吴月娘的眼睛来看潘金莲。请看,即使是同性相斥,吴月娘本不敏感的审美触角,也被刚娶过来的金莲所惊醒了:这妇人一娶过门来,西门庆就在妇人房中宿歇,如鱼似水,美爱无加。到第二日,妇人梳妆打扮,穿一套艳服,春梅捧茶,走来后边大娘子吴月娘房里,拜见大小,递见面鞋脚。月娘在坐上仔细观看这妇人,年纪不上二十五六,生得这样标致。但见: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每带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西门庆偷娶潘金莲吴月娘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跑;从脚看到头,风流往上流。论风流,如水晶盘内走明珠;语态度,似红杏枝头笼晓月。看了一回,口中不言,心内想道:“小厮每来家,只说武大怎样一个老婆,不曾看见,不想果然生得标致,怪不的俺那强人爱他。”(第九回)潘金莲到西门庆府上,在其妻妾队伍中排行第五,被称为“五娘”。首次到吴月娘房中行拜见礼,她趁机将其他四位作了一番扫描:见吴月娘约三九年纪,生的面如银盆,眼如杏子,举止温柔,持重寡言。第二个李娇儿,乃院中唱的,生的肌肤丰肥,身体沉重,虽数名妓者之称,而风月多不及金莲也。第三个,就是新娶的孟玉楼,约三十年纪,生得貌若梨花,腰如杨柳,瓜子脸儿,稀稀的几点微麻,自是天然俏丽,惟裙下双弯与金莲无大小之分。第四个孙雪娥,乃房里出身,五短身材,轻盈体态,能造五鲜汤水,善舞翠盘之妙。(第九回)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试与西门府上一妻三妾比较一番,她们谁也无法与金莲相比拟。如果金莲不是屈居西门庆名下,而是在唐明皇身边,那么白居易《长恨歌》中“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美丽诗章,就不该属意于杨贵妃,而当归属于潘金莲了!
金莲美丽不是罪过,只是“天下从此多事矣”!
“魔鬼的才艺”与“尤物之媚态”(1)
“魔鬼的才艺”与“尤物之媚态”——身体诗意的释放一、媚态之于人身,犹火之有焰女性并非仅仅因为美丽而可爱,而是因为可爱才更美丽。女性的可爱,是从其灵魂深处散发出来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女人味。卢梭曾深情地描绘他的情人:她的美不在面貌上,而是在风姿上,因此经久不衰,现在仍保有当初少女的风采。她的态度亲切妩媚,目光十分温柔,嫣然一笑好像一个天使……要找比她那样更美的头、更美的胸部、更美的手和更美的胳膊,那是办不到的事。(《忏悔录》)中国古代文人往往以“尤物”称美女,白居易《八骏图歌》:“由来尤物不在大,能荡君心则可害”;苏轼《初食荔枝诗》:“不知天工有意无,遣此尤物生海隅”等等,皆以美艳女人为能移人性情的“尤物”,寓褒于贬。明末清初的李笠翁则认为“尤物”之所以能移人性情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她的“媚态”:古云:“尤物足以移人。”尤物维何?媚态是已。世人不知,以为美色,乌知颜色虽美,是一物也,乌足移人?加之以态,则物而尤矣。如云美色即是尤物,即可移人,则今时绢做之美女、画上之娇娥,其颜色较之生人岂止十倍?何以不见移人,而使之害相思成郁病耶?是知“媚态”二字必不可少。媚态之在人身,犹火之有焰、灯之有光、珠贝金银之有宝色,是无形之物,非有形之物也。惟其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是以名为尤物。尤物者,怪物也,不可解说之事也。凡女子,一见即令人思之而不能自已,遂至舍命以图、与生为难者,皆怪物也,皆不可解说之事也。
吾于“态”之一字,服天地生人之巧、鬼神体物之工。使以我作天地鬼神,形体吾能赋之,知识我能予之,至于是物而非物、无形似有形之态度,我实不能变之化之,使其自无而有、复自有而无也。(《闲情偶寄·声容》)唐寅《孟属官妓图》论者认为,李渔的这个见解是建立在中国传统艺术精神的基础之上的。中国传统艺术精神向来强调人内在的精、气、神。《世说新语》写魏晋名士,着眼点不在外形,而在人的精神本体:气质人格、才情风度等等。顾恺之说:“四体妍媸本无关于妙处,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李渔把这种传统艺术精神贯彻到社会生活日用中,用以指导和品评女子的声容修养,这是他的创造。李渔不认为美艳就意味着邪恶,也不认为尤物就是妖孽,他认为女人要博得男人或者丈夫的喜欢,“媚态”是绝对必要的。参阅王宜庭《红颜祸水》第24—25页,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6月版。
徒具美艳的女性,可能如塑料花有色无香;只有既具“魔鬼身材”,又有“尤物之媚”,才可能“色、香、味”俱全。不妨可以说,潘金莲在中国古代说部中虽不是一枝独秀,也是少数富有女人味的角色之一。多少男性读者恨金莲骂金莲,不见金莲想金莲。看《金瓶梅》,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看潘金莲;没潘金莲的世界如《金瓶梅》第八十七回“武都头杀嫂祭兄”以后,就索然无味。多少读者感谢兰陵笑笑生笔下留情,没有如《水浒》早早处死潘金莲,这才有从第一回到第八十七回潘金莲活跃其间的锦绣文章好看。
二、“谁知姐姐有这段儿聪明”潘金莲色艺双全,媚态可掬,两者互为因果。全面解说潘金莲的媚态决非易事,这里仅取其一端:艺,略作评说。(尽管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