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毒男人心-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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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爹?”
“唉,稀世难寻啊!”
“没错,稀世难寻,兰舟要真一辈子讨不到老婆,我看咱们全家人得一起自杀谢罪啦!”
“别胡扯了!不过,你又是如何知道的呢?”
“二婶儿告诉我的呀!”
“耶?你二婶儿告诉你的,那这回她可真说了不少话了!”
“没。”
“没?”
“每天说一句,两个多月才说完,加起来是不少,但一天一句,多吗?”
“……”
一天一句?。
佩服!
不过比较起来,有那耐性听哑阎罗一天一句说上两个多月才把话说完的家伙,那才真的叫厉害、叫伟大!
老父甘拜下风!
“不晓得什么时候他才会开始唱歌呢?”
顽皮的眸子瞅住前方竹竿似的背影喃喃自语,蒙蒙又装鬼脸又吐舌头,这一路上,她不晓得做过多少回这种孩子气的动作了。
打从离开南阳起,一个多月了,他们都是以这种方式行进,一前一后,相距恰恰好七步远,即便她加快脚步想赶上他也是白费功夫,因为她的相公很神奇,脑袋后面多长了一双眼,明明没有回头看过她半眼,偏偏就是知道她的一举一动。
只要她加快步伐,他也会加快步伐;她故意放慢脚步,他也会放慢脚步;她停下来,他也会停下来,总之,他们之间永远都保持著七步的距离。
虽然娘亲教过她识字,但她看过的书并不多,许多成语词句她听过却不懂得含义,因为娘亲重视的是女人的礼教与妇德、妇功,其他都是次要的,知道即可,不需要懂得太多。
又不考状元,懂那么多干嘛?
因此就算她问了,娘亲也不一定会解释给她懂——也许娘亲自己都不懂,她只好自己摸索。
然而现在,她总算又多了解一句何谓“夫唱妇随”了。
就像眼下这种情况,夫婿在前面走,她在后头跟,好奇地等著他何时要开始唱歌?
“也许他根本不会唱,只好这样打混过去?”蒙蒙咕哝,又吐了一下舌头。
幸好她没有裹小脚。
因为娘亲“忘了”,她也不晓得娘亲是真的忘了,还是故意忘了,总之,娘亲压根儿没提过裹小脚的事。
也幸亏是如此,现在她才能够紧跟在夫婿后头,而且始终“保持”在七步的距离,没有拐了小脚,也没有把一只脚走成两只脚粗,更没有走著走著就学四脚蛇爬到地上去。
可是……
“人家又不是木头人,脚也会酸耶!”
她小小声抱怨,两脚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握紧拳头用力虐待大腿,双眼却偷偷往前觑,果然,前方的某人也停了下来,但并没有转回来探视她。
只有两种时候,他们之间的距离才会拉近。
一种是停下来用餐的时候,因为他要拿半颗馒头给她,不靠近她不行,除非丢在地上给她捡……请等一下……
“半颗?!”
她的食量是不大,但一整日这样走下来,半颗馒头哪够顶!
不过,她能了解啦,看他那样子,养他自己都有困难了,再多喂一张嘴,不管是多小张的嘴,就算她只是一只小蚂蚁,情况只会更拮据,绝不会有任何进步,除非他打算把她当成乳猪烤来吃。
想到这,她不禁懊恼的叹了口气。
其实在离开南阳之前,大哥曾偷偷塞给她一百两银票,可是等她收好之后,大哥又警告她千万别乱用,免得伤了妹夫的自尊心。
她哪里知道怎样才叫“乱用”?
好吧,既然不知道怎样才叫“乱用”,那她就干脆不用,这就绝不会“乱用”到了吧?
呿,有拿等于没拿嘛!
不过,这也难不倒她,住在陈家大宅时,她也曾向难民们学习过如何挖地瓜、摘野果,运气好的话还可以找到一窝鸟蛋,甚至碰上受伤的野兔、野鸡,手到擒来毫不费力,轻轻松松便可以打打牙祭。
譬如刚刚,在经过的水田边,她不过随便掘了几下就挖到三支地瓜了。
“相公,我挖到三支地瓜耶,喏,两支给你!”
自己留下最小支的,蒙蒙双手捧著两支大地瓜,讨好地恭送到夫婿面前,期望夫婿能施舍给她另一张脸。
老是对著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好无趣喔,亏他还长得挺好看的说!
可是,大概是觉得两支地瓜实在不够看,某人仅仅施舍给她两个字,“不用。”旋即又自顾自啃他的半颗馒头。
他不喜欢吃地瓜吗?
蒙蒙困惑的收回地瓜,有点泄气,然而转眼一想,嗯嗯,也对,地瓜吃多了会放屁,斯文人不喜欢放屁,一个不小心脑袋里的之乎也者都被放光了怎么办?
下回摘野果给他好了。
“那……相公,这还给你好了,”她很慷慨的把半颗馒头递还给夫婿。“你是男人,应该多吃一点,我吃地瓜就行了。”反正她脑袋里也没有多少之乎也者,放光了也无所谓。
没想到某人竟把她那半颗馒头又收回包袱里去,再继续吃他自己那半颗馒头。
蒙蒙看得直眨眼,终于了解到她的夫婿究竟有多穷窘,竟然连多吃半颗馒头都不行!
