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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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亦不怪他,”她说下去,“近四十年的老朋友,他的心事,我最了解。”
窗外的天色渐渐暗下来,呈一种紫灰色,黄昏特有的寂寥一向是我所惧,更说不出话来。
“他想退休,享几年清福,怕你不好意思,故此建议同你到加拿大去。”
我轻轻问:“他为什么不带你去?”
一对情人,苦恋三十多年,有机会结合,结局却如此离奇。
“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不带我。”母亲的声音如掺着沙子。
可是嫌她老,不再配他?
“带谁,随他,去不去,随你。有几个人可以心想事成,”她干笑数声,“人生不如意事常八九。”
“他怎么会想到我头上来。”
“他欣赏你。”
“妈妈。”
“这是事实,他要女人,那还愁没人才。”
“他开头那么爱你。”我无论如何不肯开怀。
“那是很久之前的事了。”
“你不恨他?”
“不。我已无那种精力,我还是聚精会神做我的星婆算了。”
我不相信,但也得给母亲一个下台的机会。
阿一又盛出红枣粥,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吃。
“叶成秋可以给你一切,这确是一个机会。”
我说:“叶世球说他也可以满足我。”
“但叶成秋会同你结婚,而叶世球不会。”
“妈,你不觉荒谬?他们是两父子。”
“也不过是两个男人。”她冷冷地说。
“可以这样机械化地处理?”
“当然可以。”
“那么依你说,如果我要找归宿,叶成秋比叶世球更理想?”
“自然。”
“如果我不打算找归宿呢。”
“这是非常不智的选择。”
“你看死我以后没机会?”
“之俊,你想你以后还有没有更好的机会?”
阿一在旁劝说:“两母女怎么吵起来?再苦难的日子也咬紧牙关熬过去了。”
我不去理阿一,问道:“你是为我好?”
“叫你事事不要托大。”
“为什么早二十年你没好好教导我?现在已经太迟。”
“我没有教你?我教你你会听?”
阿一来挡在我们母女之间,“何必在气头上说些难听又收不回来的话?”
“我改天再来。”我站起告辞。
母亲并没有留我。
做人,我也算烦到家了。
母亲劝我,我不听,我劝陶陶,她亦不听。诚然,三代都是女人,除此之外,再无相同之处。
踱步至父家,上去耽了十五分钟。
那夜我睡得很坏。
第二天一早就有电话。
一个女人亲亲密密叫我之俊,这是谁?我并没有结拜的姐妹。
“之俊,我晓得你是个受过教育的人,我们很感激你的大方,你终于明白过来……”
我知道这是谁,这是英夫人。
她在说什么?
“之俊,陶陶约我们今天晚上见面,我们很高兴,念智已经赶出去买新西装。之俊,你给我们方便,我们会记得,将来或许你有求我们的地方,譬如说:我们可以出力让陶陶帮你申请来美国……喂,喂?
陶陶约他们今晚见面?
我沉着地说:“英太太,陶陶已是成人,她是她,我是我,有什么话,你对她说好了。”
“要不要来美国玩?我们开车带你兜风,你可以住我们家……”
“英太太,我要出去办公,再见。”
这是真话。
回到绘图室,我扭开无线电,在奶白色晨曦下展开工作。
无线电在唱一首老歌,约莫二十年前,曾非常流行,叫做“直至”。
直至河水逆流而上
青春世界停止梦想
直至那时我爱你
你是我活着的因由
我所拥有都可舍予
只要你的青睐
直至热带太阳冷却
直至青春世界老却
直至该时我仍爱你……
唱得荡气回肠。
我为之神往,整个身体侧向歌声细听,心软下来,呵,能够这样地爱一次是多么的美丽。
“呀唔。”有人咳嗽一声。
我跳起来。
是叶世球。
我红了面孔。
“爱那首歌?”他坐下来。
我点点头,爱就是爱,何必汗颜。
“你渴望恋爱?”
“是的,像希夫克利夫与凯芙般天地变色的狂恋热恋。”
“啧啧啧。”
“世球,为什么在三十年前,人们还记得恋爱这门艺术?”
叶世球很温柔地答:“之俊,因为那时候,渡过维多利亚港只需一毛钱。之俊,在那个时候,月薪五百可以养一家人。之俊,现在我们的时间精力都用来维持生活的水准,社会的价值观念已经转变。之俊,不要再怀旧,你将来的日子还多着。”
“但我渴望堕入爱河。”
“每个人都会有这样机会。”
我很失望。
第10章完结
叶世球今日比往日更为英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相视半晌,他说:“陶陶今晚去见她父亲。”
他又知道了。
他同陶陶走得很近哇,而且很明显地,陶陶信任他,自从他赞助陶陶竞选之后,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我反而要从他那里得到陶陶的心事。
“她既不肯跟英家去美国,何必去见他?”我问。
“之俊,你头脑真简单,也许十年,也许二十年后她用得到他们呢,现在联络感情,有何不可?”
