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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的男人运有点差-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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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置之不理,嘴巴喃喃,自顾又说:“不会吧,她特地来跟妳打招呼,我看她跟妳很熟的样子。”

拜托!她哪只手哪只脚举起来说是的?

“她笑起来有点像某个明星,难怪看起来有点眼熟。妳也有这种感觉吧?”银行李生还是不死心。

话题绕着花痴女,旁敲侧击她的消息,又追问花痴女的名字、做什么的、住哪里、她们是怎么认识的等等。

就差没要她介缙、没问她的电话而已。

张美美闷着气,心里都快呕死了,但还是勉强保持微笑,表现得识大体又从容大方,有问必答,不问就不理他。

“电话?真不巧,我不知道。要不要我帮你问问她?”X的!笑容可掬,可心里起码咒骂了这个烂男人一千遍。

第2章

任务一,找一个男人。

任务二,找一个对眼的男人。

任务三,还是找一个男人。

但开愿第一天,张美美就得了重感冒。盛夏大暑天耶!鼻水泪水一起来,到最后简直分不清这个水是哪个水。

“哈啾!”她打个喷嚏,鼻水连带喷出来。

“脏死了!”身后突然冒出个背后灵,阴恻恻的,刻薄的批评。

如果那张脸不那么阴阳怪气、那表情不那么阴森森、那张嘴不那么刻薄、那口气不那么阴恻恻的的话,那真是一个有身材有体魄有理性感性、集一切形容词之大成、好看有味道有品味有魅力有男人味--总之就是合人脾味的男人。

“关你家屁事!你能不能不要一直跟着我?!”张美美回头大声叫吼,淑女形象全没了。

这家伙,不知怎么查到她的住处的,一直跟着她,早也跟晚也跟,连她上厕所都要跟,比背后灵还惹嫌教人讨厌!

“很简单,只要妳把东西还给我就可以。”背后灵凑向她,吐口冷气。吓!身高腿长,高头大马的,起码压下她一个头。

“你要我说几遍?!我跟你说了,我根本不知道!那跟我没关系,我根本没有拿你的东西!”张美美又扯开喉咙嘶吼。

跟这个化石简直是讲不通!

她甚至连他丢了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他不停嚷嚷的那捞什子是圆是扁她也不知道,他却硬要拗是她扒的!

她也不过就是:当时倒楣的不巧正站在他旁边而已。

事情还要从头--至少,从中间开始说起。是这样的--

那天那个什么相亲,那家伙自看到那个花痴女后,一直在旁敲侧击那个花痴女的事,当她是白痴啊!还是活道具,坐在那里摆好看的吗?害她很用力才忍住想将咖啡泼在他脸上的冲动。

愈说是愈没趣,也愈没劲,她索性点个特大餐,自顾吃她的,吃完嘴巴一抹,帐单丢给他,拍拍屁股走人。

猪!连化妆加交通往来加听他废话的时间,总共浪费她快三小时,才要他付个千把块,算便宜他了!

当然也不必那头猪送她回去了,坐计程车又舍不得花那个钱,就自个儿搭捷运打道回府,省钱省力气又不会碰上塞车。

尖峰时间已过了,车箱不算拥挤,但人还是不少,一个挨着一个,好像货车在运待宰的猪仔。跟着,又陆续上来不少人,更像一笼等着被宰的猪仔,有些人皮大概就开始痒,这里挤那里动,免不了就碰来撞去。

她不小心手肘碰到旁边的男人。一副优质打扮,浓密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高级货色,光领带大概就要她一个月的薪水,看起来就一副有钱人的模样。这种人,多半吃米不知米价。

看着,她觉得有点小小的眼熟--像梆子还是京剧还是越剧,反正都是唱戏的唱的那样,是哪番曾经相识、相看俨然啊呀呀呀!

她又多看了他一眼,那人回她一个白眼--吓!居居然!居然竟就是在饭店看到的那个,被一双长腿的艳女给泼了一脸酒的家伙。

然后,不知是谁撞了她一下,她没撑住,往旁边歪了过去,碰到那男的。那男的很没风度的转头瞪她,还没好气的那么扫她一眼--反正那眼光很侮辱人就是了,偏偏她不争气的,身上正穿着那件吓死人的粉紫色带流苏的洋装,加上妆衰色残又油光,更像是个唱大鼓的。

事情到此本来就应该告一段落了,谁知,她下车后,他竟然追了上来,抓住她的手,粗暴的大叫着要她把东西还他。她愣住,还没反应过来,他就抢去她的包包,把里头的东西全倒在地上,不停的翻来找去,还大声的吼她,抓着她用力摇晃问:东西在哪里?!在哪里?!

