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鹿不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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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刊出三期之后,大老板给我提了个醒:人们渐渐发现,故事构架还算不错,但情节毫无进展,他们想看到点新奇的东西,越刺激约好。
我说;可事实就是这样,你叫我怎么写?他问:“这个故事本来就是编出来的,对吧?你就不能把它编得刺激点么?”
显然,在这一点上我对我的老板说了慌。因而为了营造刺激,我力所能及的,就只有带鹿男上街去砍人了。但若是如此,这本小说就交给李三写好了,还要我做什么呢?迫于压力,我开始胡编乱造了。上午我沉溺于各种幻想之中,下午埋头苦干,将上午极富夸张的意淫记录下来。第二天我打开电脑,温习前一天写的东西,发现它是拙劣到无以复加的。。。一坨屎,就只能将之全部删去,推翻重写。整整两个礼拜,我都是这么过来的,所以整整两个礼拜,我一个字也没写出来。
故事在毫无进展的尴尬境地停滞不前,若不写下去,人们就会将之淡忘,若写下去——只要我们两个不死,它就能像决堤的冲厕水一般哗哗不绝。现在,我的头发如受了从遥远英格兰吹来的狂风一般越来越少,脾气也越来越坏。加之有李三做范本,我逐渐也变成了一个阴森森的变态男。
我主动让大老板跟我通了视频。
屏幕那头,他见了我像见了鬼似的惊叫了一声:“你怎么成这样了!”
我说我压力大。接下去我像被祥林嫂附身了一般念念叨叨地开始讲述我的烦恼,每一句以“我真傻,真的”完美结尾。待我说完,他只平静地撕开一罐酸奶,慢条斯理地吃下一半。
“小鬼,你知道压力是什么东西么?你知道烦恼为何物么?我老婆是基金公司董事长,可现在她正沉迷于网恋,我儿子在操场上点爆竹只为博女友一笑,结果把教导主任最后两撮头毛炸得精光,我的主治大夫告诉我,我的肝部长出了葡萄干形状的黑斑。这段时间,我一直在思考,我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么对待我?”他顿了一顿,“生活就是一场灾难,但我乐在其中。”说完他向我举了举酸奶杯,一饮而尽。
正值万圣节前夕,柴犬打扮成了蒙娜丽莎。
作者有话要说:
☆、11
11。
狮王是一只自我感觉极其良好的公猫。虽看不见,可一摸到镜子,就得意得叫个不停,好像在说,看呐,我今天也是如此英俊。晚上吃过猫粮,它便肚子朝天坐下来,尾巴像雨刷似的在两条后腿间左右猛晃,一边晃还不忘摸着鹿男的蹄子让他感受一下自己有多么厉害。鹿男不甘示弱,笨重地翻了个身,也肚皮朝天地坐下来。不过,等他坐下来,问题就来了:他的尾巴太短,像一撮毛球,根本摇不起来。对于这点,这狡猾的家伙很快想到了对策——把斗猫棍夹在两腿间摇来摇去,同时也让狮王来感受一下。狮王抓了一下,发现他的尾巴居然和斗猫棒的手感一模一样!欣喜之情顿时溢于言表,嗷一声就扑了过去。
我一看就知道要出事,在一旁喊:“鹿男你当心呐——”义尾已被扑了出去,鹿男估计吓了一大跳,半天没动。狮王抱着脱落下来的那节东西,当时就惊呆了,因为我一声不吭,他也一声不吭,它就以为他昏死过去了。就爬到他肚子上,一路登鼻子上脸,慌慌张张做起了猫工呼吸。鹿男呼吸道不大好,被舔两口,眼睛一翻差点晕过去,我把游戏遥控丢在一边,笑得从沙发上翻下来。
诸如此类的事层出不穷。因为狮王眼睛瞎又臭美,鹿男给它买了不少衣服(他给它买这么多衣服干什么!),一面帮它穿上一面还要介绍说:“这是红的,有白绒边,像肾蛋老人;这个是绿的,你前天偷吃了一个很酸的苹果,就是那个绿色;这件马甲是湖蓝的,你摸摸,是不是很软。。。”好像它真能懂似的。狮王喜欢毛织物,不大热衷于丝绸,所以那几件绸衣都被我裁开来当了抹布使。每当我用那些花花绿绿的绸布抹桌子洗碗时,鹿男都会满面幽怨,以一种“暴殄天物,天理何在”的眼神默默地诅咒我。
年终时,鹿男拿了一堆奖,其中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顾家奖“,由于受身体限制,每晚六点前他必须动身回家,美其名曰“要陪家人吃饭”,至于这个家人,如今他们那拨人都知道是我了,一个神经兮兮衣冠不整的苦情男。
