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成名就-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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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脸惊惧地看着,我知道,她怕别人看见她恶毒地在我身上留下的痕迹。
然而,那个肖老板竟然瞪大眼睛,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小男孩儿则是吓到了一般,看了她一眼,然后,放开了手。
自从那以后,我经常会被老鸨单独带到一个小房子,那个房子里,肖老板有时是一个人,有时是好几个人一起。他们将我绑在床上椅子上或者地上,有时候是直接用手掐,有时候用鞭子抽,有时候用刀子在我身上刻花。他们一边打我,一边睁着泛着让人瑟缩光芒的眼睛,狞笑着说:“这白白嫩嫩的肌肤上面开出一朵朵红的紫的花,真美啊……在这样漂亮可爱的小孩儿身上,更加是……”然后,他们会伸出肥肥厚厚的臭烘烘的舌头将流了一身的血一点一点地舔去,有时候甚至直接将被各种花样绞烂的皮肉啃下来。
我最怕的是他们拿着匕首,烧得通红,然后在我身上刺窟窿或者是划出一条条的痕迹。锋利的匕首“嗤”地一声扎进身体深处,然后皮肉立刻发出被烧焦的“吱吱”声和焦臭。这时候,伤口很深,也不会流血,一戳一个窟窿,痛得死去活来,全身不停地抽搐。
所有的人都说我是天生的小倌胚子,但是,我不知道我这么小的时候,就做了这样的小倌。
她就是在那时候离开的,和一个进京赶考的书生。老鸨说是因为卖了我,她才为自己赎了身。
我想逃走,但是我知道,必须一次成功,不能像那时候想剪她指甲的时候一样被她反扎一剪刀。一直没有机会。而我的名气,却是越来越大,许多人来这里,都会要尝一尝将一个五岁的粉嫩漂亮的小孩任意折磨到将死的快感。太小的孩子卖不了屁股,却可以被人凌虐,老鸨又找到另一条好财路。
每次接完客以后,除了那张激起人□的脸,我都是体无完肤,有些伤痕深可见骨,被从房间抬出,老鸨用人参鹿茸之类的珍贵药品给养回来。还不出名的时候,夏天被扔进下人的院子,一桶黑糊糊的药水泼到身上,便没人再搭理我,有时候长时间尚不能好,身体里长出的蛆虫白乎乎地飘在昏黄腥腻的洗澡水上,身上到处都是脓汁。所幸,在杂草丛生的院子里,我给了一个专门烧水的老人一点钱,他教我找了一种药,捣烂了糊在身上伤口好的快。
六岁的那个五月的一天,我第一次和客人说话。因为那晚,只有一位瘦瘦的五十上下的老头。我说,我今天六岁生日,可不可以不要绑着我,我会很乖。
那老头似乎是知道我一向很乖,不哭不闹,直到昏睡不醒。于是真的没有绑我。我在老头最兴奋地用火煮一盆蜡烛往我血淋淋的身上泼的时候反手将盆子扣在他的头上。他尖叫哀号,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我从来不叫,而点我的客人总喜欢有趣似的一边打我一边鬼哭狼嚎。他叫,也没人会来救他,因为,他们不会想到,一个被绑着的六岁儿童会威胁一个大人。他们不知道,她走的时候,给我留下的东西里除了一点点首饰,还有一把钥匙,一本书,我不识字,但是看得懂图,那是一本武功秘籍,我按着招式好玩似的练了练,我不想被一直这样欺负,我想,等没人打得赢我,我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将打我的人打死。用床单裹住老头被烫的扭曲的脸,塞住他的嘴巴,我穿上衣服,溜出门。
那一夜,我给了老人一块玉佩,让他帮我逃出了那家青楼。第二天,老人死了,被打手打得血肉模糊,临死手心还抓着玉佩,只不过被他捏碎了。我不可怜他,他和逼我被人凌虐赚钱的老鸨没什么不同,想要从我身上得到钱而已。
我身上的东西不多,当铺的老板欺我人小,只给了我一吊钱就将我的首饰拿走了,我很快变成了没钱的小乞丐。
在皇城的某个角落,这样的孩子很多,白天偷鸡摸狗,想尽办法填饱自己的肚子,晚上缩在巷子里等待下一个天亮,想象着下一个白天能走运看到有钱人家的狗盆里有一个馒头而大黄狗不在。
在这里生存,要能挨得住打,在街上飞快地偷一个馒头,要练就一边跑一边啃一边被打而置疼痛于不顾的本事。我不怕打,馒头老板的粗大擀面杖抵不过刀子,油条老板隔空泼过来的那点油比不过一盆煮开的蜡烛水……所以,我还是能吃到白面馒头和热乎乎的油条。
但是,这样的我,才六岁的我,在一群流浪的小乞丐当中年纪最小,却能吃的最好的我,是被嫉妒不被容许的。于是每次,都有几个年纪大些的人跟着我,哄抢我被打到吐血抢来的食物。
