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明代史-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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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官的主要任务是编撰实录;其他工作只是为这一任务作准备。但是,
掌管编撰工作不专属史官,还有一个广大得多的官员集团参与其事。根据《大
明会典》②中制定的规章,大学士要担任总裁,翰林院学士担任副总裁。他们
由皇帝任命,任务是规定纂修条例,检查纂修官③准备的草稿,纂修官是从内
阁、翰林院、詹事府、春坊和司经局选出的。崔纂和誊录则是诰敕房和制敕
房选派的。
实际的纂修者名单表明,这些规章从 16 世纪初起就被严格遵循了。即使
在更早的时期,做法也似乎大体上跟后来的规章一致。纂修官总是翰林院的
居多。有时候,显然有 20 或 20 多个编修。
只有很少的——有时没有——纂修官是从别的部门来的。此外,誊录和
崔纂主要选自品级较高的官员,或者,至少也是国子监的生员。总之,参加
纂修工作的人的数目相当大。例如,纂修于 1522 至 1525 年间的《武宗实录》
开头的名单,记录了参加纂修的 97 人的姓名和官职。④此外,肯定还有许多
职员、随从和仆人。
这项工作的挂名领袖是监修。名义上他是总裁的上级,但实际上对工作
似乎无多大影响。他必须从世袭贵族的最高等级公或侯中选出。以《武宗实
录》为例,监修是公。3 个总裁是大学士兼尚书(正二品)。⑤2 个副总裁,1
位是翰林学士(正五品),另 1 位是侍讲学士(从五品),40 个纂修,8 位
是侍读(正六品),3 位是修撰(从六品),21 位是编修(正七品),8 位
是检讨(从七品)。3 个崔纂是太常寺卿(正三品),尚宝寺卿(正五品)
和中书舍人(从七品)。47 个誊录,2 位是尚宝寺少卿(从五品),1 位是
吏部员外郎(从五品),3 位是大礼寺右寺副(从六品),6 位是中书舍人(从
七品),1 位是翰林院待诏(从九品),1 位是光禄寺署丞(从七品),3 位
是鸿胪寺主簿(从八品),12 位是鸿胪寺序班(从九品),2 位是译字官(无
品级),可能来自四夷馆,15 位是国子监生员,1 位是翰林院秀才。最后,
有一个官员掌收一应文籍和一个尚宝寺少卿(从五品)。
对整个《明实录》来说,得不到像这样详细的参加纂修工作的官员的名
单,但从《太宗实录》起,尚存的名单中开列的 60 至 100 个官员的名字,他
们的官衔与纂修《武宗实录》的官员的官衔相似。因此,完全可以把它们看
成是全部《明实录》的纂修班子的典型。指派数目相当多的高级官员参与纂
修工作,也表明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誊录中发现有品级高至从五品的官员
是令人吃惊的,我们不得不怀疑他们是否真的做抄写工作。专门的史官只做
小部分纂修工作,它主要是由翰林院和内阁在其他几个政府部门的官员的帮
助下完成的。实录的纂修是在最有权势的政策制定官员——大学士的监督下
进行,这一事实进一步证实了它的重要性。
实录的纂修主要是一件政治工作,而不是一种超然的学术活动。由于监
督纂修的大学士往往卷入了前朝的政治争论,他们当然渴望将他们的个人观
点注入原文而牺牲与之对立的观点。此外,他们有时候还可以表达地区或集
② 《明史》'41',73,第 1788 页。
③ 《明史》'41',70,第 1695 页。
④ 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4。8。2)(清初;香港 1965 年重印),32,第 1 叶。
⑤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4,第 181 页。关于明代的起居注,见今西春秋的有关文章:《明季三代
起居注考》'273',载《明代满蒙史研究》'496',田村实造编(京都,1963 年),第 587—662 页。
团的观点。因此,《明实录》的政治偏见一直受到同时代学者的严厉批评。⑥
但是,大学士在规划当前的政策上有许多紧迫的事情要做,只能偶尔过
问纂修工作。他们参加决定凡例的工作,但不得不把直接的监督任务留给副
总裁,后者没有多少别的任务,从而在纂修工作的监督中处于关键地位,因
为他们是纂修官的上级。崔纂的名字总是列在纂修官之后,他们的作用也许
仅限于纂修的组织和技术方面。他们对内容没有影响。除去嘉靖和万历两个
皇帝的实录(均用了 10 年)外,纂修工作通常用 3 至 5 年。
实录不是为了刊行。在一朝的实录纂修完成后,将正本在一个精心规定
的仪式上呈给皇帝,仪式的规则最初是在 1403 年确定的,后来在 1536 年和
1577 年作了修改。⑦实录和宝训⑧在一个庄严的行列中从史馆送到奉天殿和华
盖殿。纂修班子的全体官员身着朝服跟在后面。然后,在皇帝面前和礼乐声
