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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的立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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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我父亲(马桶盖式的发型)在周日的瑞德维流浪者队的比赛上会一起站在场边。父亲们经常组织宴会和周五晚上的舞会来筹集球队所需的资金。虽然是父亲带我们训练,我的母亲也几乎把她所有的时间放在了我和我的足球上,尽管她还有她自己的工作一美发师。
  她是所有母亲中惟一会开车的。当父亲出去工作时,母亲就会开车准时带我去我需要去的地方,并为我准备好一切,哪样东西放在什么包里,都有一定之规。
  现在看来,当时我的姐妹们一定不太舒服,家里这么多精力都放在我的足球上了。我曾经跟琳恩谈论过这一点,她说她当时确实觉得有点被冷落了。她比我大3岁,有她自己的朋友,刚刚开始了她自己的生活。即使这样,当我们同在学校时,琳恩总是在我遇到麻烦时站出来帮助我。在钦福德中学的时候,我记得一次午饭时间我和一位稍大些的男孩在排队时吵了起来。他把我拉到操场上打我。是琳恩把我带回家的。她确信我没有受伤后,向学校的老师解释事情发生的经过。虽然对于足球,她一点儿也不喜欢。我们现在都有了我们自己的家:琳恩和她的丈夫科林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名叫乔治娜和弗雷迪。虽然我们因为孩子的拖累不能经常见面,我却认为这些年来我和我姐姐的感情比我们小时候更加深厚了。
  对于乔安妮就不一样了。我5岁的时候她出生了。我仍然记得当时我站在厨房里,我父亲走进来告诉我她出生了,我高兴得流出了眼泪。当然我很想要一个弟弟。
  但我们相处得很好:在后花园里,我叫她射门,她总说“不”。她总是跟着我:去踢球,去公园,去商场,去任何地方。乔安妮现在是个美发师,和母亲一样;也就是这几年,她开始工作。我结婚了,我们才不像以前那样在一起。
  我知道她总是会长大的,我也是。有时候我很怀念周围能有小伙伴的日子,我相信乔安妮也怀念围着大哥哥跑的那段时光。
  妈妈总是努力使我们能像一家人一样坐在一起吃饭。那是在她和父亲试图让我告诉他们,我都在学校里干了些什么的时候。现在我也是这样对待布鲁克林的。如果我问他,通常我得到的答复和我父母从我那儿得到的答复一样:没什么。那倒不是秘密或其他什么。孩子们不都是这样吗?当我还在小学时,我就开始帮着家里做饭了。我会把乔安妮带到花园里或前厅玩,这样母亲在做饭的时候不会被这个初学走路的孩子绊到。到要坐下来吃饭的时候,我的工作是摆桌子。之后,到了初中,我选择做“家庭经济学”一基本上是做饭一因为另一个选择是双倍长时间的“科学技术”。当我在家的时候我喜欢在厨房里。在我13岁的时候,如果母亲在工作,她会让我准备全家的晚饭。如果她在家给人理发,我会为她的顾客沏上茶,准备几小碟饼干。
  可能是因为什么搞错了,我在升初中(内文·德莱夫的钦福德中学)后才知道这所学校不玩足球,而是玩橄榄球。我很幸运,我们的橄榄球老师约翰·布洛克虽然很严厉,却是个可爱的人。我们都对他心存感激,而且他似乎总是在我身上花很多时间。他是个出色的老师。几年后他去世了,就在我出发去圣埃蒂安参加与阿根廷的比赛的那天晚上,但他是我惟一保持联系的老师。即使在我第一次前往老特拉福德以后,我仍然经常回学校去看他,还给他写信,我想他很看重这些。别人告诉我,从那以后,他真的非常喜欢我,还总是把我挂在嘴边。
  我觉得布洛克先生对于足球并不感兴趣,但我们这么多孩子跑去缠着他,最后他同意成立一支足球队。于是一切都变了。自组建起校足球队,我们就开始不断地赢得各项联赛和杯赛冠军,这给我们很大的鼓舞。当然,对学校也是一个鼓励。也许是足球才让我在那儿有那么快乐的生活。对于功课我没有兴趣。我曾经获得了那个镇的越野赛冠军,还代表钦福德中学参加游泳比赛,但只有踢球这件事情是我一生都愿意干的。我很庆幸自己在那么小的年纪就有那样的动力。一旦明确了将来我要做什么,以后的学习是不是就瞎混了?我有一两次真的如此了,脸皮很厚,像其他男生一样。但是,大部分时候,我都会把头低下,做自己的作业。我经常匆匆走进阿兰·史密斯的家,他母亲帕特会教我做一些作业。她数学很棒。阿兰现在从事保险业,在罗施尔德公司效力,我经常会碰上他。他结婚并且已经搬家了。他是从他父母亲的房子顶楼的一间办公室里起家的。最重要的是,我从未旷过课,除非是我病了,无论是在蔡斯巷小学还是在钦福德中学。
