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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胭脂-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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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一也有新衣,冬天母亲做给她哗叽衫裤,同时也接收我与陶陶过时不用的手袋皮鞋,母亲很反对她身上弄得似杂架摊子,母亲说:“之俊,你乱穿是有型够格,她一乱就像垃圾婆。”

我才像拾荒的。

“陶陶说,她那串项链是你带来给她的?”

“嗳。”

“上头还好吗?”

“你怎么不去看看?”

“我都没有亲人,我是孤鬼。”

门一响,母亲回来了。

阿一捧着毛豆回厨房。

母亲换上拖鞋,坐在我身边。

我说:“叶太太去世了。”

“是。”

我们并没有见过叶太太。而世球长得似他父亲,无从查考。

“要不要去鞠躬?”

“之俊,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我行我素,是你们妇解分子的祖宗,早三十多年我都有胆子离婚,处理事情自有我的一套。我不去。”

我点点头。

母亲随即讪笑,“你看我多么慷慨激昂。”

我问:“你会去看我父亲吗?”

“亦不去,他老婆子女一大堆,何劳我。”

“到底夫妻一场。”

她瞪我一眼,“我去把陶陶的父亲叫回来,让你们重话家常,可不可以?”

我马上噤声。

“最恨人家说这种虚伪的、不负责任的滥温情话:到底是孩子的父亲,毕竟是夫妻,一笑泯恩仇……连你都这个样子,之俊,你才三十多岁就糊涂了。”

母亲直到现在,还是火爆的脾气,在很多地方,她比我现代,也难怪陶陶与她谈得拢。

她今日一肚子的气。自然,叶成秋家中出了这等大事,不得不冷落她。

她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位。

平日不觉得,过年过节,甚至周末,有大事发生的时候,她便得看开点,自己打发时间。

我劝慰她,“过几日叶伯伯就空闲了。”

“我同他不过是老朋友,你跟你父亲不知想到什么地方去,我历年来生活并不靠他,你外公有金条在我手上。”

我不敢说什么,大半是不忍,让她挣回一点自尊吧!很多人以为四十而不惑,五十岁应该幻为化石,四大皆空,万念俱灰,但这不是真的,至少母亲的性格一直没有改变。

过一日我代母亲去鞠躬。

殡仪馆黑压压都是人,前头跪着的都有三四十个。母亲说过,做广东人最大的好处便是亲戚奇多,都在眼前,一呼百诺,声势浩大。

世球百忙中还来招呼我,我自己识相,拣一个偏位,坐下来抹汗。

他与他父亲都穿黑西装,看上去似两兄弟。灵堂上拜祭的不乏达官贵人,两父子沉着地应付,虽然哀痛不已,仍不失大体。

叶太太的照片挂在花环当中,鹅蛋脸,细眉毛,菱角嘴,虽然不是美女,看上去但觉十分娇俏,这帧照片恐怕有三十年了,她还梳着疏落的前刘海。

可以想象年轻的叶成秋流落在本市,落魄无靠,遇上了她,从她那里学会说粤语,从她父亲处学得做生意,她是根,她是源,没有这位广东女子,就没有叶成秋。

离开殡仪馆时天下滂沱大雨,水珠落在地上反溅,打伞兼穿雨衣都不管用,满身湿。

我第一次去兜生意亦是个大雨天,带着墙纸及瓷砖样板,希望某建筑师帮个忙,赏口饭吃。那位先生叫我说一说计划,我努力讲了十分钟,他已经听累了,打个呵欠。

打那个时候开始,我觉得自尊不算一回事,上山打虎易,开口求人难,但是与切身利益有关的时候,绝不能听天由命,总得尽量争取,失败也不打紧,有人笑我吗,那不过是他下流。

相由心生,因此外形日益邋遏,也不高兴再打扮,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表明是卖艺不卖身。

我没有开车子出来,站在路边载计程车,一站半小时,也不觉累,一边欣赏白花花的雨景。

“杨小姐。”

是叶家的司机,把黑色大车弯到我这一边来,硬是要载我一程。

我本想去看父亲,奈何身上穿着黑旗袍,爹最恨黑色,我只得回家换衣裳。

到家又不想出来,我摊开图表再度勾出细节,雨仍然没有停,不住倾诉,好几个钟头了,什么话都应该说尽了,但也许她已经有大半生没见到他,而她又确信他仍然爱她,所以还可以说至深夜。

而我没有这种运道,我没有话说,人们爱怎么想就怎么想,我已经老了,且无话可说。

我扭开无线电。一次陶陶见我听歌,像是遇着什么千古奇闻似的:“妈妈,你也听歌?”上了三十,除却吃睡穿,最好不要涉及其他,年轻人最残忍,觉得听歌的妈妈不像妈妈,亏欠他们。

至傍晚雨停止后,我终于买了温室桃子去看父亲。

这一阵子他变了,爱吃爱睡,脾气倒不如从前坏。

他向我埋怨,说腰子痛。

我同他说,大抵是肌肉扭伤,不必担心。

陪父亲吃过饭才打道回府。他如小孩子,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完全认了命,承认癌症是生活之一部分,不再发牢骚,因此更加可悲。

世球找我,“出来陪我,之俊,说说话,我需要安慰。”

“到台下来喝杯龙井吧。”

他驾着开篷跑车来,也不怕阴晴不定的天气。他们说这便是浪漫:永远与你赌一记,流动,不可靠,没有下一刻、明天、第二年。

我没刻意与他交谈。

他躺在我的按摩椅子里看柔软体操比赛项目,手捧香茶,隔一段时候发表松散的意见,“还是美国选手正路,罗马尼亚那几个女孩子妖气太重”等等,丧母之痛不得不过去,他又做回他自己。

他最新的女朋友是谁?我问:“你真的忘了关太太?”

