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颜枫露晚-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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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得滴水不漏,用显微镜都找不出一丝破绽,估计是骗出经验来了,测谎仪都要忌惮他们三分。
不过说来也确实可怜,他们在家里装孝顺儿乖乖女装得实在太累了,长辈说往东他们不敢往西走一毫米,出来之后自然都跟脱缰的野马一般,玩心大显。
当然,有那么一部分愿意在家里装一装,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以安父母的心,也有连逢场作戏当几个小时乖孩子都懒得演的,比如言辰诺身旁这位。
“我说这么干坐着多没意思,玩起来high起来啊,别死气沉沉的。”那怪异青年简直就是这世上绽放的一朵奇葩,一点都不懂察言观色,这包间的主人都没发话,他倒是毫不客气地充当起主人来,丝毫不顾及正牌主子阴沉不定的脸色。
他是缺根筋少了个心眼,但并不代表别人也熟视无睹,眼风都纷纷扫向言辰诺,一时间他俩成了瞩目的焦点。
“看来是我打扰你们的兴致了,不好意思,你们慢慢玩,我先走了,失陪。”言辰诺勾了勾唇角,不甚在意,起身便往外走去。
“别介呀,言哥,你这个男主角走了多扫兴啊,我们是看你不高兴才过来安慰你的,你好歹也给几分薄面,让我们哥几个敬你几杯不是,今儿晚上,我们就舍命陪君子,不醉不归如何?”他伸出手臂挡住言辰诺,将他按回沙发里,自说自话地给几只杯子倒满酒,吆五喝六招呼起来,“快快快,敬酒啊,都傻在那里在干嘛呢,机灵点行不行!”
这位奇葩青年是康城电子业巨头慕容家的小少爷,都说父母爱幺儿,他是慕容夫妇的老来子,从小就被惯得无法无天,是这一带天不怕地不怕的豪霸,有头无脑,臭名昭著。
小时候他是孩子王的头领,现在是这帮混混的头目,言辰诺与他除了在必须出席的商务活动上有过几面之缘,平日里几乎是避退三舍,不敢领教,免得什么地方做得不好,让这个被宠坏的孩子不依不饶打击报复。而这些不得不卖面子出席的活动,也大多是他们主办的什么赛车赌马,魔术蹦极,全是贵族的烧钱游戏,只为了给这个天之骄子找乐子。
即便暂且撇开这一点不谈,他和这帮潮男辣女确实没什么共同语言,他靠着自己日复一日的努力走到这一步,刚进言家时,他夜以继日地看资料记数据,只为对天华多一点了解,能早一天对公司事务上手,为此他没少付出代价,而他们却是天生好命,出生在一个优渥富裕的家庭,被全家人当王子公主奉着,捧在手心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唯恐他们过得不舒坦。
他们有的是时间挥霍人生游戏红尘,但他这个养子却没有资格。
“我在这里,你们难道不会觉得不自在吗?”言辰诺的手指在二人之间游移,对他无厘头的坚持有些无奈,半是认真半是揶揄道,“现在都说三年一代沟,恐怕我和你们,就是古代人和现代人的差别,当中隔着一条天堑鸿沟呢。”
他西装革履,虽然脱了外套挂在帘后的衣架上,领带也是被扯松了挂在脖子上,但比起他们来,还是天差地别鹤立鸡群,埋在他们这些紧跟时尚潮流的青年之中,活活一个搞笑的异类。
“说这个干嘛,什么三年一代沟,那些都是拿来骗骗家长的,言哥你也信呀,别说笑了好不好。”奇葩青年明显不想放人,死缠着言辰诺,非要他留下不可。
言辰诺抚抚额头,着实有些词穷拙计,对他的死缠烂打也没了其他的办法,只好暂且同意留下,一一应下他们的敬酒。
这一圈酒喝下来,饶是他再好的酒量,也抵不住有点儿头晕,他适才一个人独酌时就饮了不少,现在又被这一群人猛灌,一杯杯紧连着喝得有些急了,等到待会儿酒气打头,恐怕也支撑不了多久。
幸好那群纨绔子弟在敬过他之后,三三两两的扎堆自顾自玩闹起来,划拳的划拳,玩骰子的玩骰子,也不乏真心话大冒险的,一时间觥筹交错纸醉金迷,有几个穿着性感又胆大的女生,还当场和男的调起情来,贴身热舞极尽挑逗。其间他们多次邀请言辰诺也加入他们的行列,然而他却摆摆手婉拒声称自己喝多了,有点头晕,后来就直接眯着眼装假寐,见他如此无趣,别人也就不愿再碰这个软钉子,只当他是空气不存在。
“言总,刚才一个人借酒浇愁,有什么不如意的事情吗?”有一个衣着还算整洁正派的男人走了过来,言辰诺只感觉到身旁的沙发陷下去一块,睁眼便看到他脱离大部队,端着高脚杯坐到了他的身边。
他本来想推脱说没事,但不知是头脑发热还是压抑太久,他竟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其实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什么是喜欢?”
