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保镖-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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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总的来说这位校长还是极其称职的,圣安中学在他的手上可谓是发扬光大,近年来连夺东海市升学率、重点大学入学率第一的宝座。
李森前来是商议圣安中学二十年校庆事宜的。作为圣安最大的股东,金鼎诚然有权在这些要务上建言。
按李森设想,圣安系列校庆活动主要包括:书画摄影展、文艺汇演、专题论坛、二十年成果展、大型晚宴、圣安助学基金成立典礼、室内体育场落成典礼等。
其中文艺汇演演员阵容是明星+学生,金鼎旗下有一家天河娱乐,李森自然是想让金鼎赞助一下晚会了。并且这台晚会同时还会为助学基金(主要是救助苏浙沪三地失学少年)筹集善款。
另外在专题论坛方面,作为圣安传奇之一,李森也想请北宫灵雨到时前往圣安为那些学子、家长、校友们发表演讲。
北宫灵雨无法推辞,只得接受这个邀请。二人谈论起圣安学校的一些杰出学生如费学清、罗文、姜薇可等,时时莞尔。忽然北宫灵雨想起某件事,颇有些腼腆地问道:“校长,您这次邀请郑炜了吗?”
“郑炜?”李森笑了起来,点头道:“当然。他可是我们圣安中学97届和你并列的最优秀的学生了!我已经托美国的学生联系到了他,不过,虽然收到了邀请函,但他没有表示回国的意愿。”
“哦。”北宫灵雨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
李森却审视地看了她一眼,谨慎地问道:“怎么,北董和郑炜有交情?”
北宫灵雨摇了摇头说:“不,只是当年我们是竞争对手,所以对他还有些印象。听说他在美国挺不错的,就问问罢了。”
李森释然,笑道:“是混得挺不错。他去年创建了思雨金融公司,在华尔街崭露头角,被誉为华尔街新天才。”
思雨?不会是……
北宫灵雨脸上不由微微发热起来,这时另一个清晰而鲜明的影子倏地浮起,瞬间斩断了女皇的些微遐思。
虽然如此,但在送走李森后,她的心底还是微微泛起涟漪,当年的事情又一次浮上心湖。
郑炜是她同班同学,也是第一个向她递情书的男子,虽然没有接受,虽然并不代表她对他感情与任何一名同学不同,但女孩的那段记忆却至今犹未彻底忘却,就算此刻她的内心已经被另一个男人完全占据。
记得当年,她是圣安中学最杰出的女生,而他是圣安中学最杰出的男生。三年六个学期当中,他拿了三个第一,而她同样拿了三个。二人看似平分秋色,但在最后的高考郑炜却被北宫灵雨拉下了整整二十分!
二十分,横亘在二人之间几乎有上百人!
虽然郑炜还是如愿以偿地考上了清华大学,但他接到通知单的那一刻,浑身哆嗦,泪下如雨!
为何郑炜的成绩会突然下降?圣安的老师百思不得其解。其实很简单,只是因为郑炜在高考之前的一个月曾经向北宫灵雨示爱,但被严拒。
爱上北宫灵雨的男孩子很多,倾城倾国的佳人对血气方刚的少年吸引力之大不言而喻。但胆敢示爱的人却少之又少,只因佳人实在是过于出色,加之气质贵秀绝伦、清冷脱俗,一向拒人千里之外。
郑炜是一个自信的人,从小到大均如此。当然,他并非盲目自信,一直以来他都是最优秀的:家世如此,学习如此,体育如此,甚至他还是一名相当出色的小提琴演奏者。自信,如一道严实的堤坝维持着他的世界观。
进入高中时代后,在第一次摸底考试中,他败给了北宫灵雨,为此他曾经在双休日将自己关在房内整整四十八小时,不吃不喝。
此后郑炜在学习上更刻苦,高中三年甚至连除夕之夜也耗在书桌上。
然而北宫灵雨天赋不在其下,自小底子打得极厚,高中时代厚积薄发,在二人竞赛中丝毫不落下风。
三年下来,二人暗中交手互有胜负,相互间倒也颇有些惺惺相惜的意味。然而随着高考的即将来临,郑炜却陷入了某个泥潭。
他爱上了对手。
爱上了那个虽然年纪较自己小上三岁,但却日渐显现绝代风华气质的对手。
自此他关注她的每一言一行,甚至发展到暗中追踪的地步。
终于,他出手了。在思索整整三天后,自信满满的他捧着一封贮满心血的情书等候在图书馆北宫灵雨的“专座”旁。
然而年仅十六岁的北宫灵雨生平第一次接到情书,几乎像被灼伤了般撒手丢得老远,几步退开,甚至连拆开看看的意思都没有。
“我就那么不堪?”
十九岁的半大青年痛苦不堪地凝视着心目中的女神,颤抖着道。
“对不起,以后请不要打扰我。”北宫灵雨冷冰冰地说。但女孩甚至不敢直视他火一般的眼睛,心尖儿貌似已经飞上云霄,飘飘荡荡,漂浮难定。这个男人对她来说一直只是对手而已,今天的突袭让她惊骇莫名。
青年逼视着她,但她却倏地转过娇躯,只留下弧线美好的香背:“如果你再不走,我……我叫人了!”
