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前婚后-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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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仇人搀扶下倒在床上,我换了个舒服姿势,眼睛半眯看仇人,越看越好看,眼睛是红了点,脸色是青了点,鼻子够高,眉毛够长。。。风景这边独好,头虽然昏,俺的眼睛好像没那么困了。
“你真的长得不错!”我用艺术的基本的眼光来看,还是不错。
怎么仇人的脸好像红了?居然转身走了。
仇人回来的时候,手上端着杯子。
“什么东西?”
“醋。”仇人过来扶我。
我有气无力的挥开仇人的手,对他大嚷,“我不吃,我已经吃够醋了。”
昏黄灯光下,我看到慢慢弯起的嘴唇和熟悉的白牙,“原来你一天没事喜欢乱吃醋。”
什么叫乱吃醋?正常人谁喜欢吃醋!醋又酸又涩,那种滋味一点不好受,每次吃醋心里都好难受,每次都会流好多眼泪。看吧,现在又流了。。。
“安安?”仇人低声叫我。
我声音呜咽,“我讨厌缇墨非!!我讨厌。。。大。。大熊女,她长得丑死了。。。跟你一样丑。。。”
“你误会了。”
“没有!”
“她不是我女朋友。”
“她是!”
他把醋杯子放在桌上,开始给我脱鞋,“算了,你睡吧,有话明天早上再说。”
我任他握着我的脚,英雌从来流血不流泪,我没用,眼泪还在不停掉。
“安安,洗脸好吗?”
“不洗。”
“化学物质留在脸上过夜,伤害皮肤。”
我扑过去抱住他,脸在他衣服上一阵狂擦,完了,倒回床上。“洗了。”
“我要睡了。”说完,我最后一次垂下眼皮,见周公去了。
朦胧中柔软毛毯盖在了身上,朦胧中有人对着杯子说,“还是倒了吧,被你害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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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滴答,滴答。。。秒针指正12。
床头柜上的银灰小闹钟开始发出尖锐的魔音穿脑之声。
一只白皙的手迅速从捂得严实的被子里伸出来,精准按住闹钟死穴。
我从床上爬起来,照例发昏两分钟,蚊香眼一过,先上洗手间。
彩条牙膏又被我挤得乱七八糟,安安,你什么时候才能淑女一点呢?我又开始了每天早晨重复千次不厌倦的碎碎念。
几分钟后,洗手间里原本生气勃勃的刷牙声嘎然而止,我瞪着镜子里满脸五花肉的怪兽,冲到外面,看到半边身体挂在沙发上的缇、墨、非?
想起来了。我的车胎爆了,我在门口等他,然后他。。。真的杀上门了?不是吧。。。
我小碎步冲到他旁边,定睛一看,又急忙弹开。
那张标签脸,世界上别无分号,仅此一家。
我完了。我咬着牙刷,蹑手蹑脚把扔得满地的脏衣服一件件捡起来,还有那些柜子上到处乱放的CD,DVD。天哪,那套阿熊和阿豹,苍天明鉴,那些肌肉裸男全是我借回来观摩写生的,上帝保佑没被他看到。
总算,呼,呼,举目四望,再无有损形像的明显破绽,待会儿吵起架来也不至没了底气。
然后我的视线钉在缇墨非头发下的粉红色,倒抽凉气。上帝啊!那是什么!我不要活了!!
我用猫的身手扑到他旁边,可怜巴巴望那半截蕾丝罩杯。看他睫毛长长,睡得好香,八成是在做他的春秋大波梦吧。
我努力了三次,每次都是肩带拉到一半徒劳而返。在我欲哭无泪准备放弃的时候,他慢慢睁开眼睛,先看我,又看脑袋后面的粉色东西,然后面无表情,指头勾着胸罩放到我面前,鼻音甚重,“你怎么那么笨呢?”
说完,又继续倒头就睡。
我含恨转身走了两步,身后继续传来梦游中的声音,“安安,把脸洗了,吓人得很。”
一吻定江山
我说过,我住的社区非常嘈杂,大部分居民都是以出卖劳力为生的蓝领,比如我的左邻右舍。有趣的是自认将来总有出头天的左邻喜欢听布鲁斯。斯宾斯丁的古典摇滚;
自觉一辈子不愁吃穿就心满意足的右舍喜欢听吹牛老爹的嘻哈宝典,于是每天早晨的八点到九点上班时间段就成了他们的拼歌时间,住在中间偶尔听听古典乐的我自
然而然成了发不出任何反抗声音的夹心饼干。
这个礼拜四我拜访了左邻,开门的是个左臂印着火焰纹身的肌肉大汉,左邻掀着眼皮看了我半眼,鼻子喷出两道热气,第二天清晨布鲁斯大叔叫唤得更卖力了;这个
礼拜五我拜访了右舍,开门的是个头上绑着黑发网的八字须瘦子,右舍对我比了一
个猩猩走路的嘻哈手势,让我吃了闭门羹。于是乎,此时此刻,吹牛老爹的“哟哟”
鬼叫声已经快把屋顶掀翻了。
我洗漱更衣完毕,坐在床上瞪天花板,左边的电吉它高两度,右边的电子打击就非要升三度,我正在想天花板什么时候掉下来的时候。缇墨非忽然从沙发上爬起来,
赤着大脚往门外面去了。
我爬到窗户边,只见还穿着浅蓝医生衫的缇先生从车厢里提出两个大音箱放在车顶。
交响乐冲天而起,不是吧,那么狠!我后退,捂著耳朵,狮子贝的命运一出,天下谁与针锋。
不久;缇墨非回来了,没关门,光脚丫,抱着手臂靠在门框边打盹。
两分钟后,左邻上楼,我看见缇墨非的后脑勺,看见大汉的厚嘴唇翻动几下就走了;
再两分钟后,右舍上楼,连门都没靠近,打量缇墨非几眼,也走了。
然后,社区陷入一片久违的沉寂,这片安静一直延续到我的最后搬离。再然后的某日我遇到同社区某大婶,大婶说,替我谢过你先生。那时候他还不是我先生,现在
我是他老婆了却从来不知道他是怎么让那些呱噪大叔老爹闭嘴的。他不说,我也没
问。某些时候,“雾里看花,水中望月”是宝贵的夫妻相处之道,此乃经验之谈。
话说回来,关于那天的后续。唉,老夫老妻了,每次想起都仿佛重回花样的少女时代,脸红心跳,暗自偷笑。
失而复得的宁静是如此珍贵,以至于我坐在床上望了缇墨非睡颜三个小时,忽然
没有了因嫉妒而生的戾气。我只是有些悲伤的想,为什么他的女朋友不是我呢?
