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500卷-第4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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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阴间大官给他的纸张文字还在怀里,他小心秘密地收藏了起来。后来镇州军队互相残杀,伤亡很多,这才知道了阴间官差所说阴间镇州不久人多的话不是随便说的。后来男子当上了冀州录事参军,最后在贫困中死去。阴间大官所画的九个圆圈,就是指九州,所以加点。点是绿色的,是说男子最终只能做到录事参军,穿绿色袍子。
贫妇
谚云:一饮一啄,系之于分。斯言虽小,亦不徒然。常见前张宾客澄言,顷任镇州判官日,部内有一民家妇,贫且老,平生未尝获一完全衣。或有哀其穷贱,形体袒露,遗一单衣。其妇得之,披展之际,而未及体,若有人自后掣之者,举手已不知衣所在。此盖为鬼所夺也。(出《玉堂闲话》)
【译文】
民间谚语说:“一饮一啄,系之于分。”意思是说,人们的饮食衣物,都是命运所决定的。话虽然少,但也不是白说的。曾经听从前的客人张澄说过,他前几年任镇州判官的时候,街上一个老百姓家的妇女,又老又穷,一辈子没穿过一件完整的衣服,有的人看她太穷了,破衣服露出了身体,便给她一件单衣服。她将衣服拿到手里后,正往身上披,还没等碰到身体,好像后面有人夺了过去,举手之间衣服就不知道哪里去了。这都是鬼给夺去了。
支戬
江左有支戬者,余干人,世为小吏,至戬,独好学为文。窃自称秀才。会正月望夜,时俗取饭箕,衣之衣服,插箸为嘴,使画盘粉以卜。戬见家人为之,即戏祝曰:“请卜支秀才他日至何官?”乃画粉宛成司空字。又戬尝梦至地府,尽阅名簿,至己籍云:“至司空,年五十余。”他人籍不可记,唯记其友人郑元枢云:“贫贱无官,年四十八。”元枢后居浙西,廉使徐知谏宾礼之,将荐于执政,行有日矣,暴疾而卒。实年四十八。戬后为金陵观察判官,检校司空。恒以此事话于亲友,竟卒于任,年五十一。(出《稽神录》)
【译文】
江左有个余干人叫支戬,世代都是当小官的,传到他这一辈,他却喜欢做文章,并自称为秀才。每当正月十五,当地的风俗是取一支簸箕,盖一件衣服,上面插一根筷子作嘴,使筷子在簸箕里的面粉上写字来预测吉凶。支戬见家里人都在忙着预测自己的吉凶,他也走过去开玩笑地说:“请预测支秀才将来能当什么官?”只见筷子在面粉上写了两个字,好像是“司空”。支戬还曾经做梦到阴曹地府,将花名册都翻阅了。看到自己那一页上写着:“官到司空,寿命五十多”。别人的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朋友邓元枢是“贫贱不能当官,寿命四十八”。邓元枢后来搬迁到浙西,廉使徐知谦对他很好,推荐他给执政,请示的公文已经发出好几天了。他忽然得病死了,死时正好是四十八岁。支戬后来当了金陵观察判官、检校司空,他经常把这些事说给亲戚朋友听。最后他死在任职期间,死的时候五十一岁。
卷第一百五十九 定数十四(婚姻)
定婚店 崔元综 卢承业女 琴台子 武殷 卢生 郑还古
定婚店
杜陵韦固,少孤,思早娶妇,多歧,求婚不成。贞观二年,将游清河,旅次宋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马潘昉女为议者,来旦期于店西龙兴寺门。固以求之意切,旦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巾囊,坐于阶上,向月检书。觇之,不识其字。固问曰:“老父所寻者何书?固少小苦学,字书无不识者。西国梵字,亦能读之。唯此书目所未觌,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间书,君因得见。”固曰:“然则何书也?”曰:“幽冥之书。”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平,非某不当来也。凡幽吏皆主人生之事,主(“主”原作“生”,据明抄本改)人可不行其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耳。”固曰:“然则君何主?”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尝愿早娶,以广后嗣。尔来十年,多方求之,竞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君之妇适三岁矣。年十七,当入君门。”因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妇之足,及其坐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家妪女耳。”固曰:“可见乎?”曰:“陈尝抱之来,卖菜于是。能随我行,当示君。”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书揭囊而行。固逐之入菜(“菜”原本作“米”,据明抄本改)市。