“对不起,我……我以后不会……”青年绝望地呢喃着。
一分钟后,当北宫灵雨转身时,青年已经消失,地上储积着一滩泪渍。虽然并没有接受的意思,但那一刻她的心中竟然油然生出一抹淡淡失落。毕竟与对手惺惺相惜已久,如果做普通朋友,还是未尝不可的。
正是因为这一丝失落,她才没有彻底忘却他,在提起同学的时候无意中想起他,第一个递情书给自己的男孩子。
北宫灵雨是一个相对孤僻的女孩,朋友极少,更没有异性朋友,或许这也是她失落的最大原委吧?
当然,对于北宫灵雨来说,只是失去一个结交普通异性朋友的机会,而对郑炜来说,却不啻于遭遇堤坝倒塌的灭顶之灾!
失恋的青年同时也失去了自信,溃坝的结果是之后的一个月几乎天天晚上都在买醉,然后被朋友拖回宿舍。
虽然凭借着之前深厚的底子,郑炜最终还是考上了清华,但他却绝望地远走他乡,前往美国求学……
如今分别十载,他应该有了自己的爱人吧?就像自己一样。北宫灵雨想到此刻站在门外的那根笨笨木头和昨晚的十全大补汤,心头不由自主地浮现一片晴朗的碧空,嘴角沁出一抹甜甜笑意。
第四卷 淇奥 第五章 玉雪
9月15日,在美国受训回国的关玉雪搭乘的东航MU585航班在浦东机场降落。虽然处于万忙当中,北宫灵雨还是放下了手中杂务,和白妃樱、苏伊美一起在机场大厅迎接这个大条女孩。
“灵雨!”
看到在异国他乡一直想念的好友后,关玉雪热泪盈眶,呼地扔下所有行李,朝蜜友扑了过来,二人紧紧地抱在一起,良久才分开。
“小雪,给我看看,去帝国主义国家呆了那么久,好像有很大变化呀?”白妃樱扯过关玉雪,呵呵地开玩笑起来,“哇,洋气了很多耶!嗳哟,头发都留长拉直过了,还打扮得这么性感!”
关玉雪看起来诚然很性感,一件真丝白色绸衫朦朦胧胧的将雪白曼妙的玉体显露,里面是一条异常窄小的鲜红抹胸,挺耸饱满的双峰将抹胸高高顶起,抹胸上端露出凝脂般的小半颗乳球;而下面着了一条淡粉色的超短裙,腿上裹了一条黑色的蕾丝裤袜,显得修长圆润,魅力四射。
而且一向大条的女孩也妆扮起来,墨黑的浓眉被修细了很多,白净的脸上打了薄薄的粉底,一对十分艺术的白金耳环在晶莹的小耳下晃荡不已,腕上戴着两双玉环,足腕也带着一双白金足环,甚至手指、脚趾都涂抹了鲜红色的丹蔻——最让人震惊的是,女孩这次真的穿了一枚白金镶钻的脐环!
北宫灵雨看着蜜友翻天覆地般的变化,心底不知为何有一丝隐隐的不安。
“怎么啦?不好看吗?”关玉雪娇屈地盯着蜜友说,“这可是我美玲表妹给打扮的,花了整整一万美金呢!”
北宫灵雨笑说:“哪有,很漂亮,很时尚嘛!”
苏伊美也笑了:“以往小雪总是一副仔裤、衬衫打扮,今天这么一变化,啧,还真是差点让人认不出来了呢!好一个国色天香的大美人,呵呵!”
“是嘛!”白妃樱笑说,“从清纯女郎变身性感妖姬,我们的小雪是不是在资本主义大本营学坏喽?有没有泡上一个金发碧眼的大帅哥啊?”
“哪有啊?”关玉雪俏脸倒绯红起来,秀眸情不自禁地瞄向远处冷峻如山般的背影,一抹幽怨悄然泻出,“就妃樱姐你在英国七八年都带了个国产货回来,我哪里比得上你哟?人家可是连英文都没有完全掌握呢!”
几个女孩子叽叽喳喳地说着,也不顾机场无数男人火热而赤裸裸的目光。终于朝机场外走去,公孙羽于是挥了挥手,散布在四下的七八名保镖开始收缩,护在众女附近。
当公孙羽走近的时候,白妃樱忽然露出诡异的笑容,叫说:“公孙羽,你和小雪也算得上是老熟人了吧?她还是你的顶头上司呢,怎么也不打个招呼?”
“妃樱姐你……”性感女郎的小脸顿时飞上一簇蓬勃燃烧的火焰,白玉铸就的小拳头轻轻无力地擂在白妃樱的肩膀上。
白妃樱咯咯娇笑,将关玉雪往公孙羽那边推了一下:“怎么,你们不熟么?”
“关总您好。”公孙羽打量了关玉雪一眼,过分风骚性感的打扮让男人不自觉地微微皱了眉头,随即拿着步话机走了开去。
在这一刹那关玉雪那颗玲珑心顿时冷若冰霜,一时几乎委屈得热泪迸溅而出。去美国呆了两个多月,本是想将这个没良心的家伙忘却,但他却总是如打不死的小强般顽强地占据自己的梦乡;后来下决心回来,并花大价钱为了他而改头换面,不承想这个猪头竟然对自己愈发隔膜起来!
◇◇◇◇
为了欢迎关玉雪小姐自美国进修回来,众女驱车来到金茂旋转餐厅,设宴犒劳这位远说归来的大美女。
这个餐厅本就属于金鼎集团,自然是北宫灵雨做东了。酒店总经理罗铨曾经在北宫庄园担任过厨师长,此时赶忙过来亲自为大小姐一众人等服务。
“罗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