中午太阳升至最高点的时候,缇墨非再次睁开眼睛,完全清醒了。
听到他说对不起的时候,我决定恩怨一笔勾销,跟他好聚好散。(事后证明,他的对不起是只针对他的嗜睡。)
我甚至给他做了蘑菇青椒蛋煎火腿当午餐。
我一直记得他吃了第一口时眼睛发亮的惊艳表情。
“好吃?”
“好吃。”
“手术几点?”
“三点。”
“医院太可恶了,外科医生难道就你一个?再强也不能这样折腾。。。”
瞎子都看得出他眼睛下面的淡淡阴影,脸好像也比上次见着瘦了,每天站在刑台上切猪肉,不被猪油蒙心也会被蒙眼,总有一天被医院那帮吃肉不吐骨头的操死。
他看起来反倒有点高兴的放一大块煎蛋在嘴里,“外科医生很多,心脏外科孤家寡人就只有我一个,被占便宜也没办法。”
“那你早点跟王老五说再见吧。”然后被大熊女日夜虐待得尸骨无存!我坏心的想。
满屋子的酸气飘啊飘,讨厌死了,闻到就呛眼。
“快了。”他居然厚颜无耻对我笑。
“吃完就快走”。再不赶他,我怕自己改变初衷,好聚惨散,让他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他熟练的收拾碗盘,熟练的把橱台打扫得干干净净,奇%^书*(网!&*收集整理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好像他已经习惯了几十年。
讨厌!我讨厌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我喜欢早死早超生,一刀两断!
我站在门口,低头拉着大门,“再见!不送!”
在他眼里我一定像极了大熊女家养的皮蛋超人。
“再见”,他说。
我想起两年前在学校办公室跟他道别那天,他的手,又大又温暖。他那时候对我说的是,珍重。我居然该死的记得那么清楚。
我手一抬,僵硬的伸到他面前。爽快些,没有吻别,握手也一样。
我低着头,不想他看见可耻的眼泪在我眼睛里打转。
手被握住了。讨厌的眼泪终于掉下来,落在被他握住的手背上。
然后我的手被举高,他的唇贴了上来。
我目瞪口呆的看他吻干我手背上的眼泪,然后目瞪口呆的看他深邃的黑色瞳孔越来越近,然后我就被他吻住了。
嘴唇相吮,舌尖交缠,柔软,甜蜜。有时候,一个温柔的吻比下半身蓬勃的欲望更亲密,更接近爱,更触及灵魂深处。
“宝贝,听我说。”他捧着我的脸,声音低哑。
“我想要牵手的女人,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只有你,安安。”
“那。。。”我依稀间仿佛还在那个吻中迷醉,“大熊。。。简,简白。”
“简白是我阿姨。”
“你。。。你怎么不早说?”
“你昨晚喝醉了。”
“那。。。今天早上呢?刚才呢?”
“我现在正在说。”
我看到了,我绝对没有看错对面猪头眼睛里一闪而逝的狡诘之光。
“缇墨非,”我听见自己阴沉的声音,“你昨天说要新仇旧恨一起算。。。”
“你听错了。。。”
“说。。。”
“听错了。。。”
。。。
这就是那段让我脸红心跳的后续了。每次我装少女,沉醉在花痴回味的时候。老公总会酸酸的说:“难道我现在的吻让你没感觉?”
“可是你没有叫人家宝贝,缇先生,叫宝贝嘛。。。”
这种程度的肉麻,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老公,包括我自己在内,没人受得了。因为我相信,缇先生爱我,甚过我爱自己。
“狡辩。”其实是缇先生自己为了掩饰尴尬在狡辩。
“老公,叫嘛。”
“我有个案子,要准备一下,乖,明天再叫。”
缇太太此时总是笑着看缇先生高大的身躯像小白兔一样逃之夭夭。
我不介意,因为我知道,这时候的宝贝,缇先生没有挂在嘴上,而是放在了心里。
这就是缇先生的经典战役,让我回味到老的一吻定江山。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