他们有个老大,十五岁,会点拳脚,他们抓住我,要我下跪,拜老大为大哥,许诺抢来的东西分给大哥。我不同意,和老大打架,我耐打,却学会了几个招式,那老大有些怕了,招来所有人上来,最后我被一拥而上的小孩踩的血肉模糊。
从我听得懂话起,生我的女人就一直问我怎么不死。我也想问我怎么不会死,但事实上,早就该死的我就那么在腐肉和腥脓之中活过来了。
没人再惹我,他们不再要我拜大哥,都避开我。我就一个人远远地在巷子的黑暗中睡着。
我还想越来越不怕痛了,我发现,以前被客人打的时候,不是我太乖,而是,对于疼痛,我已经麻木。很多时候,我只是望着自己的血潺潺流出,只能感到些许的痛感。只是,我睡的觉,越来越多,而且一睡不醒,我怕被人睡着的时候打,于是只好找个没人的地方。又一次,被打得很了,我在垃圾堆里睡了三天,被人扔进乱葬岗。
有一天,一个人扔了一文钱,他们一哄而上地抢,打得头破血流。那个人哈哈大笑,说,抢吧,谁抢赢了我再给他一文钱。
我本来不打算抢,但是,他们抢到我面前,还踩了我,我恨他们一起欺负我踩我,便拿起一根腐朽的杵衣棍,狠狠地朝面前的抢了钱的人砸去,他死死抓住那一文钱,和那个帮我出来的老头死死拽住玉佩一样。
我狠狠打他,将他推倒在墙上,我的凶悍让其他人望而却步。倒在墙上的人不动了,我在一推拉,他从墙上滑倒,墙上有一截突起的铁杆,上面啪嗒啪嗒地滴着血,那人的脑袋里的血喷涌而出,很快湿了地面。
我镇住了,我知道自己杀了人。我知道我这辈子定会杀人,但不知道这么早,我才六岁,亲手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并没有欺负我多少,却死在我手上。我感到浑身冰冷,冷到我想抱住自己大哭。可是我没有。
我只是从他掌心抠出那一个铜板,一眼也不看那些被我吓到发呆的人,一步步走到那个扔钱的男人面前,伸手讨要另一文。那个人见鬼一般,大叫一声,随便从身上摸出一文钱给我就跑了。
我缓缓地离开,没人敢拦我,我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个死孩子,他的眼睛已经散开了,灰乎乎的一片,望向我。我觉得有一层黏黏腻腻的冰冷的东西沾满我全身,好像他死掉的眼睛。走开后,我扶着墙将早上抢来吃掉的韭菜包子一口不剩地吐了,看着一地湿黏黏的白面,我觉得可惜,我很少吃到包子。
自从那以后,我,成了那群孩子的老大。他们怕我,怕我发起疯来杀掉他们像杀掉那个孩子一样,眼都不眨一下。有人不服,我便和他拼命。我们都命贱,但是,我们都不想死。于是,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想不被人欺负,一定要比他们强大。我再不想被脓和血弄脏一身,不想整天穿着灰糊糊的衣服睡在角落,我厌倦了肮脏,所以,我一定要强,比所有强,这样,就没人敢欺负我。
那个十五岁的孩子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钱是天下最好的东西,有了它就有了全天下。我信,于是,我要他们给我赚钱。我四处转,让他们看别人怎么赚钱,然后跟着做。去桥头帮渡河的人运货,在斜坡上帮人推车,去妓院门口扶那些醉醺醺的客人,上山挖陷阱捕猎,跟着别人挖山药,能赚钱的都强迫他们去,抢了别人的地盘被赶时,我去打架,不一定打得过,但是,那些人是不敢杀人的,而我,不要命。
我们有钱了,大家都吃得饱。他们死心塌地的跟着我,跟就跟,我无所谓。我一直练功,练不懂的时候,必须看那些字,我给自己找了个老师教我识字,是一个落魄的老书生,只要我给他饭吃,他说我聪明,学得很快。
当我的功夫和暗器小有成就,能以一个六七岁小孩的身体打赢两三个大人的时候,那些小孩中有人要我教他学武识字。那是个很瘦很奇怪的孩子,平时不说话,一开口说话声音平的没有一丝波澜,干巴巴的很难听,病歪歪的,明明很小,头上却有几根白发,他说他叫碧砂,听不见,他不想死。我很奇怪这样的人怎么也能在这吃人的地方活下来,但是,他的确活下来了。
八岁的某一天,一个穿紫衣的漂亮哥哥拉着一个更漂亮的小孩儿的手站在我面前,那漂亮得像小仙子一样的小孩儿说,师傅,我喜欢他,带他和我一起好不好。紫衣的漂亮哥哥要我跟他走。
我问他,跟你走我会不会变成世上最强大的人?
他说会,于是我和他走。
第 52 章
番外——殇流景(二)
碧砂说,你一定要回来,我会等你,你不回来,我会去找你,一定找到你。因为你还没教会我武功。
我说,随便。其实,碧砂学东西比我不差,我教他,比我自己摸索着学快很多。半年来,他也能打过一个成人了,不会被欺负。
那里有七八个小孩,年龄参差不齐,唯一的共同点就是都很会睡觉。他们最大的已经十七岁。这些人都是漂亮哥哥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