晚会他去不了,让我代他去。他呆在家里吃外卖,逗狮王玩,我撅着屁股帮狮王铲屎,铲完屎才换了衣服去车库。这点我对这孙子很有意见,你看,狮王跟他无话不谈亲密无间,对我却甚是冷淡,可铲屎的是我!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善良尽职的好人,我在前一天理了头发剃了胡子,还去干洗店领了西装,只为了会见一群陌生人。到了晚会场,他们问我皮特怎么不来?我说他身上不舒服,我来帮他拿奖。这群细皮嫩肉肌肉发达的男人就羡煞不已,问东问西起来。
颁奖的是他们老板,此人年届五十,身材三大五粗,脸皱得像颗云吞,上面须发旺盛,顶端微微往上翘,怎么看都有点像鳌拜。在台上,鳌拜把奖杯一个个塞进我手里,颁发“顾家奖”时,他被褶子夹出来的鹰眼睛还冲我眨了一下。当时的感觉,就是不太妙,所以我很苦情地向他笑了一笑。
这些破事,无论有无可读性,都被我写进了鹿男的故事里。因为眼下我唯一的愿望就是能每半个月交上去一万字,只要做到这点,我这半个月就完整了。小说刚发表好评如潮时,我心里有过许多想法。我想和那姓秦的一样,用稿费去完成最初的抱负。带着鹿男和狮王去荷兰,买下一辆大巴和一座妓院,白天我要开着大巴免费载旅客四处玩,晚上经营我的妓院,半夜我会去城郊练习降龙十八掌。然而,随着小说一万字一万字地放上去,我最终还是意识到,这些曾陪伴我整个童年的宏伟心愿与远大志向,依旧随着我明媚忧伤的童年雷打不动地无疾而终了。任何东西加上时间总是要变味。
但反过来想,我确实比从前要幸福多了。在家里,我不再孑然一人,尽管鹿男和狮王常常背着我干一些坏事,在公司我有因为不正常而赏识我的老板,我有了更大的办公桌和电脑、更多的薪水和年休假,在办公室里,还有一同工作的。。。。总之很幸福就是了。
有一次,我和李三的关系出现了转机。那一周,我的车被人追尾,拿去修理,他因酒驾被扣了驾照,下班后两人一同挤电车和地铁。鹿男个王八羔子,网购了一堆吃食和猫粮,地址全填了我们公司。那天我收了四趟快递,一天功夫就把公司里的女同胞结识了个遍。
下半时,李三站起来问:“一起走么?”我受宠若惊地叫道“你等等!”从柜门里脱出一只书包,又手忙脚乱地把吃食都拆出来,一一塞进去。很快书包整个吹了起来,被我驼在背上。手里也拿了两样,还有两样放在地上。我驼着由于过于鼓胀而形迹可疑的书包,像龟仙人一样蹲在地上,对着那两盒家伙发愣。李三突发善心,两手抓起来,没好气地说:“愣什么,快走!”我就跟他屁股后面出去了。
在地铁上,我们说起加缪和萨特。我认为加缪更具有可读性,而萨特的书太灰色,有装腔之嫌。李□□驳说:不要因为看不懂就贬低人家,你就是太自卑,就像吃不惯榴莲的人说榴莲不是个好东西。我说:你看吧,萨特是榴莲,不能带上飞机。而且他的观念我并不赞同,我宁可做索尔仁尼琴的拥趸。他两手托着快递箱,烟味扑鼻的脸蛋像董存瑞那样义无反顾地拱上来,龇着层次不齐的大白牙发出嘶嘶的威胁的声音:“所以你才会那么没用,因为你满脑子都是空想!”
我下意识地就推了他一掌,那一下有那么点重,我承认,因为他四仰八叉就摔在了地上,手里两只快递箱斜飞出去,场面狼藉不堪。我第一反应就是去抓那两只箱子,检查有无损坏。我的这一反应显然伤了他的心,他不可置信地仰头看着我,气得直瞪眼。这时,车门开了。我知道大事不妙,就逃命一般蹦了出去,他要追出来,我就喊:“里面的兄弟!快!拦住他!”站在门边的两个小伙子很配合,两三下把他推了回去,还不住地劝道:“有话好好说,都是好兄弟。”车门关上时,李三还在悲怆地怒吼;“谁是他兄弟,给我提鞋都不配!明天别逃,我们办公室里——”
作者有话要说:
☆、12
鹿男上下班骑摩托车,在我的车还未修好的那段时间里,他先把我送去公司,再回去上班,风雨无阻。第二天我戴着摩托头盔进了办公室,不骗你,我真的带了个那东西去上班——因为李三总喜欢打我的头。整整一个上午,我都是戴着头盔工作的。李三只是冷笑对之,并未显露出攻击性。所以,午休时,我放松了警惕,把头盔放在桌上,伏下‘身睡午觉。刚睡了一会,脑袋就被狠狠敲了两下。我睡眼迷离地看上去,那货正举着萨特的书,丧心病狂地殴打我。我把双手交叠护住脑袋,继续睡觉。他打了一会,就停了下来。因为我一动不动,看上去好像死了——你知道,现在大白菜也是能砸死人的。他有点慌了,把我的手从头顶放下去,又揪起头发把我被揍得嗡嗡作响的脑袋从桌上拔起来。我水性很好,就一直屏住呼吸。他探了探鼻息,就真吓傻了。往后连退了两步,跌回了转椅上。我无力地把脑袋扎回桌面,继续装死。
他沉默了一会,仿佛在思考什么对侧,随后他训练有素地过来,扛起我的尸体,把我拖进一口柜子,关上了门。门锁时,我有点后悔了,同时又觉得害怕,这家伙还真挺绝的。我开始猛拍柜门,故作轻松地说:“我没死,谁叫你不搭脉呢?喂,你快把我放出来。”
过了好一会,他才过来,在那头闷声闷气地问;“你来要支烟么?喝点茶怎么样?”我说:“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