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海伦-失聪少女自传-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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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个子也很小,单薄,瘦弱,大而机灵的眼睛总是透出惊慌的神色。
但是,你看那个螳螂,它就是那么傻帽地立起来,横在路上,凶猛而愚蠢地挥动着它们勇猛的“大刀”……
小男孩差一点就被它吓跑了,尖叫起来。
这是多么快乐和美好的时候啊!
多少年后,我才知道螳螂原来是食肉动物,凶猛异常。原是昆虫杀手。而当时,就是我笑的时候,却以为这些家伙是“纯粹吃草的小虫子”。
汗死!
我那个时候胆子很大,常常捉住螳螂送给芊芊(汪芊州在家的爱称)。他的胆子比我小多了。我的无辜胆小的小男孩呀!
哈哈……
乡村小学118
学校,应该是儿童的天堂。
老师就应该像天使一样引导着孩子们的身心,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赠送”给孩子们……
你们,老师们,就像圣诞老人一样从烟囱中飘过来,把这个世界最好的礼物,带给孩子……
当然了,如果是“好”的时候,就叫人怀念老师。
乡村小学119
你……
赠给我的一种花,叶子是草绿色,紫花似精巧的盈光杯。
那一天……
妈妈来接我。
我胆怯地对妈妈说:“妈妈,我的笔丢了……”
妈妈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大发雷霆,而是很温和但有点严厉地说:“好孩子,不哭,这是个教训,下次要注意,我再给你买一支。”
于是,我不再伤心。
妈妈后来果然给我买了一支一模一样的笔。
又过了几个月,我无意发现我身后的一个男生的笔掉在地上,我捡起一看,那男生的笔上面居然写着“5”!
那是我丢失的笔啊!
我愤怒了。
下课后,我对那个男生大吼道:“你为什么要偷我的笔?!”
他刚开始死不承认,后来他看见笔上面写着“5”,他终于承认是他偷的,我当时就很愤怒,有半个多月不理他。
现在,除了那个男生,全班同学都是我的朋友了。
那一年过圣诞节,我生病了。
晚上,忽然有人来敲门。我开了门一看,啊,好多同学啊!他们结伴而来,只是为了给我送一份圣诞卡。那个男生也在其中。
到了最后,人们就要告别的时候,他怯生生地说:“这张卡片,送给你的。”
我接过卡片,说:“谢谢!”
现在……
我的全班同学都和我成了朋友。
我觉得,我在学校的日子是多么的开心啊!
我妈妈说,也许,我在家里不去学校,反而能够学习到更多的书本知识,但是上学的体验,人群中的感觉以及这样的孩子的人际生活我可能一辈子都体会不到了!
因此,就让我去学校吧,哪怕纯属于“玩一玩”。
我上学的路大概有5里那么长。
要转过两个弯,走过两条马路、两个村子和两条马路。
一路上有美丽的稻田,菜地,果园。
还有很多跑来跑去的村狗。
一开始妈妈送我,后来我就学会了骑自行车,妈妈不放心就和我一人骑一辆车,放学的时候我就自己慢慢骑回去。
稻田绿了、黄了、光了;
花开了,落了,更替了;
果子结了,熟了,摘了……
是多么惬意的日子啊!
还有一片野地,开满了各色野花,我和妈妈在我过生日的时候就回去采摘。可惜,后来听说这些都没有了。那个村庄的周围已经完全城市化了。
稻田,变成了五星级宾馆;
菜地也成了巨大的超市……
狗狗们也只好关进各家的院子里头,再也难得一见了!
回想小时候,荒地上坚韧的草丛,可以受到日光照耀,并且有石头可以遮风的矮丛树,都是小昆虫喜欢的住宅。
雄的蚱蜢,螳螂就是草地上的花花公子,到了春天,它们更是夸张地用长长的触须修饰着自己。尽管蚱蜢们也具有一种作战的姿态,但是和螳螂相比却是一个比较和平友好的动物!
它不是一个好斗好战的恶劣的凶手。
小的时候,学校里最好的回忆竟然会是这些草地里的虫子!
那些年,我最骄傲的还是学会了滑旱冰。
晚上,我最喜欢玩的就是去旱冰场和外来妹一起滑冰。滑冰场有些地方非常陡峭,我们就从坡度很大的地方往下滑。大家在音乐中,使劲推,滑——溜冰鞋的轮子转起来,猛冲。穿过广场,跃过洼坑,径直向前面滑过去……
我好像看到了真正的雪地,家乡的原野,结了冰的湖泊,想象中一下子穿过闪闪发光的湖面,滑到了湖的对岸。
啊,真是如梦如幻!多么有趣的游戏!真是好玩极了!你会想起真正的滑雪场,又或许想起来世界之窗的火山,它们突然地爆发了,漫天的红光冲你而来……
热血啊!
在那风驰电掣的一刹那,你似乎与这个星球脱了节。御风而驰,飘飘欲仙。我觉得自己真的飞起来了!
