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万界谅解备忘录-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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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林志辉也只是想想,这都可以做为他以后的出路参考,现在他的主要目标自然还是码字。
将兽骨放回盒子里,连同说明书一起堆到桌角,林志辉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觉得难得地无事一身轻,好像自从开始码字,他就没有这么轻闲过,便坐回电脑前,打算找几部前阵子评价高的电影,好好放松一下。
……
叶宅。
叶安容下楼到了餐厅,叶文志已经吃过早饭,正坐在桌边,看到她走下来,将手中的报纸放到一旁。
“安容,今天我要去复查,你就不用陪着了,替我参加一个拍卖会。”叶文志将一张深蓝色的请柬推过去。
叶安容拿起来看了一眼,微微皱眉:“天悦慈善拍卖会”。
“我可不喜欢这种场合。”叶安容将请柬放到一边,端着杯子喝豆浆,另一手拿起一个还微微冒着热气的小笼包:“还是让孙叔去吧,我陪你去医院。”
“这是私人邀请,怎么能派老孙去。”叶文志摇摇头,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站起身道:“你不是喜欢那些瓶瓶罐罐,这次拍卖会的主题就是古董,听说压轴的拍品是一件罕见的宋瓷,你说不定会喜欢。”
叶安容眨了眨眼,倒是显出一丝兴趣来。
叶文志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是有点小得意,就知道宝贝女儿一定会动心,他今天有大事要做,去复查只是借口,当然不能让叶安容同行。
“好了,老李在等我了。”叶文志不等叶安容多问,摆摆手走出餐厅:“今天放你一天假,好好玩。”
……
林志辉正在做梦。
一只浑身冒火,青面獠牙,长得跟像金毛狮王的怪兽,怪叫着对他紧追不舍,口中不时喷吐出一道道灼热的炎息,几乎快要将他变成烤肉,只能用尽全力拼命往前跑,以免落得成为口粮的下场。
前面的路仿佛没有尽头,地面上坑坑洼洼的,林志辉深一脚浅一脚的跑着,忽然脚下一绊栽倒在地,一股大力兜头压下,窒息的感觉袭来,振聋发聩的吼声在耳边回荡,渐渐变成一声声呼唤。
林志辉睁开眼的时候,有瞬间的时空错乱,同样的场景同样的人物连台词都没什么变化。
“你再说一遍?”林志辉掏了掏耳朵,看了眼外面黑漆漆的天色,疑心自己还在做梦。
“这里被人买下来了,对方催得很急,天亮之前,必须腾房。”李平见他醒了,一边抓起衣服扔过来,一边快手快脚地往包里塞杂物。
“三叔这也太不靠谱了。”林志辉迷迷糊糊把T恤往身上套,一边跳下床穿裤子,这时隐约听到楼下传来嘈杂的人声。
“这是要搬家,还是要逃难?”走到窗边向下一看,三更半夜的,外面路上都是人,似乎楼下的三家小饭馆,也在忙着往出搬东西。几只流浪狗也跟着凑热闹,汪汪汪叫个不停。
“谁知道怎么回事。”李平好像也挺无奈,手下不停,一边催着林志辉赶快打包行李,一边道:“三叔这阵子,估计是被财神爷附体了,净碰到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大把地钱自己往身上砸,挡都挡不住。
李平本来就是个闲不住的人,觉得自己伤养好了,就不能天天窝在屋里坐吃山空,一大早就去找他三叔,想要尽快找活干,三叔倒是没失言,看李平来了,还挺热情安排他在自己的仓库帮忙,正好今天有货到,李平就跟着忙乎,天刚擦黑,一个精英打扮的中年男子来找上门,不一会儿三叔就咧着嘴将人送了出来,还嘱咐他先留下别急着回去。
最后一车货是夜里到,他才卸了一半,就被三叔急匆匆地拉出来,带着几个人直奔城中村,这才知道是有人花了大价钱,卖下一整栋房子,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必须在天亮前,把房子腾出来。
搬家的主力是楼下的小饭馆,楼上的房子现在都空着,只有他们两人住,而且也没住几天,不一会就收拾好行李,李平还是一个小包,林志辉则是多了一个行李箱,里面放着他的大小盒子和说明书。
楼下一片兵荒马乱,李平被招呼过去帮忙,林志辉也不能站在一边干看着,将两人的行李塞进三叔的后备箱,也撸胳膊挽袖子,投入到搬家大军的队伍中。
第二十四章 逛超市
多美好超市之中人头攒动。
林志辉拖着一个购物篮,随着拥挤的人流缓慢地向前移动着。
昨天十几个人一直忙乎到后半夜,才将整栋二屋小楼腾空,人因马乏地跟着李平到他三叔的库房将就了一宿,再睁眼已经是下午,拒绝了李平一起给三叔打工的邀请,林志辉随便吃了点东西,就出来找房子。
