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冷长河-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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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地老天荒。
真正的旷野是生命的负面,连一根小草都吝啬着自己踪影。对人群来说它是一种陌生,但对地球来说却是一种巨大的真实。被人类垦殖的地盘实在只是一种狭小的偶然,偶然之外的必然便是旷野。
这种漫无边际的旷野比之于茫茫大海也只是小土一片,再把土地和大海加在一起,放到宇宙间立即又变成一粒尘埃。宇宙的无限空旷已经进入人们的想象,越想象越觉得即便是点滴生命也是最大的奇迹。点点滴滴的生命居然能发育成长得像模像样,真不知该如何来欢呼,如何来呵护,如何来珍爱。
前年夏天与贾平凹先生同去新疆,我到喀什他到沙漠然后再会合。一见面他就说:“我被震动了。”他说的是沙漠里的胡杨树。“没有滴水它居然能活上一千年,终于枯死后又挺挺地站立一千年,倒下后不散架不朽腐又是一千年!”
这是一种生命的震动,震动于它的顽强,又震动于它的孤独。正因为孤独,它才比较完整地证明了生命是什么。但这种证明也是自生自灭的,除非有另一具生命偶尔经过。佛教把生命分为无情和有情两种,无情是胡杨树,有情是贾平凹。有情的生命害怕自己迷失,总要定期到旷野里走走,去寻找和聆听那三千年的证言。
由此又想到历代的佛教旅行家。他们长年累月跋涉于旷野,说是去取经,而最大的经典便是有关生命的证言。我想在茫茫旷野里,他们对惜生护生、善良慈悲的体验比哪儿都要强烈。于是他们义无反顾地向另一个生命聚集地走去,把散落各地的生命联结起来,一起投向“同体大悲”。无论是法显、玄奘还是鉴真,居然都以柔弱的躯体把生命群落之间的万水千山一一打通,实在是一种至情至爱的精神实践。早年读谭嗣同的《仁学》,见他把“仁”的第一义定之为“通”,通中外、通上下、通人我,不甚明了,而当我追寻了佛教旅行家的足迹,便大致有所领悟。只有通,才有一种博大的仁爱;仁爱而不博大,就算不得真正的仁爱。
但是,当旅行家们为了关爱生命而在旷野间跋涉的时候,又必须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在生命最危急的关头还在祈祷生命,这种发生在旷野里的故事大多随风飘散、亘古不知,而偶有传闻则总会把忙于世俗的众生惊醒。前些年上海旅行家余纯顺在独身徒步行走了整整八年之后葬身罗布泊,消息传来,一条长达数千公里的无形杠杆立即架设起来了,杠杆的一端是一个孤独的生命,另一端则是这个星球上最密集的生命聚合地之一——上海。冷漠的上海人被这条杠杆轻轻一撬竟然深切感应,一个小小的遗物展览成天人如潮涌。当时我站在一边曾经困惑:按照这座城市历来极其讲究实利估算的思维逻辑,余纯顺没有做出任何实利贡献,展览中的零星物件也没有什么审美价值,他们这是怎么了,一时间全都变得痴痴迷迷?我想这只能归因于生命信号的深层秘密。
前不久在报章间读到一则神奇的新闻,说一支探险队专程经过罗布泊余纯顺的墓边,居然发现余纯顺的遗体已经失踪。探险队员们觉得不可思议:余纯顺一无财物,何方神圣会对他几乎被高温烤焦了的遗体发生兴趣?如果是盗贼,那他们也必定是敢于九死一生的勇敢探险家,但又怎么运出遗体呢?天底下最神秘的事情总与生命和旷野有关。我们对生命知之甚少,对旷野所知更微,在近乎无知的情况下,怎能把谜底一一猜测出来?猜测遗体为什么会失踪,就像猜测法显为什么能通过,玄奘为什么能回来,胡杨树为什么能挺拔三千年。难怪连本世纪最伟大的物理学家爱因斯坦都说,只要深入地探视了宇宙和生命的神奇,就不能不产生宗教情怀;科学家至多能证明它们怎么样,但却很难解答为什么会这么样,剩下的只有惊叹和敬畏。
敬畏生命必然慈悲。试想我们天天嫉妒和轻视的对象,也同样是天地间奇迹般的造化,居然与我们存活于同时同地,又同路同行,实在是太大的缘分。“百年修得同船渡”,这种说法不仅毫不夸张,在我看来还说得不够。请看辽阔的旷野连一点生命的踪迹都找不到,等一只飞鸟都要等上多少年,而要在宇宙间寻找生命,一开口就是多少光年,以光的速度搜索千年万年还未曾搜索到一点依稀的痕迹,我们只修个区区百年竟然能遇到与我们精确对应的生灵同船共欢?万般珍惜还来不及呢,怎舍得互相糟践!为了阻止糟践,我们有时也要高声断喝,甚至施行惩罚,但这全然是出于对生命群体的慈悲。
前些天又一艘宇宙飞船发射升空,去寻找太空间的反物质和暗物质。课题非常艰深,发射的时间又是中国的清晨,但老老少少都早早起床,坐在电视机前仔细观看。只听一位科学家在说,太阳迟早要膨胀,势必把地球也裹挟在里边,因此人类总得搬家,能够搬到哪里现在还一无所知。
如此说来,人类也就是宇宙间一群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宇宙是我们的旷野,我们是宇宙间的法显和玄奘,或者是个余纯顺,但我们的身影比蚁蝼还要细微万倍。曾听到过《出埃及记》那悲怆的歌声,简薄的行囊,粗粝的衣履,苍凉的目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不清楚。在这样的长途间,我们除了互相扶持、互相援救、互相关爱,还能做什么呢?
