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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太平广记 500卷-第271章

小说: 太平广记 500卷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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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去。”两人又说了好长时间,快天亮时,神灵告辞而去。


蛤像
隋帝嗜蛤,所食必兼蛤味,逾数千万矣。忽有一蛤,椎击如旧,帝异之,安置几上。乙夜有光,及明,肉自脱,中有一佛二菩萨像。帝悲悔,誓不食蛤。(出《酉阳杂俎》)
一说,唐文宗皇帝好食蛤蜊。一日,左右方盈盘而进,中有劈之不(原无不字,据陈校补)裂者。文宗疑其异,即焚香祝之。俄顷之间,其蛤自开,中有二人,形貌端秀,体质悉备,螺髻璎珞,足履菡萏,谓之菩萨。文宗遂置金粟檀香合,以玉屑覆之,赐兴善寺,令致敬礼。至会昌中,毁佛像,遂不知所在。(出《杜阳杂编》)
【译文】
    隋炀帝喜欢吃蛤蜊,每顿饭都得有蛤蜊肉,吃了超过一万只了。突然遇上一只蛤蜊,无论怎么敲打都开不了,皇帝很奇怪,把它放到了桌子上。不料这只蛤蜊到了夜晚便闪闪放光,到天亮时,肉就自行脱露,里面有一个佛像两个菩萨像。皇帝很痛悔,立誓再不吃蛤蜊。
还有一种说法,说的是唐文宗皇帝爱吃蛤蜊。一天,身边人正端上满满的一盘,其中有一只劈不开的,文宗皇帝怀疑它是神奇之物,立即焚香祭奠。不一会儿,这只蛤蜊自行张开了,里面有两个小人,相貌端正清秀,胳膊腿全有,发髻上戴着璎珞发夹,两脚踏在荷花上,人们说这是菩萨。文宗皇帝便把它放在镶着金边的檀香盒里,又盖上一层玉石粉,赐给兴善寺,让他们礼拜供奉。唐武宗会昌年间,大肆毁坏佛像,这两个菩萨像便不知下落了。


光明寺
洛阳宜寿里有苞信县令段晖宅,地下常闻钟声,时见五色光明,照于堂宇。晖甚异之,遂掘地,得金像一躯,可高三尺,并有二菩萨,趺上铭云:“晋泰始二年五月十五日侍中中书监荀勖造。”晖遂舍宅为光明寺。咸云,此是荀勖故宅。其后盗者欲窃此像,像与菩萨,合声喝贼。盗者惊怖,即时殒倒。众僧闻像叫声,遂擒之。(出《洛阳伽蓝记》)
【译文】
洛阳宜寿里有一座苞信县令段晖的宅第,地下常常听到有钟声,时常看见五颜六色的光线照射在房子上。段晖感到奇怪,便往地下挖掘,结果挖到一尊金身佛像,有三尺来高;同时还有两尊菩萨像,脚背上有一段铭文:“晋泰始二年五月十五日,侍中中书监荀勖制造。”段晖便把这座宅院施舍出来作了光明寺,大家都说这是荀勖原来的宅院。后来,有个窃贼要盗窃这尊佛像,这尊佛像与菩萨像齐喊“捉贼”,窃贼当时就被吓倒了。众僧听到佛像的叫声,便赶来把窃贼抓获了。


十光佛
福寺西北隅有隋朝佛堂,其壁有画十光佛者,笔势甚妙,为天下之摽冠。有识者云,此国手蔡生之迹也。蔡生隋朝以善画闻,初建堂宇既成,有僧以百金募善画者,得蔡生。既画,谓人曰:“吾平生所画多矣,独今日下笔,若有鬼神翼而成者。”由是长安中尽传其名。贞观初,寺僧以此堂年月稍久,虑一旦有摧圯,遂召数工,及土木之费,且欲新其制。忽一日,群僧斋于寺庭,既坐,有僧十人,俱白皙清瘦,貌甚古,相次而来,列于席。食毕偕起,入佛堂中,群僧亦继其后。俄而十人忽亡所见,群僧相顾惊叹者久之。因视北壁十光佛,见其风度,与向者十人果同。自是僧不敢毁其堂,且用旌十光之易也。(出《宣室志》)
【译文】
福兴寺院西北角上有一座隋代建造的佛殿,墙壁上画着十光佛的像,画工精妙,天下第一。内行人说,这是国手蔡生的手笔。蔡生在隋代以擅长画画闻名,这座佛殿刚建成时,有个僧人以百两黄金的报酬召募善于画画的人,结果挑中了蔡生。他画完十光佛画像后对人们说:“我平生所画的画非常之多,独有这一次与过去不同,下笔的时候就像有鬼差神使一样,很轻松地就画成了。”从此之后,他的名声传遍了京都长安。唐太宗贞观初年,寺院的僧人因为这座佛殿建的时间比较长,担心一朝倒塌,便召募了几个工匠,筹集了土木材料,想把它修复一下。突然有一天,正当寺内僧众坐在院里要开饭时,有十个生得白皙清瘦装扮古朴的僧人,依次走来,坐到饭桌前面。吃完之后又一块儿站起来走进了佛殿,本寺的僧众也跟在他们后面往佛殿走,转眼之间这十个僧人不见了,跟在后面的群僧互相看了看,个个都惊叹不已。群僧又看了看北墙上的十光佛画像,发现画像的神彩风度与刚才那十个人果然相同。从此,寺院的僧人不敢去毁坏这座佛殿,就用它来纪念十光佛能从画像变成活人这件事。


