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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变身宿舍-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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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燕听到李慕翔的话咯咯的笑了起来,“你帅?哈哈,别臭美了。”

李慕翔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如唐御所言“成功了”,跟着林燕慢慢散步,边走边道:“你不觉得我很帅吗?”

“不觉得,丑死啦。”林燕抿嘴笑道。

“瞎说,你随便找个人问问我帅不帅,他们肯定会说我很帅。”李慕翔相信路人会给自己面子的。

“不信。”林燕道,“你找人问问。”

李慕翔应了一声,迎面正好走过来一对情侣,李慕翔想问问,可又有些不好意思。想起唐御的“脸皮之说”,便鼓足了勇气,问迎面而来的二人,“嗨,问个事儿。”

两人停下脚步,看着李慕翔。

李慕翔问:“你们说我帅不帅?”

两人愣了一下,都乐了,看看李慕翔旁边的林燕,男人笑道:“帅呆了,比我都帅。”

女人则道:“是啊,帅的我都想甩了我男朋友跟你了。”

李慕翔乐的脸都快烂了,背着林燕冲着二人抱拳。之后对林燕道:“看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二人笑呵呵的走了,走出好远还在回头看着李慕翔,迎面又碰上四个鬼鬼祟祟的漂亮女孩儿,又忍不住回头看了看。

林燕咧咧嘴,颇为好笑的说道:“人家怕你受不了打击罢了。”

李慕翔傻呵呵的笑了笑,不知道下一句该怎么接。若是换做唐御和叶斌,她们大概能够很顺利的继续瞎扯了。冷场了一会儿,李慕翔又厚着脸皮问道:“你看咱们像不像情侣?”

林燕脸色一红,绷着笑说道:“不像,一点也不像。”

“不像……不像是因为……”李慕翔脑筋急转,寻求话题,“不像是因为咱没牵着手,你看其他的那些情侣哪个不是搂搂抱抱,最不济还牵着手呢。你要跟我牵着手肯定像情侣。”

“牵手也不像。”林燕道。

李慕翔心中悲喜交集,悲的是林燕的智商似乎不怎么高,她这么说明显是给李某人留下了牵她手的借口嘛,喜的是或者林燕就是想装傻,以给李某人进一步的机会。“怎么可能,不信你给我牵下看看。”

“不给。”林燕笑道。

“这么小气干什么,牵一下手又不会死,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封建。”李慕翔抱怨道。

“就封建。”林燕依旧笑着。

“呃……”李慕翔又没了话题,看来泡妞这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必须陈年累月的慢慢积累经验,直到能把各种调笑的梗儿熟练运用才行。“最近学习怎么样?”刚说出这个没营养的话题,李慕翔顿时后悔不跌。

“还好。”林燕道,“倒是你,别老是翘课。”

“嗯……”李慕翔急出了一头汗,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话题。路过一个卖水的地方,买了两瓶水,递给林燕一瓶。喝了一些水,让自己冷静一些,李慕翔实在想不到话题,干脆继续追究牵手的话题。反正林燕能来赴约已经说明她对李某人有意思了,剩下的只需用肉体接触以确定关系了。“我还没牵过女孩儿的手呢,你给我牵下呗。”

“为什么要给你牵。”林燕红着脸笑问。

“因为……这个……”李慕翔道:“也不是要牵,只是想帮你拿着,胳膊已经很沉了,再加上一只手,整天挂在身上,该多累啊。我帮你拿着吧。”李慕翔忽然发现自己竟然还是个幽默的人,尽管只是偶尔,尽管幽默的很冷。

“不需要。”林燕咯咯的笑了起来,转脸看着李慕翔有些傻傻的模样,更觉好玩。

看林燕没有责怪自己太色反而笑了起来,李慕翔心说有戏,厚着脸皮道:“别客气啦,咱这么长时间的同桌了,跟我见外干嘛。”说着忽然伸手抓住林燕的小手,道:“我受累帮你拿一会儿。”

林燕脸色一红,试图挣脱,感觉到李慕翔握的挺紧,便放弃了挣扎,低着头气道:“色鬼。”

李慕翔的小心脏噗噗的猛跳,林燕的手温软小巧,像叶斌的手——比叶斌那小子的手摸着舒服,也更有感觉。李某人第一次牵女孩儿的手,这是一件值得终身铭记的事情。如果有可能,李慕翔真想拍照留念,把这一刻的温存保留下来。

跟真正的女孩儿在一起的感觉到底与跟变身女在一起不同,虽然没有和叶斌在一起随便,但好在没什么忌讳,不用老想着“她以前是个男人”。而且林燕娇羞的小女儿状态绝对是叶斌那家伙不会有的。

牵到手了,李慕翔立刻开始想要揽住她的肩膀。男人都是得寸进尺的——或者女人亦然。有了牵手的第一步,揽肩膀也就成了顺水推舟一般简单。两人牵着手走了一段路,李慕翔就以“小心车子”为理由,把手搭在林燕的肩膀上揽了一下。一个骑着老年三轮车的老太太从林燕旁边经过,李慕翔感激的看了看老太太的背影,心想她年轻的时候一定很漂亮。

林燕脸色绯红,想挣脱,却又终究没有挣脱。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喜欢上了李慕翔,但起码不讨厌。或者群众的眼睛真的是雪亮的,密友说自己看上李慕翔了,大概是真的。不是说当局者迷嘛,也许自己真的不清楚自己的想法。

