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吴钩霜雪明 >

第2章

吴钩霜雪明-第2章

小说: 吴钩霜雪明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之后再也没有泼皮敢来聒噪。
  芸官早已对吴戈佩服得五体投地,而她也开始注意起这个后生。她很快发现,吴戈是个很特别的人。他不快乐,心事重重。他与余家渡的少年们是那样的不同。当其他的人遛狗斗鸡、喝酒唱曲,或者谈论起何家二小姐的时候,吴戈总是默默地从他们身边走开,神情萧索。这一点,连芸官都看出来了。
  在那两年,吴戈是荻小姐与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会每天来报告吴戈的行踪事迹,还常常偷溜到吴戈屋中看有没有什么武术秘笈。弟弟最津津乐道的就是吴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记得弟弟学着吴戈的口气说:“从此人脚印来看,脚趾抠地呈内八字,外深内浅,鞋底也就是外沿磨得最厉害,左脚脚印浅而扭曲,每一步间距均是两尺七寸——此人练过八卦游身掌的站桩功夫而且左脚有残疾……”吴戈就是凭几个脚印抓到了那个卖假药的江湖郎中,从而一举破了孙篾匠家的命案。
  似乎当时的知县也曾很器重吴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着一名小捕快,没有升迁过。这并不是他不快乐的原因。似乎也不是因为何家二小姐托媒招赘。吴戈只是一个很难快乐甚至于很难讨好的人。这是当年她与弟弟的共同结论。
  他不合群,话也不多,不风趣也不活泼;每次破案,知县会赏他二两、甚至十两银子也赏过,也不见他高兴,仍是那样闷闷的。他也学会了养几个泼皮作线人,开销不小,所以一直没有什么钱剩下。吴戈是个孤儿,小时候没读过什么书,但现在很好学,于是就没有时间交太多朋友。这也是他与那些真正的粗人不同的地方。但他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都是县学里顶尖的人物,比如耿昭。
  吴戈每天一大早就去县里,黄昏才回。来回十里路他总是一路飞跑。他跟芸官说过,练武得学会跑,不光是站桩打沙包。
  只有练武时的吴戈是快乐的。他在后院小园的那株歪脖柳树下抡石锁,打熬力气,像一匹精力充沛的小马不停地跳跃撒欢。他的面孔在这时是兴奋的,光彩照人的。每天他都会在清晨和黄昏的时候练一阵子,照例到井里打一桶水,练完后一桶水往身上浇下去。他晨练的时间太早赶不上,所以每次到了黄昏练功时,芸官就一定跟着在边上悄悄地看。
  大约就是他打跑了盐帮泼皮之后的某天,也是黄昏,荻小姐去喊芸官回屋吃饭。来到后院,却见吴戈正练了一会儿功,浑身是汗,又提起一桶水当头淋下,像一头快乐的小兽一样兴奋地摇着头上的水。而这时夕阳照下来,照在他精赤着的膀子上,他身上一棱一棱的肌肉灵活地滚动着,皮肤象绸子一样闪亮——吴戈浑身上下都在那一刻闪耀着金色的光芒;就连他身上的那四五道伤疤,也不像平时那样吓人了……
  荻小姐从来没有想象过,在这个既不是落难才子,更不是状元翰林的普通少年男子身上,竟也有这样一种慑人的光彩和美丽……
  十二年前的吴戈回过头,看到了荻小姐,冲她笑了笑,这大约是她第一次见到吴戈的笑,沐在阳光里的年轻的笑……
  荻小姐从回忆里凝过神来,发觉自己的脸都红了。这回忆未必不是自己的幻觉。
  田妈说,吴戈五六年前就不做捕快了,回乡下了。但两年前那场洪水,他所在的整条村庄都被淹没,全县死了近两万人。“这个吴小哥,谁知道还活着不……”
  于是,荻小姐说,这个人,自己几乎都忘掉了。
  第三章  淮上悍匪
  钟秀才的寨子里,平野人与少年茫然对坐,猜测着钟秀才邀请他们到来的目的。
  少年对钟秀才听说不多,他本是官宦子弟,当然对盗匪流寇深存戒心。而平野人是老江湖,钟的来历却是再清楚不过。当年钟汉儒时运不济,参加乡试时不幸遇着考官包庇舞弊;案发后当事人固是处斩,却株连其他参考的秀才,全部被发配。大名鼎鼎的钟才子被押解路过巢湖时遇到了两淮的大盗火眼尉迟邓况。邓况是个粗人,却也是个趣人,一见钟秀才,立刻佩服得五体投地。于是钟秀才被留了下来,做了他们的大头领,与火眼尉迟合称文武两天王,纵横江淮,六七年来朝廷竟对他们一直无可奈何。
  钟秀才胖胖的脸笑得非常诚恳,他一直在微笑。终于,他说道:“当年秦始皇出巡,气派很大。刘邦看到了,说大丈夫当如是也;项羽看到了,说,彼可取而代之。虽然当今皇上说不上是昏君,但这朝廷上上下下的腐败却不在暴秦之下。我倒不想做刘邦或者项羽,我只想为下面这些弟兄找条活路。我需要人帮我。平兄和这位小世兄正是这样的人。”
  平野人看了看少年,少年摇了摇头,说:“我不做反贼。”