原本他跟着李平到网吧,就是暂时借个落脚的地方,过渡一下,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一直寄人篱下,现在李平的三叔看样子真是把他当福星了,诚心要把他留下,给出的工资待遇都不差,林志辉虽然还没有靠码字日进斗金,但这本书名气已经有了,各种粉的打赏也不少,起码脱离了一穷二白的境地,也该给想着自己找个窝了。
所谓有钱好办事,林志辉在这个城市生活了四年,也算是半个本地人,他也没有去找什么中介,直接跑到城市边上新开发不久的小区里转了一圈,就租到一个崭新的两居室。
这里交通便利,小区外面五百米就是地铁,只需半小时的车程,即可直达商圈,虽然其他的各项配套设施还没有到位,但是已经通了网,对于林志辉这样的专业宅男,有网就等于有了一切,自然是再满意不过。
痛快地付钱交压金,林志辉很快就拿到了钥匙,得宜于现在超级小鲜肉的形象,风韵犹存的房东不仅答应先收他一个月的房租,还热心地开车将他拉到最近的超市,补充物资。
看着迷你小红车利落地调头,驶上主路,消失在车流之中,林志辉才转身走进超市。
由于是十里八村唯一的综合市场,超市的生意异常火爆,到处人满为患,林志辉只能秉着贼不走空,不对,是来都来了的心理,硬着头皮加入购物大军的行列。
好不容易杀出重围,买齐了东西,林志辉打算囤点宅男必备的战略物资,却发现前面似乎有什么打折,围了一圈人,将电梯口堵得水泄不通,便拖着沉甸甸的购物车打算绕路,走到一处人少的货架前,林志辉正打算穿过去,就看到一个理着平头,打扮得毫不起眼的年轻男子,伸手探入一个正专心挑选商品的顾客的包里,微微一转身,手中就多出了一部手机。
小偷。
林志辉挑了挑眉,看了眼那名仍是毫无所觉的顾客,正想着要不要管闲事,就听到一个颇为清脆悦耳的声音大叫:“抓小偷。”与此同时,一道身影冲了上去,一把抓住平头男子的胳膊。
那是个身材纤瘦的年轻女子,齐肩长发扎成马尾束在脑后,清秀的脸上带着紧张之色,大眼睛死死盯着平头男子。
平头男子脸上闪过瞬间的惊慌,就在这时,一个穿着朴素的中年妇女走过来,从他身后经过,平头男子立刻就恢复了镇定,用力一甩胳膊,对着年轻女子不屑地道:“神经病。不要血口喷人。”
“我亲眼看到你偷了她包里的手机。”马尾辫毫不示弱,
一边抓着平头男不放,一边回过头去看那个顾客,那人也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连忙低头看,发现包上的拉链大敞,里面的手机不翼而飞,立刻叫道:“我的手机。”
“快点把手机交出来。”马尾辫双眼闪亮,对着四周围观的人道:“谁去把保安找来,这里有小偷。”
此时,骚动早已引来不少人的围观,有热心人去通知超市保安,林志辉注意到之前的那名中年妇女,又悄悄绕了回来,挤进人群站在马尾辫的身后。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平头男子眼中闪过一抹狠厉,反手一把扣住马尾辫的手腕,满是怒气地大声道:“真是贼喊抓贼,明明是你偷她的手机,看到我要提醒她,你就反咬一口。”
“你,你胡说。”马尾辫显然没有什么对敌经验,奋力想要摆脱平头男的钳制,白晰的脸泛起红晕,声音因为愤怒而微微有些颤抖。
“打开包检查一下,谁是小偷不就一清二楚了。”不等平头男子说话,围观人群中就有人提议道,立刻引起了众人的附和。
“那也没用,现在的贼精明着呢,都是团伙作案,一得手就转移了,根本找不到证据。”
“可不是,你说这姑娘长得也不丑,小小年纪不学好,干什么不好,非要当小偷。”
“当贼来钱快啊,听说现在的贼都打扮得人模狗样的,这样才不会引起别人的警觉。”
“不是的,他才是小偷。”马尾辫一看就是脸皮薄的类型,听着人群议论,急着想要辩解,可惜根本没人理会,大大眼睛里很快就蕴上了眼水。
“你不用装可怜。”平头男子正要说话,被身后的挤上来的人碰了一下,也没有在意,拍了拍自己的身上,又打开手上的提包,一样样拿出来展示:“我可是清白的,不能让你随便往身上波脏水,大家看看,我这里可是什么都没有。”
马尾辫显然气坏了,拿起自己的包,就要将里面的东西一股脑的倒出来,却没有注意到平头男子忽然僵住不动,探入提包里的手迟迟没有动作。
商场保安终于赶了过来,一边往人群里挤,一边叫:“大家都让让,小偷在哪里?”
“他是小偷。”林志辉不知什么时候到了平头男身后,挡住想要后退的平头男,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微微用力。
平头男脸色青白,恶狠狠地瞪着林志辉,想要反抗却是不由自主地抬起手,手中正拿着的,正是他早就转移走的那部手机。
“不止手机,我还看到他们偷钱包。”林志辉用下巴点了点平头男手上的提包,对着站在面前的保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