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都市小说电子书 > 最强匹夫 >

第144章

最强匹夫-第144章

小说: 最强匹夫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嗤——”李时不屑地笑了,“这样的话你也敢说,你怎么不说这个黄毛叫你陈哥!”

女警意味深长地看了陈勇一眼,一指地上蹲着那些人:“这些人谁带来的?”

陈勇略显尴尬,指着黄毛:“他挨了打,这才叫人来的,虚张声势,又没打起来。”

女警一指黄毛,命令一个民警:“铐起来,其他人用绳子捆住手,全部带回去。”

黄毛一看警察来铐他,又开始反抗,一边反抗一边大叫:“陈哥陈哥,你说句话啊!”

那个铐他的警察看出黄毛跟陈所相识,碍着陈所的面子,出手也不好太狠,跟黄毛纠缠一番,居然不能把他铐住。

女警走上去,快速出手抓住了黄毛的手腕子,把黄毛的胳膊往后一扭,往上一抬,同时一脚踢在黄毛的腿弯上,黄毛疼得大叫一声,“噗通”跪下了,另一只手本能地想去拉住被高高抬起的胳膊,却被女警抓住,两手被反剪过来,不等黄毛叫出第二声,背后“啪啪”两下,已经被上了背铐。

“沈所,”陈勇走过来小声对女警说,“这是雄鹰公司王总的儿子——”

“好了,”女警干脆地打断他,“你去帮他们,都带回去,回去再说。”说完再不看陈勇,眼睛在人堆里寻找,看到夏芙蓉了,朝她点点头,示意她到旁边说话。

夏芙蓉摘下口罩,笑着对女警说:“太威风了,我都要崇拜你了,我要是个男的,一定追你。”

女警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脸上没有一丝笑容:“要是男人长成你这个狐狸模样,谁敢跟你!你这个大博士怎么跑到工地上来了,怎么回事?”

夏芙蓉把刚才的事情说了一遍,末后悄声说:“那个大高个叫陈勇的是谁?他可不大像个警察啊,脸上痞子气太浓。”

女警冷冷地瞅了远处的陈勇一眼:“副所长,这人身上毛病很多,社会关系比较复杂。”

“翘翘,”夏芙蓉道,“你见了老同学怎么也不笑笑,我感觉你心理有问题,过几天找空我给你辅导辅导吧!”

女警硬邦邦地说:“我没问题,幸亏你学的是心理专业,要是你在肿瘤医院工作,我是不是要去做做放射呢!”

夏芙蓉表示无奈地笑笑,她这位高中同学沈翘上高中时性格泼辣点以外,总得来说还算正常,可是以后越来越不正常,尤其是从警校毕业当上刑警以后,性格变得越来越强硬,笑容也越来越少了。

“好了芙蓉,现在不是叙旧的时候,我先去忙了,让你那个民工小老乡保持电话畅通,要是有问题找不到他,我可找你这个担保人要人。”

“放心吧,”夏芙蓉笑道,“他要是跑了,你把我抓去。”

俩人正说着,突然一阵刺耳的汽车喇叭声响起来,持续的喇叭声表示那个司机按住喇叭一直不放手,而且那喇叭分明经过改装,穿透力很强,极其刺耳。

只见一辆白色的奔驰ML350冲进来,横在警察前面,喇叭声一直响个不停,押着黄毛上车的警察不得不停下脚步。

喇叭声终于停了,车门一开,一个胖妇人就像一团肉球一样滚下车来,胖妇烫个大波浪头,染成橘黄色,脸上擦满白粉,嘴却是涂得血红,不用看衣服,光看头那就是五颜六色。

胖妇就像下山的母老虎一般扑上来,二话不说,举起胳膊双手平推先给了那个警察一个排山倒海,拉着黄毛的警察猝不及防,被胖妇推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胖妇破口大骂:“你们凭什么抓我儿子,他犯什么事了,你们当警察的长着俩眼尿尿的,没看见我儿子被人打了,你们还抓他……”

巴拉巴拉,越骂声调越高,越骂越难听,末后一指陈勇:“陈勇,放了我儿子。”

陈勇看看往这边走的沈翘,小声说:“嫂子,那是我们所长,你跟她好好说,她这人吃软不吃硬。”

“你就是所长啊,”胖妇迎着沈翘滚过去,颐指气使地指着她叫道,“赶快放了我儿子。”

沈翘看都不看她,直接走过去一把扯住黄毛的背铐,胳膊往上一抬就往车上拖,黄毛胳膊被抬起来疼得大声惨叫起来,脚下还不得不跟着快步往后退着走。

到了面包车前,一个警察早就拉开车门子了,沈翘把黄毛的胳膊往里一拽,底下飞起一脚,就把黄毛踹到车上去了。

胖妇心疼得哭天抢地地跑上来,咬牙切齿地俩手张开,使出九阴白骨爪的架势扑向沈翘,想去挠沈翘的脸。

沈翘往旁边一闪,底下伸腿一绊,胖妇人狗啃屎扑倒在地。

沈翘不再看她,命令旁边的警察:“她要是再闹马上铐起来带回所里。”

说完头也不回地上了车,牧马人一声怒吼,轮胎原地擦起一阵尘土,车辆在尘土里往前快速窜出,紧接着一个甩尾,绝尘而去。

“女侠啊,”李时站在夏芙蓉旁边说道,“夏姐,你认识这个女警察,长得真漂亮,就是太冷了。”

“她叫沈翘,我的高中同学,警校高材生,从小就喜欢看侦探片,天生的痕迹专家,就是脾气不大好,前些日子把一个嫌疑人差点打死,从刑警队发配到梅园派出所当所长,你这两天哪儿也别去,随叫随到,我可是给你作保她才没把你带走。”夏芙蓉说。

“哦,是吗,”李时一脸假惺惺的谄笑,“谢谢夏姐了,不过话说回来了,保护你的老板是你应该做的吧。”

切,还老板!夏芙蓉心说,就你这样一个小民工,要钱没钱,要背景没背景,这么一个小小的冲突都得助理打电话找关系,有什么资格当我的老板!

