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世界 作者:尼罗-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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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巴一手包揽了他的吃喝拉撒。他这粗胳膊长腿的大个子,也就只有哑巴能够摆布得动。旧日的空气忽然浓厚起来,余至瑶想起自己十岁那年被父亲开膛破肚,养伤之时照顾自己的就是哑巴,也只有一个哑巴。
躺在床上侧过脸去,他对哑巴说了这话。哑巴笑了一下,随即张开双臂比划出了一个长度,表示那时的余至瑶很小很小。
放下双手,他又低头望向了余至瑶,试图从余至瑶的脸上找出幼时的蛛丝马迹。余至瑶当年真是单薄清秀极了,谁也没想到他会越长越高,最后变成了个肩宽背阔的大个子。
他看余至瑶,余至瑶也看他。双方对视了片刻,余至瑶缓缓闭上了眼睛。
余至瑶在床上躺了四个月。四个月后他变成了全身瘫痪的废人,因为周身肌肉都已萎缩。不过断骨愈合的很好,起码从爱克斯光片上看,是很好。
复健又是一场死去活来。锻炼到了春节之后,他已经能够拄着双拐独自行走,然而走不多远,时常是迈出七八步后便停下来,心里虽然还有劲头,可是双腿自己打弯。“咕咚”一声跪倒在地,他的膝盖永远都是青紫颜色。
除此之外,右手也是不复先前的灵活,手臂稍一运力就要彻骨疼痛,甚至连筷子都用不得。凤儿现在放了寒假,无所事事,便一日三顿的坐到余至瑶面前,端着饭碗喂他吃饭,每次只喂一小口,因为怕他会呛到,会咳嗽,会咳破肺。
余至瑶发现凤儿是越来越丑了。
她大概是进入了成长期,胳膊腿儿全抻得细长,身子脑袋却小;一张紧眉俏眼的标致小脸日益显出轮廓,竟然隐隐有了尖嘴猴腮的意思。
余至瑶看在眼中,嘴上不说。家里就这么一个欢天喜地没心事的,他犯不上给孩子添堵。
节气变幻,冬去春来,何殿英这个名字终于是彻底在天津卫消失。众人都听说他是被他的日本师父护送去了满洲国。可是关外地方那么大,到底人在何处,却是无从知晓。
何殿英无影无踪了,他留下的徒子徒孙们也像秋虫一样各找地方蛰伏下来,再也不敢耀武扬威。
余至瑶拥有了整个英租界,却是走不出自己的余公馆。
阳光明媚的五月天里,他第一次凭着一己之力走下二楼,进入庭院。在哑巴的搀扶下坐到楼前的大理石台阶上,他也想见见天日,晒晒太阳。
哑巴忙着浇花,无暇陪他。他伸长双腿低下头来,安安静静的盯着一只蚂蚁从前方爬过。一双眼睛随着蚂蚁从左慢慢转右,最后他欠身伸出左手,把小黑蚂蚁捏了起来。
小黑蚂蚁在他的指间动了动触角,然后很伶俐的爬过手指爬上手背。他抬起手臂慢慢变化姿势,让小黑蚂蚁在他手上绕圈爬行。
小黑蚂蚁那么的小,然而爬得很快,一往无前的冲向衬衫袖口。余至瑶对着它连吹了两口气,没能拦住,情急之下只好抬起右手抓它。右手手指是麻痹而又迟钝的,一下子就把小黑蚂蚁给捏死了。
余至瑶想要再捉一只蚂蚁,可是身边再也没有蚂蚁经过。饶有耐性的等了许久,他最后只等来了张兆祥。
张兆祥步履匆匆的从楼内走出,口中惊讶的说道:“哟,二爷,这儿多晒得慌啊!”
余至瑶抬头看他:“干嘛去?”
张兆祥笑道:“这不月初了吗,我给杜老板送月钱去。”
余至瑶愣了一下:“谁?”
张兆祥在他面前弯着点腰,一团和气一派精明,正是个标准的管家模样:“就是杜芳卿啊,您把这人给忘啦?”
余至瑶的确是把杜芳卿给忘了。抬手轻轻一挥,他面无表情的低下了头。
张兆祥满面春风的向他鞠了个躬,然后健步如飞的向外走去了。
乘坐汽车穿过大街小巷,张兆祥在一处小院落前下了汽车。
抬手连拍几声门环,大门应声而开,杜芳卿怯生生的露出了脸:“张爷,您来啦。”
不知从何时开始,他对张兆祥的称呼,从“小张”变成了“张爷”。侧身向院内一伸手,他又很有眼色的柔声说道:“大热的天,您请进来喝杯茶吧。”
张兆祥迈步进门,就见房子虽旧,但是处处干净。院角花草葱郁,倒也别有一番生机。伸手从长袍口袋里摸出一只信封递给杜芳卿,他停了脚步说道:“茶我就不喝了,家里还有事情等着我,我坐不住。”
杜芳卿双手接过信封,捏出里面柔软的钞票。试试探探的瞟了张兆祥一眼,他又陪着小心问道:“二爷的腿……好些了吗?”
