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丹] 我在美国信息高速公路上(八)-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就是为什么现在只要进入,在几乎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花里胡哨的广告的原因。比如我如果要查询什么东西,我就打开Yahoo!。在它的界面上,除了它自己的各种解释文字、命令行和超级文本外,就是一溜一溜的广告。用鼠标在广告上一点,就到了这家广告的Homepage,或者是汽车,或者是汽水。在那里,又有其它的广告,用鼠标点它,又可跳到另外的广告中去。
同时,在交互网络上,如果你去订阅某份网络杂志,很有可能你的电子信件地址就会被这家杂志拿了卖给哪家广告公司,就像我们在“星光市场”所遭遇的一样。过不多久,你的电子信件信筒就开始出现电于“垃圾邮件”了。我曾经订阅过一份“免费”的电子杂志《墨水人生》。不知怎么我的地址又从那里转到了另外的地方。一个星期之后,当我打开电脑时,就已经有一份鼓励我参加一种叫“互惠基金”(mutual fund)股票投资广告在那里等我。
我看到的一部关于信息高速公路的电视节目指出,在今后,每一个潜在的消费者在交互网络或者信息高速公路提供的任何有关自己的信息,都有可能被想向他或她销售产品的公司所利用。
一家网络推销公司,为美国的一家啤酒公司设计了一个广告。他们在网络上专门设立了一个地址,并把这个地址印在这家啤酒公司出产的一种专门针对年轻人的叫做Zima的新饮料的瓶颈上。
消费者喝完了饮料,可以将这个瓶上的标签撕下来,按照上面的地址,到交互网络上去找它。在网络上,这家公司为消费者准备了与他们的产品有关的游戏、猜奖,以及——完全可以想象到——其它的广告。根据推测和计算,消费者可以在这个到处挂满了广告招贴的“虚拟公园”中玩上一两个小时。据说,这个广告计划最终被付诸实践后,这家公司的这种新饮料销售量上涨了许多。
在美国看公共电视网的节目,最令人反感的就是广告。
在交互网络上,虽然使用软件或者进行查询的过程不会被广告打断,但随便跳到哪里都躲不开广告,也是一件叫人不舒服的事情。在中,由于程序界面都是图形化的,所以几乎在所有的地方都可以看到广告。的确可以把这叫做广告污染。
我曾经在一个讨论宗教的讨论组里,看见过一个家伙张贴的广告:“在三天内赚五千元。”我也在一个叫“哲学—人道主义”的讨论组里,看到一个人宣布说,他有一辆1992年的丰田嘉美牌汽车,样样设备俱全,状态良好,现在打算出让。我还记得有一次在一个关于教育小孩的讨论组里,看到一个人做的广告,说他有一只十九世纪的钟,要卖三百元。
最臭名昭著的一个事件,是1994年一对亚利桑那州菲力克斯市的律师夫妇的广告张贴。这对夫妇,男的叫劳伦斯·A·坎特尔,女的叫玛莎·S·西格尔,于1994年4月在交互网络上的各个不同的讨论组里张贴了一条内容相同的广告,广告是关于申请绿卡的,说这两位律师有很好的帮助移民申请绿卡的记录,百发百中。这条广告引起了交互网络上许多用户的极大愤怒。
首先,许多人对这种律师本身就抱有反感。据说,在移民事务方面的律师大多是利用新移民不懂美国法律甚至不懂英文来赚钱。他们在帮新移民申请绿卡时,说自己是这方面的专家,其实他们仅仅是帮出了钱的人填表。或者稍好一些,他们有熟人或者关系户在移民局工作,他们可以比别人稍快一点弄到绿卡。
其次,不管别人感不感兴趣,不管是不是和特定的讨论组的主题有关,这对夫妇的张贴到处都是。从讨论孩子教育的讨论组,到讨论花园管理的讨论组,只要他们张贴了,参与这些讨论组的人就不可能不看见。这就已经有些强迫别人看的意思了。
坎特尔和西格尔在网络上这样做广告,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并没有犯规。他们是律师,所以知道怎样钻目前交互网络的无政府主义状态这个空子。这也是为什么交互网络的用户对他们的广告愤怒至极的原因之一:他们把广告贴得到处都是,但没有人能够去控告他们。尽管如此,人们还是作出了反应。