  如果没有足球,我不知道我长大以后会干什么。我喜欢音乐课,在小学的时候,他们都认为我的嗓音不错。就在我离开学校唱诗班之前,我还曾担任独唱。在学校里有一门课是我始终都很喜欢的:美术。在我去钦福德中学以前,我就爱上了素描和油彩画。在我还在蔡斯巷小学学习画画的时候,琼在公园的小屋里为我们准备了画画所需的所有工具。下雨天在家的时候,我会花上几个小时临摹漫画书中的迪斯尼卡通形象。我好像记得唐老鸭是我的最爱。等我长大了些,我开始画一些我自己创作的卡通形象。虽然最终我从绘画又回到了足球上。当我开始效力于瑞德维流浪者少年队时,我不再画米老鼠、唐老鸭了,而是开始画比赛的漫画,画队里其他人的漫画:漂亮的进球,背景里加上斯图亚特,斯图亚特的画外音描述着当时的情景。
  在校队里踢球是进入代表队的前奏,很自然地,我代表沃尔瑟姆森林队参加了区级比赛,还代表埃塞克斯参加郡级比赛。我很庆幸,在那些在公园里父亲指导我训练的夜晚以后,我还能有这么好的教练:唐·威尔特希尔和马丁·海瑟。在我十几岁的时候,他们都对我帮助很大,不过他们俩却截然不同。唐是管理区级球队的教练,是个体格健壮、非常结实的人,以其低沉的嗓音和独特的表达方式告诉你,他知道他到底需要你为球队做些什么。当我第一次为沃尔瑟姆森林队踢球时,我感觉好像是被挑选为英格兰国家队的球员。
  人们有时会批评校球队,说他们踢球只是用又踢、又推的战术把球快速带到另一边,往往是大孩子赢得比赛。我想说的是,我所在的校球队不是这样的。不论是区级球队还是县级球队,那些球队都在努力踢球。我花了一段时间才融入队员中,因为我比大部分的孩子年纪要小得多。但一旦我有机会了,唐和马丁就会鼓励我,也鼓励队里的其他人尽力去踢。
  马丁·海瑟是埃塞克斯队的教练,与唐以及斯图亚特·安德伍德这类人完全相反,所有的孩子都爱他。马丁也是那种受我们的母亲喜欢的人:文静,聪明,很会说话。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教练。他几乎从不大声喊叫,如果他大喊大叫,你就知道他不高兴了。他对我们非常照顾。我记得在我13岁的时候,他带我们去得克萨斯参加足球比赛。我想为了这次旅行,所有的父母都必须拿出一些钱来的,但马丁自己把一切都办妥了。
  对我来说,在哈克尼马斯球场踢球,还是在外国比赛,没有什么不同:不论在哪里,我都是踢球。正因为如此,大部分的旅途我都没有什么印象。由于各种原因,现在旅途对于我就是:乘飞机,乘长途汽车,吃、睡、打比赛,然后又乘飞机回家。
  不过我仍然记得随埃塞克斯队去美国比赛的那次经历。
  我爱美国。我爱他们的爱国精神,他们的生活方式。在那儿我一次也没想过家。
  那次的旅行之所以与众不同,是因为我们球员不像以往那样住在一起,我们寄宿在当地人的家里。我住的第一个人家是家墨西哥人。坦白地说,他们的房子只比简陋的小屋好一些而已,但他们却是很和善的人。他们有个儿子也参加了比赛。他们对足球疯狂地热爱,对我也是非常热情。我所有埃塞克斯队的同伴们都住在这些大房子里,被大轿车拉来拉去。每天早上我们搭上车,开到麦当劳去吃早饭。在那个家里我度过了美好的一周,即使现在我有时也会想起他们。
  在家的日子很开心,可以想踢球就踢,我的生活中只有一件事儿让我担心:曼彻斯特联队永远不会注意到在伦敦的我。瑞德维流浪者少年队关于年轻孩子不能直接转会到职业俱乐部的政策并未困扰我。在这支球队踢球和训练我很快乐,而且因为我父亲的影响,我只愿意为曼联队效力。在我的记忆中,我当时只能相信,如果我努力,曼联队会注意到我的。我还能做什么呢?
  到处是瑞德维流浪者少年队成功的新闻,我们也习惯了每周出现在我们比赛场地上的星探。我知道除了阿森纳队和热刺队,西汉姆队和温布尔登队的星探都曾经和我父亲接触过。当到了需要参加职业俱乐部训练的机会时,我不得不在两个伦敦北部的俱乐部之间选择,因为我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加入曼联队,除非我搬到曼彻斯特去。于是,我选择了托特纳姆热刺队。也许这跟我外祖父是托特纳姆队的发烧友有关。我记得当时我对母亲说:“外祖父一定会高兴的,对吗?”
  托特纳姆似乎是很友好的俱乐部,我觉得就像在家一样。后来大卫·柏列是这所俱乐部的教练。教练很好。热刺队里有一批与我同龄的优秀球员:尼基·巴姆比在这儿,索尔·坎贝尔也在,他已经有出色的表现。我不知道教练们和其他队员们看见我身穿曼彻斯特联队的球衣参加训练会怎么想。我只是不想隐瞒我是一个曼联的球迷,虽然我在白鹿径球场的那段日子过得很开心。
  尽管伦敦的俱乐部对我很感兴趣,我却一直对曼彻斯特联队情有独钟,我可能最后会成为曼联的支持者或是为它效力。父亲是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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