有眇妪,抱三岁女来,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杀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当食大禄,因子而食邑,庸可杀乎?”老人遂隐:“固磨一小刀,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为我杀彼女,赐汝万钱。”奴曰:“诺。”明日,袖刀入菜肆中,于众中刺之而走。一市纷扰,奔走获免。问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间。”尔后求婚,终不遂。又十四年,以父荫叅相州军(“军”原作“君”,据明抄本改)。刺史王泰俾摄司户掾,专鞫狱,以为能,因妻以女。可年十六七,容色华丽。固称惬之极。然其眉间常贴一花钿,虽沐浴闲处,未尝暂去。岁余,固逼问之,妻潸然曰:“妾郡守之犹子也,非其女也。畴昔父曾宰宋城,终其官。时妾在襁褓,母兄次殁。唯一庄在宋城南,与乳母陈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给朝夕。陈氏怜小,不忍暂弃。三岁时,抱行市中,为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间,叔从事卢龙,遂得在左右,以为女嫁君耳。”固曰:“陈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因尽言之,相敬逾极。后生男鲲,为雁门太守,封太原群左夫人。知阴骘之定,不可变也。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定婚店”。(出《续幽怪录》)
【译文】
杜陵的韦固从小失去父母,想要早一点结婚,但是多次求亲都没有成功。唐太宗贞观二年,他去清河游历,中途住在宋城南面的旅店。旅客中有一个人为他提亲,女方是以前的清河司马潘昉的女儿,并让韦固第二天清早去店西的龙兴寺门前同潘家的人见面。韦固心中急切,第二天很早就赶去了,到了庙门前,月亮还在天上高高地挂着。他看见一个老头倚着一个口袋,坐在台阶上,借着月光看书。韦固也在旁边看,却不认识书上的字,便问老头说:“老先生看的是什么书啊?我从小学习,没有不认识的字,就是西方的梵文,我也能看懂,只是这本书上的字从来没见过,这是怎么回事?”老头笑着说:“这不是人间的书,你怎么会见过。”韦固又问:“那是哪里的书啊?”老头说:“阴间的书。”韦固问:“阴间的人,怎么到了这里?”老头说:“你来的太早,不是我不应该来,凡是阴间的官员都管阳间的事,管理人间的事,怎么能不在人间行走呢?”韦固问:“那么您管什么事啊?”老头说:“天下所有人的婚姻大事。”韦固心中暗喜,说:“我从小失去父母,想早一点结婚,以便多生儿女,传宗接代,这十多年来,我多方求亲,竟不能如愿。今天有人到这里来给我提潘司马的女儿,这件婚事能够成功吗?”老头回答:“不能成功,你的媳妇刚刚三岁,等到十七岁才能进你们家的门。”韦固问:“你口袋里装的什么东西?”老头回答:“红绳啊!”用来系夫妻两人脚的。等到冥间为他们定下了,我就偷偷地把红绳系在他们的脚上。不管这两家是仇敌,还是贫富相差悬殊,或者是相隔千山万水,只要红绳一系,再也逃不掉了。你的脚已经和她的脚系在一起了,你再找别的人有什么好处呢?”韦固问:“我的媳妇是谁?家在哪里?”老头回答:“旅店北面卖菜那个老太太家的女孩。”韦固问:“能去看一看吗?”老头说:“老太太经常抱着她卖菜,你跟着我走,我指给你看。”等到天亮了,韦固等的人没有来。老头卷起书,背着口袋,韦固跟着老头来到菜市场,看见一个瞎了一只眼的老太太,抱着一个三岁的女孩,看起来非常肮脏丑陋。老头指着女孩对韦固说:“那就是你的妻子。”韦固生气地问:“我杀了她行不行?”老头说:“这女孩命中注定有大富贵,还要跟着你享福呢,怎么杀得了呢?”说完老头就不见了。韦固回去后磨了一把刀子,交给仆人说:“你历来很能办事,如果为我杀了那个女孩,我给你一万钱。”仆人说:“是,明白了。”仆人将刀藏到袖子里来到菜市场,趁着人多混乱的时候,刺了女孩一刀就跑,市场大乱,仆人得以逃脱。韦固问仆人:“刺没刺中?”仆人说:“一开始我想刺她的心脏,可是没刺准,刺到了眉间。”韦固以后求婚,一直没有成功。又过了十四年,他靠父亲的老关系,到相州参军刺史王泰手下任职,专门负责审讯囚犯。王泰因为他能干,将女儿许配给他。韦固的新媳妇十六七岁,容貌美丽,韦固非常满意,但是他发现妻子的眉间总是贴着一个小纸花,无论干什么没有一刻拿下去的时候。过年的时候,他逼问妻子,妻子哭着说:“我是郡守大人的侄女,不是他的亲生女儿。我的父亲生前当宋城县令,死在任职上。当时我还在襁褓之中,母亲和哥哥也相继死了。家里剩下的唯一宅院在城南,乳母陈氏带着我居住,每天卖菜度日。陈氏可怜我太小,总把我带在身边,三岁的时候陈氏抱着我走在菜市场里,被一个狂徒用刀刺中眉心,留下了伤疤,所以用纸花盖上。七八年以后,叔叔来到卢龙任职,我便跟着叔叔了,并以他女儿的名义嫁给你。”韦固问:“陈氏是不是瞎一只眼?”妻子说:“对,你怎么知道的?”韦固说:“刺你的人就是我派去的,这真是一件奇事!”便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