她脑袋瓜差点被摇掉,很小白的又愣了几秒,才叫起来。一叫,引来路人围观,他竟还狗胆的不肯放开她,凶恶的吼叫要她把东西交出来。

她叫着说要报警,可居然没人理她,以为是情侣吵架,没人肯管闲事。

那臭男人冷笑说,警察来了正好,妳扒了我的东西,正好可以好好搜妳的身,来个人赃俱获。

谁扒了他的鬼东西!她这才知道那臭男人在发什么神经。

她拚命想甩开他的手,却甩不开。他已把她的包包搞个乱七八糟,也搜不出个什么鸟,竟还不死心,恶狠狠的瞪着她,大有搜她身的企图。

她索性放声大叫“非礼”。这回立刻见效,几个路见不平的人围了过来。

那臭家伙一张脸像猪肝一样垮下来,变得非常的难看,悻悻然的放开她。

然后就一路跟着她,甩都甩不掉。她怕他变态,想报警,可是又没理由,路又不是她开的,任何人都能走,警察也爱莫能助。再说,在这个以外表评断人的社会,他一副精英模样,警察大概也不会相信他是变态狂。

她拐进一家购物中心,东转西弯,从后门溜走,好不容易才摆脱他。

结果,昨天出门时,好死不死竟然遇到他!

他就站在那些泼狗专门用来撒尿的电线杆后面,像个背后灵样,一看到她就露出阴森的狞笑,然后一直跟着她,从早跟到晚。她搭公车,他跟着上车;她吃豆浆油条,他就坐在旁边的位子监视她;她上厕所,他居然也跟着进去--女生厕所耶!存心教人发狂,嘴巴还不停的念经要她把东西还给他。

总之,不管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还跟到她阿姨的店里去,一个早上吓走了几个客人,她气得真的打电话叫警察了,也没用--他又没犯法,法律规定人民有迁徒移动的自由,再说她也无法证明他有任何不轨的企图。

更可恶的是,他看起来就一副精英模样,一表人才,那些人民保母实在很难相信他会是像她所指控的,是什么变态。所以,从上星期跟到这星期,又从前天跟到昨天,再从昨天跟到今天,背后灵一具似的对她死缠不休。

“把东西还我,不然,我就跟妳跟一辈子!”他发狠的威胁。

“我跟你说过几百遍了!我没拿你什么鬼东西!我根本连你到底在说什么都搞不清楚!”她吼回去,不耐烦极了。

“装得还真像!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这种人的伎俩。那天捷运也不算拥挤,还算空,妳偏偏故意挤到我旁边。我就奇怪妳为什么一直往我身旁挤,妳还故意撞了我,然后我的皮夹、还有口袋里的翡翠戒指就不见了。”

什么叫“你们这种人”?这家伙愈说愈侮辱人!

“你不要随便诬赖人!我没有拿你的东西就是没有!”张美美气红了脸。

那男的脸上有好几条黑线,瞪了她一会,似乎决定“宽宏大量”,不跟她计较,说:“妳可以把钱拿走,我不在乎,只要把戒指还我。”

哈!哼!这个家伙是白痴吗?她要真是什么扒手,到嘴的肥肉还会吐出来吗?老早就在肚子里消化成大便了。况且,皮夹里能有多少现金?什么翡翠的,当早了还比较值钱。再说,他这么着急想找回那捞什子的戒指,想必一定很值钱,哪个小偷扒手会做这种不划算的买卖?

“只要把东西还我,我就什么都不追究。那戒指卖不了多少钱的,妳还给我,我可以折点现金给妳,弥补妳的“损失”。”

都怪他太大意了。

那两天他车子进厂保养,当晚与琳达碰面,琳达生气走后,他本来可搭乘计程车,但烦塞车,临时起意改搭捷运,没想到就发生了这种事。那时他看见这个丑女,觉得有些面熟,也没太留意,后来发现皮夹跟戒指不见后,已经太迟了。

其它东西也就算了,但那个翡翠戒指,真要说其实不值什么钱,却是故去的爷爷当年送给奶奶的定情物,十分有纪念性,对老奶奶很重要,老奶奶视作珍宝。结果却被他搞丢了。不管怎样,就算把这个女的全身剥了,他也要把东西找回来。

那天他跟丢了,被她给溜了。他想她应该会再经过那些路线,干脆守株待兔,把工作丢下,在原地等了几天,总算让他给等到。他不动声色,一路跟着她,跟到她工作的地方和住处,不让她又给溜了。

跟了她几天,得知了她姓张,听到那些人叫她什么美女。哼!什么美女!丑八怪一个,叫丑丑还差不多。

却不知道此“美”非彼美。

“你有完没完?!那跟我没关系,你找错人了!”张美美烦得透顶。

这个人怎么跟野蛮人一样,完全没开化,怎么讲都讲不通!

“那戒指对妳一点用都没,妳也卖不了多少钱,为什么不干脆还我,我还可以给妳一些钱。”口气态度简直是“嗟来食”,给她一点施舍。

这女人实在贪得无厌。他已经表明他不追究,也愿意付钱给她,她却硬是不肯把东西还他,一定是想待价而沽,狠捞一笔。

张美美不理他,怒横他一眼,头一甩,转身走开,小跑步到附近的百货公司,冲进洗手间。

他也不看地方,就跟着追进去。

“啊呀!”有个女人尖声叫出来。

他一愣,看清是女用洗手间,脸色一黑,赶紧退了出去,守在外头。

她在里头窝了半天,也不是办法,硬着头皮出去。

“喂!”他立刻揪住她。

“你烦不烦啊!”她沉下脸,厌烦的甩开他。

“妳说吧,到底要怎么样才肯把东西还给我。”一副不得已必须妥协、却又对她鄙夷不屑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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