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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情好欢不迟 作者:郁思辰(vip2014.01.21完结)-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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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艳丽、红色端庄、红色喜庆,等等,大约天底下,只有红色这一种颜色,是与不吉利绝缘的。
    书韵从有记忆以来就觉得自己是个不吉利的代名词,所以大约为了补偿吧,希望喜爱红色的东西多一点,能改变自身的命运。
    除了红梅,她还爱正好色的牡丹花。
    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牡丹自来被誉为是国色天香花中的王者。人若如牡丹,才显得根正苗红。
    书韵历来受她不正的出身所连累,一辈子都苛求不来一个名正言顺的出身。她只有让自己的品行多正派一点,才能弥补自己出身上的不足。
    她也期冀,能在夫家有一个正室的身份,以扫去她二十几年私生女的晦涩。
    一个私生子的出身注定她一路以来的坎坎坷坷,所以,她急需要改变她私生子的命运,急需要改变她子孙后代的命运。
    有学着曾说,中国人受几千年的儒文化熏陶,中国的孩子从出生就在骨髓里被儒文化腐蚀过,所以即便现在的时代不知比几千年前进步了多少倍,但中国孩子血液里的某些腐朽却一生无法清楚。
    像书韵这种,连自己都会替自己感到羞耻的私生子身份,在国外的孩子当中,就没有她那样强烈。
    书韵的想法,就像古代庶出的女儿一样,因为自己庶出被毁了前途了,所以,嫁人的时候,不论人家家境是否及得上自家,只要嫁过去是人家的正妻,她宁愿到抛却金窝银窝,到能做正妻的夫家去忍饥挨饿。
    以自己的牺牲为代价,换取自己儿女的正出身份,以免再遭受如同自己一样被人瞧不起甚至唾弃的庶出身份。
    所以,一向以来都代表“正”的红色,是书韵从会分拣颜色以来就一直看重的颜色,比后来偏爱的紫色,不知道要早多少去了。
    如果一定要在红与紫之间衡量一下高低,紫色是书韵强加给心里的颜色,而红色则是心里不由自主给自己选的一个颜色。
    孰高孰低,其实不言而喻。
    所以,穿红衣、赏红梅,艳压群芳,一向是收敛的书韵想出格地做的一件事情。
    她不是天生就爱争强好胜的,而是她的出身剥夺了她争强的权利。
    为什么要风雪夜踏雪寻梅?只怕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其实她骨子里也想要出人头地。
    只是理智告诉她,她不能风采太盛,所以她才极致地压抑着自己。
    但是今夜晚不同,就她和黎池两个人,她怎么光彩夺目都抢步了别人的风光,所以,她想怎么光彩夺目就怎么去。
    好在黎池已经习惯了书韵的翻脸无常了。
    前一刻还在因为某一个细节而跟他使着小性子的女人,这一刻却已经全身心地投入到了他为她营建的风景当中去了。
    黎池没有立刻就参与到她们当中去。
    如果梅花也有灵魂的话,黎池相信,在当今这个世界上,大约也只有书韵才能当得起梅精这一个称号。
    隐忍是书韵的天性,隐忍又何尝不是梅的天性呢?
    梅开在冬末交春之际,大抵与繁花相比较,梅也算得是花之家族中备受冷落的“私生女”,但梅与书韵一样,都有自强不息的精神。
    黎池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书韵奔跑了。不!他应该是压根就没见过她这么兴奋地跑过。
    她自从身体败坏以后,就一直都力不从心,跟商怀瑛虽然没有生育的压力,她的身体却再也负担不起她劳累。
    造了一下午的雪,梅林的地又是最原始的土地,这会儿的积雪足可以盖过人的脚背了。
    书韵刚开始奔跑时,并没有留心脚下,加上她身轻如燕,所以跑起来也没费什么劲。
    到她跑到红梅群中时,她的体力已经消耗了一半,她的注意力开始集中到脚下,当她发现自己脚下原来积雪深厚后,她每走一步都深陷到积雪层中,所以,就再也没有飞起来了。
    停在梅群中央,朝黎池招手道:“池,快过来。”
    黎池双手插兜,他倒是也想走出来风度翩翩,可惜自己造的雪坏了自己的风度。
    脚下深一脚、浅一脚,愣他是芝兰玉树,也是一棵歪脖子树。
    重心、平衡都无法在雪地里保持良好,黎池以蜗牛的速度抵向书韵。
    当他终于爬行一般来到书韵的跟前时,书韵已经笑得前仰后翻。
    “你你……你怎么就这么执拗呢?伸出手来不是好走一点吗?为什么非要插在口袋里呢?”
    “还有帽子!那几天起早贪黑,你都没有戴帽子,这才多大点的地方呀!你怎么就连一件羽绒服的帽子都看的上眼了呢?你悄悄这帽子!哦,等一下!”
    书韵就跟命令时间停止似的,命令黎池不许动一下。
    她飞快地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手机,“咔嚓”给黎池来了张特写。
    而后,故意飞快地在黎池眼前晃了一下,收起来说:“我要把这张照片永久保存起来,以后你要是欺负我了,我就拿出来给人看,看看你黎池也有……哈哈,用时下非常流行的话来说,掉粉呀!”
