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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穿越成蓝蝎子[小李飞刀]-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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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苗想起来那堆负心汉,忽然怒斥道:“有钱就有男人!有钱就有幸福!有钱就什么都有了!你懂不懂!”

小姑娘眼泪也吓了回去,直直地瞅着蓝苗。

她道:“那……有钱了,他就能回来?”

蓝苗将烟管从嘴上拔下来,道:“不能。”

他道:“但是有了这笔钱,你可以嫁人,也可以不嫁人;可以找一个男人,也可以找一堆男人。你可以作浩然居的婢女,也可以作浩然居的老板。你可以慢慢地考虑,告辞。”

蓝苗离开浩然居,心里很是痛快,然而还是不太愉快。

他把伊哭郭嵩阳与这位“公子”骂得如车轮般转,骂了无数声“该阉的男人”,全然忘了自己也是男人,还劈过八十多条腿。

他本应该回去找伊哭,继续商量偷窃怜花宝鉴的妙计。但他怕自己和伊哭先打一架,平白让上官金虹捡便宜,还在街上溜达。

这一片都是药铺,蓝苗放慢了脚步。忽然眼角一片青色闪过。

他不禁又退一步,定睛看去,一匹神骏异常的菊花青正立在一家药店外,不时打个响鼻。数种名马中,菊花青原本难得,上好的,整个城里也找不出两匹。

蓝苗向药店中瞥去,一个黑衣年轻人正在买药。

他望菊花青鼻梁上掴了一掌,怒道:“谁叫你给这个太平洋警察骑?”

菊花青眨巴着大眼睛,委屈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蓝苗瞧不见郭定的面色。但郭定买了不少的药,全是治外伤与内伤的。言谈之间,脚步虚浮。

蓝苗心想,这小子怎受了重伤,马又怎会在他这里?

他心念一转,猜到了什么。想了想郭嵩阳走时的无情,复又恨起他来。

他不想与郭定见面,扭头就走。外头大街上,一个小孩子看见他走过来,便将两根指头伸进嘴里,打了个唿哨,一群捉迷藏的孩子忽然都围了过来,仰着脸,看着他,叫道:“姐姐姐姐!”

“姐姐更漂亮了!”“姐姐变年轻了!”

这群孩子的话实在又甜脆、又动听。

蓝苗认出了他们,他曾收买过他们对付阿飞。他笑吟吟道:“银子都花完了?”

孩子们仰着脸,望着他,道:“姐姐说了还给我们买糖!”

蓝苗的确说过:“去吧,以后再给你们买糖吃。”

这当然是句客套话。但孩子的世界远没有这样复杂。

蓝苗正要答应,忽又笑道:“我教你们一首儿歌,你们唱出来,我就请你们吃糖。”

孩子们拍起掌来,道:“好耶好耶!我们一定天天唱!”

蓝苗开心起来,便教他们唱这首歌。

“我深深地爱着你,就像爱着一个傻逼。”

“还给傻逼织毛衣~哦~还给傻逼织毛衣。”

“郭嵩阳就是一个大傻逼。鬼才给你织毛衣。”

孩子们很快就学会了,在街中一边跳,一边大声唱起来。

蓝苗越听越觉好笑,笑得前仰后合。想到郭定随时可能走到这条街,他就笑得更开心了。

他买了一大堆糖果饼干分给他们,道:“你们多唱唱,我就多给你们买糖吃。”

孩子们一声欢呼,搂了满衣摆的糖果,唱着歌跑远了。

蓝苗还笑得停不下来。他咬着烟嘴,龇出一颗小尖牙。心想自己千般柔情,仍然笼络不住郭嵩阳那颗心。就当他死了,就当他死透了……就当从未见过他。反正郭嵩阳只爱自己的剑,爱自己的名。李寻欢曾问过林仙儿的丫鬟玲玲,道:“你认为他心肠很硬?”

玲玲撇了撇嘴,道:“也许他根本没有心肠。”

但伊哭却棘手,丢开自然是舍不得;和好,心头还憋着一股郁气。

他虽然还在笑,脸色却渐渐沉了下来。

他一生中从不干倚强凌弱的事,对男人如是,女人更甚。

林仙儿干过的缺德事罄竹难书,但她的武功毕竟十分低微。那些为她去死的或因她而死的男人,大部分属于不作死就不会死系列。

蓝苗自认没有作死。

他已想好如何走下一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送上来!

蓝苗又潜入了林仙儿所居的院子。

他并不怕阿飞。他已采纳了林仙儿的计谋,预备用在她自己身上。

他只怕过了几天,林仙儿发现了端倪,已经跑了!

他是选择深夜潜入的,他知道林仙儿与阿飞分屋睡,而且阿飞通常睡得很沉。

但半夜也有半夜的坏处,林仙儿的姘头都是半夜来的。

他希望今晚不要遇到一个……我日。

林仙儿的屋子是空的。上次伊夜哭所居之处,窗口却射出了灯光,照在地上。

这情形与上次简直一模一样。

“是你约我们在这里见面的?”

“你已替我们约好了李寻欢?”

这两句话从这人嘴里说出来,冰冰冷冷,彷佛面前站着的不是天下第一美女,而是一块木头。

伊哭的语气也很冷漠阴森。

但伊哭的脾气比这人狂妄暴躁的多。

蓝苗已听出来,与林仙儿半夜约会的人,正是荆无命!

