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完美女友何雨晴-第14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想领养一只?”
雨晴点了点头,一副高兴的样子。
虽然我不大喜欢和小动物一起生活,但见雨晴这高兴的样子,我又怎么忍心让她扫兴?
我笑了笑,说道:“你喜欢就养吧。”
雨晴在我脸上轻轻一吻,在我耳边悄声说:“你真好。”
我心神一荡,忽然觉得能受此一吻,能听得如此一声温柔的叫唤,别说是养一只小猫,哪怕要把我家改成动物园,也是值得的。
次日上午,我到一位朋友所开的宠物店买了一个猫砂盆、一些猫砂和几盒幼猫猫粮,再到市场去买了一个水果篮,做好一切准备,迎接即将到我家来定居的小猫。
回家后,我把水果篮稍微改装了一下,变成了小猫的“卧房”。
傍晚,雨晴把我们家的新成员带回来了。
那是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猫,全身雪白,十分漂亮,它眯着眼睛,“喵喵”地轻叫着,非常可爱。即使是像我这种对小动物没什么好感的人,乍见这小猫,也会情不自禁地心生好感。
雨晴把小猫抱在怀里,像是抱着自己的孩子似的,一脸幸福模样。
“可爱不?”雨晴问我。
“好可爱。”我由衷说道。
“这小猫好像跟我特别有缘分,和我相处了不到半天,就对我十分亲热。”
我哈哈一笑:“小猫也喜欢美女嘛。”
雨晴脸一热,扯开话题:“对啦,待会吃过晚饭,我们要去买些猫粮。”
我笑道:“我都买好啦。”
“真的?”雨晴喜出望外。
我把小猫领到它的“卧房”。小猫似乎十分喜欢我为它准备的“卧房”,进去以后,就不愿意出来了。
吃过晚饭,雨晴帮小猫洗澡,再给它喂了猫粮,然后抱着它,和我一起在大厅看电视。
“不败,我们帮它取个名字吧。”雨晴靠在我身上,望着怀里的小猫说。
我随口说道:“叫上官冰绫吧。”
雨晴做了个晕倒的表情:“你怎么会想到这样一个名字?”
“那是我以前写的武侠小说的女主角的名字。对了,这小猫是女的吧?”
“嗯,是女孩子。”雨晴点了点头,想了想,说,“好呀,就叫上官冰绫。”
于是小猫莫名其妙地和我的武侠小说里的侠女同名同姓了,后来我们把它简称小绫。
小绫机灵聪明,用了两天时间,就学会到猫砂盆里解决,省去我和雨晴的许多麻烦。它也十分乖巧,惹人喜爱,从来不给我和雨晴惹麻烦。
白天雨晴上班,我在家写小说,小绫从来不吵闹,有时在我脚下安静地睡觉,有时则独自到大厅玩耍。晚饭后我和雨晴在宝弦阁附近散步,小绫总乖乖地跟着我们,不会乱走。
我真惊讶于小绫的懂事。它似乎能听懂我和雨晴所说的每一句话,然后跟着我们的意思去做。有时望着它,我甚至觉得它不是猫,而是一个被魔法变成猫的漂亮的女孩子。
柏希柏言自从知道我家养了一只小猫,每天都吵着要过来和小绫玩。而小绫也很快就跟他们熟识了,两个小鬼一只小猫相处得十分愉快。
自从小绫来了我们的家,我和雨晴的生活在平静中增添了一丝热闹、几分精彩,在温馨中增加了一缕生气、几分活力,小绫的出现,如阳光一般,为我和雨晴的生活带来了丝丝暖意。
它像一个孩子似的,把我和雨晴当成了它生活的重心,总是围绕在我们身边。
忽然很想和雨晴生个孩子。忽然很想当爸爸。
忽然很想建立一个真正属于我和雨晴的家庭。
这些日子,我每天在家写小说,一转眼间,《叙述性诡计》已写了八万多字了,即将要进入高潮部分的创作。
明天就是3月3日了。明天,我和雨晴将会到香港去,和抒悦会合,再一起到超级豪华大邮轮——×××号上玩一个晚上。
这一个晚上,吃过晚饭,我和雨晴把小绫带到张家,托张太太代为照顾两天。两个小鬼能和小绫玩上两天,自然十分欢喜。小绫却很有灵性,似乎知道我和雨晴要离开两天,竟是一副依依不舍的样子。
放下小绫,回到家,忽然觉得有点冷清。我望了雨晴一眼,感觉到她也有同感。我和她已经习惯了小绫陪伴着我们的生活,小绫忽然不在了,总觉得缺少了一点什么。
走到大厅,雨晴忽然低声说:“不败,我真的好舍不得小绫。”
我在她的秀发上轻轻一抚:“傻瓜,我们只是离开两天嘛。”
“我……我真的好舍不得……好舍不得……”
我觉察到雨晴似乎有点异常,低头一看,竟见她的眼睛闪过一道泪光。
我轻轻地把她搂在怀里,柔声说:“傻瓜,怎么啦?不要胡思乱想啦,早点睡吧。”
雨晴紧紧地握住我的手,慢慢地把我拉到她的房间。于是这个晚上,我和她又同床共枕了。
卷六 214:香港之行
次日上午,我驾车来到中山港,把车停好,再和雨晴一起乘船来到香港。从香港中国客运码头出来的时候,才是上午十点多。我们和抒悦约好傍晚五点会合,因此我和雨晴还能在尖沙咀游逛半天。
吃过午饭,我们携手而行,在弥敦道游逛。香港果然是大都市,到处车水马龙,人山人海。走在香港的街道上,你会发现满街都是漂亮的女孩子,你会感叹世界上原来有这么多美女,单身的男子甚至会庆幸自己还没有女朋友。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香港的女孩子特别漂亮?
