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炷心香(又名自别后遥山隐隐)-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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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我暂时还想不出好方法。”赫连意吃过药,躺到床上,摘掉眼镜闭目养神,“对了,我和小白通了电话,他说悠悠的情况依旧不容乐观。我看我们明天去血研所看看悠悠吧!”
“中华骨髓库始终也没有消息,”我颓叹,心里也是颇为焦急,“这种病能找到合适的干细胞,就得靠运气了。对了,老师,今天何兮给我打电话 ,问我什么时候能去实验室帮忙,她说…”
我转头看向赫连意,那个人竟然睡得深沉。我无奈苦笑,这人果然是岁数大了就熬不住夜,才说了两句话就这样陷入了睡眠。不过也是,他在三甲期间忙里忙外的,也没睡上安稳觉,这回总算回到自家,该好好休息了。刚才看他吃那一大把药,想问他的身体情况,却被话题打断。等事情都解决,我该催他去全面检查身体了。
翌日清晨,赫连意醒得很早,蹑手蹑脚地穿衣怕吵醒我。之后,我听到他在厨房做早饭,听新闻,临走前还进来看了我一眼。
我睡意全无,打算起身跟他道别,发现他在卓玛房间。我走过去从后面轻轻抱住他,悄悄亲吻着他的发,一股清淡的体香缓缓流进我的身体。
“卓玛似乎发烧了,”他伸手抚摸着卓玛的额头,“你今天观察看看,体温继续升高的话,给她吃解热药。”
我吃惊,暗想不会这么糟糕吧,只不过出门玩了一圈,竟然发烧了!
他出门前我索要香吻,却被赫连意塞上了一片面包,还责备道:“你自己惹的祸,你自己解决好。晚上我回来要看到一个完好的卓玛!”
我以为区区一个小小的风寒,根本无足轻重。但是,我的放松警惕给了我当头一棒。午饭过后,卓玛的体温直线上升,瘦小的人儿躺在被窝里说不出的可怜。我试过各种方法,物理降温吃冰棍,化学降温吃退烧药,中医疗法姜汤发汗,心理疗法讲笑话,统统不起作用。两点过后,卓玛已经异常痛苦了,喘息急促,神志昏沉。
我开始恐慌,忙给赫连意打电话,听了他的吩咐抱上卓玛去医院找他。半路上卓玛大汗淋淋,不断呓语,看来是烧糊涂了。飞奔进电梯,我给赫连意打电话说马上到。到了监护室外,焦急等在外面的赫连意马上扑过来,看着卓玛艰涩的呼吸,忧心忡忡。“只能用我的名字了,”赫连意把医保卡与身份证给我,“下去把住院手续办了。”
当晚,卓玛被留在CCU里退烧,治疗,监护。赫连意叫来超声与放射医师,片子出来一看是肺炎,他边开始对我横眉冷对,板着脸开遗嘱,扎血气。
等一切忙完,卓玛热度渐渐退却。赫连意把我叫到值班室,冷言冷语地指责:“一天过去了,连发烧都控制不住,以后怎么给别人看病?!”
“我试过所有的方法了,可就是不见起色。”我辩解。
“那为什么傍晚才给我打电话?!”赫连意蹙眉凝视我,口气不善,“你以为你自己能顶住吗!刚愎自用!自以为是!”
我抬头瞪过去:“你怎么这么说话!谁刚愎自用了?!谁自以为是了?!发烧感冒至于大动干戈么?你这么紧张她,你自己一天都没有来电话问,现在却在指责我!”
“你不该遭指责吗!”他站起身冲我大吼,“不是你冒雨带她出去,她能变成现在这样吗?!就知道胡搅蛮缠!连一点责任也担不起!发烧感冒对她来说是小事吗?!你懂个屁啊!”
“我不懂!你懂!你懂得过分了!她只不过是感冒了,又没死!”我没有想到一向温文尔雅的赫连意会说出这样不堪的脏话,顿时火了起来:“我看你最近就是处处看我不顺眼!故意找茬打架!”
“啪”,水杯被他一怒之下摔了粉粹,他气喘吁吁地指着门口,咬牙切齿地嘶吼,“滚!给我滚出去!”
我也颇为愤慨,他才是无理取闹,他才胡搅蛮缠!我摔门而出,躲进楼道里一根接一根地吸烟,神郁气悴。我在想,我心里既内疚又愤懑,我早己预料到,卓玛的到来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麻烦,是威胁我们爱情的不定时炸弹。
亦或许考验我们的不是一场肺炎,或是一次手术,而是我们的爱情到了面对现实与磕绊的阶段。真正爱情的痛苦,会扎根于我们生命的最根本点上,会从我们最柔弱的地方紧紧抓住我们,有时,也会和其他所有痛苦紧紧地连在一起,以一种无法被停止的形式蔓延在我们的全身和整个人生。
夏日来临,雨水丰润。在这个温度适宜的季节,最不适合生病住院,于是乎,心内科迎来了今年的淡季。三甲过后,赫连意总算不若前些日子那样日理万机,每天查房、查病历的时间也颇为短暂,做手术的人也不多。而我呢,被他勒令在家里守护卓玛。
某天下午,我窝在家里陪着小不点。听着窗外淅沥沥的雨声,举着遥控器胡乱地调着频道。卓玛和我并肩坐在沙发里,捧着半个西瓜吃得欢快。
“下雨天闷在家里实在是浪费,”我侧头看看卓玛,“喂~小不点~要不出去玩玩吧~”
“外面在下雨啊~~”卓玛昂起头,莫名其妙地看看我,继而又闷下头继续与西瓜奋战,“赫连叔说了,下雨天不能出去玩。”
我用手指推搡了一下她的头,鄙于不屑:“傻丫头!他又不在家,出去玩一会儿能怎么样!”
