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我的大时代-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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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白人美女没有怀疑,事实上,清洁工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已经见怪不怪了。
过了这一关,林景康直接来到电梯,18楼,叮一声,电梯开门了。
走进出版社经理的办公室,林景康已经把清洁工的外套拿掉了。
“你好,温莎女士,很抱歉打扰你了。能打扰你十分钟吗?”
“OK。”一个大概三十岁左右的白人大美女兴致勃勃地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办公室的林景康,微笑道。
“我是一名小说作者,我今天来是为我的小说做说客的,你能给我十分钟的时间看看我的小说么?”林景康尽量让自己的语气变得更加温和,一边说一边把自己的书稿递给了温莎。
“好吧,反正我现在没有什么事!”温莎耸耸肩。
“你是一个非常善解人意的女士,非常感谢你的帮忙。”
温莎已经翻开了书稿,从第一页开始看起,这一上手,就刹不住了。
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过去了。
整个办公室静悄悄的,林景康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温莎。十分钟,半个小时过去了。
一个小时后,温莎终于抬起头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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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美少女拉维尼】求收藏!
“非常抱歉,你的小说太神奇了,我很喜欢!”温莎一脸歉意地说道,“请问这本小说的出版权还在你手上么?”
“是的。”从温莎愿意看这本小说开始,林景康就已经胜券在握了。
前世的这本小说,刚上市一个月,就卖出一千万册,在米国造成极大的轰动。特别深受年轻男女的喜爱,而温莎本身才三十岁,他相信对方会喜欢上这本小说的。
“可以把这本小说放在我们公司出版么?你放心,我们会为你提供非常优惠的条件的。”温莎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拿下这本小说的出版权,最重要的是,她很想期待接下来的剧情发展。
“没有问题,我相信你。”林景康的内心是非常激动的,终于可以签约了。赚米国佬的钱,那是他最喜欢干的事情了。
接下来的事情就非常简单了,审核小说,确认合同。百分之十七的稿费,这个价格,特别是新人来说,已经是非常高的了。
对此,林景康非常满意,签上自己的大名,JK,景康拼音的首字母大写。
下午五点整,林景康拿着刚刚签订的合同离开了时代出版社公司,他准备吃顿大餐犒劳一下自己。
坐落在马里布海边的月隐饭店,坐拥无敌落日景致和美味的海鲜料理,是好莱坞的很多明星或者文艺青年不二人选。在这里消费不低,但是对于在刚刚又拿到了一个下蛋的金鸡的情况下,林景康是完全没有压力的。
这家饭店最出名的是香煎带子和吞拿鱼,两个菜都非常鲜嫩肥美,入口嫩滑,再配上香醇的葡萄酒,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作为体验派的吃货,林景康当然也尝试了这些美味,非常赞。
当然了,坐在风景无限好的海边,看着落日的晚霞,品尝着诱人的美食,可惜的是少了美女姐姐陪在身边。
得瑟的林景康在尝过了两个菜之后,马上拿起手机给女神打起了国际长途漫游。
“喂!”电话等了很久才接起来,高媛媛的声音明显很困。
“姐姐,我这边刚刚发现有家饭店特别好吃,我已经试过毒了,非常赞,欢迎你来尝尝!”
“大坏蛋?”大美媛的脑袋是迷糊的,现在还是凌晨吧?这大坏蛋才开始吃晚饭?
“什么大坏蛋啊?我,景康啊,姐姐,你不会还没睡醒吧?现在都已经晚上六点半了,你还在睡觉?”
“啊!林景康你这个混蛋,现在才早上八点半好不好?你发什么疯呢?大早上地打电话给我就是介绍美食,让我流口水么?你混蛋,你赔我!我的假期,我本来是要睡到自然醒啊的,你赔我!!!”
林景康赶紧把手机拿开,免得耳朵遭殃了。
“哦,不好意思啊,姐姐,我记错时间了。我一会再打,姐姐,你继续睡觉哈,再见!”
已经渐渐听出不对劲的林景康,顿时借口遁走,慢走一步都会死无葬身之地的。
“混蛋,你敢挂电话,以后你就别来见我。”大美媛也急了,马上发出最为致命的威胁,效果当然是杠杠的。
一言不合就出大招,林景康很是幽怨。
“姐姐,对不起啊,我错了。下次打电话,我一定会看清楚时间的!”林景康赶紧装死认错。
“你现在在哪?”
“洛杉矶,月隐饭店。”不能撒谎,妈妈说,要做一个诚实的孩子。
“你不是在上学么?怎么又跑到米国去了?”
“来这里处理点事情。”
“算了,你的事我不想管。你打电话就是推荐美食?有那么好吃吗?”