人类,伟大而又无奈。只要时时仰望太空,面对旷野,就会什么也不在乎了,最后只剩下两个字:善和爱。
我们因此而还能跋涉,因此而还有喜乐,因此而还叫人类。
既叹行路难,又作逍遥游;身寄星云,爱及八荒;虽然微若蚁蝼,却也圆融安详——能够如此,善的境界也就成了美的境界。
关于年龄
人生况味
在十几年前写的一本学术著作中,我曾把“开掘人生况味”作为自己艺术理念的一个重点,而在诸般况味中,年龄况味又处于独特的地位。
说起来这好像是一般常识,但还是遇到了有趣的驳难。
有人说,人生是为“事业”而存在的,它本身没有独立的“况味”可言。他们最常用的论据是前苏联的一本流行小说,主人公在被迫或主动地失去了人生的许多常情常态后,说过一段有关人生的格言,他认为人们如果不为“事业”而牺牲,到临死就会因碌碌无为而悔恨。
在我看来,这位年轻的主人公在兵荒马乱中历尽艰险,致病致残,最后还能获得心理调适,十分不易,但人们不应以这样的特例来否定常态。常态往往比特例更难对付,因此也可能更深刻。这就像在饮食中,不能因为接触过了大辛大辣就否定寻常口味,而要把寻常口味调理好,则是天下一切大厨面临的难题。
至今记得初读比利时作家梅特林克《卑微者的财宝》时受到的震动。他认为,一个人突然在镜前发现了自己的第一根白发,其间所蕴含的悲剧性远远超过莎士比亚式的决斗、毒药和暗杀。这种说法是不是有点危言耸听?开始我深表怀疑,但在想了两天之后终于领悟,确实如此。第一根白发人人都会遇到,谁也无法讳避,因此这个悲剧似小实大,简直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而决斗、毒药和暗杀只是偶发性事件,这种偶发性事件能快速致人于死地,但第一根白发却把生命的起点和终点连成了一条绵长的逻辑线,人生的任何一段都与它相连。
人生的过程少不了要参与外在的事功,但再显赫的事功也不能导致本末倒置。莱辛说,一位女皇真正动人之处,是她隐约在堂皇政务后那个作为女儿、妻子或母亲的身份。莱辛认为一个艺术家的水平高低,就看他能否直取这种身份。狄德罗则说,一位老人巨大的历史功绩,在审美价值上还不及他与夫人临终前的默默拥抱。其实岂止在艺术中,在普遍的人际交往中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我看来,一个自觉自明的人,也就是把握住了人生本味的人。
因此,谁也不要躲避和掩盖一些最质朴、最自然的人生课题如年龄问题。再高的职位,再多的财富,再大的灾难,比之于韶华流逝、岁月沧桑、长幼对视、生死交错,都成了皮相。北雁长鸣,年迈的帝王和年迈的乞丐一起都听到了;寒山扫墓,长辈的泪滴和晚辈的泪滴却有不同的重量。
也许你学业精进、少年老成,早早地跻身醇儒之列,或统领着很大的局面,这常被视为成功,但又极有可能带来一种损失——失落了不少有关青春的体验。你过早地选择了枯燥和庄严,艰涩和刻板,连顽皮和发傻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提前走进了中年,真是一种巨大的亏欠。
也许你保养有方、驻颜有术,如此高龄还是一派中年人的节奏和体态,每每引得无数同龄人的羡慕和赞叹,但在享受这种超常健康的时候应该留有余地,因为进入老年也是一种美好的况味,用不着吃力地搬种夏天的繁枝,来遮盖晚秋的云天。
什么季节观什么景,什么时令赏什么花,这才完整和自然。如果故意地大颠大倒,就会把两头的况味都损害了。“暖冬”和“寒春”都不是正常的天象。
这儿正好引用古罗马西塞罗的一段话:
一生的进程是确定的,自然的道路是唯一的,而且是单向的。人生每个阶段都被赋予了适当的特点:童年的孱弱、青年的剽悍、中年的持重、老年的成熟,所有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按照各自特性属于相应的生命时期。
真正的人生大题目就在这里。
为了解释人生况味,我曾在那本学术著作中简略地提到过一些与年龄有关的故事,十几年过去,自己对人生的感受也已大大加深,因此这些故事也就有了重新阐述的可能。
一个美国故事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刊登在美国的报纸上。一位学社会学的女学生,大学毕业后做了一次有趣的社会测试,调查老人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