“哦。”那人拉长了语调,眼神玩味,“原来言总是为情所困。”
“那你能为我排解排解吗?”言辰诺勾唇一笑,不置可否。
“喜欢,就是当你见不到她的时候,会不经意地想起她,她的一颦一笑,一嗔一怒,都深深的印刻在脑海之中,时不时地浮现重演,当你想到她时,唇角会不自觉地上扬。也许白昼来临,我们投入到奔波忙碌之中时,你不会感到这种从心底漫延出来的思念,但一到夜深人静时,这种刻骨铭心的思念就如潮水般涌来,直至将两个人全部淹没。”那人娓娓道来,似乎感悟甚深。
夕颜月华,伊人霜影,枫露莹泽,只待君亲 第三十章 去留无意
“喜欢,是包容和体谅,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她们当初吸引我们的是身上的闪光点和优势,我们暂且定义为第一印象的好感和欣赏,但当你把她身上的各种小缺点小毛病都看顺眼了,那就是真的喜欢上了。”他沉吟思索了下,继续道,“喜欢,就是在某一个瞬间,有特别想见到她的冲动,当费尽心思寻找各种理由无果时,便会不顾一切地,不带任何借口的,鲁莽无礼地出现在她的面前,像个糖罐子里突然空了,找不到糖吃的孩子,迫不及待地想要赢得她的注意,占据她的视线。”
“如果,她要嫁给别人了呢?”言辰诺讷讷道,目光空洞无神,似乎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之中无法自拔。
“啊?什么?”那人一时被如此快速的跳跃性思维唬住了,脑子暂时没转过弯来。
“我说,如果喜欢的人即将有归宿了呢?我该有怎样的反应?”言辰诺转过眼来,眸底燃着一把熊熊烈火,急切地想探求答案。
“唉……”那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轻晃酒杯,微抬起抿了一口酒,“这世上,看来又要多一对痴男怨女咯。”
见言辰诺没太大的反应,他以为自己还没有说透,便掰着手指一一列举:“言总你看啊,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相守,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死相随,贾宝玉与林黛玉,天人永隔,古今中外不同的故事,不同的情节,不同的结局,就看你如何选择了。”
“我的选择,对于她来说,真的重要吗?”言辰诺怔怔地望着酒杯里的红色液体出神,心像是绞成一团乱麻,找不出头绪,反而越扯越纠结,在外围一圈圈缠得越来越紧,绕了绕去打了个死结。
听了那人的言论,他不是没有感觉,只不过他一直在否认和逃避,血液里深深地排斥这个答案,没错,他在寂寞无依,辗转反侧的夜里,眼前总是会浮现一个倩影,甚至有的时候,他明明批文件批得好好的,却倏然走了神,一个抓不住的笑容绽放在空气中,钢笔顿在纸张上,直到在签名的地方晕开一滴大大圆圆的墨渍,才猛地回过神来,无端烦躁地合上文件夹,让秘书重新打印一份。
他喜欢看她冥顽不灵的模样,喜欢看她若有所思的模样,喜欢看她翩然起舞旋转垫步时,那超然物外羽化登仙的清傲模样,喜欢看她忍受不了自己的强权专制,如同一只被逼急了的小猫伸出利爪,吹胡子瞪眼的可爱模样,喜欢她在别人眼里称之为的顽固和不识好歹的东西,喜欢……
所以每次见她,他总是习惯露出一副挑衅霸道的面孔,为的就是逼出她骨子里的那一点点残余的桀骜不驯,她是有豪情血性的鹰,不是豢养牢笼的鸡,即便世人都认为女子应该温顺体贴,回归家庭相夫教子,他却依然忘不了第一回见她时,她眼神中透出的那股坚强的韧劲儿,仿佛世界上没有什么是可以打倒她的。
但是大多数时候,他都像是自个给自个搭了个台,唱着夕阳中无限凄凉的独角戏,而她就似一个观众,看他自导自演一出出闹剧,甚至还觉得他天生就是这么阴鸷强势,连眼中最后一分与他对抗的锐利都消耗殆尽,整个人显得无奈而兴趣缺缺,好似不屑与他较真儿,暂且变身为一只名副其实的牵线木偶,分毫不差地按照指令做事,乃至于一句闲话都不愿多说,希冀早日完成任务,脱离他的掌控。
哪怕是一个警告他适可而止的眼神,一个气极之后具有攻击性的动作,都能让言辰诺收敛三分,然而她没有,连这一点点的关注都吝于给予。
一个人极力地想挑起些事端,一个人则步步退让事事耐心,这团火是怎么着都烧不起来的。
也许她根本不在乎他,又何来的在乎他的选择,在乎他的感受?她就是一尊高高在上的神,纵览全局俯视众生,冰洁而高傲,他一个人如耍猴戏一般表演着,而她估计连笑一笑都是难得的恩赐。
即使她笑了,恐怕也是嘲笑。
如若一方是冰,一方是火,烈火终有一日能将寒冰融化,然而言辰诺又是这样的自尊自负,怎么可能将隐秘的心里事袒露无遗?因此她越是冷静他就越是抓狂,恨不得立刻把她的心剖开来,看看是不是石头做的,竟然能做到这般无动于衷。
还有那一天,她站在陆尧楠身边笑着接待来宾,金童玉女般的人物,他们是这样般配,而陆尧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