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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献神之物-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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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可不行,我花了一万块……”
  
   “那我给你钱。”武子陵脱口而出,可转而一想到现在荒郊野外的,他哪来那么多钱。卡里倒是有不少,可这要去ATM机上去取。
  
   “我不要钱,我只要你还我婆娘。”哪知道对方只要人不要钱。
  
   “跟他讲这么多干嘛,鬼晓得他是不是真的警察。而且县城里的大队长我们也不是不认的,怕他个球啊!”旁边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说道。他身材高大,满脸横肉,一看就觉得不是一个好惹的家伙。
  
   见买主还在犹豫,壮汉不管三七二十一,越过武子陵向他背后的那个姑娘抓去。武警官试图阻挡,但那效果与螳螂挡车一般,微乎其微。
  
   姑娘一被抓住,喧天的尖叫响彻山谷,如同古代献祭的牲口,发出绝望的呐喊。
  
   挣扎无果后,姑娘把眼睛转向了他,那眼神里一片死灰,嘴巴一张一合,像被搁置浅滩的鱼,试图用鳃吸食空气中的氧气。隔了好久,武子陵才意识到,姑娘在向他求救,不断说着“救救我”这样的话,只是声音细若,在男人的呼喝中淹没无踪。
  
   武子陵习惯性地去摸腰间的配枪,却摸了一个空。武子陵的心不由自主地往下沉,总觉得透着古怪,可现在又是非常时期,由不得他细想。配枪虽没摸着,功夫底子还在。
  
   揍倒一个壮汉夺过锄头,向拉着姑娘的男人走去,却被旁边的一个闷棍打得眼冒金花,武警官给以还击。但很可惜,双拳难敌四手,虽说一直与他们周旋,身上却挨了好几棍子。
  
   眼看着武警官就要被男人打趴下,这时想起了枪鸣声。
  
   一时间大家都住了手,看向那个对天鸣枪的男子。
  
   林莫离把枪口对准他们,对武子陵说:“还傻愣着干嘛,把那女人带到车上去。别动。”有人还是不死心,林莫离对那人的脚下放了一枪。激起一小股烟尘,有死亡的味道,遂他们不敢轻举妄动,武子陵也很顺利地牵着姑娘上了车。
  
   待林莫离也上了车,便脚踏油门,绝尘而去。男人们似乎有些不甘心,把手中的锄头当作飞枪向汽车投去,大多数都是有失准头,也有一两个砸中的车。当然除了一个汽车凹横外,对他们也没带来多大的伤害。
  
   林莫离也许是心疼他的车,心里一阵邪火,嘴里骂了一声娘,摇下窗,对着后面就是两枪。男人们仓惶失措的模样取乐了他,他发出豪迈的笑声。
  
   不知道为何,武子陵觉得这一切显得非常的不真实。
  
  




第31章  Chapter16
   就像人们发明腊肉那样储存食物,卓王笙也思考着,如何把人皮制成能保存很久的东西。
  
   比如说先用福尔马林浸泡12个小时,然后用小火细蒸,最后再抹上人体润肤油,晾干。最后光滑而富有弹性的人皮就制成了,它的手感不仅和活人一样,而且能保存百年。
  
   可是这样具有工艺价值的东西,却没能让他见到“他”。对世人来说,完好的东西,在他眼里,却恰恰是残次品,被他束之高阁,遗忘干净。
  
   这天,在铃木教育机构认识的朋友请他帮忙,说无论如何都要去家乡一趟,请他带几天课。
  
   当听说代课地址是西苑中学时,卓王笙笑得一片纯良,闪瞎一干人等的眼。
  
   照常理来讲像他这样既不是师范院校出生,又没有教学经验,是不足以胜任像西苑这样的百年老校。可试讲完毕后,他这名代课老师,就这样被定下来了。也许校方领导希望能让学生尽早领略名校学子的风采。
  
   作为一名数学老师,由公式定理组成的世界,对他来说,轻而易举。如果不是在西苑里找到那只美丽的羔羊,不到一天,他便会新生厌倦。
  
   羔羊名叫艾思颖,高一(二)班的学生,虽说是高一新生,却是大家公认的校花级人物。成绩优异,为人落落大方,开学后没多久的中秋节晚会和运动会,让她在音乐和体育方面大放异彩。导致校园里的许多人都是她的追随者,说她是校园偶像也不为过。
  
   这样的女孩,要搁在男女混合的学校里,应该会有大量的追求者吧。
  
   可当卓王笙与她搭话的时候,对方却害羞到脸红,对男女这方面相当的青涩呢!
  
