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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炸毛大叔的妖怪生活-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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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喊叫不约而同的爆开,连带的还有孩子们恐惧的尖叫。

    姗姗赶到的狐狸精夹着炸毛大叔去救孩子。

    熊熊和黑熊族长老也去飞身救孩子。

    鼠兔界的戍边将士有的腾空而起,有的联合念力织起一张偌大的救护网。

    就在此时,一只布袋敞开袋口,将白馒头和跟他手拉手的金宝宝一同吸纳入袋。

    封口,回到郎昼手中。

    狐狸精对郎昼拳打脚踢,破口大骂,指责他冷血无情,拿孩子的生命当儿戏。

    炸毛大叔历经惊魂,险些爆出胸腔的心脏尚未安定,怀抱爱子失声痛哭。

    熊们恪尽中间人职责,向戍边首领解释缘由,费尽唇舌,兔首领和鼠首领哪个都不肯让步,坚持认定郎昼的行为是践踏和平协定,蔑视鼠兔族群,要把他送入王都由王君亲自问审定罪。

    金宝宝托着两腮被冷落在一旁,孤孤单单尤为落寞地望着白馒头和炸毛大叔父子团圆的感动画面,小小的心肝酸溜溜,小小的粉红鼻头酸溜溜。

    心肝像被谁割了掏空,鼻头像吸进芥末催泪。

    他听见来抓肉团子的大坏狼是狼族太子,抓也不是抓,是救。他当成家人的肉团子不是一般的走失儿童,是狼王的贵客,肉团子的把拔不是普通人类,是狼王次子的未婚妻,所以,肉团子理论上算作狼王的小孙儿,是狼族的小小王子。

    他不怪肉团子骗他,其实和可恶的狼族关系如此亲近。他心疼想哭,是因为即将与新捡来的家人分别,以狼族和兔族的关系,或许是永别。

    金宝宝伤心极了。

    他觉得自己是受了诅咒,不然不会注定一再失去家人。

    金宝宝更加痛恨狼族。

    要不是这狗屁狼王太子突然闯来,肉团子还会在他的洞里,和继续住一起。

    肉团子不一定非要走啊!

    可以和他把拔一起留下嘛,他也会把肉团子的把拔当家人,不嫌弃他误入歧途给狼做未婚妻,只要他能和狼断绝关系。

    狼有什么好?凶残嗜血,专门吃肉,说不定哪天就把他们父子两个囫囵吞掉呢!想嫁人,嫁谁都比嫁给狼好,如果肉团子的把拔愿意带着肉团子留下给他作伴,他可以把他介绍给白萝卜大王花斑兔大叔,水萝卜能手金毛兔婶婶也行……唔……兔子不喜欢,金花鼠,仓鼠,小白鼠……还有好多老鼠给他选。

    或者、或者……

    把肉团子留给他。反正都要嫁人了,还可以再生,那时候,肉团子可能就显得多余,被狼嫌弃虐待,太可怜了。他会对肉团子好,给肉团子种稻子种麦子,种不出来可以去老鼠那里偷,还可以咬牙跺脚狠下心给肉团子抓鸡逮猪做肉吃,一定把肉团子喂饱饱,喂胖胖,比肉团子还肉团子。

    可恶的肉团子!

    只顾和把拔亲热,都把他抛到脑后忘个一干二净,等会儿和把拔走掉,也不会想起他,不会舍不得他吧?

    可恶,亏他待他这么好,分给他那么多萝卜白菜吃,那些都是他最爱吃的东西,平时别的兔子求他都不会给呢!

    要知道肉团子这么狼心狗肺,当初捡回家时,不如吃掉他。

    谁说兔子不吃肉?逼急了啥肉都吃!

    抹掉决堤的眼泪,金宝宝难过又生气,撒丫子往自己的地洞蹦跶。

    他要远离伤心地,眼不见为净,不离别就不伤心。

    “兔兔,兔兔……”

    “不、不要叫我,再也不理你了,你跟你把拔滚蛋吧!”

    金宝宝捂面要狂蹦,可蹲起好半天,半步都挪不动。

    “讨厌!放开人家尾巴啦!嘤嘤嘤嘤……你和大坏狼一样坏,兔子尾巴不能拽的!”

    “兔兔,和小天天跟把拔走,好不好?去小黑家里玩,小黑可好可好啦,不是大坏狼,是好狼。”

    “滚开啦,要去你去,我金宝宝死都不要进狼窝!”

    “兔兔,和小天天走啦!”

    “不要就是不要!要我和狼住在一起,不如让我去死!”

    “呜呜呜……兔兔,和小天天走啦,小天天再也不闹着要吃肉了,小天天陪你吃萝卜,萝卜最好吃,你不要生气不要和小天天分开啦!”

    “骗人!你说萝卜不好吃,闻见萝卜就想吐。”

    “小天天说胡话,小天天最爱吃萝卜了。呜呜呜……把拔,你来劝兔兔啦,让兔兔和咱们一起走,一起住啦!”

    “宝宝,你是叫宝宝吧?天天说你收留他,对他特别好,他很喜欢你,你又是一个人,不如和我们一起走。我知道你讨厌狼,我们不会在狼王宫久住,太子大婚完,我们就会回自己家。你可以和天天吃一起睡一起,一起上学一起交新朋友,好不好?”

