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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梅上雪作者:匿名君(完结)-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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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一大笑:“酒不烈,怎挡得住漠北的刺骨寒风?我等吃烈酒惯了,吃江南那种温软的美酒总觉得没味道。施帅可以尝尝看,习惯之后便能吃出这酒的好来。”
  
  子文也不推辞,咕咚吃了一大口,却全然吃不出味道,只晓得吞了一团火,自口唇一路烧到肚腹之中,随即散布到四肢百骸。他耐不住浑身一激灵,连打了几个冷战,好容易缓过一口气,面颊已被激得通红。
  
  丁一伸手轻轻拍抚他的后背,歉然道:“施帅想是腹中尚空,适才又匆忙赶路,血流正速。陡然间吃一大口烈酒,酒气便散发极快,若因此伤身,倒是丁某的罪过了。”
  
  子文摆手道:“不妨事。”他将葫芦递回去,眼望着丁一连吃了几口,问道,“我并不曾着官袍,又是今晚刚到,这云州城上下只怕也没几个人晓得我要来,丁大夫怎知我是施仲嘉?”
  
  “施帅乃钦封玉音郡主的驸马,枢密院使,屡次大败西夏军,功勋 
 60、故人 。。。 
 
 
  卓著。在西北,哪个不晓得施帅的威名?丁某虽然鄙陋,也见了大宋不少将官,听过他们些须谈论。这样年纪,这等气度,身边亲兵又善使长弓的,除施帅外,不做第二人想。”
  
  子文微微一笑:“好眼力。丁大夫如此见识,想不是普通人,却不知仙乡何处?”
  
  丁一抬眼望了望他,淡淡道:“丁某不幸,自小被夏人掳去为奴,却不记得家乡何处了。”
  
  “哦?”子文挑起眉毛,惊讶道,“丁大夫竟是在西夏长大的?这一口官话倒说得好生流利。”
  
  丁一笑笑,咬了一口狼腿肉,细细咀嚼,咽完了又吃了口酒,才慢条斯理答道:“丁某打小跟着国师乌朵侍候,他走遍天下采药配药,身边的人自然要学大宋官话的。不单大宋官话,北到女真,西到花剌子模,南到吐蕃大理,东到高丽,这些地方的语言都要会讲。”
  
  “乌朵?”子文点点头,“怪不得他下的毒,丁大夫可以轻松解开。”他微笑着,眉眼弯弯,却陡然间话锋一转,问道,“只是我却不曾听说乌朵身边有个叫丁一的人……不知……”
  
  “无名小卒而已,施帅没听过也属正常。”
  
  子文笑容温软:“丁大夫如此见识身手,绝不会是无名小卒,便不要自谦了罢。”
  
  丁一上下扫了子文一眼,忽然甩手丢开狼腿,不耐烦道:“原以为施帅是个人物,竟也是个纠缠于身份背景的庸人,话题兜兜转转,总在探听丁某的来历。丁一此名便是化名,我此来只要为国效命,不想惹起其他争端,化名怎的?你若疑我,丁某就此告辞便是。”
  
  不远处望风的亲兵听到这边动静,长刀半出鞘,似要随时扑过来,子文挥手示意安抚,却对丁一拱了拱手:“是嘉糊涂了,实是丁大夫神情样貌与嘉之故人极其相似,便如兄弟一般,忍不住出口探问,丁大夫莫怪。”
  
  丁一冷笑一声:“故人?丁某在这世间无父无母无亲无故,更无甚么兄弟,施帅找这借口忒也下乘。天色已晚,施帅便慢慢在这里缅怀故人好了,丁某吃饱要回去睡觉了,告辞!”说罢,竟抹抹嘴拎着葫芦扬长而去。
  
  不愠不怒?周到有礼?子文总算明白为甚么元威会说此人脾气不大好,原来此人斯文都是给病人看的,话题一旦涉及他自身,他便通身乍起无数尖刺,让人靠近不得。
  
  好酒、嗜杀、脾气又坏,脸上便无那道伤疤,眉眼也有许多不同。可是……子文凝望着朦胧夜色中丁一远去的背影,心中一个念头怎样也压不下去。
  
  为甚么,在他身上总可以看到阿吾的影子……
  
  五年了。阿吾的身影却在他心中愈行清晰,他一颦一笑,一语一动,分手 
 60、故人 。。。 
 
 
  时他眼中满满的绝望,都仿佛便在眼前。
  
  他走了,甚么都没了。曾经以为可以握住一辈子的那个人,曾经无限依恋地偎在自家怀中,渴求一个拥抱的那个人,终于也离开了。曾经的那一分温暖,便那样一步步远去,没有回头,脚步,没有一丝停留。
  
  茫然中,便好似回到了多年前那个夜晚,他第一次听到子远出走消息的时刻,曾经的欢喜爱恋变作一支冰冷的长箭,直直戳进他的心。曾经的柔软、曾经的温情,被再一次的离别打碎成小冰渣,转眼便被寒风吹走,一毫也不剩。
  
  子远走了,阿吾也走了。心中空空荡荡,无数影子在眼前乱飘,却一个也抓不住。这个冰冷、空寂的世界,天那么远,地那么大,却只有他一个,冷得发抖,却找不到任何一处可以取暖的所在。
  
