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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本色警察-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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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自保。这就是杀手和警察的思维方式不同的地方。

可是,还有问题,我说:“我们做不到你说的那么快开枪。”

李莎拿过我地刺刀,指着我画的那个图,说:“13个人,我负责远端的7个,你们俩负责近处地6个,每个人打一个方向,只有3个。什么也不要想,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开枪。打头。不要给他们开枪的机会。就用手枪,92和54的精准度也都很不错的。”

我还是摇头,我倒是喜欢打手枪,可是我也从来没有这么打过。这不但要求出枪要快,还要保证精准,而且我们和对手都不是死站着的。运动中保持精度那就更难了。

李莎耸了耸肩说:“那无所谓,我们就守在这个楼梯间,他们别想冲得进来。”这是实话。就算他们扔手雷,我们也不会等着被炸死。以我和黎雅还有李莎,进退自保问题不会很大。

黎雅算了一下,说:“25米范围内,我有这个把握。如果真的只是3个目标的话。”

要照这么说,我也有把握。

现在还有这么一个情况,5楼并没有什么外面看得到里面的窗户,反恐部队来了,也只能是突击进来。不可能用狙击手在远处一次解决战斗。他们除了人多一点。和我们冲进去需要面对地情况是一样的。而且上面还可能命令他们确保人质的安全,那他们肯定有一个观察的时间。也许只是几秒钟,但是足够那些歹徒抓起人质做掩护了。到时候局面只会更加的复杂。

有时候警察有很多的顾忌,用李莎的方案,铁定是违反纪律的,但是一旦成功了,至少可以功过相抵。而张国荣既然宣称不但要杀人,还要炸楼,那说明他们就准备了炸弹,先把五楼的局面控制了,反恐部队冲进来,可以让他们想办法把这些人先转移出去。匪徒地目的是换人,就算他们发现五楼不对劲了,也不可能立即就把一楼的人质全部杀掉,那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时间正在一分一秒的过去,很快五楼里面的匪徒就会察觉到那个头目出来的时间过长了,他们只要一走到楼梯间门外,就会发现情况。

但是我还在想一个问题,匪徒既然控制了监控室,那他们肯定可以发现我们从走廊通过的情况。只要提前告诉里面的匪徒,我们进去就是送死。可是再一想,刚才我干掉那几个鸟人的时候,他们要发现早就发现了,也不会这么久都没动静。至于监控室那里为什么没传出消息给他们,我也管球不起了。

瞻前顾后地,到头来只会延误战机。赌了!

第二季 万丈红尘 

第一四六章 有一种痛叫空白

现在我这里有一支92式手枪,李莎那里有一支54式,黎雅的92式被匪徒下了,却正好别在那个被我挂掉的小头目的裤腰上,而他的腿上还有一支54式。

我决定把两支92式都交给李莎,她是这次突袭的主力,而且要负责远端的目标,92式手枪射速更快,精度更高,交给她更合适。而我和黎雅用54式打近处的目标也还可以。至于肖,只能让她跟在我们身后,保持一定的距离。留在楼梯间肯定是不安全的,如果有匪徒从那里过来,她根本没有抵抗能力。

李莎弯下腰去,用一具尸体上的血涂抹在自己的脸上,很快就面目全非了。这和我们抹迷彩油是一样的道理。我的脸上本来就有血,黎雅虽然先前露了脸,也还是在脸上抹了血,好笑的是,肖看着我们脸上都是鲜血淋漓的,似乎觉得好玩,也跟着往自己的脸上抹血,可是一抹上去,闻到那股血腥味,她就干呕了起来。我和李莎黎雅都忍不住笑了,这一去有些前途未卜,突然间竟有些异样的感觉。

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也就不再犹豫。

李莎双手持枪走在前面,她穿着一条浅灰色的麻纱长裙,脚上穿着一双磨砂皮的短靴子,上面是米色衬衣加韩版小外套,一整个打扮显得非常的淑女。这一定是肖给她参谋的,淑女的打扮加惹火的身材和惊艳的容颜,不知道要迷死多少人。可现在她却抹了一脸的鲜血,双手提枪,那种感觉就是一个字,冷。一种仿佛是杀戮遍地,末日来临般的冷。

我和黎雅则走在李莎的两侧,比起李莎的造型和走路的风范来,那就太普通了。

我们走到门口地时候刚好有一个喽出来察看情况,很近的距离。我的三棱刺今天第五次扎进了人体。几乎没有停留,我们就冲了进去。

进去之后李莎直接向前冲,我和黎雅则闪向两侧。三个人的枪声几乎同时响起,人质都是蹲着地。而匪徒身穿迷彩服站着,目标非常的明显。就像李莎推断的那样,我们冲进去的时候,匪徒们明显有一个愣神。他们似乎下意识地想要询问一下,我们的枪就响了。

李莎地出枪非常的快。她是两手同时开枪,射向最远端的7个匪徒,匪徒的位置和我画出来的大致一样。*****我说过,那是控制局面地最佳位置,他们不会随意更换。我和黎雅的第一枪几乎和李莎是同时开地。第二枪我们就明显的慢了不少。

