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剑三]白玉染明黄-第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人忙又跪下叩头道谢,正要走时,又被金懋叔拦下来。
这次两人的说话的声音又低了下来,叶姝岚听不太清,只见雨墨不知翻出些什么让他带上,这才走了。
叶姝岚下来时,正好瞧见金懋叔将两锭银子给了雨墨:“这几天也辛苦你个小孩子,这些银子赏你了,五爷可不是篾片相公。”
雨墨年纪小,哪里见过这种反转,忙叩头道谢。
紧接着,金懋叔指点颜查散置办马匹新衣,叶姝岚也跟着凑热闹——别说,这位金叔的品味正经不错,颜查散被他这么一折腾后,整个精气神都大变样,简直……
“像是去相亲的……”
叶姝岚直接把自己的感觉说了出来。
然后颜查散的脸上显出淡淡的红晕,却是扭过头装作没听见,金懋叔先是一愣,然后也不由露出几分笑意,唯独最小的雨墨,得意的挺胸:“颜相公这样很俊吧?他本来就是去完亲的!”
到了傍晚,那个给金懋叔送银子的家伙又来了一趟,叶姝岚这才知道金懋叔托他去将颜查散先头当掉的衣服又赎了回来——金叔看着冷冰冰的,其实心眼正经挺好啊,难怪常常去找朋友打秋风也没被人家烦呢。
又在太和店歇了一宿,第二天自然是有了银子的金懋叔结账,这样下来,再加上昨天杂七杂八的一番花销,昨日的二百两银子只剩了不到一百两,金懋叔索性将银子都赠了颜查散。
买衣服买马那不过礼物,送钱颜查散如何能要,自是连连推辞。
叶姝岚从金懋叔身后探出脑袋劝:“颜大哥你就收下吧。金叔在路上总能找到人给他付钱,再说了,还有我在呢。”
金懋叔意味不明地瞥了她一眼,然后点了点头,“叶姑娘说得不错。颜兄你比我更需要这笔钱。总之你拿着吧,我是不用银子的——这次还是我先走,咱们兄弟等京里再见吧。”
说完,拖着一双破鞋,往店外走去。
叶姝岚一听对方也是去开封,眼睛一亮,赶紧跟了上去,还不住地回头跟颜查散挥手告别:“颜大哥,小雨墨,等京城再见啦!”
第 9 章 露馅
“我说叔啊,你不考虑换身衣服吗?”走了一会儿,叶姝岚实在忍不了对方一直在拖拖拉拉响的鞋子,忍不住开口。
金懋叔垂眼看了看她,不说话。
叶姝岚立刻掏出钱袋子,晃得哗啦啦响:“小姐我掏钱!”
金懋叔没说什么,却是很配合地带着叶姝岚进了一家成衣店。
作为出钱的财主,自然有为对方选择衣服的权力,就好像金懋叔之前给颜查散买衣服一样,叶姝岚自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只可惜成衣店的衣服都说不上好,要么就是料子不好,要么就是没有剪裁,总觉得不配穿在自己这个土豪的同伴的身上。叶姝岚皱着眉头挑了半天也没看出一件出挑的。
最后是金懋叔自己忍不了了,随意从架子上取了一件,在叶姝岚“唉唉”的阻拦声里进去换上了。
不过等金懋叔出来后,叶姝岚就不叫了,捏着下巴上下打量,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金懋叔挑的是一件白色蜀锦长袍,虽然没什么剪裁,可大约是身材实在好,穿在他身上还挺有型,不看脸的话,还真是一身风流气度。
然后裤子靴子也都如法炮制,花了小半天,把上上下下一整套都置办下来。
最后叶姝岚看着对方的脸直皱眉:“我说叔啊,你这脸……就不能好好打理一下吗?天天灰扑扑的,就不觉得闷吗?而且重点是,跟这身干净整洁的衣裳实在不搭啊。”
金懋叔无奈地看了她一眼,又带着她去了一家客栈,定了客房,要了水和皂角,把头发和脸给彻彻底底洗了一遍。
叶姝岚在外头等着,双手环胸无聊地靠着门,脚尖有节奏地点着地。
等了好一会儿,门才被打开,叶姝岚惊喜地望过去:“你洗好啦,叔?诶——”
见到推门而出的人,叶姝岚当即愣在原地,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歪了歪头,疑惑地看向对方:“你是……金懋叔?”
“怎么了?”对方瞥了她一眼,然后继续摆弄还半干的头发,似乎对于它们纠缠在一起很是不耐烦。
叶姝岚又是一呆,然后捂心——嗷嗷嗷,这家伙、这家伙怎么只是洗了个脸,倒像是整了个容——不对,因为又有尘土又有胡子,之前她没怎么看清对方的样子,只觉得应该挺帅,还以为是个美大叔。现在对方因为把头发扎在脑后,露出一整张脸,却不单单是帅,而是……惊艳——五官仿佛刀削斧刻般立体,挺鼻薄唇,眼眸狭长,眼尾微微上翘,眼神明亮,再配上一身上等的布料,有种翩翩美青年甚至美少年的感觉。不过尽管长相俊美,这人却丝毫不显女气,也不像是书生,反而从骨子里透出一种狠戾杀气,看起来更像是冷冽高傲的江湖游侠,十分不好亲近——若是对方一开始就拿出这张脸,她肯定不敢随便上前搭讪。
叶姝岚歪头看了好一会儿,总觉得对方身上似乎少点什么,不过,她也没多想,因为现在的重点是……叶姝岚伸出食指指向他:“你怎么这么年轻!真的有二十七八岁吗?”
