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吾同在-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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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的姜元善忽然感到一阵剧烈的震颤,既是身体上的,也是情感上的。怎么搞的,那个年仅十六岁的大眼睛妻子,明明是严小晨的相貌嘛。这太荒唐了,怎么把严小晨弄到外星去了?当然,这是自己的潜意识在作怪,潜意识中他对严小晨有非分之想,于是把她扯进梦中——还让她怀上自己的“种子”!这样的绮念让他在梦中都有点儿脸红。但这毕竟是梦境,梦境中不可能有完全清晰的思维脉络。比如说,如果妻子是严小晨,他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名字呢?太可笑了。
他对梦境的荒唐付之一笑,让自己继续沉浸在梦境中。
……传教团的值日长老把我唤醒,说我已经冬眠了一千二百年。他欣喜地说:刚刚发现了一颗非常适合生命繁衍的蓝色星球!这颗星球距母星一百零二光年,表面的百分之七十被水覆盖。星球上已经进化出蓬勃的生命,有种类繁多的绿色植物和动物。虽然还未进化出有语言能力的智慧生物,但现有物种已经逼近进化的临界点,稍加提升即可。最难得的是:这儿与母星非常相似,环境相容性超过百分之八十五,生物相容性超过百分之九十。孩子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这意味着,派驻该星球的使者可以直接生活在蓝星的大气和重力下,可以直接食用当地的食物而不必使用烦琐的维生装置。对于长达十万年的守护来说,这些便利可是太重要了!所以——
“这颗得天独厚的星球,就分给使团中最年轻的团员了,作为我们老一辈的心意吧。你的飞球已经准备好,请你立刻离船。”
我谢过慈爱的长老。船内除长老之外还有两名船员未进入冬眠,我与三人依依告别。临别之际,我心中是浓浓的怅然,只要一离开母船,我与母星之间的最后一根连接线就断了。虽然能同母星联络,但电波往返一次要两百零四年,实际上只是聊胜于无。我驾着飞球滑出母船的大门,久久盘旋在母船附近,恋恋不舍地注目着。母船很理解我的心情,但它不能多作停留,前方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呢。长老和两名船员在通话器中再次与我告别,母船转眼间消失在太空深处。
……我把基地设在蓝星的近太空,每日乘着隐形飞球去海洋、草原和山林中察访,挑选这颗星球上最适合提升的物种。有一段时间我最钟情于海豚,它们脑容量大,聪慧漂亮。海豚在自己的族群内甚至异种海豚之间都能亲密合作,这对智慧种族来说是最可贵的习性。我观察了海豚群的集体捕猎,捕猎进食完毕,喜悦的海豚会表演惊人的空中跳跃,旋转身子翻着筋斗。集合在一起的海豚可以多达万只,在海中绵延几千里长,场面蔚为壮观。
海豚是食肉动物,这并不影响它的“提升”资格。吾王圣谕中说:食肉动物为了生存而杀生是符合天道的。不过……我总觉得它们的集体杀戮过于快乐。最终我没选中海豚,因为我在非洲大裂谷附近的稀树草原中发现了更理想的种族。那是一种先进的两足生物,已经进入早期智人阶段,会使用火,会制造精致的复合石器,过着群居生活,能够合作捕猎角马、瞪羚甚至野牛和大象。它们差不多已经算是智慧种族了,唯一欠缺的是尚未进化出语言。语言历来是生物进化中最难突破的瓶颈,不少准智慧生物就是未能突破这个瓶颈而最终沉沦。这正是吾王让我带来的宝贵礼物。
我首先查清了这个物种的大脑固有频率,然后把脑波发射器架设在它们活动的中心地带,按其大脑固有频率调谐后不间断地发射脑波。这种共频脑波能刺激它们的大脑皮层,使其加速进化出语言区域。在这种“不露行迹”的干预下,智人的语言能力异常快速地得到了进化,时间仅用了不足一万年。
……智人中新崛起一个强大的部落,我给它命名为所多玛。这个领地比其他群落宽广,个体数量已经有两百多个。他们身强体壮,能使用一种带弹舌音和吸气音的简单语言,眼睛中闪现出智慧之光。我很欣喜,心想能够继续开枝散叶、成为智慧人类祖先的,大概非这个族群莫属吧。
今天很奇怪,所多玛部落中弥漫着躁动和亢奋,就像处在迁徙兴奋期的候鸟。部落中的男人凑到一块儿,用他们还很粗糙的语言商量着,很快做出了某个决定。然后部落自动分成两群,女人和儿童留在后边,一百多个成年男性聚到一起,排成行军队列,向另一个规模较小的智人部落的领地前进。以下的事态让我震惊,那是一次非常典型的战争,组织得堪称完美。先是一小群侦察兵悄悄越过边界,找到了敌人此刻的位置。后者只有四十多人,正在树上安静地觅食嬉戏,丝毫没有意识到灾难就要降临。这边的侦察兵没有惊动他们,悄悄返回,用耳语向首领作了报告。
