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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鲁迅-第8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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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是一处地方,甲来乙走,丙来甲走,甲要短,丙要长,长者剪,短了杀。

几年似乎是青年遭劫时期,尤其是女性。
报载有一处是鼓吹剪发的,后来别一军攻
入了,遇到剪发女子,即慢慢拔去头发,还割去两乳……。
这一种刑罚,可以证明
男子短发,已为全国所公认。
只是女人不准学。
去其两乳,即所以使其更像男子而
警其妄学男子也。
以此例之,欧阳晓澜女士盖尚非甚严欤?
  今年广州在禁女学生束胸,违者罚洋五十元。
报章称之曰“天乳运动”〔6〕。

有人以不得樊增祥〔7〕作命令为憾。
公文上不见“鸡头肉”等字样,盖殊不足以餍
文人学士之心。
此外是报上的俏皮文章,滑稽议论。
我想,如此而已,而已终古。


  我曾经也有过“杞天之虑”〔8〕,以为将来中国的学生出身的女性,恐怕要失
去哺乳的能力,家家须雇乳娘。
但仅只攻击束胸是无效的。
第一,要改良社会思想,
对于乳房较为大方;第二,要改良衣装,将上衣系进裙里去。
旗袍和中国的短衣,
都不适于乳的解放,因为其时即胸部以下掀起,不便,也不好看的。

  还有一个大问题,是会不会乳大忽而算作犯罪,无处投考?我们中国在中华民
国未成立以前,是只有“不齿于四民之列”〔9〕者,才不准考试的。
据理而言,女
子断发既以失男女之别,有罪,则天乳更以加男女之别,当有功。
但天下有许多事
情,是全不能以口舌争的。
总要上谕,或者指挥刀。

  否则,已经有了“短发犯”了,此外还要增加“天乳犯”,或者也许还有“天
足犯”。
呜呼,女性身上的花样也特别多,而人生亦从此多苦矣。

  我们如果不谈什么革新,进化之类,而专为安全着想,我以为女学生的身体最
好是长发,束胸,半放脚(缠过而又放之,一名文明脚)。
因为我从北而南,所经
过的地方,招牌旗帜,尽管不同,而对于这样的女人,却从不闻有一处仇视她的。


  九月四日。


         ※        ※         ※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七年十月八日《语丝》周刊第一五二期。

  〔2〕《顺天时报》 日本帝国主义者在北京所办的中文报纸。
参看本卷第98页
注〔9〕。
一九二七年八月七日该报刊载《女附中拒绝剪发女生入校》新闻一则说:
“西城辟才胡同女附中主任欧阳晓澜女士自长校后,不惟对于该校生功课认真督责
指导,即该校学风,由女士之严厉整顿,亦日臻良善,近闻该校此次招考新生,凡
剪发之女学生前往报名者,概予拒绝与考,因之一般剪发女生多有望洋兴叹之概云。


  〔3〕指清朝统治者强迫汉族人民剃发垂辫一事。
一六四四年(明崇祯十七年)
清兵入关及定都北京后,即下令剃发垂辫,因受到各地人民反对及局势未定而中止。

次年五月攻占南京后,又下了严厉的剃发令,限于布告之后十日,“尽使(剃)
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如“已定地方之人民,仍存明制,
不随本朝之制度者,杀无赦!”此事曾引起各地人民的广泛反抗,有许多人被杀。


  〔4〕作者在清代末年留学日本时,即将辫子剪掉,据许寿裳《亡友鲁迅印象记》
所记,时间在一九○二年(清光绪二十八年)秋冬之际。
他在一九○九年(宣统元
年)归国后曾因没有辫子而吃过许多苦。
参看《且介亭杂文·病后杂谈之余》和
《且介亭杂文末编·因太炎先生而想起的二三事》。

  〔5〕袁世凯 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南京临时政府曾通令“人民一律剪辫”;同
年十一月初,袁世凯在北京发布的一项令文中,也有“剪发为民国政令所关,政府
岂能漠视”等话。

  〔6〕“天乳运动” 一九二七年七月七日,国民党广东省政府委员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通过代理民政厅长朱家骅提议的禁止女子束胸案,规定“限三个月内所有
全省女子,一律禁止束胸,……倘逾限仍有束胸,一经查确,即处以五十元以上之
罚金,如犯者年在二十岁以下,则罚其家长。
”(见一九二七年七月八日广州《国
民新闻》)七月二十一日明令施行,一些报纸也大肆鼓吹,称之为“天乳运动”。


  〔7〕樊增祥(1846—1931) 湖北恩施人,清光绪进士,曾任江苏布政使。

曾经写过许多“艳体诗”,专门在典故和对仗上卖弄技巧;做官时所作的判牍,也
很轻浮。
下文的“鸡头肉”,是芡实(一种水生植物的果实)的别名。
宋代刘斧
《青琐高议》前集卷六《骊山记》载:“一日,贵妃浴出,对镜匀面,裙腰褪,微
露一乳,……
  (帝)指妃乳言曰:‘软温新剥鸡头肉。
’”〔8〕“杞天之虑” 这是杨荫榆
掉弄成语“杞人忧天”而成的不通的文言句子。