第一个目标我准确的打中脑袋,第二个我就只打中肩膀。匪徒倒下去的时候抠响了手中半自动步枪,还好他的身体正在失去重心,枪口也自然的上抬,子弹射向了房顶。而我也不得不再向他补一枪。就因为这多出来的一枪,让我的第三个目标和一个我刚才没有观察到计算到匪徒两个人同时向我开火。

李莎说得对,人在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反应并不是先去杀那些不会对他造成威胁的人质,而是寻找开枪地目标还击。我们要做地,就是不给他们思考和反应的时间。

乓乓乓。自动步枪只响了三下,我没有选择躲避。而是继续开枪。躲避只能给他们更多地机会。我没想过我这么有种,也许也不是我多有种。而是一种下意识的反应。也许人在最危险的时候,害怕是一种本能,但是也存在另外一种本能,那就是忘掉一切。我当时根本就没有想我会不会中枪的问题,想的只是立刻开枪击毙他们。

我做到了,那一刻,我开枪的速度至少比平时快了一倍。而同时我也清楚的感觉到我的肩膀被子弹擦过。擦过而已,我很庆幸,对方的应急能力和枪法本身都很垃圾。如果我可以算正在向白银进阶的青铜圣斗士的话,那些家伙只能算那种杂兵。

黎雅三枪全中,但是她开枪的速度也不够快。所以第三个目标和她可以说是同时开枪,就在她的子弹击中对方眉心的同时,对方的子弹也从她的右肩穿了出来。

从李莎的第一声枪响到结束,整个过程还不到一分钟,远端的7个目标在李莎双枪同时射击的情况下全灭。丫的这就是黄金的实力。

我听到了黎雅倒地的声音,但与此同时,我也听到门边还有一个倒地的声音,我一回头,那是跟在我们后面的肖,肯定是被从我身边擦过的流弹击中了。那一刻,我整个人简直懵了。

不是没有考虑过会出现伤亡,但是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还是完全不知所措。而且,一倒就是两个。

可就在我的意识还没有决定我先冲向谁的时候,我却发现还有一个漏算的匪徒。*****那家伙穿的不是迷彩服,而是一套混在众人之间的牛仔,而他抓起来挡在面前的,俨然就是先前尿了裤子,还踢了黎雅一脚的那王八

如果不是他踢了黎雅一脚,我其实挺同情他的。一个正常人,被人用枪指着脑袋一次就够做一辈子噩梦了,他却遇到了两次。

“放下枪!”那匪徒喊了一声。我最不希望的情况出现了。虽然我不想管那个王八蛋的死活,但仅仅只是一愣,情况就非常不利,那匪徒用手枪抵着那王八蛋的脑袋,手里还有一支半自动步枪指着身边蹲着的人质。

我的脑子正在飞速的运转,希望能想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李莎却抬手就是一枪,“砰”的一声枪响,子弹贴着那王八蛋的耳朵射进了那匪徒的眼睛里。那王八蛋的耳朵也被打飞了,他凄厉的嚎叫着,就像杀猪一样,他的裤管里面流下来的不光是液体,还一种带着恶臭和泛黄的颜色的半液体状物体。

事情还没有完结,五楼大厅有两个出入口,我们冲进来解决了里面的匪徒,却又有两个人端着半自动冲了进来,不过我不用去理会他们,有李莎在就足够了。

商场里并不是一览无余的。尤其是女装部,有很多地柜台和数不清的试衣间。但是人质被集中到了一起。枪响的时候,人群里静悄悄的,所有地人都抱着脑袋。捂着耳朵蹲在地上。谁都不敢抬头看一眼,好像谁都害怕自己一抬头就会被打死。

我现在最怕的一个是商场里藏有炸弹,另一个就是那些柜台后面和试衣间里面还藏着匪徒。李莎的手还保持着随时射击的姿态,而我冲着人群大喊了一声。所有地人都不许动!我也不说我是警察了,要不然他们说不定会跳起来寻求保护。

当进口外面的走廊突然响起一阵玻璃破碎地声音。再有两个人冲进来的时候,李莎没有开枪,与其同时电梯的门一开,她的枪却响了。我的反应明显慢了不止半拍,这时候才看清。冲进来地两个人虽然也穿着迷彩服,但是戴着头盔。脸上抹着迷彩油,手里的武器和和肩上地肩章都清楚的标明了他们的身份是武警反恐部队的特种兵。从楼下的电梯里试图冲出来的,则是两个持枪匪徒。

两个特种兵的枪也响了,目标是李莎,因为她是这里唯一还在开枪的人。

我不假思索的大喊了一声,警察!是自己人!

可到底是晚了。

李莎虽然牛逼,在我看来拥有黄金狮子小艾那样的实力,但是她到底也是人。尽管她已经凭借一种反射式地敏捷移动了身位,但是反恐部队地枪法显然就不是那些匪徒能比的了。

“自己人!”我这时头脑很清楚,知道自己现在应该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我一只手把枪举了起来。一只手掏出了自己地证件,对那两个特种兵。以及随后涌进来的特种兵说:“自己人!匪徒已经全部被击毙了,你们处理现场,尽快把人质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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