你滑过冰么?!
旋转……
第十部分
写作,就这么简单120
夏天
幽魂 美人 绿月亮清风和蒿草
蛙 荷花蝉 耳聋地
在枝头上大唱你这傻瓜,听不见呢
唱什么唱是谁
把心情故事在夏天挥洒网
是夏天的风拢得住树梢
拢不住心……夏天
就活成了这个样子
整个夏天……
我和妈妈待在家里阅读。
画画或者学写东西。
那个时候,我爸爸把家里的电脑拿到了深圳创业,我就用铅笔写。
记得有一次,我看成语故事“此地无银三百两”,觉得非常有趣,竟然提笔“讲起故事来”。你知道的,早在我五岁,就撅着屁屁在床上写关于孙悟空师徒取经的顺口溜,并且写得像模像样的了。
那么,这一次,大约是我第一次写“小说”。
不过,那个时候我9岁,还不知道什么是小说呢!就请你看看我第一次用钢笔歪歪扭扭写下的这篇小东东——此地无银三百两
——故事新编
1从前有个人叫阿大,有一天他挣得元宝三百两,恐怕被人偷了,就在自家院子里把这元宝三百两埋在地里。做好后,他要回家睡觉,但又不放心,又找了个木牌,上写:“此地无银三百两”,插在地里,然后他就回去睡大觉。
隔壁的阿二看见了,看见了牌子上写的字,便猜想地里一定有银子!于是他就拿来锄头,把那些银子挖走了,还自作聪明地写了个牌子:“隔壁阿二不曾偷”云云。
第二天阿大起来后发现自己的银子被人挖走了,大怒,又看见了阿二的牌子,他就拿着这个牌子去官府告了状。
结果当然是阿二被抓进了大牢,那银子就还给了阿大。2自从阿二被关进大牢以后,心里就很气恼,决心报复阿大。
两年后,阿二刑满释放,他回到家以后,想来想去,终于决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化装成刺客,杀死阿大,夺回银子。
夜幕降临,阿二就带上匕首,潜入阿大家里,把门关好后悄悄来到阿大的床前,对着阿大的胸脯一刀刺去,阿大大叫一声昏死过去了。阿二以为阿大死了,就把银子拿走了。又弄了个木牌,上写:“阿大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不曾杀。”
次日阿大醒来,强忍剧痛,发现阿二留下的牌子就拿去到官府告状。大官听了原委后大发雷霆,下令把阿二抓回来,大刑侍候,阿二受不住,只好招供。大官令阿二写一遍那个木牌,果然字迹一模一样。大官最后下令:“阿二,本官判你服三年刑,充军服役!”
大官又命令随从去阿二家里取回那三百两银子,还给了阿大。3话说阿二被充军三年后,音讯全无。而阿大做了三年的生意,发了一笔小财,买了幢漂亮的房子,还娶了个美丽的媳妇桃花。
一天,阿大听人说阿二打仗回来了,由于他立了大功,所以朝廷让他做了大官。阿大叹道:“看来这不是好兆头啊!”
阿二打仗回来,果然派人把阿大抓走了。
阿二亲自升堂,他把惊堂木一拍,恶狠狠地对阿大吼道:“阿大!你犯了滔天大罪!有三条!第一,你抢了我的银子三百两!第二,你霸占了我的房子!第三,你抢了我的媳妇!你到底认不认罪?!”
阿大辩称自己从没干过那些事情,于是阿二下令打阿大一百大板,阿大昏了过去,阿二就拿他的手在认罪状上按了个手印。
于是,阿大被判六年的徒刑并充军。阿二就这样霸占了阿大的银子、房子和阿大的媳妇。4阿大的媳妇很忠贞,屡次不从阿二,阿二恼羞成怒,把阿大的媳妇打了以后扔进大牢,和阿大在一起。后来阿大的媳妇桃花怀了孕,阿二以为是自己的种,就又把阿大的媳妇接了回去。
阿大的媳妇就是这样偷偷收集了阿二犯罪的证据,并把牌子也偷了出来,然后连夜逃跑,进京告状。
皇帝接见了阿大的媳妇,听过阿大冤案的案由后,勃然大怒,把阿二抓进京城审判,经过多方查证,终于证明阿二确实犯了罪,皇帝下令罢去阿二的官职,流放三千里。后由于阿二行贿一个大官,才改判六年的徒刑。
阿大的冤案终于昭雪,阿大得以回到家,这时阿大的媳妇已经生下一个白白胖胖的男孩,阿大给他取名叫做:“阿大二”。当然,这只是一个梗概,原文有13页那么多呢!
史蒂文森曾经说过:初学写作的人,一般都会本能地摹仿自己最钦羡的作品,然后以一种惊人的变化力来转化它。哪怕是伟大的作家,也要经过多年的实践,才能驾御所有拥塞在思想道旁文字的领域。
虽然我的写作那时候还有很多模仿,但是,这在我的生活,的确是个飞跃!
写作,就这么简单121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