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酒间花前老by:水虹扉-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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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残存皇族,皆被押解至许昌,听候发落。
依战略兵法,本来应该立即乘势前进,一路将整个北毗摩攻克收服。但,天朝皇帝轩辕奚却出乎任何人意料的,在若阶又盘桓了半月。
只为了,找出冯衍真。
“是么……朕知道了。明日,大军就从若阶开拔吧。”
轩辕奚立在军帐中,挥手摒退了前来禀告的侧将军,神情看起来有些沮丧。
半个月的时间,几乎掘地三尺的寻找,仍是没有拂霭的任何消息下落。
与此同时,本该与自己会合的归晴,也不知所踪。
若说归晴与拂霭早有预谋,一起私逃的话,看起来又不像。这样的话,归晴尝尽艰苦的在北毗摩潜伏多年,帮助自己攻克若阶,却为的是哪般?
一切都是谜……只有一点可以肯定。拂霭,目前不在若阶。
既然如此,再逗留下去也无任何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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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照这个架势看,完结大概要等到明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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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陈毛毛洗了澡。。毛毛是第一次洗,极不习惯,连扭带叫。。。不过,最后还是完成连洗带吹全套服务。。。— —||||||
预告下,晚上还有一章哦。。。
咳咳,这回狠打过狐狸的屁屁后,就要开始大快人心滴虐小笨了。。。。
说起来,这种众志成城的虐受,算不算一大奇观。。— —||||||||
小笨你真可怜。。某扉的印象中,受好像一般都是集读者千宠百爱在一身滴。。。摸摸。。。
92
天水城西郊,夏,未时,雷阵雨。
一名外出访友,半路却忽逢大雨的书生,手持提盒,用罩衫蒙了头,朝不远处一座废弃古庙奔去。
书生的本是要到里面避雨,等待阵雨过后再上路。但刚冲到屋檐下,看到庙里的情形,他立即大叫一声,再顾不得雨点加身,转头便跑,如逢鬼魅。
金漆剥落、残手断腿的泥像之下,坐着名披头散发、落魄不堪的男子。
这男子身形颇高,原本剪裁料子极佳的白衣,染满了泥尘,看不出本来颜色。脸上血渍与污物交织,无法分辨五官轮廓。
就连眼睛,看上去都是灰蒙蒙的,毫无神采。
最令人触目惊心的,是他的双臂。密密麻麻的新旧伤痕交错,有的地方已经感染,引来成片蝇虫。
“拂霭……不是我!不是我做的!”
一阵滚雷从古庙屋顶上掠过,男子忽然蜷缩了起来,用双手紧紧将头抱住,嘶哑着大声惨叫。
过了半晌,他才渐渐将手放下,坐直身体,喃喃自语着:“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不好……那时,为什么不让你把话说完?现在,又到哪里去寻你……归晴,你不但是个混帐,还是天下最蠢的笨蛋……”
他一边喃喃自语,一边抽出了腰中悬着的短剑,将那片寒光凛冽抵在伤痕累累的手臂之上,狠狠划下。
鲜红的血液,从新伤口之中慢慢溢出,沿着满是凹凸不平伤疤的修长手臂蜿蜒而下。
直到这时,他仿若才从心灵的重负中稍稍解脱。背靠着神厩,深深吐出口长气,如身后那尊残缺的泥像般,再不动弹。
申时,雨停。
男人从破败的窗棂中看了看天色,摇摇晃晃的拿起个破碗,站起身,出了庙门。
步行半个时辰后,来到城郊的一处舍粥摊,排在破衣烂衫、癫痫瘌痢的乞丐们中间。
他落魄潦倒的模样,却也和那些乞丐们不分轩轾。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这些天都和我们争粥!”旁边有欺生的小乞丐,向他扔石子,“怎么还不去死?!”
石子擦破了额角,有鲜血泌出。他却也不躲不避,高高的身子,还是略显佝偻的站在原地。
“不能……还不能死。”过了半晌,他才仿若呓语般,断断续续从干裂的唇中,吐出破碎的句子。
拂霭,尚在人世……怎能就这样,一死了之。
见他神情痴痴呆呆,又受伤流血,却也没有人再为难他。大约排了一刻,他领到一碗热腾腾的白粥,连忙如获至宝的用手捧了,转身离开了舍粥摊。
与此同时,只见舍粥的几个仆役惊道:“夫人身怀有孕,原该好好歇着,怎么又到这里来了?”