    “不、不好,我、我一天都不要在狼窝里待。”

    金宝宝当白馒头是自己家人,于是,炸毛大叔也就是他的家人。炸毛大叔是白馒头的把拔,下意识的,他也当炸毛大叔是把拔。

    而且,炸毛大叔抚摸他头顶的手,那么温柔那么温暖,真的和记忆里爸爸的感觉很像。害他心里暖暖的,软软的,拒绝都难以出口,非得咬紧牙关才行。

    “要不……我们回家时过来接你?”

    金宝宝心中一动,才要犹豫,白馒头哭叫起来。

    “不要啦不要啦,小天天一天都不要和兔兔分开,呜呜呜……兔兔,你现在就和小天天一起走啦!”

    抱住金宝宝不撒手。

    噼里啪啦,金宝宝软糯的兔儿心肝碎了,抱住白馒头一起哭。

    “呜呜呜……哇哇哇……”

    两个孩子的哭声绝对是魔音穿脑级。

    炸毛大叔听惯孩子哭尚且不好忍受,何况厌恶一切聒噪事物的郎昼。

    抱开狐狸精,推开交涉中的熊和兔子老鼠,朝噪音源头大踏步走来。

    阴沉沉,露杀机。

正文 白馒头的哈皮修行生活(二)

    人在画中游。

    踩在蓬勃松软的草地上,吐纳之间全是不受污染的自然清新。和风抚触,比最柔软的丝绸还要细滑,每个毛孔都仿佛被净化,感受不到任何杂质。

    天是蓝的,云朵是白的,纯净如洗。眼前是绿,放眼望去还是绿。郁郁的绿色间点缀星子般的五颜六色,让空气中不只是清新,还有沁人心脾的馨香。

    蜻蜓是会跳舞的精灵,蝴蝶是精灵中的舞者,蜜蜂则是更胜它们一筹的舞蹈家,还有草间不知名的,太久没见过早已忘却其名字的虫子,以及总在迫不及待炫耀歌手的鸣蝉,都是精通音律的歌者,吟唱自然的诗篇。

    是回归,是释放,此情此景令人渴望敞开一切放纵奔跑,去撒欢打滚,去迎合风,迎合绿树青草,迎合蝶舞虫鸣,鸟语花香。

    这已不是人间,是仙境,画中仙境。

    只随着黑金昊的母亲用手指点了水墨画,即被纸墨芳香席卷进画中世界。

    由恐惧到惊诧,由惊诧到质疑,再由这令人心旷神怡的风景与气息征服,相信这是实在发生的现实,接受这是现实并存的另个现实,尔后陶醉。

    炸毛大叔记得,他小时候天还是蓝的,水还是清的,树还是成片成片葱郁茂密的,草还是充满活力鲜嫩翠绿的,五颜六色的野花随处可见,就连喇叭花都是各色各异姿态万千的。

    那时候,名唤吊死鬼的绿色肉虫会悬根丝自树上垂下来吓唬人,经常不打招呼不经允许的掉在人的头上,肩膀上,腿上,膝盖上,打开的书本上,一弓一曲蠕动着给你添堵。倒霉点儿的直接砸在地上,摔不死则被路过的人踩死。

    那时候,长得青面獠牙长胡须、身披铠甲的天牛,随便哪里都可以发现捕获。养在罐头瓶里,扔几片树叶能活好几天,写观察日记,总能得高分。或者拿去丢进女同学的衣领里,看她们花容失色,听她们惊声尖叫,很有成就感。

    那时候,到了傍晚蜻蜓低飞,抬手一薅,就能逮住一只,放在蚊帐里,再也不怕蚊子组成夜袭小分队,避过封锁带,钻进蚊帐内部发动攻击。

    那时候,彩蝶翩翩不是稀罕事,双翅展开足有巴掌大的花蝴蝶他也能轻松抓到,做成标本和小伙伴攀比谁的技巧更高超,谁的蝴蝶更漂亮,是炫耀的资本。

    那时候,下过雨铜钱大的水牛到处爬,比餐馆里的法式大蜗牛可人疼得多。

    那时候,夏天不用开空调,啃两块凉水镇的的西瓜,吃两根几毛钱的小豆冰棍,风扇都很少开,就欢快的入了秋。

    那时候,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酸雨浮尘沙尘暴,以为黄沙漫天是非洲大沙漠才有的景观。

    那时候,鲜少听说洪水泛滥泥石流危害人间。

    那时候,只要不打架疯折腾,一件白衣可以穿一星期。根本不用担心上趟街回来就让各种乌烟瘴气染成刚果布拉柴维尔人。

    那时候,在春晚听过《熊猫咪咪》,他才知道竹子会开花,竹子开花熊猫会饿死。

    那时候,推开家门,就是大自然,根本不用刻意寻找。他以为大自然会永远是人类的朋友,永远不会与人类反目成仇。

    那时候,他正年少,青葱得一如此刻的蓝天白云青草绿树,无忧无虑,逍遥快活。

    时光流转,大自然开始向人类报复,他的心灵也蒙上凡事俗尘。

    污染严重!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炸毛大叔熏醉在儿时回忆,熏醉在画中美景,几乎忘却主要目的是为了看他儿子。得亏不畏生人的蜻蜓撞了他门面,撞醒了他的记忆。

    跟从黑金昊母亲指引,来到荷塘边,炸毛大叔又是莫大感叹。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巨大的荷叶高低错落铺满整个荷塘,似绿色的地毯,又似盘旋婉转的阶梯。

    有的含苞待放,有的开怀盛放,羞涩的躲在荷叶的遮蔽下,活泼的跳跃出荷叶的庇护。白胜雪,粉红的是雪上染了胭脂,荷花正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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