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尧撞骗-第1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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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骆子走了过来。
“已经准备好了,两位可以去检查一下时候有遗漏,随时可以出发。”
偏偏道:“骆老板,不知可否为我们提供一位向导?”
骆子自顾坐下,摇头道:“没有。”
偏偏道:“如果是价钱的话,好商量。”进了沙漠很难分辨方向,极其容易迷路。沙漠不必别处,迷路之后,一旦没有水和食物,必死无疑。
骆子摆手道:“不是价钱的问题,我这里没有足够的人手。”
正说话间,地面上投下一道高大的人影。
偏偏抬头一看,一位身材高大的男子大踏步迈进来。此人约莫三十出头,身着青色衣衫,与轩辕招尧差不多高,一身肌肉甚是结实,因此而显得特别雄壮。长相一般,一双眼却甚是明亮。
“我可以为你们带路。”
轩辕招尧与轩辕偏偏暗自打量他一番,分别自我介绍。
“轩辕招尧。”
“轩辕偏偏。”
那人想必也听过轩辕招尧和轩辕偏偏的事,多看了他们两眼,才抱拳道:“在下凌云出,是骆子的师弟。”
骆子看着凌云出,奇道:“你不是刚从沙漠里出来?”
凌云出一脸无所谓地道:“索性无事,走一趟也无妨。”
骆子点了点头,询问地看向轩辕招尧。
轩辕招尧淡笑道:“既然如此,那就有劳凌公子了。”
当下,付过不菲的酬金,骆子带着三人来到马厩。轩辕招尧检查了水和食物之后,将两人原本绑在马上的东西转移到骆驼上。因为沙漠早晚温差极大,所以包袱里少不了御寒的衣物。
偏偏还是第一次既拿到骆驼,颇觉新奇地上前抓一抓它的鬃毛。
骆驼向来被称为“沙漠之舟”,有单峰骆驼和双峰骆驼两种,单峰骆驼更适合在沙漠中行走,既能载货,也能驮人。不少进出沙漠的商队便是依靠骆驼运货。
那骆驼甚是温顺,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偏偏,任由他抚弄。
天色尚早,三人没有耽搁,各自爬上骆驼,往戈壁上走去。一路望去,均是砂砾地面。偏偏最初的新奇渐渐退去,索性将缰绳交给轩辕招尧,自己则闭着眼睛昏昏欲睡。
“偏偏。”轩辕招尧无奈地摇摇头。
“嗯?”偏偏打了一个呵欠,睁开眼看着他。
“过来。”轩辕招尧伸出手。
偏偏迟疑了一下:“它能承载两个人的重量吗?”
“放心,”轩辕招尧好笑地看他一眼,“这只骆驼的身高和你差不多,从这一点来估计,至少可以载三个成年人。”
偏偏这才嘿嘿一笑,纵身一跳,落在轩辕招尧的骆驼上,坐在他前面。
凌云出一直没说哈,默默地看着两人的互动,此时才赞道:“轩辕公子果然见识广博。”
轩辕招尧帮偏偏调整了一个舒适的位置,轻描淡写道:“多年以前曾经去大漠里玩过。”
“喔?给我讲讲。”偏偏拉一拉他的袖子。
“赶路要紧,晚上再讲给你听。”轩辕招尧轻笑,小骗子眨巴着两只眼睛的模样真是勾人,他几乎想低头亲上去。
偏偏这才老实下来,趁凌云出没有注意的时候,悄悄在轩辕招尧的下巴亲了亲,闭上眼。
轩辕招尧转向凌云出:“凌公子,请带路。”
凌云出点了点头,一拉缰绳,骆驼立刻在戈壁滩上跑起来。
骆驼驼背宽厚,蹄大如盘,偏偏在有节奏的摇晃中渐渐进入梦乡。
夜晚降临时,偏偏三人已经进入沙漠之中。凌云出找了一个背风处作为歇脚处。到了夜晚,三人都穿上了棉衣。如今是春季不说,且沙漠中本来就少植物,也不可能找到可以燃烧的干茶。骆子想的极为周到,为己任准备的东西中包括一些木柴,升起一堆火,即可取暖。
三只骆驼老老实实地站在不远处,偶尔扭头看一看,不声不响。
扭头仰望夜幕,群星清晰可见,一片灿烂星光。
凌云出提醒道:“沙漠中有一种蝎子有毒,两位要小心。”
“多谢。”
偏偏对他笑了笑,他仍然记得轩辕招尧曾来过大漠的事,噌噌地挤到他身边,将一块烤肉递给他:“尧,给我讲讲。”
轩辕招尧结果烤肉,将他揽入怀中,笑道:“六七年前的事了,那时还没有飞沙客栈,所以是跟着一支商队进去的,直接往绿城而去。绿城建在沙漠的一片绿洲中……”
卷四 第169章 大漠劫匪
一只红褐色的蝎子悄无声息地爬近,“嗖”,一根银针从轩辕招尧指尖射出,准确无误地钉在蝎子半腰上。蝎子挣扎几下,一动不动。
偏偏猛然抬起头,险些撞上轩辕招尧的下颔。
“怎么醒了?”轩辕招尧低声问,将包裹着偏偏的毛毯紧了紧,之前讲故事,偏偏停了一会儿就睡了。轩辕招尧和凌云出每晚轮流守夜。
偏偏擦了一把脸,呼出一口气:“做了个噩梦……”
轩辕招尧接着火光,这才注意到他额头上的细汗,抬起袖子抹去,在他眉心亲了一下:“我在,睡。”
偏偏也不知是醒了还是仍然迷糊着,没有说话,在他怀里转了个身,面对他,两只胳膊往男人的脖颈上一搂,闭着眼将唇瓣在他的唇上舔了舔,似乎这才找到安慰,又靠着男人的肩膀闭上了眼。
轩辕招尧将人往怀中紧了紧,往火堆里添了两根木柴。
天亮之后,三人吃过东西,收拾一番继续赶路。
轩辕招尧见小骗子美美地伸一个懒腰,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放下心来。
爬上骆驼后,轩辕招尧靠在偏偏的肩膀上闭目养神,偏偏则扯着缰绳,跟着凌云出奔跑。
一路之上,偏偏禁不住赞叹。蓝天之下,只见金黄色的沙漠被风吹成一座座小沙丘,在早晨的阳光下投下各种形状的黑色阴影,远远望去,色彩明丽,层次分明,宛如一幅美丽的画卷,精致而婉约。向身后望去,光滑如镜的金色地毯上,只留下几排骆驼的脚印,有深有浅。
“凌公子,你经常进入沙漠里面嘛?”
