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如果-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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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你想到了没?是我,是我要他回来的。”
明曦怎么了?这种略带忧伤的声调?不该是明曦该有的。
我有些着急,手探向电话想问问她到底是怎么了。他们夫妻发生了什么不愉快吗?
如果是,那么我更加不能接起这通电话。
“觉得讶异吗?姊,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
她在哭吗?否则声音听起来怎么有些鼻音。
我收回爬上电话的手,环在自己的胸前,想着明曦突然拋给我的问题——爱一个人可以爱多久?
不晓得,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如果是真心爱上的话,用全心全意的爱去爱一个人,这一分爱或许可以是天长地久的吧!但是爱情可以来得很快,也可以消失得很迅速,我想,这并没有一个一定的答案。
“我很爱他,真的,我想我可以爱他爱到死,即使这分爱无法得到相同的回报,我还是同样地爱他。姊,我怀孕了,你会祝福我们吧?”
怀孕,明曦怀孕了?这是个好消息啊!他也知道了吗?我记得他很喜欢小孩的,他曾经说过希望我替他——生一个篮球队。明曦会替他实现这个梦想吧!
我当然会祝福他们,她是我最重要的妹妹,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希望她幸福。有了孩子,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也会更亲近才是,这样我就放心了。
“我现在很快乐,他也会很爱我,我觉得很幸福。”
幸福,那就好。
“好了,没事了,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现在很幸福,真希望这分幸福可以一直维持下去,这应该不是一分奢想吧?我们现在搬回台北的房子住,有空时你来看看我吧!或者把你的住址告诉我,都好。我们毕竟是姊妹,不是吗?分别快两年,我也会想你的,而且要不去想起你也实在很难,再见。”
再见,亲爱的妹妹。
知道他们现在是幸福的,真的是很令人愉快的事。很久没遇上这么开心的事了,干脆来个小小的庆祝吧!
说做就做,我从地板上跳起来,将棉被丢回床上,赤着脚跑到窗边拉开帘子。
窗外的天空一片蔚蓝,决定了,今天就去中山公园野餐。
※※※
“花?”这是哪里来的?放在我桌上,是给我的吗?
才踏进我十二坪大的办公室,就看到摆在我桌上的一大束花。
会不会是有人放错地方?我不太能够说服自己这束花是送给我的,毕竟我实在是太久没再收过别人送的花了,倒是自从当了范青岚的秘书,我就常替他送花给别人。
麻烦哪!我将花拿到一旁搁着。又是一个星期的开始,最忙的星期一,我哪来的闲工夫管这束来路不明的花。
才刚落座,我办公室的门就被打开,抬头一看,当然是我那个大老板,也只有他进我办公室时会连门都懒得敲一下。
我的办公室就像他来来往往必经的走廊一样,而经过走廊是不必敲门的。
“总经理早。”我拉开笑脸,跟他道早安。
怎样,这声音听来朝气蓬勃吧?不振作起自己的精神不行,否则一大清早就懒洋洋地没动力,我真不敢想象一天忙碌下来,下班时我会累得像什么?有可能会是一只快断气的哈巴狗,或者变成一尾翻白眼、口吐泡沫的死鱼——反正下场不会太好看就是了。
“早。”范青岚低沉地说。相形于我的精神百倍,他的声音听起来就没生气多了。
好象有点怪怪的,我低下头,开始动手整理搁了一大堆文件的桌面。
“以往不曾见过你桌上有这东西。”范青岚的声音从我头顶上传来。听到塑料袋窸窸窣窣作响,我抬起头,才发现那束花被他拿在手上。
什么话嘛!说得好象我有多么没男人缘似的。
“那是因为总经理难得这么注意这张桌子上摆了什么。”甚至是不会。他今天有点怪喔!是不是日子过得太无聊了,才会大清早跑来我这边闲聊,消磨时间,顺便找点乐子。
发现他瞪了我一眼,我赶紧低下头,反省刚才近似忤逆上司的语气。我是吃了什么雄心豹子胆,说话怎么可以这么嚣张?是该好好反省。
“这些碎瓷有点眼熟。”他将花束放回我的桌上,又拿起一片我铺在盆栽泥土上的碎青瓷。
眼熟是当然的,那些碎瓷组合起来就是他前几日打破的那支上好的青瓷茶杯。
“像琉璃一样。”他将责瓷碎片拿到光源下,翻看了许久,语气中有着发现新大陆一般的赞叹。
他的话让我有一点惊讶,什么时候开始,范青岚也会开始注意这这些小细节的东西?
我之所以会惊讶不是因为他以前从来不,而是为他现在注意到这些事情,这跟他给人的印象十分不搭。
我怀疑,他今天有可能是吃错药了。
“你喜欢这份工作吗?”将碎瓷放回盆栽里,他突然抽走我拿在手中的文件。
我微怔楞,看着他发呆了半晌。
“总经理是问我?”我迟疑地问,不大确定耳中所听见的。
他眼神闪动了一下,像在说:废话!不是问你是问谁?