有的人相互约定,不断地往这对夫妇的网络地址发送各种各样的不相干的东西,从骂人的话到胡言乱语,无所不有。这样,就使得他们的“电子信箱”里总是塞满了“垃圾邮件”,在他们的地址里形成堵塞,让跟他们做交易的那些电子信件无法通过。有的人到各个州的相关机构去控告他们,不过,这基本上是无效的。有的人甚至不惜余力地设计了一套程序,只要这对律师夫妇的广告一出现,这个程序就自动开始,将他们的广告抹掉。有的人干脆就不在交互网络上对他们进行报复。这些愤怒的人在自己从其它地方接到的订阅杂志的卡片里(这些卡片也属于垃圾邮件)全部填上坎特尔和西格尔的名字和地址,然后投到这些杂志去。据西格尔在后来的一次采访中说,她接到了无数她从来没有订阅过的杂志。
不过最常见的行动,还是在交互网络的讨论组里,对这种行为诅咒一番,讨论一番。毕竟,在交互网络上讨论问题的人中,彬彬有礼的君子占了多数。他们也许会骂上一两句,但更多时候则是详细讨论交互网络应该如何管理,以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骂也好,不骂也好,据说这对夫妇通过这种广告行为还真的揽到了生意。他们号称这条在交互网络上的恶名远播的广告给自己带来了十万块钱以上的营业额。更叫人啼笑皆非的是,虽然骂他们的人很多,他们却因为这骂声不绝而成了全国性的知名人物,并就此广告事件出版了一本书,书名就是《如何在信息高速公路上赚大钱》。同时,他们还正儿八经地成立了一家咨询公司,专门赚那些想在交互网络上传送广告信息的公司和人们的钱。
此事过去已经两年了。许多人承认,从现在交互网络已经开始商业化的角度来看,这两个律师所做的,无非是利用交互网络的便利性和几乎免费的经济性做了一次覆盖面极大的广告。
在谈论交互网络上的生意机会和经济前景时,当然不应该忘记,与交互网络直接相关的硬件和软件的建造工程以及销售本身,就是一桩巨大无比的生意,就是一个巨大无比的市场。
根据统计,美国一共有九千万户家庭。如果这当中的一半家庭决定进入国家信息基础工程系统,也就是说,如果有一半的家庭愿意将自己的房子同信息高速公路连接,这四千五百万个家庭所需要购买和安装的设备就已经是一个大得惊人的数字。我们应当记住,信息高速公路不仅仅只是和交互网络线路建设有关。当我们说一个家庭决定进入信息高速公路时,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可能要安装光纤线路,要购置装在电视机上的交互性器件,甚至要买高清晰度电视机,要使用所谓的“聪明电话”以及种种同信息高速公路有关的设备。当然,作为这一切的基础,这个家庭还必须买电脑硬件和软件。除此而外,还有那些家庭不能买的,但对于信息高速公路来说又是必须的设备,那些巨型的计算机,那些在网络和网络连接处进行工作的中央服务器,那些向每个家庭提供交互电视服务的设备和节目,以及那些制造高清晰度电视机的设备和生产线……
难怪有那么多的公司要想挤进这个市场!
也难怪那个发明了Yahoo!的华人杨致远,在二十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将自己的公司在华尔街卖到了上亿美元。而他的这个公司,不过仅仅是为交互网络的使用者提供了可以进行查询的软件服务。
交互网络最终超越研究和学术的界限,成为老百姓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这是不可避免的。伴随这一必然性,交互网络的商业化,也是不可避免的。
在信息社会里,信息的高速流通和交换,是日常工作的必要前提。也就是说,在这样的社会里,掌握大量的信息,就等于奠定了成功基础。也许,在信息社会中,“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应该有一个新的说法,“信息就是力量”。
交互网络的商业化虽然能够推动“信息高速公路”的建设,却并不一定能够保证为社会带来完美的信息分配。到目前为止,虽然信息共享的原则仍然统治着交互网络的绝大部分疆界,但只要商业化的过程不停止,免费信息逐渐减少,收费信息逐渐增多的趋势就会越来越明显。
免费信息变成了收费信息之后,有关社会平等问题就出现了。
令许多人担忧的是,交互网络作为一个新诞生的社会生产工具,在原始的信息共享状态中大家都有机会使用,在商业化之后,却变成了只有一部分人能够使用,这等于就是在社会中重新制造了不平等。有钱的人因为能够通过交互网络掌握更多的信息从而更加有钱,而没钱的人因为囊中羞涩而无法掌握信息,就将更加没钱。在“信息高速公路”建成之后,当社会进一步依赖于网络进行运作时,这种信息分配不公平的状态将严重危害美国“机会均等”的社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