好,这点她是了解了,但另一点反而更困惑了。
既然他医术那样高明,出手救人的代价又是那么昂贵,为何他反而会如此穷困呢?
他“赚”来的奇珍异宝又跑到哪里去了?
她真的很好奇,每次瞧见他那张瘦骨嶙峋的脸就想问,然而娘亲也教导过她,有些男人家的事,女人家是不合过问的,她想这应该就是了,因此她也不敢随便开口问,只能放在脑袋里发酵。
“要休息了吗,相公?”
对了,这就是另一种会拉近距离的情况。
虽然他们一整日都在“行军”,几乎没有停过,但天一黑,他一定会歇下来找地方睡觉,不过他们从不在客栈里过夜,要有破土地庙或荒废的大屋是最好,多半是在荒郊野地里,破毯子随地一铺凑合著睡,就算经过城镇也会绕城而过。
除非是要买馒头。
而且如同新婚夜,他们也从不睡在一起,总是睡在火堆两旁,一个在东岸,一个在西岸,隔著“楚河汉界”遥遥相对,井水不犯河水,大家互不侵犯,一觉好眠到天亮。
“相公,我们究竟要到哪里去,北方吗?”因为愈来愈冷了。
“……长白山。”某人兀自燃火堆铺毯子,看也没有看她一眼。
“你家在长白山吗?”不然干嘛特意挑这种时候往那种天寒地冻的地方去。
“不是。”拿包袱取馒头。
“不用给我馒头了,我在路上摘了好多野果,够吃了,馒头你吃吧!”
“……”收回半颗馒头塞回包袱里头去。
“相公,你不爱说话对不对?”她啃野果。
“嗯。”他啃馒头。
“那我可以说吗?”
“……”
可以?
不可以?
就当可以好了。
“相公,我觉得你很差劲耶,成亲才两天,你就带我走人,我大哥好说歹说,你却连一天也不肯多待,我是无所谓啦,可是我大哥会担心,我妹妹会伤心啊!”
“……”
“想想,我们认识也不久,更别提我大哥了,他根本不了解你,你就这样把我带走,他怎能不担心呢?”
“……”
“还有我妹妹,现在想来,我还有好多事没教她们呢,我这个做大姊的可真失职啊!”
“……”
“再有,既然你的医术那样高明,为何不肯多救人命呢?还不准人家叫你大夫呢,真是怪人!”
“……”
“另外,你明明长得很好看呀,为什么总是僵著一张脸呢?”
“……”
“对了、对了,章大哥还说……”
“闭嘴!”
“是,相公。”
“睡觉。”
“是,相公。”
于是,他们分别躺下去睡了。
这就是他们一路上的生活,很枯燥,也十分无聊,因为他不但不爱说话,连走路都不跟她走一起,她几乎等于是自己一个人在走这趟路的。
不过,从及笄那年开始,她就有心理准备了,早晚有一天她必须离开亲爱的家人,嫁给一个陌生夫婿,这是天底下所有女人家必然的归宿。
况且娘亲生前也一再训诫她,一旦嫁作人妇之后,夫婿是天、妻子是地,她没有权利做自己想做的事,也没有权利干涉丈夫的事,只有听命的份,一路顺从到底,夫婿说东,她不能往西;夫婿要她爬,她不能走;就算夫婿要她死,她也只能认命,不能说不,连生气也不成。所以……
他要跟她保持距离以策安全,没问题,她就当小鸡跟在母鸡后面唧唧叫。
他不爱说话,也没关系,她说就好,反正她也习惯自说自话了,不然夫妻两人都不是哑巴却都不说话,不是很奇怪吗?
她唯一比较困扰的是,为何他都不碰她?
他……“不行”吗?
北方的冬天是冰天雪地的寒、沁心彻骨的冷,蒙蒙不知道她的相公为何好像一点儿都感觉不到那种几乎令人结冰的寒冷——也许是他瘦得没有肉可以感觉了,可是她不行,她可冷得很。
离开南阳时,她并没有想到会上北方来,因此也没有特地去买一些厚衣棉袄,此刻她已经把厚一点的衣物全穿上身了,但还是冷,上下牙齿都开始打架了。
“相公,你有没有厚一点的衣裳可以分我一件?”
君兰舟默不吭声,直接把他的包袱扔给她,她急忙打开来一看,差点哭出来,他的衣服全都一个样,薄薄的长衫,她可不信套上这种衣衫就会多暖上几分。
“相公,我……我可以自己去买件棉袄来穿吗?”
君兰舟依然不发一语,却用背对著她,她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可以肯定那绝不会是高兴的意思,因为她自己在不开心的时候,也总是拿背对人。
好吧,不可以,那她只好另外想办法了。
于是她开始沿路向人家乞讨一些陈旧的、不要的棉絮,等分量足够之后,再利用夜晚睡觉的时间就著火光一针一线自己缝制棉袄。
一件给她的相公,一件给她自己。
“相公,这棉袄虽然简陋了点,但应该还算保暖。”说著,她双手将棉袄呈送出去。“你要不要穿穿看?”
君兰舟盯著棉袄看了好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