“什么关太太?”他眼睛没有离开电视机。

真的忘了。

“此刻同谁走?”我又问。

“谁有空就是谁,你又不肯出来。”

语气像韦小宝。

“谁是谁?”我很有兴趣。

他转过头来狡黠地笑,“就是谁谁谁。”他双眼弯弯,溅出诱惑。

“大不了是些小明星。”

“哟,你去做做看。”

我惊觉地闭上嘴,陶陶现在便是小明星,真是打自己的嘴巴。

“怎么,吃醋?”

“啐。”

“你的女儿呢?”

“出去玩了。”

“而你,就这样古佛青灯过一生?”

我微笑,“你少替我担心。”

“我们出去玩,之俊,结伴去跳舞。”

“世球,为什么一定要灯红酒绿?”

“我爱朋友。”

“借口。”

“你又何必老把自己关着?”

我笑。

他也笑,“两个性格极端不同的人,竟会成为朋友。”

他喝完茶就走了。

我在窗前看世球驾走开篷车。老天爷也帮他忙,并没有再下雨。

要这样的一个男人成日坐在家中看电视,当然是暴殄天物,他当然还有下一档节目,夜未央,而他每日睡五个小时就足够。

第二天早上他又来找我,带来一只猪腰西瓜,足足十公斤重,另一瓶毡酒,把一只漏斗的尖端按进瓜肉,一瓶酒全倒进瓜里,说要浸八小时,把我冰箱里所有东西取出,将西瓜塞进去。“我晚上再来。”他说。

晚上他不是一个人来,带着十多个同事,使我有意外之喜,大家是熟人,不必刻意招呼,又吃过饭,便捧出那只精心炮制的西瓜,切开大嚼。

小小公寓坐了十多人,水泄不通,不知谁找到唱片放出轻音乐,气氛居然十分好。

我穿着衬衫运动裤,快活地坐在一角看他们作乐,原来做一个派对的女主人也不是那么困难。

世球过来说:“真拿你没法了,还是像罩在玻璃罩中。”

我说:“是金钟罩。”

他笑,“你还少一件铁布衫。”

我侧耳仿佛听到门铃,是谁?我走到门边,拉开查看,是陶陶。

“妈妈,你在屋内干什么?”她睁大双眼。

“这像什么?”我笑问。

她似摸错房子似的,“这像开派对。”

“是在开派对。”

陶陶笑着进来,她身后跟着那个当代年轻导演。

我向世球介绍,“这是我女儿陶陶,这是叶叔叔,叶公公是他父亲。”

世球怔怔地望着陶陶,过半晌才说:“叫我罗伦斯好了。”

陶陶笑说:“别告诉我叶公公也在此地。”一边拿起西瓜吃。

我连忙说:“陶陶,这西瓜会吃醉人,到处是少女陷阱。”

世球看看我,又看看陶陶,仿佛有说不出的话闷在心中。

电影小于紧钉在陶陶身后。

世球同我说:“奇景奇景,没见她之前真不信你会有这么大的女儿,是怎么生下来的?同你似印胚,一模一样。”

我微笑,“不敢当不敢当。”

他兴奋,有点着魔,“你知道你们像什么?两朵花,两朵碧青的栀子花。”

我听过不少肉麻的话,但这两句才是巅峰之作,我受不了,世球年纪不会大,但不知恁地,最爱戏剧化的台词。

陶陶觉得热,随手脱下小外套,里面穿一件露背裙子,整块背肉暴露在眼前,圆润嫩滑,不见一块骨,晒得奶油巧克力般颜色,连我做母亲的都忍不住去捏一捏她的肩膀。

世球看得呆了,我去碰碰他手臂,叫他表情含蓄点,狼尾巴也别露得太显著了才好。

陶陶并非绝色,飞雁不一定会降落地面来欣赏她的容貌,再过二十年她也不过像我这样,成为一个平庸的女人。但她现在有的是青春,像盆栽中刚刚抽芽的嫩枝:光洁、晶莹,绿得透明,使人怜爱珍惜,即使最普通的品种也自有一种娇态,这便是陶陶。

她脸上没有一条表情纹,眼睛闪亮有神,黑白分明,嘴唇天然粉红,绷紧的微微翘起,手肘指节处皮肤平滑,不见松折,换一句话说,她如新鲜的果子,怎么会得不引人垂涎。

连每条头发都发散着活力,有它自己的生命,她随便晃晃脑袋,便是一种风景,额角的茸毛还没褪掉哪,这样年纪的女孩子连哭起来都不会难看,何况巧笑倩兮。

世球在说欧洲的旅游经历给她听。

她的导演男友鼓起腮帮子,因镜头被抢而闹情绪,文艺青年哪是叶世球的手脚,门儿都没有。

世球说:“驾车游欧洲是最好玩的,但危险程度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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