中,将实录和宝训置放于华盖殿。第二天,它们在另一个有皇帝参加的庄严
行列中被送到皇史宬,在皇帝面前封存。
这些记录不允许再拿出来。它们是供后代纂修正史的主要资料来源。一
两天后,设官宴邀请纂修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每人都得到赏赐,有时以升官
的形式出之。①官宴上的菜肴和给予总裁、副总裁和纂修官等人的赏赐的数目
均有严格规定。②
副本留作参考,对它的使用听命于皇帝、大学士和史官。它置放在内阁。
为了保密,所有的草稿和初步的抄本均在太液池(紫禁城西边的一个人工湖)
东边的椒园内销毁。销毁时参加纂修工作的全体官员都必须在场。③在纂修实
录时,认为适于刊行的皇帝诏令被选出来,按题分类,另编成册,这就是皇
帝的宝训。
实录原稿的保管是一件大事。1492 年,大学士丘濬(1420—1495 年)在
一篇长篇奏议中建议——就所知,是第一次——实录应有一套新抄本保存在
专门为保存实录而修建的建筑里。①他的建议没有实行。在过了 40 多年以后,
⑥ 关于宋濂、魏观和詹同的传记及(或)介绍,分别见《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225—1231、698、43—44
页。
⑦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27,第 412 页。
⑧ 《明实录?太祖实录》'380',139,第 2188 页。
① 见《大明会典》'465',221,第 7 — 9 叶。
② 奏议的日期是 1575 年 4 月 7 日。李焯然新近发现'见《焦竑之史学思想》'321',《书目集刊》,15,4
(台北,1982 年),第 42—43 页,注 51',这篇奏议确是张四维(《明人传记辞典》'191',第 103—105
页)起草的,并收入他的《条麓堂集》'38'(跋于 1596 年;东京 1975 年影印),8,第 14—15 叶,和陈子
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57'(1638 年;台北 1964 年重印),373,第 1 — 5 叶(见本章,《经世文》)。
由于这篇奏议只作了小的修改就以张居正的名义呈给皇帝,后来的作者包括今天的作者在内,就把他的作
者身分视为当然,并用他的文集《张文忠公全集》(晚明;重印,《国学基本丛书》,第 309 卷,台北,
1968 年)的原文,4,第 53—56 页。不十分全的原文,见《明实录?神宗实录》'380',35,第 825—831
页;孙承泽:《春明梦余录》'485',32,第 25—29 叶。此外,吴晗的《读史劄记》'594'(北京,1956 年;
1961 年重印),第 165—166 页作了部分引证,今西的《明季三代起居注考》'273'第 611—620 页引证了全
文,并附解释。《大明会典》'465'中的有关章节,见 211,第 7—8 叶(第 2040 页)。
③ 间野潜龙:《明实录研究》'370',重印,《明代文化史研究》,见《东洋史研究丛刊》,31《东京,1971
年),第 1—134 页。
① 这是指内阁东诰敕房和西制敕房,两房指派中书舍人(贺凯:《明王朝政府组织》'265',第 31 页,注 4)。
皇帝才同意大学士张孚敬(1475—1539 年)的一个类似的建议,下令抄写以
前诸帝的实录。②像任命纂修班子那样任命了一个专门的班子负责抄写工作,
也有监修、总裁等。同时,下令修建一座专门保存实录的建筑,正如丘濬原
来所建议的那样。这座建筑于 1534 至 1536 年间建成,命名为皇史宬,通常
将它译为帝国历史档案馆。
两年后抄写工作完成。新抄本在一个正式仪式上呈给皇帝,第二天当着
皇帝的面在新的档案馆里封存。①这座建筑在清代为同样的目的服务,并在
19 世纪初彻底翻修。这座建筑真是名副其实的“石室金匮”。②它的厚墙是
用坚固的砖头砌的,墙上只有很少的小窗口,原稿放在 100 多只金属箱子里。
在 20 世纪 30 和 40 年代,这座建筑仍在那里,保持着它原来的样子。它座落
在皇宫东南,南池子南段路东。③
纂修正史——官修史书的最终产品,是史官的另一个任务。元朝的正史
是设在南京一座佛寺里的一个史馆纂修的。④1594 年,开始了纂修到这年为
止的明朝正史的工作。像修实录那样,任命了一个班子,以王锡爵(1534—
1610 年)和其他大学士为总裁,另外一些高官——大多数是翰林院以外的—
—为副总裁,和 19 个纂修官,多数是翰林院的修撰、编修或检讨。①但 1597
年宫中失火,烧毁了所有的草稿和资料,这项工作就搁置起来,显然再也没
有恢复。②由于那时没有进行修实录的工作,实录的纂修未受到火灾的影响。
见沈德符:《两殿两房中书》,载《野获编》'468'(1619 年;北京重印,1959、1980 年),9,第 247—
248 页;山本隆义:《明代内阁制度的建立与发展》'599',《东方学》,21(1961 年),第 8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