  〔9〕“不齿于四民之列” 民国以前,封建统治阶级对于所谓“惰民”、“乐
籍”以及戏曲演员、官署差役等等都视为贱民,将他们排斥在所谓“四民”(士、
农、工、商)之外,禁止参加科举考试。




                             再谈香港〔1〕

  我经过我所视为“畏途”的香港,算起来九月二十八日是第三回。

  第一回带着一点行李,但并没有遇见什么事。
第二回是单身往来,那情状,已
经写过一点了。
这回却比前两次仿佛先就感到不安,因为曾在《创造月刊》上王独
清先生的通信〔2〕中,见过英国雇用的中国同胞上船“查关”的威武:非骂则打,
或者要几块钱。
而我是有十只书箱在统舱里,六只书箱和衣箱在房舱里的。

  看看挂英旗的同胞的手腕,自然也可说是一种经历,但我又想,这代价未免太
大了,这些行李翻动之后,单是重行整理捆扎,就须大半天;要实验,最好只有一
两件。
然而已经如此,也就随他如此罢。
只是给钱呢,还是听他逐件查验呢?倘查
验,我一个人一时怎么收拾呢?
  船是二十八日到香港的,当日无事。
第二天午后,茶房匆匆跑来了,在房外用
手招我道:
  “查关!开箱子去!”
  我拿了钥匙,走进统舱,果然看见两位穿深绿色制服的英属同胞,手执铁签,
在箱堆旁站着。
我告诉他这里面是旧书,他似乎不懂,嘴里只有三个字:
  “打开来!”
  “这是对的,”我想,“他怎能相信漠不相识的我的话呢。

  自然打开来,于是靠了两个茶房的帮助,打开来了。

  他一动手,我立刻觉得香港和广州的查关的不同。
我出广州,也曾受过检查。

但那边的检查员,脸上是有血色的,也懂得我的话。
每一包纸或一部书,抽出来看
后,便放在原地方,所以毫不凌乱。
的确是检查。
而在这“英人的乐园”的香港可
大两样了。
检查员的脸是青色的,也似乎不懂我的话。

  他只将箱子的内容倒出,翻搅一通,倘是一个纸包,便将包纸撕破,于是一箱
书籍,经他搅松之后,便高出箱面有六七寸了。

  “打开来!”
  其次是第二箱。
我想,试一试罢。

  两块。
”我原也肯多给几块的,因为这检查法委实可怕,十箱书收拾妥帖,至
少要五点钟。
可惜我一元的钞票只有两张了,此外是十元的整票,我一时还不肯献
出去。

  “打开来!”
  两个茶房将第二箱抬到舱面上,他如法泡制,一箱书又变了一箱半,还撕碎了
几个厚纸包。
一面“查关”,一面磋商,我添到五元,他减到七元,即不肯再减。

其时已经开到第五箱,四面围满了一群看热闹的旁观者。

  箱子已经开了一半了,索性由他看去罢,我想着,便停止了商议,只是“打开
来”。
但我的两位同胞也仿佛有些厌倦了似的,渐渐不像先前一般翻箱倒箧,每箱
只抽二三十本书,抛在箱面上,便画了查讫的记号了。
其中有一束旧信札,似乎颇
惹起他们的兴味,振了一振精神,但看过四五封之后,也就放下了。
此后大抵又开
了一箱罢,他们便离开了乱书堆:这就是终结。

  我仔细一看,已经打开的是八箱,两箱丝毫未动。
而这两个硕果,却全是伏园
〔3〕的书箱,由我替他带回上海来的。
至于我自己的东西,是全部乱七八糟。

  “吉人自有天相,伏园真福将也!而我的华盖运却还没有走完,噫吁唏……”
我想着,蹲下去随手去拾乱书。
拾不几本,茶房又在舱口大声叫我了:
  “你的房里查关,开箱子去!”
  我将收拾书箱的事托了统舱的茶房,跑回房舱去。
果然,两位英属同胞早在那
里等我了。
床上的铺盖已经掀得稀乱,一个凳子躺在被铺上。
我一进门,他们便搜
我身上的皮夹。
我以为意在看看名刺,可以知道姓名。
然而并不看名刺,只将里面
的两张十元钞票一看,便交还我了。
还嘱咐我好好拿着,仿佛很怕我遗失似的。

  其次是开提包,里面都是衣服,只抖开了十来件,乱堆在床铺上。
其次是看提
篮,有一个包着七元大洋的纸包,打开来数了一回,默然无话。
还有一包十元的在
底里,却不被发见,漏网了。
其次是看长椅子上的手巾包,内有角子一包十元,散
的四五元,铜子数十枚,看完之后,也默然无话。
其次是开衣箱。
这回可有些可怕
了。
我取锁匙略迟,同胞已经捏着铁签作将要毁坏铰链之势,幸而钥匙已到,始庆
安全。
里面也是衣服,自然还是照例的抖乱,不在话下。





  “你给我们十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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