“不妨事,我就是想来看看。”机心被丫头搀着,笑盈盈地从轿子中出来,小腹明显隆起。
这个舍粥摊,正是她和程怡平为腹中孩子所做的功德,祈求孩子顺利降世、一生平安。
机心抬起臻首,正好看到那个远去的高瘦身影,有些诧异:“咦,前些日子却没看到这人,敢是新来的吧?”
“没错,正是前两日刚从外地流落到天水城的乞丐。人痴痴傻傻的,一时清醒一时糊涂,再过两天便要走的。”舍粥的仆役笑道,“自他来了,便日日来舍粥摊,一天两碗的粥却是从没落下过。”
“哦。”机心点点头,神情释然,不再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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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春到仲夏,轩辕奚大军一路势如破竹,以疾风怒滔之势,征服了整个北毗摩。
如今,大军正开往返回许昌的路上的同时,轩辕奚收到一纸千里加急信函。
是驻守若阶的侧将军任枫,在归晴的临时住所内无意中找到。看到信封轩辕奚亲启的表皮后,不敢有片刻停留,立即派人送往轩辕奚处。
拆开信封,里面只是张普通的素笺,字体却是自己再熟悉不过的飘逸俊秀。
寥寥几字,与其说是封信函,不如说是句誓言——
今生再逢君面时,便是余之死期,勿寻勿问。
看完后,轩辕奚过了良久,方渐渐平定下澎湃心情,眼角湿润。
拂霭竟是以死相抗,不愿再见……而且,以他的性子,绝对做得出。
以为失去他的那几年,也想了很多。自己,过去确是伤他太深。
深到了,无法忘却弥补的程度。
而且,身为帝王,将来也不可能给他真正想要的生活。
还是不想放手、不甘心放手……但是,更不想他再受到任何伤害。
拂霭……这次,朕放你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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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哪,明天就完结啊就完结。。。鲜花彩带中。。。。^O^
陈毛毛在脚边蹭啊蹭,咬啊咬。。不过此狗涂了一脖子灭虱水,呃,正考虑摸不摸毛。。。|||||
这一章,主要是用来虐小笨。。。想必大家都很满意。。摸胡子中。。。
小笨大哭:没见过比偶倒霉的受啊啊啊啊啊啊。。。。。
小狐狸借机干嚎:偶才是最倒霉的受啊啊啊啊。。你好歹还要幸福了,偶就剩几块烧焦的渣了啊啊啊啊。。。。
某扉探头:偶继续拉票。。。
被漏勺拍下。。。
93
转眼间,又是一年春来。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
江南鱼米之乡,一座黑瓦白墙的宽敞私塾内,童子们整齐的朗读声传出,扑梭梭惊飞了屋檐上的几只喜鹊。
坐在授课台上的先生,一身灰布长衫,用手托着下颔,在童子们的诵读中,迷迷糊糊的打着瞌睡。
一不小心,手肘在桌案上滑了下,这才抬起头,蓦然惊醒。
那应该是张清俊非常的面容。却偏偏,有七、八道玉色旧伤痕在其上纵横交错。
他身长玉立,气质清格华贵。那些伤痕并不使人感到狰狞,只让人感到有如白玉之瑕般惋惜。
童子们见此情形,一个个放下手中书本,停了诵读,发出阵善意的笑声。
他的脸红了红,看了眼外面的日影,掩饰尴尬的清咳几声,站起身道:“所以说,你们要用功读书,将来才能有所作为……若像先生这般懒怠,便只能勉勉强强当个教书匠。”
“是!”童子们齐声道,又笑做一片。
他也笑:“日头落了,散学吧。”
谈笑声,混合着收拾课本文具的杂乱声响,在映着夕阳余晖晚照的教室中,弥漫开来。
门外,一名蓬头垢面的肮脏乞丐正蹲在屋檐下。他听到散学的声音,连忙从地上站起来,躲进不远处的柴垛里。
寻到这个私塾,已有月余的时间……却,始终不能提起勇气,与他相认。
日日这样看他生活,听他的声音,心中百感交集。
幸福、痛苦、甜美、艰涩……每一样,都如此清晰浓重。
拂霭于半年前迁居于此,将自己给他的那笔金银,用来修了这座私塾。
剩下的财物,他点滴未留,捐献于修桥铺路、施粥济民。现在的生计来源,全靠教书所得。
归晴躲在柴垛后面,听着学生们齐齐散去的声音,整座私塾归于寂静,看着夜幕一点点降下。方壮着胆子,偷偷爬了出来。
送走了学生们,衍真提起脚下食盒放在案上,准备吃晚饭。
他向来不擅长做家事,就是现在,也是不擅长的。
这些日子里,烧水是勉勉强强学会了,其余仍是一塌糊涂。
所幸,也有解决的办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