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狐千窟-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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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你去一个地方。”迟誉绝口不提,只是率先走向山上,宿昔无奈,只好跟在他身后。
这座山倒是不高,约莫着半个时辰宽宽裕裕就能登上山顶,只入夜了看不清脚下的路,因此宿昔一步步走得仔细,迟誉在他身前三步远的地方等他。
冬夜寂静,耳畔一点虫鸣碎声也听不见,夜色如浓郁的墨泼下来,染在这天地山水间,仿佛世间只剩下迟誉与自己二人,这感觉有点新鲜,宿昔慢慢跟着迟誉的步伐走着,脚踩在冰冷的岩石上,一步步登向更高的地方。
“像不像我们在山上那一次?”迟誉伸手扶他一把,笑问。
“爵爷是指唐蒲山一夜?”宿昔反手握住他手臂,把自己带到稍高的一块岩石上,眼看着山顶就在眼前了,做出一副回想的姿态:“似乎……不记得了。”
“你与我追踪刺杀陵苑郡主的刺客,一路追到山上,最后还是在人家借宿。”迟誉忍不住夹他的鼻子,知道他是佯装不知。
宿昔的呼吸因为这个毫不掩饰亲昵的动作停顿了一下,面上稍有些不自然,迟誉发现这一点,慢慢松开了自己的手,轻声道:“累不累?马上就到了。”
“无碍。”宿昔连忙露出笑容,以此掩饰,走到他身边。
到了山顶约莫是半刻钟之后,这时已是午夜,夜空浓郁如墨,什么也看不真切了,宿昔四处张望,什么也没有看到,正在疑惑,便听迟誉淡淡道:“我死后想葬在这里。”
什么?
宿昔心里一惊,连掩饰自己的讶异都做不到了,抬头看着迟誉。
“爵爷?”
“就葬在这里,我脚下这个地方。”
“……”
迟誉跺跺脚下的土地,山风呼啸着刮过,寒冷刺骨,风里仿佛带着瞬息万变的诡谲呢喃声,这是宿昔第一次感觉不到寒冷,全身的血液都滚烫得沸腾起来,激得他手足无措:
“爵爷的意思——”
他环顾四周,唇边带了一点迷惑的笑:“爵爷可是在与宿昔开玩笑?”
“我虽是先帝亲子,但早已出继,撤了宗庙牌位,非是皇亲。”迟誉直直的看着他,第一次眼神没有一丝一毫偏差,夜色那么深,四周景象那么模糊,宿昔却能在他眼里看到自己的眼睛,仿佛雾气融化在里面,那么晶亮那么湿润:
“等我临终,也不过自己捡一处穴下葬,断没有葬入皇陵的道理。”
这句话竟然让宿昔感觉到一点酸涩,他直觉不能继续这个话题,急忙打断迟誉,转而道:“今日觉得疲惫,又和皇子说了那么多话,现下想休息了,不如爵爷与我一同回去吧。”
“你与皇子果真投缘。”迟誉似笑非笑,笑里却带着苦涩。
“皇子养尊处优,此番作为人质被送往夙都,来到如此陌生的环境,定也十分惶恐惧怕,他是小孩子心智,我难免多怜惜他一些。”
“是啊,陌生的地方,陌生的人,孩子都会害怕的。”迟誉低声道,“当时,我也这么害怕。”
宿昔皱眉看着他,却只看到朦朦胧胧一个剪影。
“我生下来就没有生母,在宫里养到五岁,虽然当时夙慕出生,先帝喜不自胜,十分疼爱,到底也时时来探望我,照拂许多,后来一朝被出继到迟郡王名下,他虽疼我如亲子,到底不是骨肉至亲,情分就是不一样,我那时不过五岁,初进郡王府,也非常忐忑——非常害怕。”
这番话说得有点混乱,迟誉用手揉着鬓角,宿昔却听懂了,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向前走了一步,却又停在原地。
迟誉却不再说这个话题。
“后来郡王病逝,我封了子爵,也不过在先帝面前小心翼翼度日,君臣之分何其泾渭分明,我哪里敢当他是我的父亲?既这辈子与他父子情分已断,离了皇家,也可自己做自己的主了,我打算等我百年之后,就葬在这高山之上,清清净净了无牵挂。”
“可此处山高水险,风水不佳,是大恶之地——”宿昔脱口而出:“古来玄武拒尸之所,朱雀不舞之地为大凶,葬于此地,必祸及子孙,牵连门楣,并非宿昔咒爵爷,就算真要自己择地安寝,也该选一方风水宝地才好。”
“我命中注定无后,哪里来的子孙可牵累?”迟誉笑了,“若是迟珹,我信我儿子必不会为我下葬之地风水所累,他若有儿孙,子子孙孙必也都大富大贵一生无虞。”
“注定无后?”迟誉的话是不是他以为的那个意思?宿昔笑里带了点苦涩:“为何无后?”
“我母亲出身苏杭,听说是个温婉美貌的女子,可惜生我时血崩离世,我未曾见过她一眼,也不能尽我的孝心。”迟誉却避而不答,在宿昔面前展开右手五指,露出拇指上一枚指环:
“这指环是她怀我时为我备下的见面礼,原不是什么珍奇玩意,但选料是云霁暖石,这块暖石说来也奇怪,通身雪白晶莹,与肌肤相触即生温,当时云霁把暖石进贡,先帝说新奇,特别拿去给我母亲赏玩,我母亲琢了一枚指环留给我,可惜她没有机会亲手为我戴上——”
“暖石触肌生温,这颜色也很衬你,你——能不能收下?”