不过从这件事上,也让夏芙蓉看透了李时的实力,她觉得把这个小民工赶走,让老板回来应该不是一件很难的事。

第220章让你出出丑(11更)

想到这里夏芙蓉心里就像拨云见日一样舒畅,对待李时的态度也和善了许多:“咱们走吧,这么晚了还没吃到午饭呢,姐姐带你去吃西餐。”

看着俩人亲亲热热地上了三轮,那些民工眼珠子都要鼓出来了,羡慕嫉妒恨,李时这土驴从小就没了父母,整天吃百家饭的东西,他何曾有过姐姐!

这个姐姐他是从哪里淘换的?天上掉下来的?耗子窟窿里抠索出来的?

而且还那么暧昧!

走过吴雅涵身边时,李时停下三轮,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小吴,跟你说个秘密,那个女所长是我这个姐姐的老同学,你要是有这样的靠山就不会舔鞋!”

说完也不管吴雅涵有什么反应,发出一阵周星驰式的怪笑,开着三轮就像要赶着去撞死似的飞快地走了。

在夏芙蓉的指引下,李时跟夏芙蓉去了马克西姆西餐厅。

俩人坐下后,夏芙蓉让李时点菜。

其实是有意让这个生瓜蛋子出丑,你不是神经大吗,一般穿着这种脏兮兮地摊货的民工进了这个门,面对纤尘不染的厅堂,都要满脸通红手足无措,他却能大模大样比进了包子铺都实在,那就让你点点菜,看看能大到什么地步。

她希望看到生瓜蛋子点瓶二锅头,炒个老厨白菜,然后尴尬得满脸通红,如果那样她会感到很快意。

她是想通过这样一些类似的事情,让李时自己认识到他不属于这个阶层,他就应该混在民工堆里,他的言行举止、浑身上下,都历历分明地显示出跟上层社会的格格不入。

只要他认识到这一点,觉得自己混不来上层社会,那时夏芙蓉就可以开口劝他把老板叫回来,然后再替老板许给他一点钱,就他这个水平,也许拿出十万八万的现金就能把他砸晕,轻而易举地打发了。

想到这里夏芙蓉又开始怀念老板了,她很崇拜老板,老板才华横溢,内涵极深,最重要的是,老板身上有着神一样的神秘,就像一个深有千尺的大海,夏芙蓉只能看到他表面的波涛,对于大海深处的漩涡和景象,那不是她的想象能够到达的地方。

在认识老板之前,夏芙蓉的字典里是没有“偶像”二字的,要是非得让她找出一个偶像来的话,那就是她自己,因为她很小就是远近闻名的神童,考上全国最好的大学的那一年她才十七岁,心理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时她不过二十二岁。

就凭她的学识和能力,能有个让她崇拜乃至成为偶像的人真的很难。

夏芙蓉长到二十八岁,老板是迄今为止唯一让她服气和崇拜的人,当然,崇拜老板是因为他像大海一样深不可测,而不是因为他的财富和长相,当今社会亿万富翁遍地皆是,就夏芙蓉这样的素质和外貌,亿万富翁还不是俯拾即是。

另外老板的长相方面,那就更不敢恭维了,因为老板是个胖子。

李时丝毫没有压力地面对侍应生,用眼神瞟一瞟夏芙蓉:“夏助理,照我的口味给我点一份。”然后扭头对侍应生介绍说:“这是我的助理。”李时早看出夏芙蓉的小九九来了,不过想让自己出丑,不就是吃个西餐,简直太侮辱民工了!岂不知自己和梵露去西餐厅吃饭,那时自己刚刚开始转运,就已经相当自信,何况当了现在!

夏芙蓉明显看出侍应生一头黑线了,也许在侍应生看来,这位高贵的小姐不知道从哪儿捡到一个落魄的小老乡,领他来开开洋荤,想不到小老乡竟然胡乱发起疯话来。

夏芙蓉赶紧点菜,她知道如果让这货继续表演的话,很快自己就会变得灰头土脸,也许这就叫“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吧,这生瓜蛋子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早习惯了别人的白眼,出再大的丑人家也皮了,可是夏芙蓉知道自己丢不起那人啊。

点了菜,夏芙蓉笔直优雅地坐着,漫不经心地问李时:“在工地上你们一个月多少钱工资?”

李时捏着下巴,手指头像弹琴似的敲打着:“唔,这个嘛不平均的,那些钢筋工、木工啥的一个月能挣一万多。”

“你呢,能挣多少?”

“呵呵,”李时笑道,“我是杂工,按天算,一天一百,不干没钱,今天耽搁一天,一百块钱没了。”

夏芙蓉小口喝着牛尾清汤,毫不掩饰自己鄙视的表情:“要是这顿饭你来请的话,半个月的工资没了,”说着指着那瓶红酒,“以前的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