“这里还有别人吗?”
谈不上喜欢,不过也不觉得讨厌。反正工作不全都是那么一回事,做事、领薪水,为了生存下去所不能避免的必须存在。
“我能不能不要回答这个问题?”说“不”会对不起自己,说“是”会对不起范青岚,如果可以不要回答,那就谁也不会对不起谁了,皆大欢喜,再好不过。
“你不必那么防备,我只是随便问问,不想说也没有关系。”范青岚大发慈悲,让我心上的大石落了地。
“其实不是不想说,只是不晓得该怎么开口。”
“哦?为什么?”他扬起眉,一副兴味盎然的德行。
老实说他这副德行还真好看,难怪他身边永远不缺女人。
“因为你是总经理,有很多事情,是不能对你说的。”其实就连这句话也不该对他说,谁教我长舌。
我瞧他拧起了眉头,似乎很不满我说的话。他是公司的老板,有权知道关于公司所有的事务,而且也必须知道,而我却说了这样的话,好象有点暗示他,他被属下蒙骗了多少事情一样;天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的,我绝对没有挑战他权威的意思,真的。
也许吃错药的不是范青岚,而是我,我这个大白痴。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我赶紧道:“我是说呃……呵呵,”先赔笑缓和一下他的怒气。“就像你有很多事情也不是我们这些下属所能知道的一样。”
我在胡扯什么?愈补愈大洞。
“你在胡扯什么?”他开始有些不耐烦。
我委屈地闭上嘴。我跟他本来就不适合聊天嘛!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们只能谈谈公事,谁要他无缘无故来招惹我。
“算了,你待会把上次的会议纪录找来给我。”他交代下话,头也不回地走进他专属的空间。
“好的。”我大声地说。
比较喜欢我们纯为公事的对话。这不是自然多了吗?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扮演一种身分,建立一种关系,范青岚和我就是这种情形,上司与下属,老板跟员工。
浏览了一遍今早送到的文件,有用的收在一边,没用的喂纸篓。每天都会有这么一堆纸张被浪费,这些纸张就算回收也会因为纸上的油墨而不易处理。每每惊叹之余,却也不免为现代人的奢侈浪费感到悲哀。如果洛阳纸贵,看谁还敢这样浪费。
瞥了眼桌上那束花,它造成了我的困扰了,也不晓得是不是真送给我的,摆在我桌上,害我都不知怎么处理。
犹豫片刻,我提起那束花和茶杯住茶水间走去。花如果没有水会枯死,为了发挥我的爱心,我决定带它去喝水。
从柜子里摸出了一只透明的大玻璃杯,装了半满的自来水,将除去包装的花束放到杯子里。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因为我找不到花瓶,二十二楼唯一的一只花瓶被供奉在走廊的角落处。偏偏那唯一的一只却使用不得,先不说它巨大的体积是我搬不动的,要买把花插到里面去,花一定会溺死在里头。
好象是清朝的骨董吧!范青岚没有搜集骨董的习惯,公司里不少的骨董或艺术品大多都是人家送的,像那只大花瓶好象是前几年公司赞助的某表演团体从香港带回来孝敬大老板的。
我在想范青岚的宅邸大概也不是很大,要不人家送他的东西怎么全搬来公司放?就算不喜欢,锁在仓库里也好。
二十几层楼的办公大楼,随随便便绕一圈都可以见到价值非凡的艺术品,整个逛完一圈的话,就像上美术馆走了一趟一样。
回到秘书室,将花摆上桌,门被敲响,小妹笑脸盈盈地走进来。
“早安,施小姐。”
“早安。”什么事情这么开心?
她走了过来,将早上的传真放在我桌上。“好漂亮的花,是你男友送的吧!我今天第一次看见他耶!长得好有个性喔!”
我男友?“花是你拿上来的?”
她点点头。“对呀!今早我刚到公司时刚好遇到,就帮他拿上来了。”
真的是送给我的,怪了,我是哪时候又多了一个仰慕者?可如果是仰慕者,为什么送我黄玫瑰呢?我记得黄玫瑰是分手时才送的吧!
“他长得很有个性?”会是谁呢?我努力在记忆里寻找相关可能的人士。
小妹又点点头。“而且感觉很舒服,跟你给人家的感觉很像,你们很相配喔!”
她双手交握在胸前,一脸陶醉,思絮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了。少女情怀,一定是罗曼史看太多了。
哪里冒出来这么个人,是老天爷要顺遂我想再谈一场恋爱的心愿吗?那时我也只不过是随便想想而已。真要我重新涉入爱情,我想我还需要考虑考虑。
跟我很相配?口说无凭,眼见为证。什么样的男人适合我,我自己都不清楚了,她又怎会知道呢?不是我要吐槽,而是我相信缘分这种东西,该是我的就会是我的,不该是我的,强求都没有用。
忙碌的礼拜一没有太多时间闲扯淡,小妹一离开我办公室,桌上电话响起。
“喂,总经理办公室您好。”
反正,日子还不都得这样过,喜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