说到这里,林景康立马就活了过来,开始开启科普模式。
好吧,其实就是忽悠。但是,美食确实是真的。
“下次你带去我吃吧,我困了,再见。”
一番话终于把大美媛给侃的困了,终于让林景康惊醒地度过危险。
挂断电话之后,这顿饭也吃完了。
走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林景康看着车水马龙灯红酒绿的城市,心里特别安静。
在一家音乐酒吧要了一杯酒,林景康就静静地坐着,整理自己这段时间发生的一些事情。
几家公司都是吞金巨兽,未来一年内是很少有产出的了,最快的也要等明年手机公司那边了。
缺钱!
虽然这次暮光之城已经敲定了出版事宜,但毕竟还未发售,提前几年出现的小说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市场接受,这真的很难说清楚。
可惜的是,林景康已经没有了更多更快的来钱渠道了。股票不行,彩票就更是扯淡。
咦,不对,XN奥运会好像要开始了。不过,前世的林景康没有时间去关注这些,当时正忙着参加学生会什么的。反正对这届奥运会没什么印象。
“嗨,你好,请问我可以坐在这里么?”
一个非常好听的声音打破了林景康的思绪,抬头一看,嘿,居然是一个白人小美女。好像还有些眼熟,就是想不起来这人到底在哪里见过了。
“请坐!”林景康微微一笑,举起酒杯示意了一下,轻轻抿了一口,旋即又开始低头沉默。
对面的美女也沉默地坐了下来,耳朵里传来酒吧播放的轻柔音乐,总是让人感到放松愉悦心情。
十分钟之后,对面的美女第一次打破了这张桌子的沉默:
“嘿,认识一下,我叫艾薇儿,你怎么称呼?”
林景康豁然抬起头来,目光有些火热:“你叫艾薇儿·拉维尼,对么?”
“你怎么知道我的全名?你认识我?”艾薇儿有些疑惑,对面的这个年轻的黄种人帅哥似乎很了解自己,为何刚才一直沉默呢?
“不,事实上,我并不认识你,我只是刚好认识一个跟你同名的女孩而已。”
“好吧,对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JK。”
“好奇怪的名字。对了,你喜欢听音乐?”艾薇儿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孩子,也是一个非常喜欢音乐的加拿大女孩。
林景康知道对方比较喜欢朋克风格的摇滚音乐,不知道为何来到这家非常安静的酒吧,而且对方居然没有那标志性的烟熏眼妆。
“对的,我非常喜欢音乐。只有有空,我都会坐下来听听音乐。好听的音乐能让人放空自己,回归音乐的怀抱,获得自己想要的那份恬静与淡然。”
“嘿,那么你喜欢摇滚音乐么?”
“当然喜欢,而曾经跟人玩过一段时间的摇滚,还是乐队主唱呢。”这话还真不是吹牛,前世大学的时候,他特意参加了摇滚协会,几乎整个大一都跟着一帮玩摇滚的学长学姐狂欢。学校里面的大型活动类似迎新晚会或者校园歌手比赛等,都出现了他们的身影。
年轻的林景康有时还跟着他们一起到校外的音乐节,和更多喜欢摇滚的人玩音乐。大二之后,遇到了洛梅芳才开始慢慢没有接触摇滚了。
“哇,那你平时都喜欢唱些什么歌?”艾薇儿特别高兴,感觉找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人。
她上个星期刚在纽约完成了她个人第一张专辑的工作,然后跟随经纪人到洛杉矶这边适应一下生活。但是,在洛杉矶,她一个朋友也没有。去参加音乐节也只是自娱自乐,很少有人愿意跟一个朋克少女玩,除了那些猥琐男。
最近两天,她都在这家音乐酒吧里静坐,听听别的音乐,寻找灵感。没想到终于遇到一个喜欢摇滚的帅哥,这让她欣喜若狂起来。
“我平时都在中华国,唱的也都是中文歌曲。既然来到了米国,那么我唱一首英文歌吧。不过,我唱的不好听,你可不要怪我!”
“嘿嘿,JK,你们中华国人都是那么谦虚的么?快去吧,这家酒吧的老板人很好的!”
果然如同拉维尼说的那样,跟老板说明自己的来意之后,犹太老板就非常高兴地将酒吧的唯一演出台借给他了。
这家酒吧平时都很少使用这个舞台,一般都是给来酒吧消费的客人或者朋友。像今天晚上,人虽然不少,但大家都有事情要谈。所以,林景康轻易地借到了。
舞台上有一台钢琴,还有几把吉他,以及一个高脚凳和话筒等。林景康拿起其中一把吉他,试了一下音,然后就坐在高脚凳上。
“女士们,先生们。非常高兴能与各位在这家酒吧相见,特别是我刚刚还遇到了一位非常美丽的女士,艾薇儿。”
“下面我将要送一首歌给艾薇儿,希望你永远保持你最初的纯真。”
米国人都特别喜欢这样的场景,爱情,特别是纯真又浪漫的爱情。他们坐在位置上,用鼓励地眼