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卷4:青春志-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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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于司仪,所以多半由小国的大夫来做。盟主是不动手的,在旁边看,叫“卑者执之,尊者莅之”。10然后,盟主取敦中之血先歃。盟主歃血后,才轮到其他人。
由此可见,同盟国地位的高低,不在盘中牛耳,而在敦里的血。先歃血的,才是老大。所以,公元前502年,晋国和卫国会盟,卫灵公让晋国大夫执牛耳,自己先歃血,结果便发生了肢体冲突。11执牛耳,牛吗?
看来,弭兵之会上,楚国是占尽了上风。原因也很简单,这时的楚国已成为南方强国,北方的晋国则开始走下坡路。强大的军事力量,支持着楚国强悍的立场和强硬的态度。种种外交辞令,不过是华丽的面纱。
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也出说法,甚至歪理。
实际上,所谓“世界和平大会”(弭兵之会),不过是大国的俱乐部。小国除了唯命是从,并没有多少发言权。他们的代表,不要说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就连保住自己的性命,都不容易。
比如叔孙豹。
硬汉叔孙豹
叔孙豹差点被杀。
鲁国大夫叔孙豹,是一位杰出的外交家。他跟鲁国执政季武子的分工,基本上是“叔出季处”,也就是叔孙豹管外交,季武子管内政;叔孙豹出使,季武子守国。所以,公元前546年的宋之盟,公元前541年的虢之会,叔孙豹都是鲁国的首席代表。他的差点被杀,就发生在虢之会。
所谓虢之会,是五年前宋之盟(弭兵之会)的延续。因为会议地点在东虢(故城在今河南省郑州市境内),故名。东虢原本是周文王弟弟虢叔的封国,后来被郑国所灭,这会儿是郑国的属地。因此,楚国令尹子围来开会,便先访问郑国,顺便迎娶郑国大夫公孙段的女儿,这才有了那场“凶险的婚礼”。
那么,宋之盟后,为什么还要有虢之会?
表面上的理由,是重申世界和平;实际上的原因,是楚国要维持霸权,甚至是子围要耀武扬威。所以在会前,楚国代表团便提出不再歃血。因为上次会议是楚人先歃,如果又来一次,则理应让晋国先。如果不歃,则楚国仍是盟主。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再次让步,整个会议波澜不惊,完全变成了走过场。
大出风头的是子围。
子围当然得意。五年前弭兵之会时,楚国的首席代表是屈建。一年后,康王和屈建相继去世。康王的接班人懦弱无能,子围便大权独揽,玩弄国君于股掌之间。这次出国,更公然摆出楚王的仪仗,成为本次会议最遭热议的花絮。各国代表指指点点,楚国副代表怎么解释都无济于事。
然而就在楚人春风得意,各国议论纷纷,会议即将结束时,战争爆发了。
发动战争的是鲁国的季武子。季武子事先不打招呼,突然袭击了莒国的城市郓(读如运,在今山东省沂水县),并据为己有,莒人则一状告到了会上。莒国在历史上,是一会儿依附于鲁,一会儿依附于楚的。现在鲁国欺负他,他当然要请楚国做主。楚国以盟主自居,也当然不能不管。何况这事还发生在世界和平大会期间,如果不闻不问,实在说不过去。
于是楚国代表团正式照会晋国:请同意诛杀鲁国首席代表叔孙豹,以谢天下!
晋国,该如何表态?
很难很难。
诚如楚人所言,弭兵之盟还没散会,鲁国就发动战争,当然是对会议的公然挑衅,对誓言的公然背叛,对盟约的公然亵渎。但,这事是季武子干的,叔孙豹并不知情。杀叔孙豹,岂非冤枉?
晋国代表团团长赵武的助理,则趁机向叔孙豹索贿。这位助理派使者前去暗示,只要叔孙豹肯花钱,他可以代为说情。
当然,助理的话说得很委婉,他想要一根腰带。
叔孙豹断然拒绝。
生死未卜的叔孙豹说,我等参加盟会,是为了保家卫国。国家出了事情,总要有人顶罪。我如果靠贿赂而免于一死,他们无从泄愤,就只能进攻鲁国了。这是给国家带来灾祸呀,怎么能算是保卫?何况一个使节,奉君命而临大事,代表的是自己的国家。国家出了事,花钱去私了,岂非化公为私?此例不可开,此风不可长。我叔孙豹宁愿去死,也不行贿!
于是扯下一块绸缎对使者说:我的腰带太窄了,请拿这个回去交差吧!
赵武听说,肃然起敬。
深受感动的赵武说:一个人,大祸临头却不忘国家,这是忠心;面对灾难却不离职守,这是诚信;为了祖国而不惜牺牲,这是坚定。一事当前,首先想得到的是忠信坚贞,这是道义。这样的人,难道也可以杀吗?
