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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天书奇缘-第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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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玛的双手忽然从琴盘上滑下来,扭头望着高翔。她的眼神里不光有惊讶,更有惊喜。

“你真的看过书了!”

高翔终于有机会正面观察艾玛小姐,她的容颜秀丽柔弱,皮肤呈现出病态的苍白,嘴唇却鲜红的仿佛要滴出血来。处在昏暗的客厅里,仿佛一朵午夜盛开的玫瑰。

“我不但看了书,还想请你签名呢。”

艾玛手足无措,“签名……哎呀,别闹了,我的字好难看的。”

“只要是你的亲笔签名就好,拜托了,好心的女士,圆了远道而来的小读者的心愿吧。”

“真是的,你真是的,强迫人家做难为情的事……”艾玛抿着唇角羞笑,脸儿红红的。“笔在哪里,我的笔啊我的笔,你跑到哪里去了?你也不想我签丑丑的名字给人家对不对?写念师啊……”

“高翔。”

“好——想——?”

“不是‘好想’,也不是‘好像’,是高——翔。”纠正她的发音。

“嗯!高翔啊,不怕你笑话,我可是有史以来超级滞销作者的第一名呢,这本研究吸血鬼历史的《荆棘之死》一共卖出去三十二本,其中二十九本是哥哥发动自家亲戚买了,一本我自己乔装打扮成外乡人偷偷买回家,剩下两本这些年来我一直在寻找买家的下落,我曾经发誓,谁买我的书,我就把遗产赠给他一半。”

高翔心说,书卖到这地步岂不是比卡夫卡更惨?不过想一想艾玛小姐的寿命比乌龟还要漫长一百倍,这笔丰厚的馈赠恐怕只能留给买书人的子孙后代享用了。

“啊,笔在这里!找到你啦!可是用什么纸好呢,我这里只有琴谱,都怪你,非要人家签什么名……”艾玛小姐嗔怪的跺跺脚。

高翔灵机一动,指着衬衫说:“签在上衣口袋内侧,这是靠近心脏的部位,不管黑血还是红血,都有一颗同样的心脏,希望我们在现实中也能成为不逊于网络的朋友。”

艾玛的心脏仿佛被强烈的电流击中,她感觉到自己跳了起来,事实上她只是轻微的颤抖了一下。她微微一笑,试图回应高翔一句俏皮话,可是她的眼睛湿润脸颊火烫,只好咬着嘴唇在高翔的心跳声里签下那个歪歪扭扭的“EMMA”。

“谢谢,继续弹琴吧。”

“不要,弹累了,陪我喝杯咖啡行吗?”

艾玛小姐提着裙踞站起身来,向高翔微微一欠身。高翔不懂贵族礼节,以为她在邀请自己跳舞。艾玛看出他的错愕,俏皮的一笑,主动挽住他的臂弯。

“真抱歉,我什么规矩也不懂。”

“我就喜欢你什么都不懂,总算也给我机会找回一点面子啦。刚才都是你在那里强迫人家干难为情的事,明明琴弹的很差,字写得很丑……”

古堡的咖啡厅只招待黑血宾客,光线不好,艾玛便把高翔带到植物园。为了培育花草,适度光照是不可缺少的。高翔坐在一张小圆桌旁,品着艾玛亲手炮制的美味咖啡,欣赏从五大洲搜罗来的奇花异草,听她讲述植物的趣闻。清晨的阳光从玻璃天顶笼罩下来,白羽信鸽和金刚鹦鹉立在窗棂上自得其乐的鸣叫。高翔心里也揣了一只快乐的鸟儿,艾玛娇美的嗓音延续着钢琴曲的感动。现实中的“德古拉小姐”同样博学善良,对大自然充满健康的好奇,虽然她不太敢走出黑暗的古堡,宽容的心灵却让她透过一角窗格领略世界的神奇与美丽。

植物园中有很多稀奇古怪的花,艾玛讲起来如数家珍,俨然一位植物学教授。

高翔忽然想起一件事,问艾玛是否见过“血腥花”。

艾玛让他说出拼法,想了一下,问:“是不是罂粟的别名?”

第十四章 黑血的百合花(中)

高翔摇头说:“血腥花后面连着一个‘运气’,罂粟讲不通。”

艾玛不甘心在朋友面前暴露无能为力的一面,便去图书馆查植物学词典,也没有收获。不服气的自言自语:“见鬼,我就不信找不到你个血腥花!”

点亮烛台,步入古籍收藏馆,翻找羊皮古卷。书名和内容都是拉丁文,高翔一个字也看不懂。“艾玛,这是什么书?”

“《红龙的婚典》。”

“好家伙,听起来像是奇幻小说。”

“红龙是中世纪炼金术士的惯用隐语,指得是硫磺。红龙结婚,就是用硫磺和汞放在一起加温,这是一本讲述炼金素材的书。”

“里面会有血腥花?”

“古代的炼金术士偶尔也会研究植物的药效,所以经常能发现稀奇古怪的植物。”匆匆翻过目录,艾玛眼睛一亮,“找到了!血腥花应该就是血涂花,别名‘不洁花’、‘魔女花’,用花蕊煮汤,可以……噢,天哪!真是无耻!”艾玛很有来两句法式国骂的冲动,然而有客人在场,必须保持淑女风度,只好改为低声诅咒,“该死的,怎么不让猪啃光你们的脚指头!”

