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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自古同门出西皮(cp)-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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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了几桌,正低头夹菜的青箫闻言,唇角勾起一抹笑意,不仅浅淡,而且转瞬即逝。
  康宁蒙没料到这天底下给脸不要脸的人,比比皆是。
  司徒对于他的好心,连一丁点儿敷衍的谢意都没有,甚至根本没有搭理他的打算,站在原地,等着谭诀开口。
  这几日,谭诀他们骑马,司徒就跟在他们后边,仅凭自己的一双腿。
  能撑到这里,已经快接近极限。
  他还站在大堂,左腿开始止不住的打颤。
  这既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愿挨的那个又是个没有眼力劲的榆木呆瓜,长相普通,性格也不讨康宁蒙的喜欢,康宁蒙自觉没有再插手的必要。他甩了甩湿哒哒的长袖,布料本身粗糙,黏在皮肤上的感觉相当不好。
  “我得去换件衣服,别把菜都吃了,给我留几盘。”康宁蒙拍了拍谭诀的肩,语气无奈,又叫伙计把热水送到他的房里。
  对于康宁蒙的嘱咐,谭诀冷哼一声。
  既然不想换身衣服,那刚刚就不该在雨中奔跑的那么欢脱,如同风一般疯了的少年。
  谭诀志在吃光满桌的菜,没夹几筷子,就抬头对司徒道,“你过来,把这些吃掉。”
  司徒出了旭阳城,就再也没好好的吃过一碗米饭,一直处于半饥半饱的状态,衣兜里还有两三个野果子,若是谭诀没让他进旅店,那就是他今夜的晚饭。
  康宁蒙沐浴更衣完,一身清爽,高高兴兴下楼时,却发现谭诀面前大半的菜都空了。
  榆木呆瓜坐在他原来坐的位置上,面无表情地往嘴里扒饭,咀嚼时脸上的肌肉上下抖动,似乎全然不关心饭菜的味道如何,也不管自己是饿是饱,没嚼几次就咽下,继续扒下一口饭菜。
  谭诀很早便停了筷子,微微诧异的观察着司徒的行为。
  康宁蒙爱吃的油焖大虾早已被司徒消灭完毕,康宁蒙爱吃的小鸡炖蘑菇被司徒喝得连汤都不剩一滴,还有麻婆豆腐,司徒连花椒,八角这样的香料都不放过,混着红艳的辣油往嘴里送。
  见司徒正欲端起肉羹,谭诀终于问道,“你,你还没饱?”
  司徒举着肉羹,道,“你叫我吃掉,全部。”
  康宁蒙想要偷笑,但把司徒的话细细咀嚼后,感觉相当心酸。
  司徒在遇到谭诀前,是被当作牲口在旭阳城自由买卖的奴隶。
  旭阳城是全国唯一可以自由贩卖奴隶的地方,奴隶主们经常在旭阳城里以人兽搏击为噱头抬高卖出奴隶的价钱。
  这些奴隶大多是前朝百姓家的孩子。前朝覆灭后,他们流离失所,被奴隶主买走。
  许多被买走的幼童从小便与猛兽幼崽关在一个牢笼里,奴隶主们每日只投放少量的食物。
  起初,人占上风,可以得到大部分的食物。但随着年岁的增长,幼崽长出了尖牙和利爪,人便不再是它们的对手。
  只有那些能从猛兽爪缝里抢到些许食物的奴隶,才能活到成年。
  司徒成年后,就被奴隶主用木笼关着,和一只体积比一般的老虎要大两倍的青眼白虎一起,被送上人兽搏击的生死擂台。
  谭诀路过擂台时,富态的奴隶主挥舞着手中的皮鞭,“啪”得一声,打在司徒光着的背上,威吓他赶紧进入装有巨兽的木笼。
  擂台下不乏兴致高涨的看客,眼里透着精光,脸上笑容麻木不仁。
  当今皇帝任叶灵运为旭阳城城主,却明令禁止叶灵运插手旭阳城内奴隶买卖之事。
  叶灵运冠的是本朝王爷的头衔,得的是当今天子的偏爱,不知有没有忘记自己却是前朝皇族的血脉。
  擂台前恰好有一座酒楼,叶灵运就在酒楼里,只消低头,擂台上擂台下的情况都能一览无余。
  面对着随时会被野兽撕裂的危险处境,司徒淡定依然,甚至面上没有任何表情,眼神冷漠的看着朝他张开血盆大口的老虎,仿佛在看一只死物。
  猛虎挟风扑向司徒,数次扑了空,恼怒至极,仰天长啸,却结实的挨了司徒几拳。
  猛虎狠戾地在司徒身上一抓,尖锐的爪子上都是混着碎肉皮屑的血。
  嗜血是野兽的本性,猛虎舔着爪子上的血,似乎兴奋了起来,贪婪的盯着受伤司徒,好似在看嘴边可口美味的食物。
  血从司徒受伤的臂膀中流了下来,鲜艳的触目惊心。
  司徒像是感觉不到疼痛,脸上的神情还是麻木。
  谭诀紧抿着唇,眼底盖上了冷色,用力一掷,连城同剑鞘直冲笼内,穿透了猛虎的身体,插入了墙壁。
  在众人的哗然声中,谭诀对惊慌不已,明显在心疼猛虎的奴隶主道:“他,我买了!”