李大安
唐陇西李大安,工部尚书大亮之兄也。武德中,大亮任越州总管,大安自京往省之。大亮遣奴婢数人从兄归,至谷州鹿桥,宿于逆旅。其奴有谋杀大安者,候大安眠熟,夜已过半,奴以小剑刺大安项,洞之,刃著于床。奴因不拔而逃。大安惊觉,呼奴,其不叛者奴婢欲拔刃,大安曰:“拔刃便死。可先取纸笔作书。”书毕,县官亦至,因为拔刃,洗疮加药,大安遂绝。忽如梦者,见一物长尺余。阔厚四五寸,形似猪肉,去地二尺许,从户入。来至床前,其中有语曰:“急还我猪肉。”大安曰:“我不食猪肉。缘何负汝耶?”闻户外有言曰:“错也。”此物即还从户出。大安仍见庭前有池水,清浅可爱,池西岸上,有金像,可高五寸。须臾渐大,俄化为僧,披袈裟甚新净,语大安曰:“被伤耶,我今为汝痛将去,汝当平复。还家念佛修善也。”因以手摩大安颈疮而去。大安视其形状,见僧有红缯补袈裟,可方寸许,甚分明。既而大安觉,遂苏,而疮亦不复痛,能起坐食。数十日,京宅子弟迎至家。家人亲故来视,大安为说被伤由状及见像之事。有一婢在旁闻说,因言大安之初行也,安妻使婢请匠工为造一佛,初成,以彩画其衣,有一点朱污像之背上。当令工去之,不肯,今仍在,形状如郎君所说。大安因与妻及家人共起观相,乃同所见无异,其背点朱,宛然补处。于是叹异,信知圣教不虚,遂加崇信焉。(出《冥报记》)
【译文】
唐代陇西人李大安,是工部尚书李大亮的哥哥。唐高祖武德年间,大亮出任越州总管,大安从京城前去看望他,大亮派了几个奴婢跟随哥哥往回走。走到谷州鹿桥时,他们在一家客店住了下来。有个仆人要谋杀大安,等到下半夜大安睡熟时,他用一把小剑往大安的脖子上刺去,剑尖穿透过去,扎到床上,他没有拔剑就跑了。大安惊醒后呼唤奴婢,那几个没有叛变他的仆人急忙跑来要去拔剑,大安说:“拔出来我就得死,先把纸笔拿来,我要写遗书。”遗书写完后,县衙的官吏也来到了,这才给他拔去剑,清洗伤口,敷了药,大安此时也气绝身亡。他感到自己忽然间像在睡梦中,他看一个一尺多长、四五寸宽、四五寸厚的东西,形状像一块猪肉,离地面二尺左右,从门口飞了进来。来到床前后,里面发出说话的声音道:“赶快还我猪肉!”大安说:“我不吃猪肉,怎么能欠你猪肉吃。”门外有人说:“错了。”这个东西便仍然从门口飞了出去。大安看到院子里有一池塘水,池水清浅可爱,池塘西边岸上有一尊金身佛像,有五寸高。眨眼之间,佛像慢慢长大,顿时化作一位僧人,披的袈裟又新鲜又洁净,他对大安说:“你受伤了吧,我现在把你的伤痛除了去,你就会恢复建康。要回家好好念佛修善呀!”于是便用手抚摸一下大安脖子上的伤口,然后就走了。大安仔细看了看他的模样,只见僧人的袈裟上有一块一寸见方的红绸布补钉,十分鲜明显眼。后来大安的梦醒了,人也苏醒过来了,而且伤口也不再疼痛了,能够坐起来吃饭了。过了几十天,京城家里来人把他接回了家。家里人与亲朋好友都来看望,大安把自己受伤的情况以及梦中看到佛像的经过讲给大家听。有个女仆听了之后,便对大安说,在他刚刚出门之后,他妻子让婢女请工匠制作了一尊佛像,佛像做成后,在用油彩画衣服时,有一点红色染污了佛像的后背,让工匠除掉,工匠没干,这点红色至今仍留在佛像背上,大小形状与大安说的梦中僧人后背上的红补钉一模一样。大安听了之后,便与家人一起去看佛像,只见佛像的相貌与自己所见的僧人毫无差别,背上的红点也极像那位僧人袈裟上的补钉。大安惊叹不已,确信佛教绝不欺人,从而更加推崇与信奉。


韦知十
唐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于永徽中煮一羊脚,半日犹生。知十怒。家人曰:“用柴十倍于常,不知何意如此?”知十更命重煮,还复如故。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铜像,长径寸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其家自此放生,不敢食酒肉。(出《冥报记》)
【译文】
唐高宗永徽年间,右金吾卫曹京兆韦知十煮一只羊腿。煮了半天还是生的。韦知十很恼火。家里的仆人说:“烧的柴禾有平时的十倍,不知这是怎么事?”知十又让他重新煮,结果还是如此。知十便让割开,里边割出来一尊铜佛像,有一寸长,闪闪发光,佛像制作得极好。从此之后,韦知十家里再也不杀生了,也不敢喝酒吃肉了。


刘公信妻
唐龙朔三年。长安城内通轨坊三卫刘公信妻陈氏,母先亡,陈因患暴死。见人将入地狱,备见诸苦,不可具述。末后见一地狱,石门牢固,有两大鬼,形容伟壮,守门左右,怒目瞋陈曰:“汝是何人到此。”见石门忽开,亡母在中受苦,不可具述。受苦稍歇,母子近门相见。母语女言:“汝还努力为吾写经。”女云:“娘欲写何经?”母曰:“为吾写法华经。”言讫,石门便闭。陈还得苏,具向夫说。即凭妹夫赵师子欲写法华经。其师子旧解写经,有一经生,将一部新写法华经未装潢者转向赵师子处质钱,且云经主姓范,师子许。乃与妇(妇原作父。据下文义改。)兄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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