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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东皇[洪荒重生]-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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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按捺下这点,他却觉得舒畅极了!

    洪荒中目前速度最快的自然是鸟族的祖凤,听说双翅一煽就是二十八万里,因而能将祖龙与祖麒麟甩在身下,没人能强地了他。

    红云现在觉得这金乌全速而行的速度怕是有三十万里,当真是刷新了洪荒第一速度。如今能被这洪荒飞得最快的鸟儿载着,见他与另外一金乌比飞,这让他大觉有趣,嘴角不禁浮现出一丝笑容。

    待眼角看到一个影子的时候他微微一怔,却是上清在对他挤眉弄眼,他了然地回之一笑。

    这等待遇,怕是再也难得。这堂堂金乌,可并非是他能如同代步坐骑一样趋势的。

    上清:……

    #他误会了,他一定是误会了!#

    这个家伙就是一个无辜的老好人啊,要是师尊知道他上了太一的背,还笑得那样温柔,指不定会出什么事!

    玉清瞥了一眼自己的笨蛋弟弟,拉了一下他的手,示意他安分一点。

    有大哥那样一个只对超越父神与师尊外,对其他近乎于无欲无求的兄长,上清被自家二哥教训都成习惯了,偏偏他还是个好脾性不记仇,也没有什么中二期,完全就是帝俊心中好弟弟典范。

    至于他家那个?自然是要被钉死在反面教材栏上的!

    且不说两金乌全速飞行何等壮观,又是何等让人连影子都看不到,那伏羲与女娲却只觉他们嚣张而去,且速度比来时更快了最少三分之一是想摆脱他们兄妹,脸色皆不愉。

    女娲叹了一声,美眸之中尽是恨意:“我们兄妹二人自问也不逊于他们太多,却是在他们面前似是连站的地都没有,真真可恨到了极点!”

    伏羲微微摇头,却不知是在安抚妹妹,还是其他。

    伏羲缓了缓,低低道:“我兄妹二人被如此羞辱焉能就此罢休,却不好与他们力抗,要想他法子,他等出门,那鸿钧祖师怕是真的不在昆仑,不弱我们兄妹去一趟冥河。”

    女娲脸色一沉,“冥河?那冥河虽元气大伤,却也不好相遇,兄长你……”

    伏羲面色亦是有些低沉,“我手中之伏羲琴虽有些门道,可你也见了那太一所祭出之钟,怕不是一击之敌,他直接得罪了我们兄妹又毫不在意,是自持手段!要是下次见面,我们欲拜师,他要阻扰又当如何?”

    自然是拼杀一场,也让那太一知道他们兄妹不是好惹的!

    因而,那冥河是不好惹,却比起太一与三清、帝俊比起来,还是一个软柿子。

    女娲明白哥哥的意思便点了点头,却是冷厉道:“那个红发的道士下次相见,也绝不会放过他!”

    她虽明知道那些宝贝和她无缘,可兄长既能掐算出,若要谋划一番也是尽可,可如今……就连兄长也被气成了这样,这等耻辱,她如何不还!

    ※

    如今镇元子虽然还没有兴建那五庄观,可因这两百年来洪荒除了打架抢宝以及强上外,最流行的便是盖房子。

    身为一个不怎么宅的洪荒生灵,且是有大能的一位,镇元子还是非常爱怜自己“圈养”的这颗人参果树的,花费不少时日在它面前叨念化形之法,却屡屡无用,他也就死了让人参果树化形的心思。

    而红云也是知道他爱树如命这一点,便在快到之时提醒太一他们,却不想太一却笑道:“这倒是真遇上了同道中人了,我那三弟乃是太阳星中的扶桑,亦是灵根。”

    红云顿时心中稳妥起来。

    只太一却奇怪道:“你那道友既然如此‘深爱’那灵根,又如何舍得让我们去吃那果子?”

    红云却不以为意道:“那果子熟了若是不摘也是浪费,摘掉之后再过一万年不就又有的吃了?只是数量忒少,才将将三十余个,可我那道友自己对这口腹之欲不甚重视,偏我是个爱这口的,每每去总要纠缠他要上一个,他早就习惯了。”

    哦,原来是好基友,不心疼。

    这么一琢磨,又觉得洪荒搞基之风气堪称世界大同,肚里的坏水就冒了上来,黑笑道:“你那道友如何称呼?他又如何称呼你?”

    红云不疑有他道:“是叫镇元子的,能耐比我要强,却是无欲无求,虽然也爱出门,但多半是寻些宝贝机缘,此时定然是在家的。若说他对我的称呼,说来却会是让你们笑的。”

    除了太一与帝俊外,三清六双眼请齐齐看向他,已是习惯听八卦,找萌点!

    “……来讨饭的。”

    红云呐呐说完就赶紧低头,心中不好意思到了极点,却偏偏那太一还在笑:“看上去果然是待你极好,否则非但会将你赶出门,又哪里能允你带我们也去打秋风。”

    顿了顿,又嘿嘿道:“我也不是去白吃的,来的时候可是从师尊那儿讨了好多蟠桃,到时与你们共享!”