当然不可以。
事实上,不但晋国代表团力保叔孙豹,就连楚人最后也网开一面。因为正如赵武所言,一个国家,如果所有的大臣都像叔孙豹一样,在内不怕困难,在外不避艰险,那就固若金汤,无所畏惧。这一点,倒是不论大国小国的。12
所以,必须保住叔孙豹。
是的。保住叔孙豹,就是保住一种气节,一种精神。有这种气节和精神,就是男子汉大丈夫。汉子是会受到敬重的,哪怕他不是使者,甚至还是对方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敌人。
比如叔詹。
两手都要
叔詹是晋文公重耳指名道姓要杀的人。
公元前637年,流亡国外的晋国公子重耳路过郑国,遭到郑文公傲慢无礼的对待。第二年,重耳在秦国军队的护送下回国,成为晋国国君,是为晋文公。六年后,也就是公元前630年,晋文公为报当年的一箭之仇,同时惩罚郑国在晋楚城濮之战中向着楚国,便联合秦国伐郑。联军来势汹汹,兵临城下。据说,晋国的军队甚至已经推倒了郑都城墙上的矮墙。
这时,郑人怎样求饶都不管用。晋文公放出话来:把叔詹交给我,我就撤兵。
叔詹,怎么就得罪晋文公了?
难道郑文公的无礼,是叔詹的主意?
不。恰恰相反,叔詹力劝郑文公善待重耳。只不过,当他再三规劝仍然无效时,叔詹提出:如果不能以礼相待,那就杀了他。因为叔詹早已断定,公子重耳非同一般,迟早会继承君位。到时候,他也一定会来报复。
事实证明,叔詹是对的。
不过,当年的郑文公虽然铸下大错,这时的表现却像条汉子。他拒不交出叔詹,甚至不把这事告诉叔詹。
叔詹却挺身而出。
准备以身殉国的叔詹,只身一人奔赴晋营。他说:以区区一人之身,可以换回百姓的生命、国家的安宁,这正是詹的愿望。
晋人则架起一口大锅,打算把他烹了。
叔詹说:请允许我把话说完再死!
晋文公说:你讲!
叔詹说,皇天上帝降灾于郑,让我郑国大祸临头。今天这个局面,是下臣当年就预计到了的。下臣当年能够尊敬贤明,防止祸患,这就是智。现在能够杀身成仁,报效祖国,这就是忠。说完,叔詹走向那口大锅,两手紧紧抓住鼎耳,对着苍天大声呼喊:杀了我吧,杀了我吧!从今往后,以智慧和忠诚报效国家的,都跟我同样下场!
晋文公立即站了起来。他下令释放叔詹,并以最隆重的礼节送他回国。
回国以后的叔詹受人敬重自不待言,可惜事情却并未因他的忠烈而告终。积怨难消的晋文公又提出,必须见到郑文公,当面羞辱一番,才肯罢休。
如此城下之盟,签则辱国,不签则亡国。进退维谷,就需要外交官来斡旋了。
郑国派出的外交官,叫烛之武。
烛之武是郑文公亲自请出山的,之前则似乎颇受冷落。所以,郑文公去请他时,他的回答是:臣年轻的时候,尚且比不上别人。现在老都老了,又能怎么样?郑文公则放下身段诚恳相邀:过去没能重用先生,是寡人的过错。但如果郑国灭亡,于先生也有所不利吧?
于是烛之武趁着夜色潜入秦营,去见秦穆公。
烛之武的做法是对的。因为这个时候,做晋文公的工作已无济于事,只能釜底抽薪,策反秦穆公。但,动之以情,没用;晓之以理,也没用。能够说服秦穆公的,只有利害。
潜入秦营的烛之武,给穆公算了三笔账。
第一笔账,是灭亡郑国,对秦有没有好处。烛之武的结论是没有。因为秦国和郑国之间,隔着晋国。就算秦晋两国瓜分郑国,秦国得到的也是飞地。飞地是很难真正占有的。最后的结果,势必便宜了晋。晋国占便宜,就是秦国吃大亏,还要搭上财力物力,兴师动众,何必呢?
第二笔账,是保全郑国有没有好处。结论是有。因为秦在西,郑在中原。秦国有事于诸侯,多半要借道郑国东行。郑国作为东道主,可以为秦国的行李往来,提供种种方便。东道主,就是东边道路的主人;行李又叫行理或行人,即职业外交官。所谓“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供其乏困”,就是整个郑国都成为秦的驿站和招待所,好处当然不小。
第三笔账,是晋国和秦国的联盟靠不靠得住。结论是靠不住。前车之鉴,便是晋惠公的背信弃义。何况晋国的野心,哪里会有满足?他现在挥戈向东,把郑国当作囊中之物。如果得手,下一步就该向西扩张了。西边除了秦国,还有谁能填饱他的肚子?因此,对于秦国来说,联晋灭郑是损己利人,甚至引狼入室。
最后,烛之武对穆公说:请君上三思!
秦穆公当然一听就懂。他立即单方面与郑国签订和平协议,还派出部队给郑国站岗放哨。晋国的大夫闻讯,请求攻击秦军,晋文公却不同意。文公说,没有秦国,寡人就没有今天。受惠于人又反目为仇,这是不仁;失去盟国,再树敌人,这是不智;放弃和谐,制造动乱,这是不武。我还是回去吧!
结果晋文公也撤兵。13
命悬一线的郑国终于转危为安,这是叔詹和烛之武,也是义和利的共同胜利。
如果战败
郑文公应该庆幸,因为战败国的日子不好过。
事实上,三十三年后,郑国就真正尝到了战败的滋味,只不过这次的胜利者是楚人。公元前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