“反正赫连叔嘱咐过我,还说回来向他汇报今天都做了什么!”
“切~~真是的~~”我趴在窗前向外眺望,看雨势渐衰,空气清新,灵机一动,“卓玛,你不是说你们小朋友要举办唱歌比赛吗?!不如哥带你去看演唱会?”
卓玛猛然抬起头,眼神璀璨,疾声询问:“哪里有演唱会?!”
哼~~上道了!
“那你要不要和我出去啊?!”我笑呵呵地对她挤眉弄眼。
以前她在孤儿院,哪见过什么世面。现在来到大城市,无论什么东西于她而言都是光鲜亮丽的。她到了这里,先是拘束,后是适应,然后就是学习。学习新鲜事物,赫连意教她如何使用电器,如何煮面,以便我们不在家时她不会饿肚子,还教她如何与邻里的小伙伴沟通。
小丫头受不住诱惑,把西瓜乖乖放回厨房,洗了手跑到我面前,笑靥如花:“哥哥,我们走吧!”
“呵~~真麻利~”
带着野丫头,我们顶着雨等待公交车,坐了十几站到了海洋商场。我拎着卓玛走入五层的梦海酒吧,找了个工作人员问:“凌云在吗?!”
服务生朝里面指了指,说道:“唱台上。”
凌云是我本科时的室友,据说大学毕业以后与朋友合伙开了酒吧。由于酷爱音乐,大学期间曾和社团的同学们一起组织过乐队。看来如今他已经把自己的兴趣发展为事业了。
我挤过人群,寻到唱台,见要找的人在台子上调试吉他。我在下面大喊一声:“凌云!”
凌云抬起头循声看来,见到是我喜笑颜开,忙把吉他放在座位上,从唱台上跳下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是你小子!唐棣!你不够意思!毕业都一年多了,你才来给我捧场!”
“我这不来了嘛!”我拍拍他的肩,也是很高兴见到他,“专门来听你唱歌的!”
“好小子!”凌云用拳头垂了我一下,转而看向我身边的卓玛,“还带对象来了啊?!”
“什么眼神啊?!”我满头黑线,“这是我妹妹,没见着年龄差了十来岁呢吗!”
“呵呵,早看出来了,开你玩笑而已!”凌云笑笑,“在下面找个好位子,演唱马上开始!”
我望着他返回唱台,那一身流行时尚的装扮,与学生时代的他判若两人。
琴弦被拨弄两下,下面立即安静下来。凌云坐在台上,聚光灯映照在他身上,他说道:“今天我的大学室友在场,我首先要献给他一首《朋友》。”
音乐响起来,凌云豪劲的嗓音萦绕在酒吧中。唱到□□时,看台下的群众也跟着一起唱起来。场面被带动得很有活力,很动人心,连卓玛也跟着打起节拍。
“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我激动万分,往日的大学生活历历在目,叫人无尽怀念。我问卓玛唱歌的大哥帅不帅,卓玛使劲点点头,欢喜无比。
“感谢我的大学室友,感谢你陪我渡过的每一天!” 歌毕,凌云握住话筒,动情地说着,“下面,有请我的搭档上场。”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一位冰清玉洁、眉目如画的女子款款而出,聚光灯把她笼罩在唱台时,我瞬间目瞪口呆,失声惊呼:“金皙!”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凝视台上那个碧玉羞花、百媚丛生的金皙,再听她与凌云深情对唱《广岛之恋》,难以置信,这样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生,竟然拥有如此娓娓动听的歌喉。但是更令我费解的是,金皙每天跟在窦院身旁,哪里有时间跑到离医院这么远的海洋商场来唱歌?
怕被认出来,我顾不上卓玛当前有多高的热情,拽着她便逃离了现场。一路上卓玛都在抱怨,我的心思却全在金皙身上。
酒吧是什么场合?寻欢作乐、任性恣情的娱乐场所。身为院长的研究生,出入在这样鱼龙混杂的场所,与她往日端庄大方、秀外慧中的形象极为不符。说不清什么感受,我内心五味杂陈,一是觉得女生在保守的一方面,骨子里存在一点野性也是蛮吸引人的;二来又觉得酒吧里的女性,多半不会洁身自爱,想到这个,我又轻蔑起金皙。
等我们下了公交车,雨势突然变大。我和卓玛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