凌云出笑了笑,道:“来过六七次。”
“大概还要多久才到?”
凌云出想了想,道:“快的话还需四天。”
偏偏喝了一口水,不再说话,扭头看了看,轩辕招尧仍闭着眼,睡得正熟。他无声地笑了笑,眉眼弯弯尧这般依靠他的模样,让他觉得自己是可靠的。有什么比自己的爱人全心全意地信任与依赖自己更能满足一个男人的虚荣心呢?
正午时分,偏偏视线可及范围内终于出现黄沙以外的事物——不远处出现一片红树林,树丛甚是矮小,才到人的膝盖而已。虽说是“树林”,相对于广袤的沙漠来说,不过是零星点点。
“那是什么树?”偏偏好奇地问。这一路上见的最多的是荆棘和仙人掌,都是稀稀落落。
凌云出道:“那是红柳。再往前要小心了。这一带经常有劫匪出现,靠抢劫过往商队维持生计。那些人都过着刀口上舔血的日子,不是什么善茬儿。”
偏偏的神色严肃了几分,点了点头,左手按住轩辕招尧环在他腰间的手臂。
又往前走了不远,偏偏眼尖地看见前方一对人马疾驰而来。
“有人过来了。”
凌云出凝神一听,神色多了几分警醒:“是劫匪!”
偏偏侧耳细听,果然听见起哄般的吆喝声:“喔喝!喔喝……”
人影越来越近,足足有十五六人,各个都被晒成铜色,身形魁梧,面上挂着不怀好意的笑,口中发出嘲弄的哄声,呈半圆形包抄过来。
“哟,三位,远道而来辛苦了。”为首那人相貌堂堂,却匪气十足,身着白色短衫,头戴一顶白色竖帽,一脸嬉笑,双眼闪烁着精光,甚是狡猾,暗中扫视偏偏三人骆驼上载着的东西。此人正是黑鹰匪帮的大当家巴猖,他原本的名字本来是巴畅,不过做了劫匪后,觉得这名字太过柔弱,所以改了个名字叫做“巴猖”,自觉非常霸气。
凌云出只是向导,也有心见识一下偏偏的本事,所以没有开口。
“你们想干什么?”偏偏淡然地看着为首那人,将左手按在剑鞘上,目光含着几分警告。
“兄弟们守了大半天,只看到你们三人,也辛苦的很,所以想向几位借点银子花花。”巴猖道。
“喔?”偏偏并不动怒,视线从十几人脸上一一扫过,“在此之前,你们是否该先问问我们是什么人?”
“管你是什么人!”二当家猴子脸型细长,一双眼甚是贼溜。“到了这大漠里面。就算你是天王老子,也要听我们的。”
偏偏自然是明白这个道理的,在这自然条件极为恶劣的沙漠里,土生土长的人占据绝对的优势,外面的身份地位在这里并不管用。
“哼。”偏偏哼笑一声,慢悠悠地道,“小爷的意思是,你们该先问问我们在江湖上是什么名号!”
“少废话!”巴猖挑起眼皮,“识相的把之前的东西交出来,不然的话,可别怪我们不客气!”
偏偏轻笑一声,忽然拔剑,剑尖横挑,一道银光向巴猖飞去,头上的帽子立即被劈成两半,却没有伤到他一根头发。
巴猖只感觉头上一阵寒意,顿时僵住。
其余人眼睁睁地看着两半帽子落在地上,边缘被切得整整齐齐,均是一惊,看向偏偏的目光再无轻视之意。
“这只是给你们一个小小警告。”偏偏无意与他们多做纠缠,将剑入鞘。
巴猖很快回神,气急败坏地挥手:“好小子,看来是敬酒不吃吃罚酒了!兄弟们,给我上!”
说完,十几人同时冲过来,口中发出高亢的吆喝。
“找死!”偏偏将轩辕招尧一直插在靴子上的一把匕首拔出,随手一扔,正中巴猖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