   很快卓王笙就以学习辅导为名,互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QQ号码,丢弃了那份羞涩,私底下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随着深入的了解,卓王笙越来越喜欢这名少女。两人亲密的模样,甚至被他人谣言,说他们在一起交往。两名当事者只是笑笑,并没有承认,却越来越有默契,俨然成为学校里的最佳情侣。当然这一切有关美好的谣言与期望,都是在瞒着校长大人的情况下茁壮生长。
  
   这份美好,让卓王笙感觉又回到美好的高中时代。但他并没有和艾思颖在学校以外的地方单独见面,与其说他怀恋那种纯纯的感情,想多体会一些时日,不如说他在考虑如何下手。
  
   前几只羔羊,都是他精心选出,他只是伏在一旁,待到时机成熟,左右无人突然出击。可以这么说,这世上除了他自己和对方死前的那一霎那,没人知道,他们有所交集。可这次的猎物,却是和他关系特殊的人。
  
   难保那些警察不会把嫌疑人的角色锁定在他的身上,不过,让他会一会那些吃皇粮的家伙也不错。
  
   想通了这茬,卓王笙不再耽搁,约她一起吃个午饭,对方随口答应。午休的时候驱车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一个西餐厅里。
  
   吃的是意式大餐,满盘的红色通心粉,这让他想起血肉的颜色,有些迫不及待地见到“他”。
  
   “离下午上学的时间还长,我们去找一个旅馆,午休一下。”男人带女人去旅馆,用脚趾头都能想得到目的何在。
  
   而女人之所以点头答应,并不是因为男人那些自以为是的花言巧语,让她们上当。只是因为她们爱男人不忍拆穿,拒绝。
  
   得到对方的同意后,卓王笙心情愉悦地和她进入了一个名叫7…11…5的旅馆。
  
   
  
   随口说出的美好愿望,偏偏就有人把它当真。当千辛万苦达到愿望以后,却得到当事者自己也不记得有过这样美好愿望的回答。这大概不能单单用一句“表错情”来表达傻瓜的心情了。
  
   卓王笙对他说,和他一起拯救世界。他欣然允了。
  
   卓王笙抱着他坐在椅子上,两人面对着面,挨得很近,那距离足以让莫羡脸红心跳不已。双手被铁链绑在椅背上,给了一定的活动距离,却跳脱不了。餐刀还在他的手上,刀尖对着卓王笙的后颈。并告诉他,痛得受不了时,就一刀刺下。
  
   对方似乎热衷于这样死在他手下的戏码。可林莫羡这个傻瓜偏偏要问为什么。
  
   “大概是想知道,当你彻底堕落成杀人者时,会有怎样的表情吧。”
  
   怎么会,他绝对不想让这样的事情发生。是洁身自好,还是不愿违反那个善良而正直做人的原则。要是有一天他违反了这个原则杀了人,会变得怎样,大概会疯掉吧。可他现在又何尝不是一个疯子,疯子的基础上再变得疯狂,那又会是怎样。
  
   “你可别消极怠工,刀已经绑在你手里,你逃避不了。”
  
   林莫羡歪着头,没有说话。
  
   卓王笙喟叹道:“其实人命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伟大,生老病死中的一个环节,在宏观中也只是新陈代谢的一部分。可至从人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便把生命无限放大。最痛苦的事是活着,最美妙的事也是活着。但有时我们不得不选择死亡……”
  
   “难道珍惜生命是一件错误的事情吗?”
  
   “那倒不是,珍惜生命是一种高尚的情操。不管是惜己,还是惜人。但人们把生命捧得太高,已经远远超过他本来的价值。所以才异想天开地认为这是献给上天最美好的祭品。这种强塞给神的东西,弄不好会带来震怒呢!”卓王笙笑得讽刺。
  
   “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场世纪末的献礼,代表着人们的某种走投无路的歇斯底里。而你,作为世纪末最完美的羔羊,现在要接受考验。”
  
   一提到献祭方面的事,林莫羡就脸色发青。卓王笙却自顾自地说下去。
  
   “虽说你的那些考验的方法都是通过网络征集过来的,但我们也有选择。也不知道是谁提出的理论,五感丧失,就能用最纯粹的姿态到达神的面前。
  
   “在这方面我有私心,我不想彻底破坏你感触这个世界的器官。至少能保有你一半的感观,然后伤痕累累地活在世界上,用一种残缺的五感器官去感触这个世界。
  
   “所以拔你的指,代表着让你失去触感。剪你的舌,代表让你失去味觉。现在轮到听觉了。我提出只毁掉你一边的听力,可他们认为不够刺激。后来去网上寻求方案,你不知道在众多残忍得近乎可笑的提议中,找到这个方法,是多么的不容易。在张显人性丑恶面的面前,永远都不要小看了人们的想象力。
  
   “我要用钉书针钉满你的耳朵呢,也不知道这小小的区域能钉多少次。”一边说一边用温润的手抚摸着他的耳,他能清晰地感知,耳朵的温度身高,热传递,一发不可收拾地传播在脸上,身体上。
  
   可能感觉到他身上的害怕,卓王笙轻轻地拍打他的背,像哄小孩打针一般。
  
   “不要害怕,忍一忍就过去了。我会帮你克服恐惧。”
  
   钉书针做过特殊点的处理,接触血肉的部分被削尖,使得它更容易贯穿血肉。卓王笙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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