    黎池一向清俊洒逸,他为了陪书韵来一场踏雪寻梅,从来不穿红的人都穿了红色的羽绒服了。
    羽绒服本身就毁人,黎池还戴上连在衣服上的帽子,这样子,记录在照片里可真是要多搓就有多搓了。
    尤其对黎池这个平实妖艳得连女人都忌惮的男人来说,如果他是偶像明星的话,绝对掉粉。
    但黎池他不是明星,他才不在乎呢!
    完全忽视书韵没有形象的嘲笑,黎池慢悠悠地从口袋里伸出自己的双手,抓过书韵在冰雪里已经冻得通红却浑然不自知的双手。
    黎池将她的小手捂在自己宽大、温厚的手掌心中。
    书韵被忽来的一股暖流灌输,点击一般从手背一直延伸到心上。
    原本还在哈哈大小的嘴角忽然僵住。
    他为什么不要形象,哪怕摔跤也要双手插在口袋里?
    原来他并非为了她所谓的什么形象问题,而是他要暖着自己的手到她身边来,帮她暖手。
    一忽儿捧雪,一忽儿在梅花枝头挑弄雪花,书韵的手其实有点冻伤,黎池仅仅包裹住她的双手,却一直都没能把她捂热。
    权衡之下,黎池只得变幻方式,改为裹着她的手来回摩擦按摩。
    这么冷的天,要是冻伤了手第二天就要生出冻疮来了。
    马上就要过节了,她那么骄傲的人,如果生了冻疮,手指都肿的都跟萝卜一样,她又要羞于见人了。
    换成往年倒也罢了,可是今年不行呀!
    黎池这一想,就更加卖力地挫揉起来,直到,书韵的手连手指都恢复到正常的温度为止。
    在雪地有两个倒影,一大一小,大的一直在帮小的暖手,雪上面的影子大都是静止的,只有在两人中间的位置上,有一个小球一样的东西一直在不停地运动。
    书韵就一直盯在影子小球上面,到黎池为她揉完手,她已经感动的鼻尖上开始滴落水珠。
    这么些年以来,她和黎池多么像一对患难夫妻,饱经风霜,终于在过年团圆夜前相聚。
    书韵忽然想明白了为什么以前的话本里像李三娘、窦娥她们,遇难的时候总是被设计在风雪中。因为风雪中真的很冷很冷,可以冷到人的心坎上去。
    书韵也庆幸,李三娘她们在冷澈心骨的时候只能靠自己的意志力坚强走下去每一步后来的人生路,而她却一路有黎池相伴左右。
    书韵想,如果她这一刻的幸福都是她曾经的苦难换来的话,她值了!
    书韵的手暖以后,黎池伸出手指勾了勾她的鼻头:“傻丫头,怎么哭鼻子了?”
    他谦温的语气中呵出薄薄的云雾。
    雪地当中果然是极冷的。
    黎池拉下自己羽绒服帽子的拉链,将头顶的帽子摘下,套到书韵头上,把两边的绳子一收,绑在书韵的下巴下面,帽子就牢牢地套在了书韵的头上。
    “瞧把你乐的!明明自己有帽子都不知道戴!你本来就身体不好,再这么冷风吹下去,不怕明儿一早头疼了?我现在非常后悔,没事干嘛带你来‘踏雪寻梅’呀,冬天里的雅兴,没有强壮的身体怎么熬得过去呢!你可给我悠着点儿,要是明儿让我发现你有个头疼脑热的,我这辈子都不带你在雪天里玩了。”
    “不不不!我好着呢!”
    书韵这会已经忘记了自己头上的帽子刚刚戴在黎池头上时是有多搞笑就有多搞笑了,她现在就觉得,满满的都被幸福塞满,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找不到猴年马月了。
    又开始在雪地上悠转,甚至手脚好转以后,开始在地上捡起雪块,捏成血球,随意地乱扔。
    后来目标发现,咚一声,砸在了黎池的身上。
    黎池莞尔一笑,也抓起一块雪球,扔向书韵。
    二人你一来我一去,就跟打雪仗似的,在雪地上、红梅群中,嬉笑玩闹。
    黎池之前把帽子借给书韵的时候故意奚落了一番书韵,就是在看到书韵因为他为她暖手而感动到流涕以后不想再让她因为他的细小动作而影响了心情耽误了玩乐,才故意去分散她是精神的。
    今夜是黎池特意为书韵准备的雪夜白昼,费了那么大的人力、物理,他就只有一个要求,但愿她能玩得痛快、玩得尽兴。
    他才不要她因为她而中止呢!
    他为她暖手、为他戴帽子,都是为了给她最好的玩雪条件,他不想她的快乐是以牺牲健康为代价的。
    他要她既快乐又没有后顾之忧,他要她既快乐又不会留下后遗症。
    他这一生能给她的多不多,现在能给多少就给多少,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够做的事了。
    但是他毕竟经验不够丰富,从来生活在南方不晓得北方冰天雪地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所以在做准备的时候忘记了准备帽子、手套。
    而玩雪是最伤手的。
    所以即便黎池已经为书韵暖过了手,也不敢太放纵她玩,大约看到她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的时候,黎池就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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