不是的。只是因为香港大部分女孩子都很会打扮,她们穿着时尚,而且只要是离家外出,就会化妆,在漂亮的衣服和昂贵的化妆品的掩护下,乍看下去,自然每一个都是美女。
据我所知,除香港外,澳门和广州的女孩子也很会打扮。相对之下,中山的女孩子就不太注重打扮。难怪有人说,中山的美女特别少,能在中山的街道上发现一个美女,那是十分难得的。
因此雨晴走在中山的街道上的时候,总能让过往的男人惊讶、感叹,让过往的女人羡慕、嫉妒。
不仅是在中山,哪怕是此时此刻,雨晴走在“美女”如云的香港的街道上,同样令已经打扮得十分好看的香港女孩子们一个个黯然失色,自惭形秽。
而我,走在雨晴身边、和雨晴十分亲密地手拉着手的我,则招引了无数香港男同胞的羡慕的目光。
走着走着,我们经过一家手表专卖店。我无意中看到橱窗里放着一支黑色的钢表。那是一支连表带也是用黑钢所造的全黑钢表,极酷极炫,十分吸引眼球。虽然我只望了一眼,却已被它深深地吸引住,瞬间对它产生一种说不出的喜爱之感。这是一见钟情的感觉?就像当年我第一次见晓薇时一样?
我对雨晴,却不是一见钟情的。
对于我来说,一见钟情的爱情最后没有结果,而通过逐步了解而慢慢萌发的爱情,却能地久天长。
那么你们呢?你们相信一见钟情吗?你们认为一见钟情的爱情,能长久维持吗?
我没有说话,雨晴却已通过我的神情了解到我的心思。她笑了笑,说:“进去看看吧。”
于是我们走进那手表专卖店。我叫售货员把我所看中的钢表拿给我看。没想到这钢表我一眼看去,十分喜欢,而拿在手上的时候,则更加喜欢,喜欢得不了。
雨晴温柔一笑:“你很喜欢?”
我点了点头:“好喜欢!”接着去问售货员这钢表的价钱,一问之下,吃了一惊。这钢表原价要九千多,即使现在打了折扣,也要卖六千多。
好贵!SEIKO的手表果然价值不菲、价格惊人。
平时的我对穿着的要求很简单,不会刻意去买名牌衣服、裤子和鞋子。我总觉得那些东西不是我生活的重点,不值得为此花费。因此此时此刻,我如此喜爱这支手表,如此渴望得到它,这种情形,对于我来说,可是相当罕见。
千金难买心头好。如果是以前,我最多犹豫两秒,就会把它买下。说真的,六千多块,说少不少,说多也不多,用六千多块买下我所喜爱的东西,让我心情愉悦,那可相当值得。
不过那是以前。现在我失业了,没有收入,积蓄也越用越少。每个月的房租、水电费、电话费等,已开始让我感到稍有压力。我甚至为了省钱,连M6也不开了,转开摩托车。六千多块对于现在的我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且认真一想,六千多块买一支手表,好像有点不值得,好像有点太奢侈了。
我把手表拿在手上,细细端详,爱不释手。
雨晴看透了我的心思,在我耳边轻声说:“很想要?”
我笑了笑:“是很想,但我觉得太贵了,买了不值。”
雨晴微微一笑:“真的喜欢就买吧,我从来没见过你如此喜欢一件东西。”
听她这样一说,我又犹豫了几秒,最终还是把手表放下,拉着雨晴的手,一笑道:“走吧。”
走出专卖店,雨晴说:“其实我也觉得那手表挺好看的,蛮适合你的。”
“是呀,”我呵呵一笑,“不过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有你在我身边,我已心满意足。做人怎能贪心?怎能不知足?想当年,如果张无忌贪得无厌,非要把乾坤大挪移炼到尽善尽美才肯罢手,那他早就挂了。”
雨晴抿嘴一笑,向我做了个鬼脸:“呆子。”
又逛了一会,见时间不早了,我们便回到码头附近,在香港太空馆里随意地看了看,便来到星光大道。据说星光大道上,常有明星出没。
走着走着,经过李小龙的铜像之时,忽然两个MM走过来,其中一个对雨晴说:“Hello!我们想和你合拍一个照片,可以吗?”
“唔?”雨晴搔了搔脑袋。
另一个MM立即说:“没什么,我们见你长得太漂亮了,所以想和你合拍留念。”
雨晴听MM如此赞美,头稍微一低,望了望我。我笑了笑,右手一摊,做了个无所谓的手势。
“帅哥……”那首先说话的MM叫了我一声。我还以为她见我长得帅,也想跟我合拍一张照片,刚做出欣然答应的表情,没想到她接着却说:“麻烦你帮我们和你女朋友拍个照片。”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