首领低声作了部署,然后一百多个男人分成两拨。一拨悄悄掩近那个小部落,忽然厉声吼叫着发起进攻……
姜元善心绪震荡,再次从梦中“醒”来。他想起二十几天前,在那次重要会议的前夜,他在部队宾馆里看的关于黑猩猩的纪录片。他想起那场惨烈的同类杀戮,胜利者抱着鲜红的同类之肉大嚼。他想起那个在空中俯摄的红外镜头,它就像是一只能洞穿幽微的上帝之眼,而以红点演示的黑猩猩之战犹如兵棋一样简洁……眼前的梦境完全是那部纪录片的翻版啊。
那部纪录片中,空中那位俯瞰者始终没有露面;而这个梦境中,俯瞰者则是他本人。他揉揉眼睛仔细观看。不,下面战斗的双方不是黑猩猩,而确实是智人。他们的头颅已经明显增大,双手已能十分娴熟地使用工具或武器;身上褪去了黑色体毛,也不吃生肉了。战斗很快结束,胜利者燃起熊熊的篝火,男男女女围着篝火跳舞。他们杀死了几个俘虏,用骨刀或石刀分割,架在篝火上烤熟,部落所有人都分到了食物,营地里洋溢着欢乐之情。几个活着的俘虏被捆得像粽子一般,蜷缩在火堆旁的阴影里,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伙伴变成了胜利者手中的肉食。俘虏的目光中蕴涵着恐惧,但更多的是麻木,是对命运的屈服……
我看着密林中的人肉盛宴,心中是沉重的幻灭感和熊熊的怒火。这就是我挑选的子民?我背负着吾王的理想孤身远行,为的是把大善之光和理性之光送给这颗星球,结果却选中一个同类相食的残忍物种;我代吾王赐予他们的语言能力,却首先被用来策划发动同类相残的战争。我愧对吾王的重托!
怒火中我断然做出决定。我驾着飞球降落到篝火的上空,第一次让飞球在这些“被提升者”面前现形。这些家伙忽然看见空中银光闪烁的飞球,都惊呆了。在短时间的慌乱之后,他们就像听到了号令,全部匍匐在地向我叩拜,眼中闪着崇敬的光,口中哦哦地叫唤着。我感受到他们对我的敬畏,但我没有心软,毫不犹豫地把“地狱火”指向他们。一道闪电,一声霹雳,这些罪孽深重的人,连同这一片密林,瞬间全被烧成了黑色的炭柱。
远处还有百十个所多玛成员,都是老弱妇孺,以雌性为多。她们正匆匆赶往这里,以便赶上这场人肉盛宴。她们已经临近了,忽然看到闪电烈火,看到部落的壮年男人都被烧成炭柱,便尖声惊叫着四散逃命。我怒气冲冲地把“地狱火”指向她们,火球在她们面前爆裂,阻断了去路。她们吓呆了,不再奔跑,母亲绝望地把儿女护到怀中,等着上天的恁罚……
我最终长叹一声,把“地狱火”关闭。毕竟,他们是我在蓝色星球上提升的唯一种族,我不忍心把他们赶尽杀绝。何况,这些野蛮人身上流露出来的母爱也让我隐隐看到一点儿希望。我感到极端疲惫,那是心灵上的疲惫。让一个十几岁的大孩子来扮演上帝,实在是太难了,我要退出去了……
梦中的姜元善累了,他强使自己关闭了梦境,进入无梦的梦乡。
6
牛牛妈没把严小晨就是姜家晨晨的事告诉丈夫,她知道那对他肯定又是一次强烈刺激。丈夫已经有了心事,她不想再火上浇油。男人毕竟眼拙,五天后,姜宗周才没把握地问妻子,这群孩子中的严小晨,就是那个大眼睛、厚嘴唇、个子不高的小姑娘,我怎么越看越眼熟?
明芝并没打算永远瞒他,“她就是姜兰家的晨晨,过去随她妈的姓,叫姜晨。”
“噢——”姜宗周沉默了,停了很久才问,“咱来这儿的第一天晚上,她请你到她房间中坐了一会儿,就是说这事儿?”
“嗯。她说她一进夏令营就认出了牛牛,不过她既没告诉牛牛,也没告诉任何人。她说她会永远保密。”姚明芝又加了一句,“我有个猜测不知道准不准——她是看出我认出了她,才约我去说话的,否则她会连我也瞒住。这个女孩儿非常懂事,心地也好。”
姜宗周不再问了,但随后几天心事更重,这点情况——严小晨原来是姜家晨晨——促使他下了最后的决心。
等到七天探亲假的最后一天,吃过早饭,孩子们都去“上学”了,姜宗周穿戴得整整齐齐,对妻子说:“我要去找何所长。我看得出国家想重用牛牛,但我想让牛牛离开这儿,回家。”
明芝知道男人的脾性,他只要下定决心谁也劝不回头的,她只是简单地问:“你下定决心啦?”
“嗯。下定了。让牛牛回去好,平安是福。”
“你估摸着何所长会不会放他走?”
“怕是不会放。不管他放不放,尽咱们的心吧。”
“我知道你的心思,我也知道拦不住你。但你咋去和何所长说?说浅了,他肯定不会同意;说得深了,要是他同意放牛牛走那倒没啥,反正牛牛已经离开这个环境了,不用管别人咋看他了,要是所长还不放他走,你这不是把牛牛害苦了吗?”
“这些我都考虑过了,可我还得去。”姜宗周固执地说,“咱们都知道赵括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