  手指、双臂、肩颈、胸口……一路冰凉下去,骨子里生出的寒意,便穿多少衣服,架多少火盆都挡不住。那股寒气一路钻进心底里去,像钢针、像利剑、像那支似乎还停留在他肩头的长箭。
  
  心头一口腥甜涌上来,忍不住哇一声吐了出去,鲜红得刺人眼目。
  
  望着这口血,当时的他却冷笑了,原来施仲嘉的血,也可以是红的。
  
  五年过去了,这股寒意还在胸中盘桓,方才那口极烈的酒,却仿佛一把火,烧透了他五脏六腑,而丁一在他后背上随意的拍抚,便如一阵暖流,将那股子寒意冲淡了许多。
  
  这种不经意间便会流露的关怀,正是一个心存善意的人无论用甚么法子都掩饰不去的。 

作者有话要说:烤狼神马的,是我借用了古龙小说里的桥段。总觉得大漠上燃起一丛篝火,一只巨大的狼架在火上,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这样的画面很有西北特色。
……………………
今日二更完毕~




61

61、弯刀 。。。 
 
 
  然而,这中间毕竟有疑点。
  
  那条伤疤也就罢了,只是五年的时间,眉眼怎会大变?神态、做派,更是完全像另外一个人。
  
  丁一可以一人之力杀灭群狼,自家毫发无伤,这身本领实是惊天动地,阿吾却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身体的底子是极弱的,要练到这等地步,休说五年,便是十年,二十年,只怕也不成。
  
  最关键的是,面貌身体都可以想法子改变,人心却怎样也难变,阿吾向来心慈,对夏军痛下杀手,还可说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今对觅食的狼群斩尽杀绝,着实是心狠手辣,完全不像他平日里的风格。
  
  若说丁一不是阿吾……子文微微叹了口气,心中竟有些混乱。五年间心如枯槁,多少颜色在他面前都视如不见,如今却被这么个破了相还坏脾气,又来历不明的大夫引动了几分心思。是寂寞太久的缘故么?他轻轻摇了摇头,起身便要离去,回首间,却瞥见那柄弯刀被丁一忘在了地上。这刀刀身狭窄而弯曲,密布花纹,上面还有一道极深的凹槽,既薄且快,寒光闪烁,很明显是西域人常用的弯刀,马上步战都威力无穷。他凝望着这柄刀,忽然心中一动。
  
  看刀柄上的红丝缠线已磨得旧了,当是常用的。既是常用兵器,方才又非事态紧急,丁一怎会将之随手忘在地上?且这种弯刀他也见人使过,对身法要求甚高,身上的衣服必要扎束停当才不会碍事,方才那个丁一……子文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方才那个丁一,却是青色长袍,腰带未束,袍袖宽大,除了脸上有几滴血之外,身上连一丝血迹也找不到。要杀灭几十条饿狼,身上滴血不沾,这只怕要鬼神才能做到。且这刀锋口锐利,若要随身携带,必然有鞘,如今刀在,刀鞘反而不知所踪……
  
  杀狼的,必定另有其人。
  
  便在他盯着这柄弯刀左思右想的时候,张同已带着兵赶过来了,见周遭无数狼尸,也觉惊诧。
  
  子文问道:“你对兵器最是懂行,看看这柄刀子,猜猜主人是何等样人?”
  
  张同接过弯刀,看过刀柄,试过刃口,量过宽窄长短,对着附近几头死狼的伤口比划了半天,又随手斩向旁边一株小树,俯身仔细看了看树干上截面,便双手奉还了刀子,回道:“禀大帅,这是大食弯刀,且是个中精品,长不过三尺,重不过一斤,轻薄短小,宜近战快攻。看刀柄的汗渍手印,主人正当年少,气血丰盈;看刃口磨损程度,这刀子用了至少三十年以上,却保养得极好,血槽内依稀闻得到上好鲸油的味道,这鲸油的价格甚昂,普通人只怕舍不得用在刀子上。另外刀柄基底用紫檀木,外覆上好小牛皮,缠护的红线也内隐金丝,单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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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值百金,做工更是古朴中见真功,当是家传宝刀一类。若末将估计的不错,这柄刀子的主人是西域某贵族之后,年约双十,身高约莫七尺,惯用双刀,左手弯刀反手,右手直刀正手,之前生活优越,最近几年才到大漠中生活。”
  
  子文一直蹙眉认真听着,到最后一句却忍不住笑了:“前头听着有理,你却怎么晓得他最近几年才到的大漠?”
  
  张同挠挠头,也忍不住笑了:“因为末将还闻到了羊油的味道,想是近年来此人弄不到鲸油,便用羊油代替,且此人对刀子如此经心,刀柄的缠线却起码有几年没换了,缝隙中更嵌进去无数细小沙粒,当是在大漠中生活艰苦,弄不到合意的材料换这缠线。”
  
  子文点点头:“你去云州所属蕃军中好生留意一下,看有没有这样一个人,找到了,速来报我。”
  
  “蕃军?”张同不解。
  
  “你通晓天下兵器,行军打仗也是把好手,怎么在这等小事上却反而糊涂。此人既是西域人,又身高七尺,形貌定然大异常人,在当下的云州,这等形貌要想不为人注意,只可能隐身于蕃军编制之中,别无他法。”子文答道。
  
  张同领命要走,又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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