蓝苗也从未见过林仙儿这般温柔、听话,荆无命的问题,她一律简洁地回答,绝没有半句废话。

“是。”

“是。”

“你为何要这样做?”

“因为我恨李寻欢,我想要他的命!”

蓝苗直想闯进去,说:“您倒是两头不耽误!”

但这实在太拉仇恨,将蓝苗弄死前,估计上官金虹想不起李寻欢了。

他静静站在窗外,听了半晌,已明白发生何事。

林仙儿在谋划他时,原来也打了李寻欢的主意。她给李寻欢送了一封决斗邀请函,当然,著的是上官金虹的名。

李寻欢接受郭嵩阳挑战时,就已说过,世界上有些事即使不愿做,也是非做不可的。

他绝不会拒绝上官金虹的挑战,更不会逃避!

而上官金虹也绝不会放过杀死李寻欢的好机会!金钱帮重出江湖,决心要做一番大事业,绊脚石本该逐一扫除。

蓝苗在心里嘲笑林仙儿。

主意确实完美无缺,但你知道一件事吗?你知道李寻欢是主角吗?你知道主角光环威力杠杠吗?李寻欢与上官金虹在结尾时确实决斗了,但输的是上官金虹啊!而且那时您早就被炮灰了。

他非常放心,但总觉得哪里不对。

离小说结尾还很远。主角现就BOSS战,这不科学。

他也记得决斗绝没有两次。

但眼前的情势,李寻欢必定要去决斗的,他不可能退缩。也就是说,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极重要的事情,这件事阻止了李寻欢与上官金虹的决战。

文会是什么呢?

人蓝苗冥思苦想起来。

书这本书看过太久了,他只记得中间的精彩片段。

屋他想起来李寻欢在这段不断感慨友情的伟大。

李寻欢的朋友不少,但也绝不多。

他的脑中渐渐浮现出了一片殷红如血的枫林。阳光照得泉水闪烁如金。金黄色的泉水中飘下一片片枫叶,枫叶如血,泉水也似被染红了。

枫林被漫天剑气所催,支离破碎。天地萧杀,秋风彷佛卷起了一重重血雾。

此地处处昭示着发生过一场惊心动魄、异常惨烈的战斗。

林中已寂无人影。

风卷秋叶,似在悲啸。泉水似在为战败者悲惜,不住哀鸣。

秋日已渐渐没到山背后,原本极清澈的泉水,带着丝淡淡的红色。

泉水的源头处,是高高的山巅。

一缕飞泉奔下,如长虹倒挂,直泻百丈,矫若神龙。

这飞泉中离地两三丈处,竟然挂着一个人。

泉水一落百丈,冲力何其之大。而且越靠近地面,水力便越猛。但这样的天地之力,却也未能将这人冲下来。

这人身上的黑衣受泉水之激,已被冲得七零八落。一片片黑色碎布,随着水雾四处飞溅。

但他还是直挺挺地挂在那里,一动不动!

他的全身已经冰凉,心口再无丝毫暖气。手却还牢牢握在剑柄上,死也不肯放松。

那柄名动天下的嵩阳铁剑,也齐柄没入了山石之中。像它的主人一般,将自己挂在了半空!

作者有话要说:六六扔了一个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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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六六姑娘和长久姑娘!对你们爱爱爱不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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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我不能代你决斗?

蓝苗浑然忘了自己站在林仙儿的屋外;屋里还有荆无命。

他已回忆起了这场旷古烁今的决战。

书中写得很清楚,郭嵩阳是个乾纲独断的人。他不仅要替李寻欢去决斗,还要一个人去。

李寻欢赶到时,只找到他的尸身。他的鲜血已流干,身上的二十六道伤口都白得发灰,皮肉翻了起来。

他在临死之前;拼尽最后一分力气,将自己挂到了飞泉之中。

他还有话要告诉李寻欢。他所做的这一切,就是为了告诉李寻欢这些话。

李寻欢也完全读懂了这些话。

郭嵩阳身上的伤口都很窄、很细。这表明他是被一柄又薄又利的剑所伤。

持剑之人当然就是荆无命。

他受伤的部位都很奇特;伤口的深浅也与寻常剑伤迥异。李寻欢从这些细处,已瞧出了荆无命剑法的路数。

李寻欢心中还很清楚,郭嵩阳本不会受这么多伤。高手相争;只在瞬息。以郭嵩阳的身手;怎会在一场决战中露出二十六处破绽?而以荆无命剑法之毒辣,又怎会连一处破绽都抓不住,居然没能一剑刺死他?

只因这二十六处破绽,都是郭嵩阳故意露出的,因此他每次都能及时闪避,所以每次受的伤都不重。

他这样做,只因为他知道自己绝无法胜过荆无命与上官金虹,所以要以自身的武者身躯为纸,以敌人的剑为笔,将荆无命出剑的部位告诉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把握胜过荆无命和上官金虹,但李寻欢曾胜过郭嵩阳,他战胜他们的概率总比郭嵩阳大。

他日后战胜上官金虹,很难说没有郭嵩阳的一份力。

因此李寻欢为之垂泪。

名震武林的嵩阳铁剑,与许许多多陨落的高手般,就此化为一坯黄土。他的铁剑,也从此由堂弟郭定继承。蓝苗下次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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