爱情是个奇妙的东西,总是偷偷的来,不会直言相告,只会让人慢慢琢磨。林燕这么想着,便任由李慕翔揽着自己。她告诉自己,“也许我真的喜欢上他了。”于是她便选择了喜欢一个人该做的事情——让他抱。

唐御曾经在成功泡到一个妞之后告诉李慕翔说:“人总是在暗示和自我暗示中生活,当一个妞开始暗示自己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就会真的喜欢上这个人。当你能够成功暗示一个妞让她自我暗示的时候,你就可以确定这个妞已经是你的了。”为了泡妞,唐御曾经认真研究过心理暗示术。

李慕翔没有去暗示林燕,但林燕的密友间接的帮了李慕翔。尽管他没有直接向林燕表白,但却达到了表白的效果,成功泡到了林燕。

用叶斌的话来说,“直接表白的手段是最低级的泡妞手段,高手从来不会这么干。”就如她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女孩儿说过“喜欢”和“爱”的字眼,但她依然泡妞无数。这是高手的境界。

李慕翔觉得由于自己有两个是泡妞高手的朋友,自己也被传染成泡妞高手了——后来的发展才让他清醒过来,李某人离泡妞高手的境界还远的很。

第134章 赔我的初恋

这才是李某人想要的生活,没有尘世的纷纷扰扰,与心爱的女人一起白头偕老。李慕翔在心中感慨着,把林燕捧上了“心爱的女人”的地位。而从林燕的发香里抬起头,看着阳光之下波光粼粼的湖面,李慕翔又感觉到一丝茫然。这就是所谓爱情吗?

即使看过许多歌颂天长地久的爱情的故事,即使周围总有爱的死去活来的同类,但李慕翔仍然不明白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也许,爱情只是寂寞的人幻想出来的,只是闷骚的文人杜撰出来自我安慰的东西,只是浮华尘世里孤独的产物。

即使爱情是存在的,那李某人又爱上了林燕的哪里呢?亦或是怎么突然就爱上她了呢?又或者对她根本就没有什么爱情可言,不过是男人对于女人的渴望而已?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海枯石烂心不变的爱情吗?外表是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改变的,性格是会随着环境的变迁而改变的,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大概也就没有永恒不变的爱情吧。

林燕从李慕翔的肩膀上抬起头,红扑扑的脸上尽显娇羞。“我去上个厕所。”

“嗯,我等你。”李慕翔微微笑道。

林燕起身离开,李慕翔点上一支烟,抽了一口,烟雾弥漫在眼前,让眼前的这个世界更加迷离。苦笑一声,李慕翔轻轻摇头。都是狗屁,李某人只需对得起爱自己的人就行了。

李慕翔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爱情观:去好好的爱一个深爱自己的女人——当然,前提条件是这个女人值得自己去爱。

“呵。”李慕翔暗自发笑。原来李某人竟然如此博爱,就像天下间的许多父母不会对自己的孩子太过挑剔而深爱着一般。李慕翔忽然想,如果亲情也如爱情一般挑剔,那就不知有多少父母会把自己的孩子逐出家门了。与亲情相比,规矩繁多又挑三拣四的爱情还真就是个屁了。

长出一口气,遥望湖面,看着湖面上一只只小船上的情侣,李慕翔感叹了一把,如今李某人也是这些“情侣”中的一员了。眼角的余光忽然瞥到一丝异样,李慕翔转头看去,愕然发现在不远处的一棵树后躲着的四个女孩儿。看到李慕翔望去,四个女孩并不躲闪,脸上均露出了坏坏的笑,包括佳佳。

李慕翔抽了一下嘴角,转头看看离得不算近的厕所的方向,确定林燕还没回来,犹豫了好大一会儿,想不理那几个家伙吧,又有点怕她们坏了自己的好事儿,丢掉烟头,起身走到四个女孩儿面前,李慕翔道:“你们……”

“你忙你的,别管我们。”叶斌笑嘻嘻的说道。

唐御不无赞许的说道:“你小子下手还真快,唐某佩服啊。”

李慕翔阴着脸道:“都给我滚一边去,别坏了老子好事儿。”说着又回头看了看厕所的方向,他怕林燕回来看到自己跟四个女孩儿说话,到时候不好解释。

“我干!”雷楠骂道:“路又不是你家开的,老子想去哪去哪,你管得着吗你?”

李慕翔噎了一下,正欲说话,却听佳佳说道:“叔叔,叶斌姐姐说你在泡妞耶,我也要泡。”

李慕翔抹了一把脸,瞪了叶斌一眼,道:“你就不能教她点好的?整天就知道泡妞。”想起叶斌一个女孩子竟然还去泡那个复印社的美女,霸占男用资源。做为刚刚从单身汉岗位下岗的李慕翔心中仍然有气,“这么不务正业怎么行!你要记住你是个女人,应该去钓凯子。”看看另外两个室友,李慕翔教训道:“你们俩也是。”

“我靠!”叶斌气道,“好小子,现在有马子了就嚣张起来了是吧?当初是谁死皮赖脸的吃我们豆腐的?”

“这个……”李慕翔有些不好意思,想起之前还整天跟叶斌腻歪在一起,此时舍她而去,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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