  第三十一章:司徒与谭诀

  旭阳城里奴隶的价钱,谭诀并不清楚,但他也不想与眼里只有钱的奴隶主计较太多。
  把连城从墙中拔出,费了谭诀不小的力气。
  剑鞘脱离猛虎尸体的时候,腥臭的兽血四溅,飚得奴隶主满脸都是斑点大小的殷红。
  奴隶主举起袖子正欲擦去脸上的污血,手在半空中停住,因为他想起了身上这件丝绸衣裳的贵重。他连忙放下手,转掏出一方灰不溜秋的布,将自己的脸上上下下擦个干净。
  “小娃娃,你说你要买他?”奴隶主指着笼里半跪着的司徒,瞪着谭诀,语气轻蔑不善,手里粗长的鞭子蠢蠢欲动。
  “没错,你出价。”谭诀扫了眼长鞭。
  一般的鞭子用树藤,麻绳制成,但奴隶主手中的明显不是。
  奴隶主见他年龄不大口气不小,眉宇间显露傲气,不免冷笑一声,心里的算盘飞快得打起来,粗略得出一个数字,报价时往这个数字上头加了整整三成。
  司徒的身价被抬高到一个离谱的程度,旭阳城奴隶买卖交易的天价,惊得台下围观百姓均目瞪口呆。
  依商人追求利益的本性可知,他不是不想卖司徒给谭诀。只是,若简简单单就直接卖了,实在太便宜占尽风头的谭诀。
  奴隶主本以为喊出这个价格,能远远超出谭诀钱袋的最大承受。他还打算先讥讽没钱的谭诀一顿,随后再像是可怜他一般把价格降低三成再由他买,好好杀杀他威风。
  可谁料,谭诀听了眼皮子都没动过一下,丢了满满一袋子的银两给奴隶主,道,“只多不少。”
  那语气,似乎真是视金钱如粪土。
  谭诀有钱吗当然不。但飘渺阁是江湖上衣食住行最奢侈的门派之一。
  飘渺阁的玉宇琼楼辉煌精致,巧夺天工。建筑雕刻手法各异,密嵌着极品血玉,名贵的小件珠宝,凤凰飞天的图案栩栩如生。
  这一切,都是因为飘渺阁背靠着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金山。
  而金山的主人恰好是全国首富。
  靠着金山活到如今的谭诀自然不觉得司徒作为奴隶的身价高。
  奴隶主捧着沉甸甸的银两,双手激动得开始哆嗦。
  他做了这么多年缺德暴利的生意从没有一次比今天赚得多。
  谭诀翻腕抖开连城的剑鞘,连城剑身华光凝聚。
  挥剑破风,星芒一现,关司徒的笼子被砍去一半,奴隶主的袖袍与衣衫分离,飘到了连城的剑身上
  昂贵精致的丝绸被谭诀拿来擦满是污血和内脏的剑鞘,擦干净后,将用过的袖袍扔在一旁,扬长而去。
  走得背影甚是潇洒,成功镇住了在场所有的看客们与气急败坏的奴隶主 。
  牢笼已毁,司徒无暇理会面前的断壁残垣。
  他从木笼中出来,往谭诀离开的方向奔去。
  起初,奴隶主见谭诀给钱后就走了,想耍滑扣下司徒,谁料鞭子还没甩向下,奴隶主的腹部就结结实实的挨了好几拳。
  拳头的力道一拳更胜一拳,在奴隶主呕出血后,也未停手。
  奴隶主胸骨碎裂的那一瞬间,似乎看到司徒在笑。
  积攒了将近二十年的怨气,在从未有过的狠戾中释放。
  *
  谭诀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不需要任何理由。
  他花整整一个钱袋的银两买下司徒,不过是意气用事。
  谭诀不需要奴婢,也不需要随从,更不需要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男子同他一起回飘渺阁。
  对于司徒的奴隶身份,并不在谭诀的介意范围之内。
  当今皇帝余汇帝昏庸,外戚拔扈,百官相护,本姓皇族穷奢极欲。
  帝权之争,有威胁者该除去固然没错,但百姓何辜?
  无论是本朝的百姓,还是前朝的百姓,在处于极位的人眼里,都不过蝼蚁。
  蝼蚁虽小,但成千上万,无论如何碾压,总有苟活之党。
  连这点道理都不懂,谭诀倒很想看看,这天下还能姓余多久。
  司徒循着谭诀身上的气味找到谭诀的时候,谭诀吓了一跳。
  长年累月与兽同行,导致司徒也耳濡目染了许多野兽的特性,比如灵敏的嗅觉,比如生吃家禽带血的肉块,并且津津有味。
  司徒耸了耸鼻子,舔允着骨排,仿佛在吃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骨排上带血丝的肉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
  谭诀长身而立,俯视蹲在地上狼吞虎咽的司徒,垂着眼帘不知在想什么。
  谭诀不愿坦诚自己有些同情司徒。
  他转念思及飘渺阁。
  飘渺阁里,大多是未出闺阁的貌美女子,司徒即使不谙人事,但也是血气方刚的年龄,再加上习性与野兽般相似,带他回去,必会造成阁内恐慌。
  司徒的伤口凝固,不再向外涌血。他盯着谭诀,似乎在等着谭诀发出指示,眼神看不出忠诚,甚至看不出感情。
  “笼头加身,铁鞭之下,再烈的野马,也总有驯服的一天。”谭诀想起曾经听某个人说过的这句话。
  在这样不仁的政策下,前朝百姓已经自认卑下,奴性也随着之后愈发痛苦不堪的日子在骨子里生根发芽。
  这是最可悲的现象,也是最普遍的想象。
  或许,只有接受这种思想的洗脑,才能让自己的日子好过些。
  “我买了你不假,但我没兴趣做你的主人。”谭诀背过身,双手抱剑交叉于胸前,语气冷淡,隐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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