  钟秀才身后的几条大汉怒目而视,手纷纷握到了刀柄上。
  平野人却在心里暗笑,想着老子若是赢了平真秀,夺到另半幅藏宝图,早就不愁富贵了,强过你这流寇土匪不知多少。但他却只是说道:“钟秀才的大名,咱是如雷贯耳,无比景仰。只是……”他说的后一半却是实话,“在下祖上乃是流落到中国的日本国人,到在下已经是第三代了。这次到宝地是要寻一个故友帮忙,事成之后,便要回日本国。这是先祖先父的愿望,在下决不敢违。所以真的是爱莫能助了。”
  钟秀才见他说得诚恳,与身边眼睛通红的一条高大汉子交换了一下眼色,显得甚为遗憾。堂下却有一名大汉厉声叫道:“两位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总得给伤了的弟兄们一个交代吧?爷爷也使刀,看看咱们谁的刀快!”声犹未落,刀光已经斩到。
  平野人一笑,不躲不闪反而进了一步,当啷一声,连刀带鞘架住了来刀;几乎同时,这汉子仰头便向后跌倒,头咚地砸在地上晕了过去——他的下巴被平野人的刀柄重重击中,而平野人的刀还没出鞘。
  另一个汉子立刻扑上,一刀搠来。平野人斜跨出一步,右手刀仍不出鞘。那汉子也是扑通一声便摔出五尺开外,头破血流——平野人手下留情,连刀带鞘斩中了他的面门。
  第三条汉子正要动手,冲到一半却被人硬生生拉了回去。出手之人双眼赤红,高大雄壮,肩后背着两条黑油油的钢鞭。平野人明白,这是火眼尉迟邓况亲自出马了。
  平野人不敢怠慢,却问道:“听说邓英雄双眼赤红,乃是常食人心之故,可是真的?”
  邓况淡然一笑,说:“钟秀才是菩萨心肠,我们是仁义之师。平大侠刀法绝伦,本寨无人能敌。”他回头向方才落败的两个大汉喝道,“还不向平大侠谢过饶命之恩?”
  平野人一愣,颇为意外。火眼尉迟江湖上名头很响,两条水磨八棱钢鞭,左手鞭重十四斤,右手重十五斤。听说他本来也是军官出身,弓马娴熟,力大鞭沉,没想到竟然不肯迎战。连少年也想不到,竟可以如此轻松过关。
  “平大侠要找的是什么人?我们好歹是地头蛇,说不定能帮上忙。”送他们出寨门时,钟秀才随口问道。
  平野人心中一喜,忙道:“我要找一个老朋友,是本地山阳县吴村人氏。”
  钟秀才微一皱眉,道:“这个人可是姓吴,单名一个戈字?”
  少年的眉毛又是一跳。
  平野人大喜过望:“钟秀才也认得他?这家伙可把我找苦了……”
  “你是想找他出山帮你的忙?”钟秀才摇头苦笑,“估计你找不到。找不到最好,找到了,你肯定会更失望。”
  少年和平野人一同瞪着眼听着。
  “我是他的老相识。大约六年前吧,他就消失了。听说,他隐退了。还说,刀放下了就不会再拿起来。如今,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离开山寨,平野人问少年:“对了,你好像也是来找人的,找什么人呢?”
  少年道:“也是朋友,不过是我父亲的朋友。我会继续慢慢找的。”
  “我也还得去找吴戈这厮。小兄弟怎么称呼?”
  “我姓傅,叫傅仇。”
  第四章  街边艺人
  “快把这孩子放了!”
  荻小姐看着蹲在角落里的骨骨,生气地说。
  华知县派来保护她的两个武师面面相觑:“这个小哑巴肯定是个惯偷,大小姐您没见他偷田妈的包裹时那手有多快!”但首辅大人千金小姐的话,这两人哪敢不听,掐着骨骨的脖子便要把他一脚踢出门去。
  骨骨回头看了看荻小姐,冲她咧嘴笑了笑,一口雪白的牙齿衬着脏脏的小黑脸十分有趣。
  荻小姐向他招手,他也不怕。要他坐,他也就大不咧咧地坐下,桌上的点心伸手就拿,看得田妈直皱眉。骨骨向荻小姐打了一番手势,荻小姐不懂。他就指指自己的心,摇摇手,做出一个非常甜蜜的表情。荻小姐笑不可抑:“田妈,他说他不是坏人,他心肠特别好。”
  她特别喜欢这个哑孩子的表情,灵动极了。芸官十二三岁时也是这个调皮的样子,尤其是做了坏事闯了祸时。她觉得骨骨的眼神就像是京城家里那只波斯猫,毛茸茸的、软软的,舔着你手的时候,又凉又细腻。
  骨骨在荻小姐处吃了个大饱,荻小姐又叫田妈取了五十文钱,并一屉菱角鸡肉馅的包子一并递给骨骨,说:“以后还是不要偷东西了,下次被抓着,可没人来救你了。”
  骨骨其实能听,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不出话。不过真没想到偷东西还得了赏,十分高兴,也有些忘形。他要把这些好吃的带回家给长脚吃。他这样想着,就打手势给荻小姐,可是荻小姐哪里看得明白。骨骨在院子里看了看日头,猛地想起时间快到了,就又是拿大顶、翻筋斗,又是翻白眼扮丑角,搞得荻小姐和田妈都笑了,却也不明白他想说什么。
  他于是拉起荻小姐的袖角到门前,指着远处,做出敲锣打鼓的样子。荻小姐明白了,说:“你想看耍猴的?”
  骨骨摇摇头,又拼命点头。拉着荻小姐就向码头走。看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