“怎么了、怎么了?”高翔迫不及待的问。

“血涂花的药用价值在于,孕妇喝下花蕊煮得汤,肚子里是男孩就没事,如果是女孩,就……就是打胎的效果啦!”艾玛难以启齿的说,脸儿羞得绯红。

高翔皱眉道;“我还以为只有中国人才重男轻女呢。”

艾玛连忙合上书替自己的祖国辩解:“法国人更喜欢女孩,真的!你瞧,这是一本德文书——德国佬的脑筋就跟木头差不多。”

“艾玛,血涂花我明白了,可是血涂花的运气是什么意思呢?”

“这里面没有说,我再查查《中世纪风俗大全》。”艾玛戴上眼镜,顺着梯子爬到图书馆最高层,抽出一本落满尘土的羊皮书丢下来,“接着!”

“哇塞,好重……”

“这一本书等于二十只小羊羔的皮,能不重嘛。”艾玛笨手笨脚的从梯子上跳下来,差点摔倒。高翔及时伸手扶住她。艾玛不好意思的一笑,去摘沾了灰尘的眼镜。

高翔一时冲动握住她的手,说:“别摘!”

“嗳?”

“啊……对不起,”高翔红着脸缩回手,尴尬的说,“我刚才突然发现……你戴眼镜的样子比平时更漂亮。”那是一种令人身心愉悦的知性之美。

“你这么说我太高兴了,可是也得容我擦擦镜片上的灰尘呀。”艾玛唇角含笑,落落大方擦拭眼镜,看不出半点见怪的意思。这微笑扫去高翔心头的不安,中国人觉得失礼的地方法国人可能毫无感觉,这就是礼仪之邦与浪漫民族差异之处。

《中世纪风俗大全》是十五世纪中叶德兼美修道院(Abbey of Theleme)的集体著作,一本百科全书式的巨著。在中世纪,读书识字是贵族和僧侣的特权,后者的工作主要是誊写圣经典籍,业余时间里也会搞点社会学方面的研究,这本书就是当时的伟大成果之一,总计六十卷一百二十万字,里面有几则外省风俗是某任修道院长邀请他的好朋友大文豪拉伯雷亲笔撰写,《巨人传》中也曾多次提及德兼美修道院。

按照《红龙的婚典》一书中提示的引文,艾玛找到记载血涂花的那一章,翻译给高翔听。

“血涂花并非上帝钟爱的植物,诺亚方舟里没有它的一席之地。”

“这说的是什么意思啊?”一提到什么上帝啊圣经啊之类的名词,高翔就觉得头疼,简直觉得世界上没有比神学更枯燥难懂的东西了。

艾玛耐心的解释到:“《圣经》创世纪中有说到,上帝为了惩罚人类的堕落,发下大洪水淹没尘世,先知诺亚乘坐在上帝指导下建造起来的大船,也就是方舟,逃过洪水劫难,并按照上帝的指引下在每种好植物和好动物中选择健康的种籽和一对配偶带上船,这些种籽、配偶再加上诺亚的子孙,就是新世界所有物种的祖先。”

“嗯,信上帝的植物和动物就是好植物好动物,可以得到救赎,不信的活该被淹死。”

“没错,血涂花就是被上帝拒绝的邪恶植物,因为它是从魔女莉莉斯的尸体中长出来的。”

“莉莉斯我有印象,在夏娃诞生之前,亚当的原配。”

“原配?”

“就是第一任夫人。”

艾玛恍然大悟的点头,用心记下这个新学到的中文单词。

“据说莉莉斯怀疑上帝的权威,犯下渎神之罪,后来被放逐到红海,在那里怀孕并产下众多妖魔子孙,所以也被叫做‘红海魔母’,是这样吧?”关于莉莉斯(Lilith)还有更淫秽的传说,高翔不好当着艾玛的面讲出来。

“这只是关于莉莉斯的众多说法中最流行的一种,我们没必要去关心她,只要知道基督教讨厌血涂花就够了。”艾玛继续翻书,“大洪水以后,血涂花在人间绝迹,可是到了中世纪它又出现了。”

“是谁把它带回人间?”

“不是某个人,而是两桩人类历史上最恐怖最令人发指的灾难,它们联手席卷欧洲大陆,成为悬在那个时代人们头上的两把死神之镰,前者是天灾,后者是人祸。”说到这里,艾玛显得有些激动。

“OK,我已经猜到前者是黑死病,后者指得是什么?”

“狩猎‘魔女’运动。”艾玛特别强调“魔女”这个词。

“厉害……”高翔不禁咋舌。

现如今谁都知道那些所谓的“魔女”只是可怜的异教徒妇女,根本没有任何足以反抗上帝的魔力。她们中的大多数甚至同样是基督徒,只不过信仰方式比较女性化(女人是天生的神秘主义者),就因为一点点小隐私而被邻人告发,绑在十字架上活活烧死。

在那个欧洲大陆遍布宗教裁判所的年代,最著名的魔女殉难者要属1430年法兰西的民族英雄圣女贞德。这桩冤案犯了众怒,与此一脉相承,法国女性特别痛恨那段黑暗的历史,艾玛小姐也不例外。

“按照一般史书的记载,狩猎魔女运动流行于十五世纪的欧洲基督教世界,然而有证据指明,魔女(WITCH)这一称号早在十四世纪早期就已经出现,十四世纪罗马教廷——克莱芒六世时代——出台的文件中将魔女定为异教徒,很多无辜妇女遭到监禁甚至杀害。”艾玛回想道,“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法国的第一起魔女审判案大约发生于14世纪40年代,当时的行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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