    红云不知只是觉得太一十分够情谊,又觉自己也应当这样常为镇元子寻些稀奇果子过来讨他欢心,可三清与帝俊却是腹诽不已,艰难忍耐——

    别害我们啊!

    赏给你的,给我们吃那叫什么事儿啊!

 第31章 师兄如此

    帝俊与同为难兄难弟的三位师兄虽没交流却是心思相同,但想法却是一致的——

    等到了地方,还是拿些个好东西跟那位道友交换一番吧,也省得占人便宜又被师尊记恨,这委实不值啊。

    镇元子原本正在闭小关,打熬肉身元神,正到紧要关头却心中忽有一感,却是一念之差,与那紧要关头就这样擦肩而过了。他也不小气,有些好笑地吩咐清风与明月两道童——哦,这也是最近洪荒仙府的标配,谁家洞府里要是没个打杂的童子,那还真是没脸请人进家门了。

    “那讨饭的又来了,速速去准备。”

    清风与明月此时刚被点化没有太长时间,正是懵懂乖巧可爱的时候,听得红云来,原本就极为喜欢红云的他们就乐了起来,强忍耐着退下,待出了房门就彼此笑开了脸。

    红云虽然被镇元子“嫌弃”但每次来看到他们总是有好东西赏赐,又是一位脾气再温和不过的前辈,在他们这儿有人缘自是不奇。

    镇元子却突然传声道:“先别去打果子了,去准备下,有其他客人一同到来。”

    心里却是好气又好笑,这却是个比自己还大方的,居然还邀请朋友然一起来。

    小清风、明月一听来了其他客人,却是肉疼了起来,那人参果树他们从来都只能远观不能近看,却是红云有次大度,偷偷给了他们一个他存下的果子,自此品尝过这果子滋味后,若有其他人求上门来,准会被这俩小家伙给挤兑出去。

    ——这等宝贝,哪里是随便就给人吃的?不过这次是红云老爷带来的人啊……俩人虽然垮了脸,却也只能听令。

    他们也是听自己老爷曾有次说过,这人参果树上产的果子从来都是给红云老爷留着的,一口气吃完是等九千年,慢慢留着吃,依然是要等九千年,自是没什么舍不得的。

    既然都是早晚要进红云老爷肚子里去的,那早吃晚吃还是送其他朋友吃,慷他家老爷之慨,他们老爷都不在意,他们又嘀咕个啥?

    待太一与帝俊的身影在空中隐现后,清风明月两人双眸大睁,小嘴儿:=口=

    好帅气又不凡的鸟!

    镇元子此时已经整理好衣冠,玉麈尘轻轻一扫衣衫,神光熠熠地看向前方那两只金乌,心中也是十分惊叹。

    他那好友虽然比他爱游历,可是除了他之外并无至交朋友,如今却与这两只金乌并其他三人一同而来又不做提防,一派轻松,想来也是信得过的。

    他有些暗暗为好友高兴,他喜欢红云便觉得红云是无人不喜欢的,他有了这样出色的新朋友,他十分欢喜。

    只是一条——他喜新厌旧就不美了。

    红云轻轻一动,整个人已经扶摇而去,落在镇元子身前不远处,看着一身衣衫精致,甚至发冠都格外惊细的镇元子,不禁取笑道:“我来你这里那么多次,你可有一次是如此盛装的?好友你果然是厌烦我了。”

    镇元子见他身后的太一与帝俊都化为人形与三清齐齐而站,皆是面容轻松,个个不俗,心中也隐隐有了计较,面上却是白了红云一眼:“就你这每次来我这打秋风的,没少你果子吃就不错了,不在朋友面前盛赞我,却还要如此抹灭我形象?”

    红云自是当没听到,继而为他介绍起鸿钧这五位徒弟,接着就对镇元子说:“太一道友可是说带了其他果子要与你换着吃,这次总算不是白吃你的吧?”

    镇元子只是瞥他一眼,那眼神自是让众人读懂了,一瞬间都笑容浮上,也没了陌生气氛。

    红云与镇元子两人素来不拘小节,镇元子亲自打下了树上所剩下的二十六枚果子,将一整托盘的人参果摆放好,他就对红云道:“想来等你这遭走了,我就能有个几千年的清净了。”

    红云不满道:“你还真当我每次来看你都是为这果子?”

    在座七人,果子二十六颗,怎么都是不够整数儿,红云便道:“镇元子是不吃这果子的,估计是腻味了。我也是吃惯了的,听闻你们尚有师尊,不如留下五颗送给你们师尊,也算是全了我们吃这蟠桃谢意了。”

    镇元子颔首,“是极!”

    太一:“……”

    这俩人怎么看上去比他还要土豪!显衬之下他就是一土包啊土包!

    不过他也不小气,早将那九千年的蟠桃每人面前都放满了一大盘儿,如今也不客气了,直接领了这情,笑眯着眼道:“我也是个厚脸皮的,既然你们这样说,我就却之不恭,先收下了。”

    于是清风明月眼睁睁的看着这人连吃带拿,将五颗人参果收了起来。

    说来先天灵根中能结果的,除蟠桃外只有人参果与仙杏,但就连鸿钧都未听到有什么杏树的灵根,因而他也熄了寻找的心思,眼下吃人参果,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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