听到这话,金懋叔抬起眼看了看她,问道:“我有说我二十七八岁?我今年二十一。”
“咦?”叶姝岚一下子跳进门槛,绕着人转圈:“可是那天我在房顶上说的时候你怎么不纠正?害我叫你叔叔叫了这么多天,很吃亏啊,你明明只比我大七岁好嘛?”
金懋叔却是挑了挑眉,上下打量了叶姝岚一眼:“……你够十四了?”
对方眼中的诧异太过明显,叶姝岚立刻仰头看过去:“怎么?”
金懋叔没说话,只默默拿手比量了一下两人身高。
叶姝岚现在还不到金懋叔胸口,这身高差距……叶姝岚不高兴地一扭头,气得脸颊鼓鼓。
“好了。没故意占你这点便宜,一直都以为你是叫我的名字。”金懋叔拍拍她的头,“不说大七岁叫叔也正常,一直以来都是你在自说自话啊。”
“好吧。”听到这个,叶姝岚略平衡了,话说金懋叔这个名字本来就很容易占人家的便宜,她估计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金懋叔见她脸色好了点,又慢悠悠地补了一刀:“……退一万步讲,你难道没有听到我叫颜兄大哥吗?”
叶姝岚一愣,摸下巴看他——诶,这个称呼问题……她一直没怎么注意,不过好像确实如此。既然人家并非有意隐瞒,叶姝岚也不好意思再说什么,最后踮起脚拍拍金懋叔的肩膀,一脸你看我多大度的表情,道:“那我就原谅你吧。既然你已经收拾好了,咱们继续上路?”
“好。”
两人这便继续往开封走去。
毕竟都是武人,一路轻功使来,行路速度很快,不过因为路上免不了要行侠仗义什么的,倒也没走多远,走了好几天之后,终于到了一座挺大的城镇。
顺便说一下,路过一个冶炼业非常繁荣的城镇时,金懋叔特意停留了两日,也算花了重金打造了一柄钢刀。等对方拿上用白布缠好的钢刀时,叶姝岚终于知道在最初看到对方真面目时的不和谐感在哪里了——这家伙一身武生气质,却偏偏没带武器,却是不太不对劲,如今一配上兵刃,更加显出一身不容忽视的侠气。
几天同行,两人已经有了几分默契,不需要商量便一齐直奔镇上最大的酒楼——先好好吃一顿,再去找一家干净的客栈住下。
只是这次,刚迈进酒楼门槛,两人就察觉不对劲——自金懋叔换好衣服后,两人具是一副土豪气质,每次尚未进店里就有人迎上来招待,这次两人都走到正堂了,还是没人,大堂里吃饭的人也不是很多,这对这么大的酒楼来说非常不对劲。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不动声色地自己挑了位置坐好,这才招手叫人。
很快有个店小二急急忙忙从楼上下来,瞄到两人身上精贵的布料先是一喜,然后又瞧见叶姝岚背后的双剑以及金懋叔用白布包裹着的疑似兵刃的长条物,又是一惊,最后带着歉意讨好地笑道:“店里太忙,照顾不周还望两位客人多多包涵!”
听到这句话,叶姝岚依旧笑眯眯的,很大度地摆手道,“没事没事……”
金懋叔却是皱眉头,冷哼着打断她的话:“忙?”
店小二莫名察觉到一丝凉意,看看几乎没什么人的大堂,连忙低头恭敬道:“不满这位爷,店里正在二楼招待知府大人和包三公子……”
“哦。”叶姝岚了然地点点头,特权阶级么,哪个时代都有那么一群人,倒也正常。
金懋叔却似是来了兴趣,挑眉问了一句:“包三公子?哪位包三公子?”
“还能是哪位?”听这位爷的声音不那么冷了,店小二抬起头,一边将肩上快要掉下来的毛巾重新摆正,一边陪笑道,“还能是哪位?自然是京城包相爷家的那位侄子,包世荣包三公子啦。”
“包大人家的侄子?”叶姝岚也来了兴致,“包大人不是顶顶有名的大清官吗?他家侄子怎么会到这里吃饭?而且,还是跟知府大人?”
——叶姝岚这话问得倒也不算突兀。其实不管哪个时代,吃饭其实都是最有讲究的事情之一。就像在现代,吃饭从几块到几千几万都可能,而在这个时代,也是分几钱几十两甚至上百两上千两银子也都是可能的。不管包拯老家是穷是富,像那种教养良好的家族,吃饭虽然不会太差,但也不该到这座最好的酒楼吃,更别提还跟劳什子知府混在一起——万一被人抓着什么漏子,也许就会给包拯带来麻烦也不一定。
金懋叔的眼神也同样冷冽起来,直直地看着店小二。
那店小二被金懋叔的眼神吓了一跳,连忙压低声音道:“二位有所不知,小的听说这位包三公子跟包相爷大大的不同——包相爷清正廉明,而这位包三公子……他道他找知府作甚?是要银子来的!可怜咱们的知府老爷一直以包相爷为榜样,判案从来公正,家里一贫如洗,如今却要供着这位……”
“这可说不准。”金懋叔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刀,“说不准这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