迟誉摘下食指上的扳指,放到宿昔手上,手心还能感觉到他食指的余温,那哪里是一枚指环,分明是迟誉沉甸甸的一颗心!宿昔哪里敢收,连忙挥手打掉它,后退几步,指环骨碌碌滚到地上。
“这指环对我来说意义非凡,陪伴我二十余年,今日我把它赠予你,是我与母亲对你的心意。”
迟誉也不恼,弯腰把指环捡起来,“还有今夜带你来看墓穴,也是我一点私心,虽这里风水不佳,但我甘愿为你冒天下之大不韪,断子绝孙又如何?我今日定要问你一句话,看着这墓穴——”
“你可愿意与我……生同寝死同穴?”
山风刺骨,疼得宿昔几乎站立不住,迟誉看他不回答,又叹口气:“我知你性子最是敏感,这样唐突,你必觉得冒犯,只这次经过宿城,我无论如何也想带你来看一看,想问你一句,你可愿意做这宿城,做三城之主?待入皇都面见圣上,我定向他言明,将你我之事昭告天下。”
“爵爷……”
宿昔觉得无力极了,深吸了一口气,迟誉不会懂,他是男子,是夙朝侯爵,这都不要紧,只他欺骗迟誉在先,又辜负他在后,迟誉这份真心他如何担待得起?
他终要辜负迟誉,迟誉何必拿真心对他?
见他不答话,迟誉捧起他的手,慢慢在他的食指上套上指环,那指环果真精致极了,通体雪白剔透,一丝杂质也无,温润而暖意融融,不似看上去那般冰冷,宿昔的手指太细,指环套在上面摇摇欲坠,迟誉便转而为他戴到左手拇指上,轻笑道:“如此一来倒成了扳指了。”
两手相触的瞬间,他摸到宿昔指上薄薄的一层茧,却并未放在心上,宿昔亦不说话,目光缓缓流转在拇指的指环上,他的眼睛太美了,与夙朝人的黑眸截然不同,是剔透而莹润的琥珀色,仿佛盛了一汪水在里面,迟誉看着他的眼睛,忍不住凑过去,用双臂拥住了他。
原本的行程却在那一夜之后被耽误下来了,云昔弦忽然发起高热,卧榻不起,他昏昏沉沉的病着,迟誉也不能贸然动身,只好暂时留在宿城等他养病,这一病就是两个多月,待他痊愈,已是二月末三月初光景了,从启程的马车帘子向外看,城里看了满城的杏花,绰约得雪白一片。
接连几日赶路,终于在一月后抵达夙都,不比边境气候温和,夙都四季分明,初春时是极冷的,但那冷是风刮到身上,刮到心里,被十里锦绣,延绵繁华一吹就散了,只余下触目富贵的融融暖意。
四月里桃杏花都慢慢败了,杏树梢结了玲珑的青果,摘下洗净掏空了塞进腊梅蜜糖馅,是难得的开胃小菜,装点着夙朝繁华的皇都,那样富贵,那样热闹,连刺骨的北风都抵不过这样熏人欲醉的富贵暖风,化作了雕花窗杦边一朵湿润的雾。
云昔弦昨夜就被送入夙皇宫里,歇在宫室,倚窗看着窗外千种奢丽,万般富贵,人人都道夙朝繁华,漏夜丝竹,寸土寸金,可亲眼看见到底又有所不同,这样的尊贵无匹,岂是他看惯了的云霁能够比拟的?都道夙朝是国上国,今日一见方知此言不虚,他看了二十余年的云霁宫室,与之相较简直是茅屋草舍了!
这样的天朝大国,莫说云霁,就是出了战神的陵苑也无力与之相较啊,莫怪父皇把他一路送进夙朝皇帝身边,且不说他是云霁元后的嫡皇子,就是云霁国君,也断没有看着百姓受战乱之苦置之不理的道理,牺牲他一个换来云霁举国安然,这笔买卖实在不算不值。
他收回看向琉璃窗棂外的目光,扯出一个惨淡的笑意,到底身为云霁皇子,本就是要为百姓牺牲的,岂有白白做了人上人的道理?再不甘,再不愿,称病躲了两个多月,还是要把自己送到虎口之上——
猛地摔碎了一个茶盏,云昔弦已是脸色铁青了,他虽二十几年都过得不如意,但到底是皇帝发妻,元后所生的嫡子,身份何等高贵,生来就高人一头,养成矜高傲慢的气性,如今要他躺在敌国皇帝的榻上受人欺辱,如何做得到?!
听到瓷器碎裂声,在外守着的宫婢连忙弯腰进来,检查他有没有受伤,再把茶盏碎片收拾出去,过了一会儿一个姑姑打扮的宫婢进来了,先向他行礼,转而向随他来夙朝的嬷嬷说道:“陛下正在勤政殿批阅折子,今晚便想见一见皇子,嬷嬷先服侍皇子梳洗罢。”
他堂堂一国元后嫡子,众人就是眼色高低有别,也没有这样当着他的面出言侮辱的时候,云昔弦紧咬着唇,强忍怒气,却还要装出一副痴痴傻傻的样子,嬷嬷忙摸下手上的玉镯递过去,笑道:“不知姑姑可知道,这会子是哪位娘娘伴驾?”
“还能是谁,不就是先帝留下来的云贵人。”那宫婢收下镯子,冷笑一声:“明明是陛下庶母,却不知廉耻,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