“用?”我如闻见响尾蛇。
“是的,用。”
“人与人之间可否不提这个字?”
“能,小朋友们每人夹十块钱齐齐买鸡翼去烧烤可以不提这个用字。”
“原来陶陶得你的真传。”我瞠目。
“不敢不敢,孺子可教也。”他微笑。
“你会陪陶陶去见他们?”
“义不容辞。”
我松口气。
“喜见杨之俊终于放开心中大石。”他取笑我。
他与他父亲长得相像,倘若叶成秋不是同母亲有那种关系,我的反应是否相反?
那简直是一定的。
客观地看,叶成秋年纪又不很大,风度才华不在话下,他不算最富有,但是舍得花,钱用在刀口上,他舒服,跟他的人也舒服。
性情好、风趣、智慧。即使再过十年,他还是个理想的男人,打着灯笼没处找。
在我心目中,男人如果没有一点像叶成秋,就不值得多看一眼。
但是自小我没有从长辈以外的角度去看过他,他是像神明一般的人物,我一点亵渎的念头都没有,把他当一个普通人看待,已是大大的不敬。
我的脑筋生锈,转不过来。
跟一个男人走,唯一的可能,是因我心身都爱上了他。
不,我没有学乖,我心仍然向往不切实际、愚蠢且浪漫的爱情生活。
我也爱叶成秋,但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
世球在这时拍拍我的肩膀,“之俊,你又堕入你那隐秘的小天地里去了。”
他离开我的房间。
我没有时间再自思自想,投入工作。
陶陶与英氏吃完饭,上来看我。
她穿着成套的丝绒紧身上衣,窄裙,绿宝大耳坠配衣服颜色,七厘米高细跟鞋子,头发盘成二十年代那种辫子髻。
我没想到她会打扮得这么隆重。
也好,让老乡开开眼界。
她的化妆极浓,但年轻的皮肤吸紧面粉,只觉油光水滑,如剥壳鸡蛋,看在我眼中,但觉心旷神怡。
我说:“像颗明星。”
“我确是明星。”她说。
“说了些什么?”我问。
“他们很客气,有罗伦斯在,场面总是热闹的。”
“英太太话很多吧。”
陶陶微笑,“是,直到罗伦斯告诉她,他在美国出生,并且在加州核桃溪有一大块地皮,一直不知用来盖什么好。”
我很感激世球。
“他……怎么样?”我说。
“一直说不信我是陶陶。他以为我还是小女孩,他知道我有十八岁,但没有联想到我会是这个样子。”
我点点头。
“妈妈,你有没有发觉,我现在叫杨桃,如果跟他的姓,便是樱桃。”她笑。
我倒是一呆。
她伸出腿,踢掉鞋子,把耳环除下,解下头发,拿我的面霜下妆。
“还说些什么?”
“他那双眼睛一直红,又仿佛有痰卡在喉咙,一言难尽的样子,相当的婆妈,但看得出他不是坏人,我婉拒他的好意,因为罗伦斯说,将来到世界任何一个城市去住都不成问题,他会帮我。”
罗伦斯这,罗伦斯那。
“他将会在本市住一年,我答应有空去看他。”
就这样,就这样解决我十多年来之难题。
她取我的睡衣换上,不知自什么地方翻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我已经有一段长时期没看见她这么用功,她一边翻阅,一边兴奋地同我说:“妈妈,你可知道圆明三园的来历?”
嘎?
“玄烨——这便是康熙,鹿鼎记中小桂子的好友小玄子,”她解释,“玄烨最初把明代的清华园改建为畅春园,其后在畅春园北修了一座圆明园给还未登位的胤祯,到了胤祯(雍正)登位之后,便把圆明园扩建,索性把家搬到园中,每年御驾驻园达十个月之久,因此,圆明园一开头便是一个‘朝廷’,不是闲来到此一游的花园。”
她把资料朗读出来,我一时不解其意;不过听得津津有味。
“……即以小说《红楼梦》的故事而论,大观园并不是专供游玩而建造的,兴建的原因是为了接待皇妃元春回家省亲,因此整个布局就以满足举行欢迎和庆祝仪式的需要而展开,南京清江宁织造府的旧园‘商园’有人说就是大观园的模式。”
“噫,好有趣,请读下去。”
“毁于英国人与法国人的圆明三园显然就是一座园林式的皇宫,所谓三园是指圆明园、长春园与绩春园,成倒‘品’字形组合在一起,该园始于康熙,兴于雍正,盛于乾隆。”
“这本书是哪里借来的?”
“据说圆明园中有四十景,但并不是四十组不同的建筑群,有趣的问题在于如何将众多不同风格和功能的元素和谐地组织在一起,园中有园,区之中有局。”
唔。
“妈妈,你听听这四十个景的名称多美妙,正门叫出入贤良门、殿叫正大光明殿、花园叫深柳读书处,还有一处地方叫坦坦荡荡,抽象一点的有天宇空明、山高水长,多稼如云、映水兰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