张兆祥苦笑摇头:“都养七八个月了,还是只能从楼上挪到楼下。”
杜芳卿听了这话,便是蹙着眉尖低下头去,轻轻的“哦”了一声。
张兆祥向来是把杜芳卿当成下堂小妾来看待。下堂归下堂,可毕竟是主子用过的,自己就该懂分寸、避嫌疑。转身摇晃着走向院门,他头也不回的离去了。
杜芳卿拿着信封呆站在院内,心中把余公馆的上下老小掂量一遍,就觉没有一个是细致体贴的,全都粗手粗脚。而余至瑶伤到这般田地,怎能禁得住那帮家伙们搬弄?
黯然神伤的叹了一声,他慢慢走回房内,同时想道:“可惜,我是没有资格了。”
44、他乡故乡
一九三三年七月,哈尔滨。
傍晚时分,何殿英穿着衬衫长裤,意态悠然的走在松花江畔。凉风掠过水面习习而来,他手里拿着一只蛋卷冰激凌,冰激凌融化横溢,他一边转着圈的大舔特舔,一边在岸边长椅上坐了下来。眼睛盯着前方走过的一名日本艺伎,他饶有兴味的打量不休,觉得对方像个花花绿绿的小面人。
正当此时,一只巴掌拍上了他的肩膀。猛然回过头去,他看到了一张笑脸。
“哎呀!”他捂住胸口急叹一声:“森园,你他妈吓我一跳!”
所谓“森园”者,乃是森园真人的侄子森园茂。去年夏末他受了叔叔的委托,把何殿英与李振成一路护送出关。何殿英是漫无目的,只要离了天津,去往哪里都没关系。听说森园茂在哈尔滨已经有了一番作为,他和李振成便也跟着过来了。
森园茂是三十多岁的年纪,剃着平头,相貌憨厚,满口东北话。笑眯眯的看着何殿英,他开口说道:“今晚你得请我好好吃一顿。”
何殿英上下审视着他:“凭什么啊?”
森园茂:“我给你找了个发大财的机会,让你请客都是便宜了你!”
何殿英笑了:“森园啊,你自己那破矿都要停工了,还能给我找到发大财的机会?不会是让我出钱入股吧?”
森园茂把双臂抱到胸前,表情厚道的发出奸笑声音:“嘿嘿,我先不告诉你,进了馆子再说!”
从江边向前穿过一条马路,便是中央大街。此刻华灯初上,街上店铺林立,十分繁华热闹。何殿英这一年来虽然是坐吃山空,但是积蓄丰厚,尚能维持。领着森园茂进了一家料理馆子,他点了一桌昂贵菜肴,先由着森园茂吃了个半饱,然后才一伸筷子夹住对方筷头:“行了行了,差不多就停一停吧,你先说说你那个发大财的机会是怎么回事?”
森园茂放下筷子,隔着桌子向前探身说道:“何君,这个机会,我一说你就明白了。”
“说!”
森园茂双眼盯着何殿英,压低声音吐出四个字来:“输入劳工!”
何殿英眨巴眨巴眼睛,三秒钟之后才有了回答:“哦……”
“哦”完一声,他恍然大悟的一笑:“哦……”
不动声色的垂下眼帘,他微笑着举杯抿了一口清酒。一名艺妓此时姗姗而至,然而刚刚进门,便被他挥手撵了出去。
和室拉门重新合拢,何殿英把胳膊肘撑到桌边,歪着身子对森园茂一挑眉毛:“来,咱们详细谈谈吧。”
料理馆内的一番密谈,成就了何殿英的新事业。东北有着亚洲最富饶的黑土地,森林煤矿,大豆高粱。然而,人少。
森园茂在哈尔滨附近拥有一座小小的煤矿。在与劳工贩子打过几次交道之后,他忽然发现与其买人挖煤,不如直接卖人。
他在华北毫无势力可言,森园真人也只是一位不成气候的叔叔,所以何殿英变成了他唯一可用的合作伙伴——虽然这家伙在天津惹出官司,正受通缉,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他是跑了,可他的徒子徒孙还在。
森园茂在中国混了十五六年,十分了解帮会里面“师父”的地位。对于何殿英的能力,他是非常的有信心。
何殿英夜里回家,把李振成从床上推醒,将今晚见闻讲述一遍。李振成素来对他言听计从,自然毫无异义。洗了把脸收拾行装,李振成在天亮之后赶往火车站,打算买票潜回天津,把藏到乡下的兄弟们全都联络起来。
李振成一路谨慎,因为不了解城内情形,所以提前在倒数第二站下了火车,根本就没往天津卫走。
倒数第二站是文县,进了文县继续下乡,他像一滴水汇入大海,悄无声息的四处流动。百里之外的细微暗涌,当然不会惊动天津卫里的大鱼。在他与断了手臂的小老九见面之时,宋逸臣坐在瑶光饭店办公室内的桌子上,正在和张兆祥讨论余至瑶的腿。
“二爷的腿啊,是这么回事——”宋逸臣对着张兆祥比划手势:“长短一样,不能算瘸。但是呢,落地就疼,不敢使劲。”
张兆祥犹豫了一下,不大确定自己这话说的合不合适:“那要是总也养不好的话,还不如我这瘸的呢。我不耽误走路啊!”
宋逸臣抬手挠了挠鬓边短发,顺带着上下扫了张兆祥一眼,轻描淡写的说道:“你还可以,不是很瘸。”
余至瑶不知道会有人对他的伤腿大发议论,独自坐在卧室床上,他在明媚的阳光中自得其乐。
雪白的衬衫袖子没有系纽扣,松散开来挽到肘际。左手举起一只玻璃药瓶,他凝神观察着瓶中两只小黑蚂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